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延礼
一
中国近代报刊的出现,是由外国传教士开始的。他们办的第一份华文报刊是《察世俗每月统计传》,1815年8月5日(嘉庆二十年七月初一)在马六甲创刊,署名“博爱者纂”,实际上的主编是伦敦会传教士、苏格兰人米怜(W.Milne,1785—1822),月刊,木版雕刻。随后又有《东西洋考每月统计传》(1833)、《各国消息》(1838)、《六合丛谈》(1857),但这些中文报刊在中国知识阶层均影响不大。在外国人办的报刊中,对传播西学和中国知识界影响最大、出版时间最长的是《万国公报》。《万国公报》的前身是《中国教会新报》,后改名《教会新报》,1868年9月5日(同治七年七月十九日)在上海创刊,周刊。1874年《教会新报》出版至301卷后,始改名为《万国公报》,1883年7月28日,出至750卷停刊,1889年2月复刊后,《万国公报》成为广学会的机关报,月刊,册次另编,直至1907年12月,出至750卷第237册停刊。
在外国传教士所创办报刊影响下,也出现了中国自己的报刊。中国人自己办的报纸最早的是1865年在香港创办的《中外新报》(《孖剌报》的中文晚报),首任主编是留美学生黄胜,伍廷芳主持翻译,后有陈霭亭创办的《华字日报》(1872年4月,香港,其前身为《中外新闻七日报》)、王韬创办的《循环日报》(1874年1月5日,香港),接着《汇报》(1874年6月16日,上海)、《新报》(1876年11月23日,上海)、《述报》(1884年3月27日,广州)、《广报》(1886年6月24日,广州)相继诞生。据史和、姚福申、叶翠娣《中国近代报刊名录》记载,自1815年至1911年,共有中文报刊1753种,如果下限至五四运动,中国近代出版的中文报刊当不少于2000种。
在近代2000种报刊中,属于文艺性的报刊约277种,占近代报刊总数的八分之一弱。据祝均宙、黄培玮编的《中国近代文艺报刊概览·引言》中说:近代文艺杂志有133种,文艺报纸76种,另有未见原件的文艺报纸、杂志68种。
近代文艺报刊最早面世的是文艺小报。1896年6月6日(光绪二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著名小说家李伯元首先创办了《指南报》,随后还创办过《游戏报》(1897)、《海上文社日报》(1900)和《世界繁华报》(1901)。这几种小报主要是刊登一些娱乐性、滑稽性的文艺小品、文人趣事,这一点我们从《世界繁华报》的栏目即可看出。它的栏目有本馆论说、海上看花日记、时事嬉谈、滑稽、新语、讽林、北里志、鼓吹录、新编花丛新戏、梨园琐录、游园杂记、茗楼余话、戏园日录、艺苑杂刊、新书品评、杂诗等。1898年夏历5月又有《采风报》问世,编辑者为吴趼人。
20世纪初,这类文艺小报开始增多,著名的有《笑林报》(1901)、《寓言报》(1901)、《苏州白话报》(1901)、《国魂报》(1908)、《国华报》(1910)等。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小报中有的还刊登小说,如《笑林报》就刊登过长篇小说《宓妃枕》(香梦著),短篇小说《泪痕花》、《美人魔》、《顽腐镜》,这是此前这类小报所未有的现象。这份报纸还随报附送单页小说、弹词等文艺作品,计有《海上繁华梦》、《仙侠五花剑》、《优孟衣冠》、《九仙枕》等。随后,以刊登小说为主要对象的小说杂志也相继问世,著名的有梁启超创办的《新小说》(1902)、李伯元主笔的《绣像小说》(1903),吴趼人等主编的《月月小说》(1906)、曾朴等创办的《小说林》(1907),即所谓近代四大小说杂志。此外,还有陈景韩创办的《新新小说》(1904),黄伯耀、黄世仲兄弟创办的《中外小说林》(1907),彭俞主笔的《竞立社小说月报》(1907),胡石庵编辑的《扬子江小说报》(1909),包天笑编辑的《小说时报》(1909),以及《小说画报》(1910)、《小说月报》(1910)、《中华小说界》(1914)、《小说丛报》(1914)、《礼拜六》(1914)、《小说海》(1915)、《小说大观》(1915)等小说杂志如雨后春笋般纷纷面世。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五四”运动,近代有小说杂志60余种。
