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斯·勒布朗与亚森·罗平(译序)
一、出生于文学之乡
莫里斯·勒布朗于1864年11月11日出生于法国上诺曼底鲁昂市的一个富裕家庭,1941年卒于佩皮尼昂。父亲是法国人,一说是造船老板,一说是船东,也兼做煤炭生意。母亲是意大利人,主持家政,抚儿育女,是个典型的贤妻良母,可惜过世很早。莫里斯·勒布朗基本上是由父亲一手带大的。据说这位父亲是个大好人,只是受教育不多,尤其缺乏艺术素质,不过从两个儿女的成就来看,这种说法显然站不住脚。作为世界著名作家,莫里斯·勒布朗的成就自不必说了,他妹妹乔吉特·勒布朗是位著名歌唱家,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比利时剧作家梅特林克的女友,亦是梅氏剧中的主要演员。一家两兄妹都是世界级艺术英才,这样的家庭世上恐不多见,这固然与父母的遗传基因有关,但与培育他们长大的父亲的言传身教也不无关系。
鲁昂在法国西部,历来是个人文荟萃之地,出过许多大作家和大艺术家。众所周知的莫泊桑、福楼拜、左拉等的家乡都在那一带。世界文学长廊的名人包法利夫人,坐着马车与情夫在鲁昂兜风,是同名小说里非常吸引人的情节。受地方重文风气的侵染,据说鲁昂人都以与作家名流相识为荣,而作为乡绅贤达的勒布朗先生,当然与他们少不了来往。小莫里斯从娘肚里出来,就是由家庭私人医生、福楼拜的亲弟弟阿希尔·福楼拜接的生。由此可见两家关系的亲近。
小莫里斯·勒布朗上的是法国著名的高乃依公学,成绩优异,先后获得几十个奖,是校长与老师们最喜爱的学生。由于拥有出众的语言表达能力与想象力,师长们有意培养他的文学志向,引他朝文学方向发展。得益于家族关系,小莫里斯早就见过福楼拜与莫泊桑,深为他们的辉煌成就所吸引,立志要像他们一样当大作家,一辈子“以写作为生”。由于父亲并不赞成他从事写作这种收入并不稳定的职业,小莫里斯便悄悄地在阁楼摆放一张书桌,躲在那里写小说。有一年,大作家左拉、莫泊桑与龚古尔来鲁昂,出席福楼拜铜像的安放仪式,小莫里斯悄悄潜入他们返回巴黎的夜行火车,想向他们谈谈自己的文学志向,给他们朗读自己的习作。可惜一天活动下来,几个大作家累得够呛,莫泊桑直叫头疼,左拉抱怨胃病发作,龚古尔早早睡了,都没有与小莫里斯说上几句话。
二、成为“莫泊桑第二”
中学毕业以后,父亲把莫里斯·勒布朗安排在当地朋友开的一家大型纺织机械厂,但他不愿当个庸碌的小白领,过安稳的写字楼生活,便毅然来到巴黎,准备靠一支笔来“打天下”。在这里,他成了莫泊桑家的常客,取得他的保护;在这里,他经常出入文化名人的社交中心——蒙马特尔的“黑猫”咖啡馆,结交了马拉美、阿莱斯等文学名流,并成了多家报馆的撰稿人。
起初他受福楼拜与莫泊桑的影响,走的是自然主义文学的路子,写了一些表现风俗与刻画心理的长中短篇小说,如1890年的《几对夫妇》、1893年的《一个女人》、1901年的自传体长篇《热情》,曾引起包括大作家儒勒·列那尔和阿尔封斯·都德在内的作家圈子的注意,并被誉为“福楼拜再世,莫泊桑第二”。另外,勒布朗还写过两部科幻小说:1919年的《三只眼睛》(Les Trois Yeux)与1920年的《大事变》(Le Formidable Evnement)。前者叙述一个科学家与三眼金星人作影像联系;后者则描写一场大地震之后,在英法两国之间出现了一块新大陆。这些说明了莫里斯·勒布朗的兴趣广泛,眼界开阔,具有驾驭多种体裁与题材的才华。
