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力量存在的本体论证明

力量存在的本体论证明

时间:2023-12-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力量不仅仅是意志的本质,力量还是世界的本质,这就是本体论判断。本体论证明首先令人想起安瑟尔谟的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上帝观念的完满性中包含了上帝的实存性。晚年的数学家哥德尔出于对宗教信仰的尊重,列出了一组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此推论结合了定理1当中的出现的实例,即把力量推论成该实例的可能性存在,对于证明力量的实际存在迈出了关键一步。

力量不仅仅是意志的本质,力量还是世界的本质,这就是本体论判断。正确与否则需进一步证明。本体论是针对世界概念的完全普遍的哲学逻辑表达,而世界概念也通过力量得到定义,世界概念是抽走各种属性的只剩下纯粹“存在”的力量指向对象的整体。就本体论的逻辑意义来说,本体论是与经验世界相分离或先于经验而独立存在的原理系统,因而各种关于经验材料的对比和历史性知识的借鉴都不可取。本体论必须是通过逻辑演绎进而以某种原则一以贯之的独立系统。应注意的是,用逻辑方法只是出现在证明过程中,不能将力量本性逻辑化。

用什么样的逻辑方法来证明力量是世界的本体,关键看力量处在什么级位的概念层次上。本体论证明首先令人想起安瑟尔谟的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上帝观念的完满性中包含了上帝的实存性。安瑟尔谟可以用这种证明方式,是因为上帝是公认的完满性的概念。而力量这一概念究竟是不是完满,仍然晦暗不明,我们也无从证明力量概念的完满性,所以这种直接推论的逻辑方法显然不适合。其次,如果我们用归谬法,假定力量不是世界的本体这一判断是错误的,那么能否证明力量是世界的本体的判断就是正确的呢?这样的假定必须有一个前提,即力量概念至少要占尽全部完满性的一半当且仅当刚好为一半,因此才可以从力量概念的反面得出立足于力量概念这一面上的各种判断的正确性。再次,用正反题的论证方式可以形式上囊括力量概念和相反的各种概念。但是众所周知,逻辑上的反对关系并不能涵盖同一属概念的全部可能性,即它们的外延之和小于其属概念全部外延,再加上力量概念本身可能存在的弹性和张力,所以正反题论证方式中极有可能会出现遗漏的第三方概念,这种逻辑证明也是不适当的。最后,一些经验性的证明方法,如归纳法和类比法,由于本身的逻辑意义不强,得出的结论本书认为并不可取。还有一个笨拙的方法就是穷举法,即列出所有除力量之外可能的世界的本体观点,并且一一证明其错误。这样做工作量实在太大,哲学界的本体论观点层出不穷,个人的有生之年是做不完的,即便做完了这些工作,也不能穷尽所有的可能性。

一种最普通的从题设到结论的逻辑综合推理方法才是最有可能成功的。晚年的数学家哥德尔出于对宗教信仰的尊重,列出了一组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然而在证明上帝这个未知概念时,先前并没有任何关于上帝的知识,所以在证明过程中出现了一个非推理式的跃迁,勉强证明了上帝的形式存在,而上帝的内容、是否实存仍然无从得知。但这个推理过程比较精细和值得肯定。和上帝的存在不同,在先行的始源情绪和内在体验中我们已经对力量的存在有所领悟。所以我们适当改动一下,用来证明所谓的力量本体论再合适不过了。这个推理过程如下:

公理1:一个性质是肯定的当且仅当它的反面是否定的。

Axiom1:If a property is positive,then its negation is not positive.

Positive也可以译成是积极的,上述的证明已经表明力量有主动的积极的活跃特征,这一点无须赘言。Negation有的译成否定,在此译成反面更佳,力量的反面我们非常熟悉,乃是常人都能经受的无力感,无力感使此在倍感失落而丧失了在世的根基,这种漂浮无定显而易见是不具有积极性的。这个公理表明了该判断逻辑上的二分性,即所有的可能性都已经被一分为二地分成正反两部分了。

公理2:肯定性质蕴涵的性质必肯定。

Axiom2:Any property entailed by—i.e.,strictly implied by—apositive property is positive.

任何性质的发生必然会严格地蕴涵着此性质所指向的目标,这仅仅是由性质的本质规定性所决定的。说某物具有x性质,那么该性质当中必然拥有x存在。这个推论不仅适用于肯定性质,也适用于所有的性质。用肯定性质是为了上下推理的衔接。此公理表明了逻辑上的闭包性,肯定性质必然完全包括了肯定。

定理1:一个肯定性质是逻辑上一致的(可能有某个实例)。

Theorem1:If a property is positive,then it is consistent,i.e.,pos-sibly exemplified.