在近代,文艺报刊成为文学作品的主要载体。以小说而论,不仅数千篇短篇小说几乎全部是最先发表在近代报刊上,而且许多长篇小说也是首先在杂志上连载,而后再由出版社刊行。近代许多长篇小说名著,如《海上花列传》、《官场现形记》、《文明小史》、《活地狱》、《老残游记》、《孽海花》、《中国现在记》、《邻女语》、《负曝闲谈》、《东欧女豪杰》、《新中国未来记》、《黄绣球》等,都是首先发表在近代文学杂志上。我们再以吴趼人的小说为例,他的作品几乎全部是先在文学杂志上发表,而后再出版的。他的《九命奇冤》、《痛史》、《电术奇谈》最先发表在《新小说》上,《瞎骗奇闻》最先发表在《绣像小说》上,《两晋演义》、《上海游骖录》、《劫余灰》、《发财秘诀》、《云南野乘》最先发表在《月月小说》上,《剖心记》最先发表在《竞立社小说月报》上。此外,《新石头记》、《糊涂世界》、《最近社会龌龊史》(初名《近十年怪现状》)、《情变》最初发表在《南方报》、《世界繁华报》、《中外报》、《舆论时事报》上。这样算起来,吴趼人的全部中长篇小说,除《恨海》和他的生前未刊稿《白话西厢记》外,其余16部中篇小说和他的全部短篇小说(均刊《月月小说》)都是最先发表在近代几家著名的文艺报刊上。
近代报刊作为文学作品的主要载体和传播媒介,不仅文艺报刊如此,而且非文艺性的一般报刊也登载小说、戏剧和诗歌,至于政论文、游记、小品这些广义的文学性作品几乎近代所有报刊都刊登。
在近代一般性的报刊中,刊登小说(包括翻译小说)等文学作品的刊物很多,有代表性的是《清议报》(1898)、《新民丛报》(1902)、《浙江潮》(1903)、《江苏》(1903)、《女子世界》(1904)、《东方杂志》(1904)、《扬子江白话报》(1904)、《民报》(1905)、《醒狮》(1905)、《竞业旬报》(1906)、《中国女报》(1906)、《云南》(1906)、《著作林》(1907)、《振华五日大事记》(1907)、《粤西》(1907)、《女报》(1909)、《国风报》(1910)、《妇女时报》(1911)、《中华教育界》(1912)、《谠报》(1913)、《留美学生季报》(1914)、《浙江兵事杂志》(1914)、《娱闲录》(1914)、《女子世界》(1914)[1]、《大中华杂志》(1915)、《中华妇女界》(1915)、《太平洋》(1917)等。在这类报刊中,如《福建法政杂志》(1908)就刊登过日本著名政治小说《花间莺》(末广铁肠著,长乐梁继栋译),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教育杂志》曾连续刊登了包天笑的著译小说9种:《馨儿就学记》、《孤雏感遇记》、《埋石弃石记》、《苦儿流浪记》、《二青年》、科学小说《科学者之家庭》、少年小说《童子侦探队》、《青灯回味录》[2]、《双雏泪》。再如《中国实业杂志》,除刊小说外,还载有梁启超、陈宝琛、宋教仁、吴芝瑛、汪笑侬等人的戏剧和诗歌。
为什么近代报刊多数都刊登文学作品呢?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一是文学作品的可读性强,具有较强的娱乐、审美功能,易于吸引读者,可以增加报刊的销售量,具有明显的经济效应。二是随着报刊的增多和商品化,稿件供应成了一个大问题,短论、新闻报道、社会信息总不能太多,这就要求用文艺来填补,因此,对文艺作品尤其是对各类小说的需求就显得更加迫切。三是文学观念的转变。近代报人中许多也是近代的文学理论家,梁启超、夏曾佑、丘炜萲、狄葆贤、吴趼人、麦孟华、黄人、徐念慈、王仲麒、黄伯耀、黄世仲等人是其代表。他们在梁启超的小说理论和西方文艺思想的影响下,普遍地重视小说的社会作用和艺术功能,尤其是小说的启蒙和新民效应。这也表明这些报人具有了新的文学观念:轻视小说的传统观念的消解,重视小说的社会作用和文学地位,把小说提高到文学之最上乘。这种新的文学观念对报刊重视小说肯定有导向作用。四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城市市民的文化需求。如所周知,随着近代都市的形成和城镇人口的增多,如何为城镇市民提供带有消遣、娱乐、有趣和传奇性的精神食粮就成为生存在都市的报刊所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也是报刊能否生存和扩大销路的先决条件。而报刊增加文艺作品的版面,特别是刊登小说,是争取消费者、取悦市民受众群体的一个新的举措。以上四点或许是近代文艺报刊和一般报刊都要登载小说的主要原因。
