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牙形的树丛里小鸟在歌唱。骑单车的男孩按着铃铛,冲上微陡的斜坡,轮子呼呼作响,惊吓到那些在阳光普照的门阶上无所事事的女人们。人行道上,小姑娘推着坐童车的弟弟妹妹,穿着夏天最好的衣服,结着彩色蝴蝶结。来自小学的孩童在公共运动场的圆形秋千上荡得不亦乐乎,感到头晕目眩,嚷嚷着“荡吧!荡吧!”以及“哦!要摔到地上了!”早晨的时光多变、明亮,好像是一次国际比赛或一个狂欢节。此时,雷蒙·普莱斯和我穿着法兰绒衣服,没戴帽子,拿着手杖,背着背袋,相伴前往沃姆斯角。我们大步迈进,穿过住宅区的“高地”广场,掠过穿着皱痕有如刀削的白上衣和近乎炫耀的运动服的青年,以及颈部系着手巾、戴着赛璐路太阳镜的曲棍球腿姑娘,用我们的手杖敲打一个信箱,粗鲁地穿过一群在巴士站等候开往果威的班车的短程旅行者,并踏过装午餐的篮子,不去管是否踩到它们。
“那些乘巴士的游手好闲的家伙为什么不能走路?”雷蒙问。
“他们天生就是太累了。”我说。
我们快速走上“史克帝”路,背包在背部跃动。我们轻敲每一道大门,把行人的可怕祝福送给那些住在窒闷房子里的人们。我们像一股清新的空气,走过一名穿办公室细条纹衣服的男人身边,他手中攥着一条牵狗绳,站在一个角落吹口哨。我们甩动肩膀,踏着自由的步伐,把城镇的声音和气味抛在身后。走到这条路的一半时,我们听到出游的女人喊道:“马特、杰夫!”因为雷蒙又高又瘦,而我则很矮。燕尾旗从大型游览巴士飞出来。雷蒙用力吸着宽嘴烟斗,走得太快了,无法挥手,甚至没有微笑。有些年轻女人在斜坡上方滚木球,在她们之中,我不知道我想念哪一位。我未来的情人,戴着一顶纸帽,很可能坐在出游的女人们后面的圆桶旁。可是一旦离开熟悉的道路,摇摇摆摆走向海岸,我就忘了她的面容和夜晚迸发的声音,吸入乡村空气。
“这儿的空气是不同。你确实在呼吸。很像乡村,”雷蒙说,“加上一点儿海水。吸进去吧,可以把尼古丁滤掉。”
他对着手吐唾沫。“依旧是城镇的灰色。”他说。
他把唾沫吸回嘴里,继续昂首前进。
此时,我们离城镇三英里远。半独立式的房子,各有一间锡顶车库,后面的空地有一间狗屋,还有一片刈过的草坪,有时一根柱子上吊着颗椰子,或者有一个供鸟儿戏水的水盆,或者有一片孔雀似的树丛,但在我们到达公有土地的外围时,这种半独立式的房子变得越来越少。
雷蒙停下来,叹气说:“稍等一会儿,我要为老烟斗填上烟草。”他用一根火柴对准烟斗,好像我们处在暴风雨中。
我们面庞发热,额头都湿了,彼此露齿而笑。这一天,我们已经变得像逃学的家伙那样亲近。我们正在逃跑,或以骄横、顽劣的模样走路,自傲地从我们的脚下街道迈进不可预测的乡村。大步走在阳光中,没有橱窗让我们眼花缭乱,也没有除草机的声音盖过雀鸣。我认为这样有违我们的宿命。一滴鸟粪掉落在一道树篱上。对城镇居民而言,这是眼里的一滴鸟粪。一只绵羊在看不见的地方“咩咩”直叫,表示“高地”已近在咫尺。我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景况。“荒野,威尔士的两三位流浪者。”雷蒙眨着眼说。一辆戴着水泥的卡车驶过我们身边,开往高尔夫球场。雷蒙轻拍我的背袋,挺起肩膀。“快啊,快前进。”我们以比先前更快的速度向山上走去。