二十世纪初,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厄恩斯特·威廉斯·霍努格创作的义盗小说在英国风靡一时,小说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和弗莱尔成了万人热议的人物。法国著名出版商皮埃尔·拉斐特在这时创办了通俗杂志《我无所不知》,看到这种盛况眼红不过,便向好朋友莫里斯·勒布朗约稿,要他写一部兼具侠盗与侦探这两种人物特色的新式小说,并名之为侦探/冒险小说。莫里斯·勒布朗那时仍然死抱传统观念,视这类通俗文学、亚文学为左道旁门,不屑为之,但是碍不过情面,只好不甚情愿地写了他的第一部侦探/冒险作品《亚森·罗平被捕》。谁知作品发表后,深受读者欢迎,好评如潮,拉斐特便恳请他接着往下写。但勒布朗仍然只想着纯文学,不肯让这种通俗东西写坏了手笔,硬顶了半年,说他都把亚森·罗平送进牢房了,还有什么好写的。可是拉斐特回答说,这有何难,让他越狱好了。勒布朗拗不过,写了《亚森·罗平在狱中》交差。谁知这部作品受到读者更加热烈的欢迎,勒布朗只好再写一部《亚森·罗平越狱》。就这样,在出版商的鼓动下,在广大读者的热情支持下,亚森·罗平的故事就一部接一部从他笔下源源流出。
三、创造效益数百亿
如果不写亚森·罗平系列,莫里斯·勒布朗也能在传统的文学领域走出一条专属于他的辉煌之路。其实他在投入这种作品的创作之前,已经获得了一定的成功。凭他的才气与持之以恒的毅力,又有莫泊桑等名流大家的支持,假以时日,他是能够做出更大成绩的,拿个诺贝尔文学奖也未尝可知。但是二十世纪是大众世纪。命运是站在大众一边的,就是要让这样一个才华横溢的作者来为大众服务。读者的热情,民众的需要,驱使莫里斯·勒布朗义无反顾地投入了侦探/冒险小说的创作,从1905年一直写到1939年。
一个身强体壮的人,坚持三十五年而不辍笔,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了,何况莫里斯·勒布朗还是个病人。他从1900年起就患了肠炎,虽经多次治疗,还是落下了无法治愈的病根,身体从此衰弱不堪,白天只能工作一个多小时,稍有劳累,便虚汗不止,双手冰凉,晚上则无法入眠。他那些引人入胜、动人心魄的故事,都是在万籁俱寂的长夜,在别人沉入梦乡的时刻构思的。莫里斯·勒布朗为亚森·罗平奉献了大半生的精力,如果不是女儿协助,最后一部作品《亚森·罗平的巨大财富》都没有力气完成。虽然由于身体原因,1939年以后勒布朗就停止了亚森·罗平的写作,但他脑子里无时无刻不在惦记他的人物,就在去世前不久,已经处在迷糊状态的他还冷不丁冒出一句:“看啦,亚森·罗平来了,快把他留下来。”他对自己创造的这个人物是如何挂念,由此可见一斑。
终其一生,莫里斯·勒布朗一共撰写了二十二卷以亚森·罗平为主人公的作品,其中包括五十多部(篇)小说,四部剧本。全部译成中文,估计不下八百万字。时至今日,这些小说被译成数十个国家的语言,各种版本印制销售了数十亿册,光是袖珍本,每种平均印数就超过八百万,其中的重头作品《空心岩柱》、《虎牙》更是上亿。以平均每册定价十法郎计,亚森·罗平作品光是图书码洋就至少达到数百亿法郎。其实,莫里斯·勒布朗创造的经济效益远不止图书出版。由于亚森·罗平的故事受到全世界读者的喜爱,一个世纪以来,影视工作者纷纷跟着出版商来开发这块财富沃土,先后将十余部亚森·罗平作品改编成剧本,搬上银幕、荧屏与戏台,还改编成动漫与卡通,用直观的形象给亿万民众带来快乐。《空心岩柱》、《虎牙》、《碧眼姑娘》和《水晶瓶塞》都是世界电影电视宝库中脍炙人口的珍品。最近一部亚森·罗平电影,是拍摄《卢浮魅影》的导演Jean-Paul Salom(让-保尔·莎洛美)2004年拍摄的《亚森·罗平》(中文译名为《侠盗亚森·罗平》,又名《绅士大盗》),片子甫一问世,即走红影坛,引起众多影迷的关注,被《法国电影周刊》评为当年十大剧情影片。
四、“盗”亦有道,盗是“侠盗”