上面列举了近代报刊争相刊登文学作品的情况,也举例说明了近代部分小说和吴趼人的作品最先发表在报刊上的实例,旨在表明近代文学作品的传播渠道已由手抄本、木刻本变为现代化、大众化的报刊了。传播媒体的这一变化,不仅是传播方式、传播渠道的不同,而且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小说创作的繁荣和创造主体的职业化。
二
中国古代没有职业作家,更没有靠稿费生活的作家。中国古代的文学家大多是官员和有钱的士大夫,他们生活的经济来源或靠俸禄,或靠家庭的收入,没有靠“稿费”为生的,因为古代并没有“稿费”[3]。职业作家的出现是近代的事,它是以固定职业收入或稿费作为生活主要来源为前提条件的。
中国职业作家的出现,其过程大体是这样:第一步是报人的出现,第二步是报人小说家增多,第三步才是职业小说家(作家)的诞生。
19世纪70年代之后,近代报刊开始增多,《申报》(1872,上海)、《羊城采新实录》(1872,广州)、《循环日报》(1874,香港)、《汇报》(1874,上海)、《述报》(1874,上海)、《字林沪报》(1882,上海)、《新闻报》(1893,上海),这些报纸大多是外国人或中国人开办的商业性的报纸,唯其如此,这些报纸的主办人才注意改进报纸的业务和版面,以扩大销路。这些报纸因为是给中国人看的,所以都要聘请中国人作主笔或编辑、翻译,于是产生了中国第一批职业报人。他们之中,著名的有王韬(1828—1896,苏州人,先任职于墨海书馆,后为《循环日报》主编)、袁祖志(1827—1900?字翔甫,浙江钱塘人,《新闻报》主笔)、董明甫(《上海新报》的助编)、蒋芷湘(《申报》主笔)、何桂笙(《申报》主笔)、黄式权(1853—1924,名本铨,字协埙,上海人,《申报》主笔)、钱徵(字昕伯,浙江湖州人,《申报》主笔)、蔡尔康(1858—约1923,字紫黻,上海人,曾任《申报》编辑、《字林沪报》主编)、戴谱笙(《字林沪报》主编)、陈霭亭(名言,字霭亭,广东人,《中外新闻七日报》主笔)、高太痴(约1860—1920,名翀,字莹玉,苏州人,后落籍上海。系《申报》主编何桂笙的门生,曾助编《申报》,又任《字林沪报》的编辑、主笔、总编纂,创办中国第一个副刊《消闲报》。还曾任天津《时报》编辑,上海《苏报》主笔)、孙玉声(1863—1939,名家振,上海人,《新闻报》主笔,曾任《申报》编辑)等。以上所举都是近代著名的报人。由于这部分人有固定的收入,他们成了中国近代第一代职业报人。由中国传统士子变为近代报人,既是近代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西方文化东渐的结果,但这一角色的转换对于传统知识分子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冲击,无异于脱胎换骨,革面洗心,他们的内心是充满矛盾和痛苦的,这从王韬等人的日记和书信中可以看出。从上面有关简介中可以看出,中国第一代职业报人有几个共同特点值得注意。
第一,这批报人的籍贯多系浙江和上海,也有部分广东人,他们地处沿海,与西方文化接触的时间早、机会多,见识也广,较内地士子易于改变某些传统观念。第二,这批报人多出身于书香门第,后因家境破落,为生活计,或其他原因,外出谋生,后成为报人,如袁祖志(清代著名文学家袁枚之孙)、王韬、钱徵,大约属于此种情况。第三,这批报人具有较深厚的传统文化素养,且有一定的文才,但在科举道路上多不得志,如王韬、蔡尔康、高太痴均为秀才、诸生,但乡试不第,以是投身报界。第四,这批人思想敏锐,有真知灼见,受刺激后觉醒较快,较明智地拒绝科举的诱惑,从传统文士变成近代报人,但他们在角色转换中有痛苦、有矛盾。
以这批职业报人为基础,又联络、培植了一批文学作者和报人小说家。这里以《申报》办的三个文艺副刊《瀛寰琐记》(1872年11月11日创刊)、《四溟琐记》(1875年2月创刊)、《寰宇琐记》(1876年2月创刊)的作者队伍为例,可以看出其中有不少人是当时或后来的小说家,如宜鼎[4]、俞达[5]、邹弢[6]、黄钧宰[7]、蠡勺居士[8]等人。邹弢后来不仅写小说,而且还是《趣报》的主笔。韩邦庆(1856—1894)也是一位报人出身的小说家。他开始任《申报》撰述,后来自办了中国第一份小说期刊《海上奇书》(由《申报》馆代售),他的著名小说《海上花列传》就是最先发表在《海上奇书》的。此外,王韬、高太痴、孙玉声等报人也写小说,蔡尔康经常为小说写序跋。