一群骑单车的人在路旁停下来,用纸杯喝蒲公英和牛蒡制作的饮料。我在一个树丛中看到空瓶子。所有的小伙子都穿汗衫和短裤,姑娘们则穿敞开的板球衬衫和男式灰色长裤,臀部的区域用安全别针夹好。
“车子后面有空位,阳光男孩。”一个骑双人单车的姑娘对我说。
“这不会是现代风格的婚姻。”雷蒙说。
“这样会很快到。”我告诉雷蒙,同时我们离开他们。男孩们开始唱歌。
“天啊,我喜欢这个!”雷蒙说。广阔公地上生满石南,在一条灰扑扑的道路的第一个斜坡上,他手打遮棚,环顾四周,大肆抽烟斗,用爱尔兰手杖指着远方树丛,以及位于其间的海景。“那儿是欧克威奇,但你看不到。那是一座农场,看到屋顶了吗?不,是那儿,顺着我手指看过去。这才是生活。”他说。
我们肩并肩大步走在道路中央,踩着低低的河岸。雷蒙看到一只兔子在跑。“没人会觉得这地方离城镇挺近。够荒凉的。”
我们指出我们知道名字的鸟类,其余的名字是我们捏造的。我看到海鸥和乌鸦,只不过这些乌鸦很可能是白嘴鸦。雷蒙说,当我们哼着歌匆匆前进时,有画眉鸟、燕子和云雀在我们头上飞行。
他停下来摘了些草叶。“应该是稻草,”他说,放进嘴里,挨着烟斗。“天啊,天空是蓝的!想想我在大西部铁路公司时,这一切到处都有。兔子、田野和农场。你现在看看我,不会觉得我受过苦。那时我什么都会做,会赶牛,会犁田。”
他父亲、妹妹和哥哥都死了,他母亲整天坐在轮椅上,因患关节炎而残废了。他比我大十岁,脸上布满皱纹、瘦骨嶙峋,嘴巴紧闭、歪曲,上嘴唇不见了。
热雾中,两边的公有地荒废了好几英里,我们在午后的阳光下沿着长长的道路前行,口很渴,昏昏欲睡,但不曾减慢速度。不久,那群骑单车的人追上来,三个小伙子、三个姑娘,另一个姑娘骑双人车,全都笑着,按着铃。
“香克斯的小马好吗?”
“我们在回程的路上会看到你们。”
“你们肯定还在走路。”
“像拄拐棍在走?”他们喊道。
然后他们就不见了。灰尘又沉淀下来。他们的铃声微弱地回荡在前方道路四周的森林之间。六英里长、有点儿远离城镇的荒野公用地在往后退,看不到一个人影。我们在树下努力抽烟,以赶走蚊蝇,靠在一根树干上谈话,仿佛置身于人迹未至之地的边缘,多年未曾看到另一个人。
“你记得卷发的‘巴利’吗?”
我两天前才在桌球室看到他,但甚至当我想到他时,他那张酒窝脸蛋也变得很模糊,变成我们脚下道路的颜色,变成道路和公有地石南的灰白色、田野和片断大海的绿色和蓝色。而对于他愚蠢声音的记忆,则消失在鸟鸣以及无风时莫名其妙颤动的树叶的声响之中。
“我很想知道他现在在做什么。他应该多出来,走到郊外,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城镇小伙子。瞧瞧我们在这儿,”雷蒙对着树木和枝叶覆盖的天空挥舞烟斗,“用这个地方来换‘高街’我也不干。”
我望着那儿的我们;一个男孩和一个年轻人,原本在狭窄的城镇里显得苍白的脸庞,此刻暴露在奇异的日晒下,喘不过气,急行不已,正午刚过时短暂停留在一条穿过普通树林的道路上。我能够在雷蒙的眼中看到不寻常的快乐,也能够在我眼中看到令人难以相信的友善。每次雷蒙在乡村的景色里疑惑不定或指向某处时,他都会对自己的过往提出抗议,而我内心的爱则比我想要或挥霍的还多。
“没错,瞧瞧我们在这儿,”我说,“到处游荡。沃姆斯角就在十二英里外的地方。雷蒙,你不想听听电车的声音吗?那是一只斑鸠。看!小伙子们现在走到街上,玩些奇奇怪怪的游戏。报纸!报纸!我打赌,‘卷发’正在桌球室瞄准红球。来啊!来啊!”
