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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贼”入屋禁上天棚

时间:2023-02-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广州人惯称民居楼顶的露台为“天棚”,无论其为砖木结构抑或钢筋水泥材质。全国各地有此奇特称呼者亦仅广州一地,但“天棚”作为城市民居建筑的一部分,往昔在广州曾经有过一段兴衰故事。天棚这一城建新事物自现身市区后,随之又不断体现出它的多种明显功效和用途。民初,一项治安立法因此而出台了,规定天棚只用于晾晒衣物,即使屋主亦不准在此多加停留,不是晾晒衣物而上天棚者,即被视为盗贼,屋顶更严禁攀爬。
“飞贼”入屋禁上天棚_老广州,旧时光

广州人惯称民居楼顶的露台为“天棚”,无论其为砖木结构抑或钢筋水泥材质。全国各地有此奇特称呼者亦仅广州一地,但“天棚”作为城市民居建筑的一部分,往昔在广州曾经有过一段兴衰故事。

清朝中叶,广州城区已颇现规模,人口达到五六十万,城池内外民居高低错叠,鳞次栉比,商贸旺地更见密密麻麻。因南方多雨,住宅商铺十之八九是沿用传统的人字屋顶斜瓦面,楼高一两层岭南特色的矮房。即便是大户殷实人家,亦不外乎在两侧山墙上竖起锅耳,使高庭深院显得气势不凡。

市民日常生活中有必不可少的晾晒衣物一环,市区矮房斜顶连片尤成问题。晒于户外易被宵小顺手牵羊。晾挂室内,则缺乏阳光暴晒全靠阴干,既阻挡光线和通风,又增加室内湿气兼有碍观瞻,更不利衣物借助阳光杀菌消毒。

不知始于何时,有聪明市民开始在自家瓦面搭起简易平台,解决了这道衣物晾晒难题。白天得一方闲地把衣物晾挂其上,上下进出在屋边一侧架起楼梯,或通过天窗通道连接,因以竹木结构为多,粤语直呼其名为“天棚”。

天棚这一城建新事物自现身市区后,随之又不断体现出它的多种明显功效和用途。在此南方大都市,每当炎夏,闷热难耐之时,晚间多有市民于户外的街边、濠边或骑楼底,搬出木凳竹椅闲坐纳凉,甚至早早“霸位”,在公共场所铺床过夜。与之相比,拥有私家天棚的人家真个优哉游哉,比邻里街坊多了一方自家独享的消暑之处。于是乎跟风渐起,市区民居的瓦面上,天棚日见其多,更被添加各种美化装饰,雕花栏杆,花草盆景……凡此种种。除了纳凉解暑,还可邀朋呼友,或茶聚小酌,或观星览月。尤其市区江边河堤风景地带,搭建天棚一时蔚然成风。

西关民居及十三行建筑多加建天棚

然而一利一弊,市区楼顶天棚日见其多,弊病很快又凸现了,夜幕降临后,盗贼可利用瓦面天棚,作为翻越屋顶的便道,自上而下入室行窃,得手后又从容逃遁。一时市内“飞贼”猖獗,手持一根三几米长的竹竿,脚穿软鞋,身手矫健者甚至可无声无息在屋脊上穿街过巷,终至闹得市面怨声载道。民初,一项治安立法因此而出台了,规定天棚只用于晾晒衣物,即使屋主亦不准在此多加停留,不是晾晒衣物而上天棚者,即被视为盗贼,屋顶更严禁攀爬。初时也有不少妄视此法的“大头虾”,疏忽大意上了天棚,被旁人发现并告发,招致差人上门拘人,报纸上也曾一度屡有此类新闻报道。后来为了彻底消弭夜贼隐患,断绝偷盗可乘之机,天棚加建终于被政府一度明令禁止了,此乃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一段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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