莫里斯·勒布朗通过成功塑造亚森·罗平这个不朽形象,使法国与世界的读者欣然接受并踊跃阅读法国的侦探/冒险文学,对这个体裁的繁荣与兴盛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莫里斯·勒布朗并不是写作这种体裁的第一人。在十九世纪上半叶,法国的文学作品里就已经出现了警察与盗贼的形象。如巴尔扎克作品里的伏脱冷,雨果《悲惨世界》里的警官沙威,他们可以说是侦探/冒险文学的开端与雏形。美国小说家爱伦·坡于1841年发表的《莫格雷凶杀案》,则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侦探小说。法国的侦探小说之父埃米尔·加波利奥于1866年开始在报纸上连载《太阳》,其后又相继发表《巴黎奴隶》(1868)、《勒柯克先生》(1869)等侦探小说。这些先驱的创作,为这个文学体裁进入高潮,为两个大师的登台作了充分的铺垫与准备。1887年,比莫里斯·勒布朗大五岁的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在《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上发表了他的第一部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由此引出了名闻天下的歇洛克·福尔摩斯系列作品。再过十八年,莫里斯·勒布朗也闯进这个领域,开始亚森·罗平系列小说的创作。
莫里斯·勒布朗在开始写作亚森·罗平系列小说时,尚未读过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作品,他所受的影响基本来自爱伦·坡和埃米尔·加波利奥,另外巴尔扎克笔下的伏脱冷与欧仁·苏小说里那些黑社会人物也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因此他的作品风格,也就大异于柯南·道尔。
首先,他的观察立场、角度,与那位英国作家完全不同。柯南·道尔是站在主流社会的立场来刻画人物的。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非常正面的形象,是社会正义的代表,犯罪分子的克星,其人生信念就是服务社会,清除罪恶。当然他服务的是主流社会,维护的是既定秩序。而莫里斯·勒布朗则是站在下层百姓的角度来塑造人物的。他描写的亚森·罗平是个“侠盗”。所谓侠盗,就是对于既定秩序而言,他是“盗”,对于下层百姓来说,他又是“侠”。他盗窃的是不义之人,扶助的是困厄之士,从根本上说代表了正义,但却是以犯“罪”的形式来表现的。在主流社会看来,他是“恶之花”,必欲除去而后快,而在下层百姓看来,他是“善之花”,是给他们带来援助、快乐、幸福之人。
其次,莫里斯·勒布朗塑造性格的方法与柯南·道尔完全不同。柯南·道尔用的是单一法,描写比较简单,所表现的福尔摩斯是个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破案专家,时刻在思索攻克难关、侦破迷案,而亚森·罗平的性格就复杂得多,也生动得多。亚森·罗平活泼好动、诙谐有趣、浪漫多情、亲切迷人,比福尔摩斯那个迂老夫子魅力大得多的多。
再次,莫里斯·勒布朗的视野与柯南·道尔大不相同。柯南·道尔只盯着犯罪领域,叙述是就事论事,不涉其他,福尔摩斯的身份始终是一个侦探,其行动与作为不是推理就是解谜。当然无懈可击的推理和解谜本身就充满引人入胜的魅力,但未免有点单调。而莫里斯·勒布朗则不同,他关注的不是历史重大事件,就是关系国家利益的重大问题,如第一次世界大战、被占领土、殖民地等。他笔下的人物亚森·罗平则时时处在吸引民众眼球的现实之中,今天卷入了某个历史事件,明天又解决了某个民众关心的社会问题。他的身份也有很多变化,在这部小说里是西班牙大贵族,在那部小说里又成了俄罗斯亲王,一时是身陷囹圄的阶下囚,一时又当上了手握刑侦大权的警察总署保安局长,这样的情节安排,不仅出乎读者意料,增加了故事的趣味性,也使小说更有社会性,具有广阔而深厚的历史与现实背景。