“往右看!”雷蒙说,“王……蛋!记得那个故事吗?”
在道路上方,在林子外,一艘双层甲板船在我们后面嘶吼。
“去罗希利的巴士来了。”我说。
我们两人都举起手杖拦下它。
“你为什么拦下巴士?”我们坐在巴士上层时雷蒙说,“今天是步行的日子。”
“你也拦它了嘛。”
我们坐在前部,像多了两个司机。
“你从不留意车辙吗?”我说。
“你身体在晃动。”雷蒙说。
我们打开背包,共享三明治、煮蛋和肉酱,轮流喝保温瓶里的水。
“回家时,不要说我们坐了巴士,”我说,“要谎称我们走了一整天的路。欧克威奇到了!不大远,对吧?否则我们这阵子都要长出胡子了。”
巴士超过那些爬坡的骑单车者。“像拖在地上走?”我喊道,但他们听不见。骑双人车的姑娘落在其他人后面很长一段距离。
我们坐下来,午餐放在膝盖上,做出两手放开方向盘的样子,让下面驾驶座的司机在曲折的道路上以任何方式、随心所欲地开到任何地方。我们看到灰色的教堂和饱经风雨的天使。在离海最远的山脚下,我们望见美丽的淡红色小屋——住在里面大概很可怕——我想,因为相比丛林似的拥挤街道和烟囱处处的屋顶,野草和树木会更加严密地囚禁我。我们还看到油泵、干草堆,以及一个人骑在拖货车的马儿上,马儿动也不动地站在一条沟渠里,四周全是苍蝇。
“乡村的就是这么个模样。”
在一座瘦长的小山上,巴士把两名背包的行人送到树篱遮挡的车站,他们在那儿伸了伸懒腰,肚子直往里缩。
“你和我也会像那个样子。”
我们愉快地回望那两个靠在树篱上的家伙。他们爬上公路,蜗牛般缓慢地继续前行,变得越来越小。
在罗希利的入口处,我们按响车铃,巴士停下来。我们蹦蹦跳跳走了几百码,抵达村庄。
“我们很快就到了。”雷蒙说。
“我想这是项新纪录。”我说。
我们在长长的金色沙滩上方的悬崖上放声大笑,彼此把沃姆斯角的大岩石指给对方看,好像对方是瞎子。大海在远处。我们越过滑脚的石头,最终得意地站在刮风的岩顶。那儿有怪异而又肥厚的青草,令我们健步如飞。我们又是笑又是跳,吓走那些像山羊一样在磨损的斜面上跑来跑去的绵羊。甚至,在这一个最为宁静的日子里,仍有一阵风吹向沃姆斯角。在一个弯弯曲曲的岩丘末端,前所未见的大量海鸥在新近死去的同伴和累积多年的粪便上方尖叫。在顶部,我安静的语音似乎被舀起,放大成空洞的喊叫声,好像我周围的海风构造了一个外壳或洞穴,具有蓝色的无形屋顶和四壁,像整个苍穹那样又高又宽阔,振翅的海鸥轰响如雷。我站在那儿,两腿分开,一只手放在臀部,另一只手遮在眼睛上方,像某幅画中的罗利(1)。我觉得自己孤单一人,处于濒临失眠的癫痫时刻,腿变得很长,伸进黑夜之中,心怦怦直跳,惊醒了邻居,呼吸像飓风穿过富于弹性的房间。在那块悬浮于天空和大海之间的巨岩上,我没有变小,反而感觉自己像一栋呼吸的建筑那么大,世界上只有雷蒙能媲美我可爱的咆哮:“我们干嘛不一直住在这儿?永远住在这儿。建一座了不起的房子,过上了不起的帝王生活!”这番话在嘎嘎鸣叫的群鸟中大声回响,它们鼓动翅膀,把这些话语捎往海岬。雷蒙活像一座塔,在一块孤零零的岩石的危险边缘上下腾跃,手杖四处乱敲,而它似乎会变成蛇或者火焰。我们坐在地上,坐在松软、灰暗如海鸥的草地上,坐在绵羊占据的石头上,坐在一片片骨头和羽毛之上,蹲在这半岛的极点之上。我们沉寂了很长一段时间,肮脏的灰海鸥也安静下来,有些停落在我们附近。
我们吃完了食物。