19世纪90年代中叶之后,中国报人小说家开始登上文坛。其代表人物是李伯元、吴趼人、韩邦庆、孙玉声、高太痴等人。李伯元接连在上海创办了《指南报》(1896)、《游戏报》(1897)、《海上文社日报》(1900)和《世界繁华报》(1901),在当时颇有些影响。吴趼人说李伯元“为我国报界辟一别裁”[9],孙玉声则称李伯元是“小报界之鼻祖也”[10]。此后文艺小报接踵而起,著名的有《演义白话报》(1897)、高太痴任主编的《消闲报》(1897)、吴趼人主笔的《采风报》(1898)、孙玉声创办的《笑林报》(1901)、李芋仙主笔的《寓言报》(1901)等。
这类文艺小报值得注意的有三点:一是这些小报开始刊登小说,二是随小报赠送的附页也刊登小说。近代许多著名小说,如李伯元的《官场现形记》、吴趼人的《糊涂世界》、二春居士的《海天鸿雪记》、孙玉声的《海上繁华梦》、邹弢的《断肠碑》(又名《海上尘天影》)、高太痴的《梦平倭虏记》[11]等,都是发表在这些小报上或作赠送附页问世的。三是小说的作者很多是报人,如李伯元、吴趼人、孙玉声、高太痴、邹弢等,这些报人作者标志着报人小说家的正式出现。这类报人小说家后来逐渐增多,如陈景韩、包天笑、周桂笙、罗孝高(即罗普)等,也可以说他们是报人小说家向职业小说家的过渡人物。
三
随着近代文学理论家对小说创作的呼唤,近代“小说界革命”的倡导者梁启超,1902年在日本横滨创刊了《新小说》。《新小说》是我国第一份具有近代色彩的小说杂志,它的诞生标志着近代小说创作又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新小说》创刊于1902年11月,这之前半个月,在梁氏主编的另一家刊物《新民丛报》上刊登了一则《新小说征文启》。这则启事,一是介绍即将问世的《新小说》杂志的创作宗旨并为之征稿;二是公布了《新小说》要付稿酬及其稿酬标准。稿酬的标准是:自著本甲等,每千字酬金四元;自著本乙等,每千字酬金三元;自著本丙等,每千字酬金二元;自著本丁等,每千字酬金一元五角;译本甲等,每千字酬金二元五角;译本乙等,每千字酬金一元六角;译本丙等,每千字酬金一元二角。《新小说》的稿酬范围只限于十数回以上的小说及传奇,用今天的术语说,也就是中长篇小说和多幕戏剧。自著和翻译均付稿酬,这又意味着《新小说》对翻译文学的提倡和重视。不过一般诗文(包括杂记、笑话、游戏文章、杂歌谣、灯谜、酒令及楹联)不付稿酬[12]。
稿酬的确立,不仅大大刺激了小说创作与小说翻译的发展,而且对于作家(特别是小说家)的职业化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为职业作家的出现奠定了经济基础。
《新小说》杂志在稿酬制度的确立方面起了倡导和示范作用。1906年11月《月月小说》创刊,它在第二号上也刊出了《月月小说征文启》:“如有佳作小说,愿交本社刊行者,本社当报以相当之酬劳。……如有科学、理想、哲理、教育、家庭、政治、奇情诸小说,若有佳本寄交本社者,一经入选,润资从丰。”在此之后四个月创刊的《小说林》杂志(1907年2月创刊)更明确规定:凡小说入选者,“甲等每千字五元,乙等每千字三元,丙等每千字二元”[13]。之后,小说付稿酬则形成制度。后来近代著名的小说杂志,如《小说时报》(1909)、《小说月报》(1910)、《中华小说界》(1914)、《礼拜六》(1914)、《小说丛报》(1914)、《小说海》(1915)、《小说大观》(1915)、《小说画报》(1916)等杂志均明确规定付稿酬。