五、独门秘诀:用“国贼”讨好国人
与柯南·道尔的上述不同,形成了莫里斯·勒布朗的亚森·罗平系列作品的基本风格与鲜明特色,是他傲然立于世界文学之林的根底与看家本钱。除此之外,莫里斯·勒布朗还有些吸引法国读者的特殊手法,堪称他的独门秘诀。如:
1.善于迎合法国读者的趣味。亚森·罗平这个“法国的国贼”,用作者的话说,是个有社交手腕又天不怕地不怕的惊天大盗,是个浪漫多情的诱惑者,又是个立下丰功伟绩的爱国人士。他具有典型的法国人的性格,不仅长得英俊潇洒、生性风流倜傥,骨子里还有法国人的平等博爱精神,平日里就好打抱不平,机会来了,总要干几件锄强扶弱、劫富济贫、保护孤儿寡妇的大事。他喜欢自吹自擂,每干出有点动静的事情,总要在报纸上刊发文章“自我表扬”,还要显示自己的博学多识,鉴古知今,常常让那些雇主、失主哭笑不得。他尤其对女性殷勤有礼、温柔多情,几乎在每个故事里总要与某个女子发生点情感纠葛,不是心底滋生怜香惜玉之意,就是公开表明你敬我爱之情,然而故事发展到后来,这种卿卿我我的关系总是横生变故,让人对他的不幸大生怜悯。尤其让人叫绝的是,他经常跟警方开点俏皮的小玩笑,拿他们调侃调侃,把法国人睥睨官场、作弄警察、藐视大人物的风格表露无遗。如果说福尔摩斯是英国人的形象代表,那亚森·罗平就是个死了烧成灰也认得出的法国人。
2.善于迎合法国民众的民族情绪。历史上英法两国多次发生战事,是一对争吵不断的老冤家。莫里斯·勒布朗就利用法国民众对英国人的敌意,编造出亚森·罗平PK福尔摩斯的故事,并且用嘲弄讥讽的笔调,把英国民众的偶像福尔摩斯描写成一个近乎小丑的形象。这就让法国读者在阅读时心情大畅。而英国人的抱怨、批评、咒骂,反过来更加强了法国读者对这部作品的喜爱。在法国读者的眼里,亚森·罗平是他们的代表,是代表他们与英国人打擂的壮士,是打赢了英国人的民族英雄!
3.善于顺应时势,不断提升主人公的“境界”。通读亚森·罗平系列全部作品,很容易发现,主人公亚森·罗平的行为经历了三个时期。初期作品中,亚森·罗平进行的是一般的入室盗窃活动,虽然表现了不同凡响的聪明才智与情调趣味,有时也代表了正义与善良,但整体上只是为行动而行动,并无特别的追求与高尚的目的。而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发表的作品中,亚森·罗平的行动明显亮出了民族主义的大旗,昂扬起爱国主义的基调,他也从普通的入室盗窃,转为以盗窃行为来惩罚祸国殃民的敌猷、通敌叛国的坏蛋,目的多是为了国家利益,如智取被德国人夺去的阿尔萨斯与洛林两省,阻止走私集团将法国的黄金储备盗卖出境,或者盗取敌国的潜艇图纸献给祖国。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经济萧条,民众疾苦,这一时期作品中的亚森·罗平,则把作案目标对准了为富不仁的家伙,打击的是政经丑闻中的主角,他还找到了古罗马总督秘藏的大量黄金,访出法国古代老皇帝的巨大宝窟,给陷入经济危机的法国提供了巨大财富。正如一个评论家所言,亚森·罗平在这一时期的行为,给法国的善良民众提供了一个报复无良富人和贪官污吏的机会。这样的作为,当然会引起法国读者发自心底的共鸣,而这样的人物,也自然会得到他们的倾心认同。