“这个地方不像任何其他地方,”我说,身体几乎又恢复原来的大小了,身高五尺,体重七十二磅,声音不再延伸到正在放大的天空,“这地方没准儿是在大海中央。你不难想象沃姆斯角在移动,是吧?雷蒙,把它开到爱尔兰去吧,我们会看到叶芝,你可以去亲那块巧言石(2)。我们还可以在贝尔法斯特打一架。”
雷蒙在岩石的尽头处,看上去很不自在。他就是不让自己显得很不自在。他在阳光下懒洋洋地躺着,左右翻滚,从悬崖望向大海,但又努力要坐直,好像是坐在一张硬椅之中,双手不知该放在哪儿才好。他胡乱抚弄着软软的手杖,等待日子恢复秩序,等待沃姆斯角出现一条小径,等待扶梯从疤痕累累的悬崖边缘生长出来。
“这地方对于城里人而言太荒凉了。”我说。
“你自己才是城里人!是谁拦下巴士的?”
“你不高兴我们拦下巴士吗?如果不拦,我们眼下还在走路,像费利克斯那样。你只是假装不喜欢这儿。你刚才还在悬崖边上跳舞。”
“不过是蹦了两下。”
“我知道原因了,这儿太简陋。没有足够的沙发和椅子。”我说。
“你自认为是乡下小伙子,可你牛马不辨。”
我们开始吵架。不久,雷蒙又感到很自在,忘记了单调的荒野。如果突然下雪,他照样不会注意到。他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之中,岩石对他来说十分暗淡,像一间拉下窗帘的房子。两个一度手舞足蹈、冲鸟儿吼叫的高达天际的形体爬了下来,隐藏起来,这是两个来自城镇的小家伙在一个凹洞里咕咕哝哝。
雷蒙垂下头,耸起肩膀,看上去像个没有脖子的人,透过牙齿来吸气,我一瞧他这副模样,就明白要发生什么事。他凝视满是灰尘的白鞋,我知道他会把鞋子想象成什么样。他把它们想象成一个死在床上的男人的双脚,接下来他要谈谈他哥哥。有时候,当我们看人踢球,我靠着篱笆,会瞧见他凝望自己的瘦手,想象自己的手越来越细,瘦得只剩下骨头,看到他前面是哥哥哈利的手,骨头在敏感的皮肤底下显形。如果有一刻他在环绕自己的世界之中迷失,如果我不去管他,如果他眼睛朝下看,如果他的手没抓住坚硬、真实的篱笆或者他滚烫的烟头,那么,他就会回到可怕的卧室,拿着衣服、脸盆,听着摇铃的声音。
“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多海鸥,”我说,“你有没有见过那么多鸟?那么多海鸥。你数一数试试。那儿有两只在打架,快看,它们互相猛啄,像天上的母鸡。赌多少钱,大的那一只赢!脏兮兮的老鸟喙!我可不想把它当晚餐,一块羊肉和一块死海鸥肉。”我诅咒自己说了“死”这个字,“今天早上城里不是很漂亮吗?”我说。
雷蒙注视着自己的手。此刻已经没什么可以阻止他了。“今天早上城里不是很漂亮吗?每个人要么大笑,要么微笑,都穿着夏季服装。孩子们在玩耍,人人都很快乐;他们几乎把乐队请出来了。父亲发病时,我得把他压在床上。我必须一天两次为我哥哥换床单,所有东西都沾着血。我眼看他变得越来瘦。最后,你可以用一只手把他拎起来。他老婆不去看他,因为他冲她咳嗽。母亲动不了,于是我必须做饭,煮饭、看护、换床单,在父亲发疯时把他压住。我前途渺茫。”他说。
“但你喜爱走路,你在公用地上自得其乐。雷蒙,今天是个好日子。我为你哥哥感到难过。我们去探险吧。让我们爬到海里。说不定那儿有个洞穴,里面有史前壁画,我们可以写篇文章,赚一笔大钱。让我们爬下去吧。”
“我哥哥通常会按铃找我,他只能哼哼,总是说:‘雷蒙,看看我的腿,今天变得更瘦了吗?’”
