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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旅游资源的脆弱性及保护

时间:2023-02-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旅游资源保护暂行办法》,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旅游资源保护方面应承担起的具体职责有:①加强对旅游资源保护的宣传工作,对在本地旅游资源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大力宣传和鼓励,不断增强旅游经营者、民众和游客的旅游资源保护意识。
旅游资源的保护_旅游专业知识

第六节 旅游资源的保护

考点1 旅游资源被破坏的原因    重点等级★

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石,但旅游资源又极易遭到破坏。旅游资源被破坏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自然因素的破坏,二是人为的损坏。

1.自然因素的破坏

旅游资源存在于自然界中,自然界的发展变化会对旅游资源产生影响。地震、海啸、雷电、火山爆发、狂风暴雨等往往能顷刻间改变旅游资源的面貌,使之受损甚至彻底消失。

2.人为的损坏

旅游资源被破坏的因素中,人为因素的破坏是主要的,这里既有旅游者对旅游资源的破坏,也有建设不当导致的破坏。

(1)旅游者的破坏。

(2)开发建设不当导致的破坏。

(3)其他因素的人为破坏。如盗墓者对古墓的破坏,有些人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对地下文物、水下文物的掠夺和破坏等。

考点2 旅游资源保护的原则    重点等级★★

旅游资源保护应坚持严格保护、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

对旅游资源的开发不仅能满足广大旅游者的旅游消费需求,还能提高旅游资源的吸引力和利用价值,适当的开发还能推动旅游资源的保护工作。但是,在现实中经常会出现开发与保护相矛盾的情况,此时,开发应让位于保护,服从于保护。

为真正落实这一原则,国家旅游局2007年9月4日发布的《旅游资源保护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依法从事旅游资源开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提前制订专项的旅游资源开发保护方案。方案包括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的保护措施和建成后景区的旅游资源保护措施。旅游景区从事旅游接待活动,应在旅游资源保护允许容量范围内开展,并制定相应的旅游高峰安全运行预案。”

考点3 旅游资源的保护措施    重点等级★

旅游资源的保护分为积极保护和消极保护两种。前者强调的是“防”,后者强调的是“治”。显然,保护旅游资源应以防为主,以治为辅。

(1)提高旅游资源保护的意识。

(2)根据《旅游资源保护暂行办法》,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旅游资源保护方面应承担起的具体职责有:

①加强对旅游资源保护的宣传工作,对在本地旅游资源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大力宣传和鼓励,不断增强旅游经营者、民众和游客的旅游资源保护意识。

②建立辖区内的旅游资源开发情况资料库,收集、登记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单位、建设规模、运营情况等信息,并将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

③单独编制旅游资源保护规划,并将旅游资源保护规划的主要内容纳入本地的旅游业发展规划。

④建立旅游资源保护情况通报制度。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于本地区发生的重大破坏旅游资源事件应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向社会通报旅游资源破坏事件的相关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⑤组建旅游资源保护咨询专家组,建立旅游资源保护专家咨询报告制度。还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本地的“旅游资源保护监督员”和“旅游资源保护公益宣传大使”。

⑥对于破坏旅游资源的行为,由资源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行为主体予以教育、批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根据法律、法规,协同有关部门做出相应处罚。

(3)加大对旅游资源保护的投入。

(4)树立科学管理理念,采用现代科学技术保护旅游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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