当然,对于莫里斯·勒布朗来说,写作亚森·罗平系列小说并非没有思想上的反复。他曾经表示:“亚森·罗平不是我的影子,我才是亚森·罗平的影子。”流露出写作这个人物的无奈。甚至在晚年他还说:“与亚森·罗平相遇实在是一场意外。至于这场意外是否幸运,那就不得而知了。”的确,以他的家庭出身与所受的教育,以及所接受的大作家的影响,他对亚森·罗平这个角色应该是有所保留、有所犹豫的。这种态度不仅表现在他一开始对写作侦探/冒险小说的抵拒上,还可以在作品中找到蛛丝马迹:在《813》里,他企图让亚森·罗平自杀,以此来结束这个人物的故事。还有好几次,他尝试着创造其他角色,比如私家侦探吉姆·巴内特,来取代亚森·罗平,但最终这个其他角色还是回到老路,成为亚森·罗平的化身。那么,究竟是什么促使他坚持把亚森·罗平这个人物写下来的呢?在笔者看来,原因无他,就是法国读者的热情,民众的大力支持。客观公正地说,亚森·罗平这个人物,不仅诞生自作者之手,更是从法国民众、法国读者之中获得了成长壮大的力量,因此,他既属于作者,也属于法国民众。
六、短篇小说中的亚森·罗平
莫里斯·勒布朗一共写了三十五篇以亚森·罗平为主人公的短篇小说,其中三十三篇收录在四个集子中:《侠盗亚森·罗平》(1905-1907)、《亚森·罗平的秘密》(1911-1913)、《钟敲八点》(1923)、《私家侦探社》(1927-1928);两个单独发表的短篇作品是《穿山羊皮大衣的“男人”》(1927)和《光面祖母绿》(1930)。
莫里斯·勒布朗写侦探/冒险小说,最早是从短篇小说开始的。亚森·罗平一开始是借助赫然吸引读者眼球的《亚森·罗平被捕》、《亚森·罗平在狱中》、《亚森·罗平越狱》三个短篇故事,堂而皇之地登上二十世纪的大众文学舞台的。莫里斯·勒布朗后来创作了为数不少的中长篇小说,但是短篇小说仍占了一定的分量,直到生命最后几年仍有短篇小说出版。因此,说他的短篇小说创作浓缩了他的创作过程,代表了他的创作全貌也并不过分。
作为他比较喜欢、运用得心应手的体裁,莫里斯·勒布朗的短篇小说也像其中长篇小说一样,描写了亚森·罗平鲜明的性格特征。其主要一点,就是“侠盗”精神。“侠”是中国人的理解,译得有些勉强,其实法国人的表述,就是比较绅士的意思。亚森·罗平不畏权贵,不欺小民,匡扶正义,嫉恶如仇,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尤其是尊重女性,或者喜欢对妇女献殷勤,法国人认为这些都是绅士风度的表现。作为著名大盗,其行为得到持正压邪、惩恶扬善的情感与理念支持。亚森·罗平恨那些欺世盗名、欺上瞒下、欺压百姓、欺行霸市之人,把那些无耻之徒、窃国之侯、不良巨富如封建贵族、卑鄙政客、伪善富豪等作为自己的偷盗对象,认为偷窃了他们的不义之财,就是替社会和民众施行了报复。在《王后项链》中,亚森·罗平还是个八岁孩童,在读初小,与母亲寄人篱下,打工谋生,就是因为看不惯东家的为富不仁,才动手窃取著名的王后项链。将这串首饰变卖之后,他委托珠宝商每年从巴黎寄钱给贫病交加的母亲,让她治病养生,补贴家用。在《价值连城的珍珠》里,他看透了那个既是贵族又是银行家的歹毒丈夫的邪恶内心,设法打破了他临终的罪恶企图,但是对于同样居心不良的妻子,他也不同情,虽然为她破了案,却让她在经济上受到惩罚。
“义”亦是亚森·罗平在短篇小说中的一个重要特征。他对平民百姓怀有同情,常常出面替他们排忧解难。《钟敲八点》里,他侦破历时二十年的塔顶双尸案,本意也只是帮助奥唐瑟索回被丈夫的舅舅霸占的巨额陪嫁。而在《让-路易事件》里,他救下跳桥自杀的姑娘,深为她的不幸所感动,急姑娘之所急,不仅贴钱,而且出力,远赴外地,终于为她挽回垂亡的婚姻。在《红心7》里,他不仅查出了危害国家重大利益的犯罪集团,还支持潜艇研究的银行家昂代马特先生以公正,而且想方设法,为心地善良的昂代马特夫人消除羞耻记录,避免家庭危机和个人悲剧的发生。
