近来常听见废止内战运动的声浪,内战而能废止,当然是人人赞成的一件事情,但内战之所由生,必有其原因,不去其因而但渴望其废止,这好像不去病因而但渴望不生病,恐怕不但难于恢复健康,且将病入膏肓!本刊关于此事的态度,上期已有一文略述梗概。在此甚嚣尘上之际,忽承吴景超先生由北平寄示所著的《一个内乱的分析》,特别引起我们阅读的兴味。吴先生以社会科学家的态度,就秦末汉楚之争作一番分析的研究。他说“我所以选择这个内乱的缘故,乃是因为这次内乱,是正史上有记载的第一次内乱,材料比较的丰富些”。他又说:“我的目的,在从这次内乱,寻出一个内乱的过程来,以为研究别个内乱的准备及参考。”由此可以知道他选取研究对象的理由和这番研究目的之所在。他在这本册子里所得的结论,全是根据事实上分析研究得来,有许多事实,我们此处没有篇幅重述,我们所特别注意的是他的结论。他根据分析研究的结果,“发现内乱有起点,有归宿,有中间的过程”,并列表如下:
苛政→人民不安→革命→现状推翻→群雄争权→统一完成→善政→和平恢复
他把“苛政及人民的不安”作为“秦末之乱所以发生的原因”,看似寻常,实为不可忽视的不刊之论。“一个社会里面,假如人人都能安居乐业,那么人民对于现状,一定还有好感,一定是要拥护的。反是,假如社会的环境,使大多数的人民感到生活的压迫,感到肉体上的痛苦,感到精神上的不自由,那么他们对于现状,一定要怀着满腔的怨恨,遇有机会,他们一定要起来推翻他……秦末的政府,是造成秦末之乱的主动者,他们在统一六国后的十二年中,所有的政治设施,不但是不能为民众谋幸福,而且是处处与民众的幸福背道而驰的。这些妨害民众幸福的设施,造成人民不安之心理……”诚然,军阀互争私人地盘的内乱不配称为“革命”,但这种内乱所以有人跟着干,也是“苛政及人民的不安”之为祟,要废止这种内乱,必须有积极的办法以去其根,必须有真的革命以代替伪的革命,才有实效。否则徒然维持祸机四伏的现状——“大多数人民感到生活的压迫”的现状——虽欲粉饰太平而不可得!
吴先生在这本册子里还有一段话也很值得我们的引述:“从推翻旧政权,到成立新政权,许多人以为革命的事业便算成功了。其实新政权的成立,只可以说是革命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阶段,而不能目为革命的归宿。假如新政权成立后的设施,与旧政权相彷佛,那么只可说是以暴易暴,不但不能说是革命得到归宿,反而成为一个新革命的起点了。所以我们如想判定某次的革命是否成功,不能以推翻旧势力为标准,不能以成立新政权为标准,而应以新政权立后,看他是否能为民众谋幸福为标准。所谓为民众谋幸福,并不是空说的,乃是要实行的……所以新政权成立后,如真想为人民谋幸福,真想完成革命的工作,一定要实行革命的政治,让他的政绩来恢复社会上的和平,来得到人民的信仰。”
最后记者对于吴先生这本著作,有一点小小的批评,就是他把“革命”这个可敬可爱的名词送给秦末一班为自己争富贵功名,以自私自利为出发点的“首领”及其徒党,我觉得很可惜。我以为必须真心诚意为大多数被压迫的民众奋斗而置个人得失生死祸福于度外的行为才配得上“革命”这个名称,若不过以自私自利为目的——无论是个人或集团——结果不过少数人之“弹冠相庆”而已,那里配称“革命”!关于当时几个“首领”的心理,吴先生也曾经提及,他说:“他们两人(指沛公与项羽)初次看到秦始皇的时候,都未免有点羡慕。沛公的反应是‘大丈夫当如此也!’项羽的反应是‘彼可取而代也!’可见他们的权利禄位思想早已蓄在胸中。后来沛公先到关中,看见秦宫室,帷帐狗马,妇女以千数,便引起他享乐的心理来……”只为个人的“权利禄位”着想,只顾到个人的“享乐”,拥护他们的也都以此为鹄的,怎配称为“革命”?
(原载1932年6月4日《生活》周刊第7卷第22期,署名韬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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