与杂志向作者付稿酬同时,一些出版社也给小说作者付稿酬。付酬的标准大约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看作者的知名度;二是看作品是否畅销。在近代,严复和林纾的翻译较他人的稿费为高,林纾的译稿每千字六元。而一般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的稿费就很低。青年作家向恺然(1890—1957,别署平江不肖生)在日本写有小说《留东外史》,1915年回国将稿子卖给出版商,向氏当时年仅25岁,又是第一次写小说,自然没有什么“名气”,只以每千字五角卖给书商。谁知此书出版后销路甚佳,书商因此赚了很多钱[14]。在当时尽管稿酬有高低之分,但发表小说可以得稿酬,有的还相当高,这在中国出版史和文学史上都是一个重大的变化。小说报刊给小说作者付稿酬,这固然意味着小说地位的提高,同时也刺激了作者的创作欲,促进了小说创作的繁荣;更重要的,它为小说家的人格独立和生活独立提供了经济保障,从而为职业小说家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当报刊和出版社向作家付稿酬已形成制度后,就给小说作者提供了可靠的经济收入,而且有的作者完全可以靠稿费收入生活。比如林纾,商务印书馆付给他的“林译小说”稿酬是千字6元[15],林纾通常是每天译书4小时,一小时译1500字,计6000字[16],可得稿费36元。如按林纾一个月工作20天计算,月收入可达720元。倘以三分之一给口译者,则每月仍可收入480元。当时一位中学监督(校长)每月薪金50元[17],这样林纾的稿费月收入接近十位中学校长的总和。再如,吴趼人写《恨海》,“仅十日而脱稿,未尝自审一过,即持以付广智书局”[18]。《恨海》全书约5万字,按中上等稿费千字3元计算,这部十天完成的小说可得稿费150元,相当于他在上海江南制造局当雇员时18个月的薪金(月薪8元)[19]。当然,像吴趼人、林纾这样两位名家的书稿酬金也许并不能代表近代一般作家的稿费收入情况,但至少可以说明,在20世纪之后,小说作家有了稿费收入,并且以稿费收入为生活来源或部分来源的小说家愈来愈多。据包天笑说,他译《三千里寻亲记》和《铁世界》(均自日译本重译),这两种小说约四五万字,卖给文明书局,共得稿费100元,就“当时的生活程度,除了到上海的旅费以外,我可以供几个月的家用”[20]。从近代作家译著作品情况来分析,像李伯元、吴趼人、梁启超、黄小配、罗孝高、包天笑、徐枕亚、李涵秋、周瘦鹃、陈景韩、林纾、伍光建、吴梼、周桂笙、徐念慈等人都可以作为中国第一代职业作家(小说家)的代表。
1905年清廷公布废止科举,“著即自丙午(1906)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21],这对当时一些想走科举道路的人无疑是一个打击。为生活计,他们只好寻找新的生活出路。而这部分人除耍笔杆子外,也别无他长。于是在感叹“英雄无用武之地”之余,士子们看到小说有稿酬可以“口”,写点什么也未尝不可以一试。况且人生总有不如意处,以小说抒发胸中之郁积和牢骚,借他人酒杯,浇自己之块垒,原是历代文人惯常的做法,于是一批文人开始转向小说创作或报纸编辑。1905年后进入文坛的一批作者大都是在这种情况下步入准小说家的行列的。
从19世纪70年代到“五四”前,在短短的50年中,近代知识群体中一部分文化精英,由职业报人—报人小说家—职业作家这一转化过程,一方面反映了稿酬的确立对近代职业作家形成的驱动和影响,另一方面也表明了小说的商品化愈来愈明显。这后一方面,固然促进了小说创作和小说翻译的繁荣,同时也给小说的思想和艺术带来不良影响。一是助长了部分小说家的粗制滥造。为赚钱而写小说,为发表小说而赶写急就章,“朝脱稿而夕印行”[22],很难再像曹雪芹那样把创作看成自己生命的一部分,“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却有相当一部分作家视写小说为“利薮”,“明知疵累百出,亦无暇修饰”[23],甚至转相抄袭,欺骗读者。二是受金钱的驱使,助长了作家媚俗的倾向。小说既然是商品,为了适应小说市场的需要,作家必须改变自己的审美理想,去迎合受众的美学趣味和审美习惯,这便无形中降低了小说的思想意义和艺术品位。这就是为什么近代小说数量极其惊人[24],而真正优秀的经典之作却寥若晨星的原因之一。
稿酬制度的确立是中国近代出版史上的大事,它是在西方文化影响下中国出版事业近代化的一个标志。稿酬制度在20世纪初的最终确立,不仅意味着近代作家已享受到应得的劳动报酬,同时也体现了社会对著作人权利的承认和尊重。稿酬制度出现在文学界,直接促进了作家群体的扩大和创作事业的繁荣,并为职业作家的成长和壮大奠定了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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