在短篇小说里,亚森·罗平更是一个立场鲜明的爱国者,凡是对国家有利的事情,他都不遗余力,慨然为之,凡是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他都视为死敌,必欲打击与惩罚。法国一群工程师潜心研究潜艇,以“红心7”为工程代号。就在大功告成之际,图纸资料却被犯罪集团偷盗,转手卖给敌对国家,主要研究人员也被谋杀。亚森·罗平严密跟踪这一事件,自主展开调查,终于排除重重阻力,侦破此案,将重要的图纸资料全部取回,交给国家。
和在长篇小说里一样,亚森·罗平保留了其快活、诙谐、尖刻的性情,喜欢嘲弄司法人员,揭他们的短。在亚森·罗平看来,司法人员思想简单,方法老套,衙门作风严重,官僚派头十足,大案破不了,小案又不破。他尤其喜欢捉弄保安局探长加尼玛尔。这位老侦探自以为高明,不把亚森·罗平放在眼里,与亚森·罗平交手无数回合,多是以输告终,有时还成了亚森·罗平利用的工具。如在《红绸围巾》里,他就懵懵懂懂地给亚森·罗平送去了藏有珍宝的下半截绸巾。亚森·罗平在狱中指挥作案,以及越狱,都利用了加尼玛尔的名气与威望。最有讽刺意义的是,加尼玛尔想借用亚森·罗平的智慧与经验,来替前妻侦破古家具失窃案,却眼睁睁地看着前妻成了窃贼的怀中娇娃,与其一起旅游度“蜜月”去了。在加尼玛尔这个人物身上,官僚的自负、自夸、低能、颟顸写得入木三分,更加衬托出亚森·罗平的精明强干,善于思考。
与亚森·罗平系列的中长篇小说相比,莫里斯·勒布朗的短篇小说有两个特点,一是爱情写得低调含蓄,不像中长篇里那样集中与浓郁。但是低调不等于低级,含蓄不等于平淡。限于篇幅,一个短篇小说不能把一段爱情写满写足,莫里斯·勒布朗就用多个短篇小说来写。《钟敲八点》就用了八个系列短篇来写亚森·罗平(此时他叫雷尼纳亲王)对奥唐瑟的感情。一开始只是写他对奥唐瑟的同情,只为让她开心而出手相助。然后,写他委婉表达与她一同冒险,破案伸冤的意愿。最后写他把侦破八个案件的承诺全部兑现,才获得久盼的亲吻,也就是女方的芳心。在八个侦破故事中,《持斧女人》写得尤其惊心动魄。因为亚森·罗平的心上人落入持斧女人之手,眼看性命难保,这份感情也就写得分外动人。当然,在这些短篇小说中也有速成“爱情”,不过那只是逢场作戏。比如《白手套》中亚森·罗平与女歌唱家的“速配”,读者一看就知是嘲弄加尔玛尼的,因为那水性扬花的女子是他前妻。
二是案情写得格外奇特,有些简直奇特得令人匪夷所思。这种奇特,表现在,一是作案者身份奇特。《穿山羊皮大衣的“男人”》中,那个穿着山羊皮大衣,开车疯驶,砸死男女受害人的家伙,竟然是一只略通人性的老猿。二是作案手法奇特。如《大肚玻璃瓶》里,罪犯企图利用透镜聚焦阳光的办法,引燃藏在纸盒里的赃款,销毁罪证,这种手法在当时不能不算新奇。三是侦破方法新奇。在《持斧女人》里,亚森·罗平一改平常的侦破方法,排除干扰,闭门思索,通过综合分析案情,比对六起案子的作案手法,寻找六个受害人的共同特征,终于得出犯罪人是个疯子的结论,从而顺利地侦破案子。
在这些短篇小说里,莫里斯·勒布朗并没有像在中长篇小说中一样,把亚森·罗平写成常胜将军。亚森·罗平有赢也有输,既有“大意失荆州”的时候,也有为聪明反被聪明误的时候。在《安贝尔太太的保险箱》里,亚森·罗平本来设计窃取一对无良夫妇的钱财,谁知强中更有强中手,不仅白白替那对夫妇打工半年,临了还被安贝尔太太“借去”1500法郎。在《险恶的陷阱》里,本已得手的亚森·罗平贪图更大利益,不慎落入老奸婆的陷阱,送肉上砧板,不仅将到手的钱财如数送还,还几乎误了卿家性命。
出奇制胜的手法,出神入化的描写,出人意料的结局,这些就是亚森·罗平短篇小说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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