如果一个性质是肯定的,那么它必然是连续的。肯定性质的特征就是连贯性的、前后一致的。这里是单独定义肯定性质的特征,对比否定、消极等其他性质,其他性质并不需要前后一致的连贯性,因为这些性质在某一点上的呈现就足以证明自己的特征。例如某一x集合体,要证明其肯定性则必须证明集合内部所有的元素的肯定性。而要证明其否定性,只需证明集合内有一个元素具备否定性就可以。肯定性质的连续的一致性造就了逻辑上的完备性,而其中可能会出现肯定性的实例而不是必然。

定义1:某物是类力量的当且仅当它具备所有的肯定性质。

Definition1:x is power-like iff x has as essential properties those and only those properties which are positive.

当某物具有一种essentialproperties(本质性特征)才成为类力量,而这种本质特征当且仅当它具备所有的积极(肯定)性质。某物x能否具备所有积极性的可能,主要看该物是不是典型性的类别物。一个非典型的指称的有限个体,例如张三,是绝不可能同时具备所有的积极性的。上一节证明了力量的主动的积极性特征,而在此则反过来通过所有积极性的汇总来重新定义类力量这一概念。

公理3:“是类力量的”是一个肯定性质。

Axiom3:The property of being power-like is positive.

类力量的定义就是当且仅当它具有所有的积极性质,当某物完全汇集了某一特性的全部时,说此物应该具有该特性,这一点不容置疑。

推论1:“是类力量的”是一致的(可能有某个实例,即力量可能存在)。

Corollary1:The property of being power-like is consistent.

这个推论是定理1和公理3的结合,典型的三段论,“是类力量的”是肯定的,肯定是一致的,所以“是类力量的”是一致的。此推论结合了定理1当中的出现的实例,即把力量推论成该实例的可能性存在,对于证明力量的实际存在迈出了关键一步。

公理4:一个肯定性质是必然肯定的。

Axiom4:If a property is positive,then it is necessarily positive.

这是个模态判断,依据定理1作出,因为肯定性质的前后一致性前提是概念的完满性,一个涉及完满性的肯定性质才能作必然判断。

定义2:性质φ是x的本质,当且仅当x满足φ且对x的任意性质ψ,φ蕴涵ψ。

Definition2:φ is an essence of x iff for every property ψ,x has ψ necessarily iff φ entails ψ.

说某一性质φ是x的本质,只有当φ对x的任意性质都满足时才是可能的。本质即任意性质的根据,而此根据φ又必然地蕴涵各种性质。

定理2:如果x是类力量的,那么类力量的是x的本质。

Theorem2:If something is power-like,then the property of being power-like is an essence of that thing.

这个定理是依据上述定理1、定义1、公理3、定义2的进一步推理,如果类力量具有肯定性质,那么所有肯定性质都是一致性的。如果所有肯定性质都是一致性的,那么类力量应该具备所有的肯定性质。因为类力量具备所有的肯定性质,所以类力量满足x的任意本质。因为满足x的任意本质,所以类力量是x的本质。

定义3:x必然存在,如果x的本质都必然有某个实例。

Definition3:x necessarily exists iff every essence of x is necessarily exemplified.

因为某物x的本质中蕴涵各种性质,而这些性质在肯定性质的作用下都是一致性的。这样的一致性造就了概念的完满性。而本质的根据在于实存,先前推论的可能存在的实例在这里就必然存在了,既然实例存在,那么在模态中x则必然存在。

公理5:“是必然存在”是肯定的。

Axiom5:Necessary existence is positive.

必然存在是积极性的、肯定的存在。存在是“有”,是肯定、是积极性的,非存在才是否定和消极的。这样结论反过来又印证了先前推理的正确性。这是验证的一个步骤,保证前面所有推论的合逻辑性。

定理3:必然有某个x,x是类力量的。

Theorem3:Necessarily,the property of being power-like is exemplified.

x已经必然存在,那么必然存在一个x。这是互逆式的推理。因为x的本质和所有特征都是肯定(积极)性质的。而类力量的也是肯定(积极性的),那么,这个x就是先前提到的那个必然存在的实例,这就是类力量的实例。类力量的实例必然存在,换句话说,力量必然存在。

结论:力量作为世界的本体存在。世界就是一个类力量的存在。这个推理方法用来证明上帝的实存比较困难,因为我们不能求助于先天存在于意识中的关于上帝的可靠知识。关于未知对象的证明,用此方法只能证明形式存在。而力量则在原初性的直观中已经被我们先天意识有所领悟,即意志开始命令往外推出自己的时候,人就已经感受到那种向着世界迸发的蓬勃的生命力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