“太阳快下山了,我们爬吧。”
“父亲认为,我把他压在床上是想谋杀他。他死时,我正压着他,他发出嘎嘎嘎的声响。母亲在厨房,坐在轮椅里,但她知道父亲死了,尖叫着要找我妹妹。妹妹布伦达住在科雷吉诺斯的一家疗养院。母亲尖叫时,哥哥在卧室里按铃,但我没法帮他,父亲在床上死了。”
“我快爬到海里去了,”我说,“你来吗?”
他从凹洞里站起来,再一次步入旷野,慢慢跟着我越过顶端,来到陡峭的一侧。海鸥在暴风雨中向上爬升。我紧紧抓住干燥、穗状的树丛,但树根已经裸露在外。有一处落脚的地方崩塌了,手指可以钩住的一个洞眼在我摸索着时裂开。我攀到一块背面平坦的黑岩上,它顶部很像沃姆斯角,从海里曲折露出,离我只有几步远,很危险。我被激荡的海水溅湿,抬起头看到雷蒙和一堆石头掉下来。他在我身旁跌落。
“我还以为自己完蛋了,”他停止颤抖时说道,“我能够在一瞬间看到我的整个儿过去的生命。”
“整个儿?”
“嗯,差不多。我看到哥哥的脸,就像你的脸那么清晰。”
我们注视着太阳落下。
“像一颗橘子。”
“像一颗西红柿。”
“像一个金碗。”
我们用来描述夕阳的用词一个胜过一个。海浪拍击我们所处的那块岩石,浸湿我们的裤脚,刺痛我们的脸颊。我脱下鞋子,握着雷蒙的手,肚子贴着岩面滑动,在海水里任双脚漂荡。然后雷蒙滑下来,我在他踢水时紧紧抓住他。
“现在回来吧。”我说,拉着他的手。
“不,不,”他说,“这样棒极了。让我再泡一会儿脚,这就像洗澡一样暖。”他两脚乱蹬,发出咕噜声,另一只手疯狂地拍击岩石,假装溺水。“不要救我!”他喊道,“我要淹死了!我要淹死了!”
我把他拉回来。挣扎中,他把一只鞋子扫离了礁岩。我们把它捞回来,里面尽是海水。
“不要紧,值得。六岁以后,我就没玩过水。我太喜欢这样了。”
他忘记了他父亲和哥哥。但我知道,一旦他对于狂野、温暖的海水失去兴致,他就会回到那间令人痛苦的房子,看到他哥哥变得越来越瘦。我已经多次听说他哥哥哈利死了,而我对他发疯的父亲也很熟悉,就像雷蒙自己对他很熟悉一样。我了解他的每声咳嗽、喊叫,以及每个乱抓空气的动作。
“从现在起,我一天要玩一次水,”雷蒙说,“我要每个晚上到沙滩来,好好玩一玩水。我要到处踢水,要一直湿到膝盖。我不在乎谁取笑我。”
他静静坐了一分钟,严肃地思考这件事。“早晨醒来时,我脑子里一片空白,除了星期六,”他说,“或者除了当我到你家找你去雷希孔的时候。我倒不如死了好。但今后我醒来时可以这样想:‘今晚我要到海里玩水。’我现在就要去,”他卷起溅湿的裤子,滑下岩石,“别离开。”
当他在海里踢腿时,我说:“这是世界尽头的一块岩石。只有我们两个,雷蒙,它全都属于我们。我们可以把我们喜欢的任何人带到这儿来,把其他人都排除掉。你希望谁跟我们在一起?”
他太忙了,没空回答我的问题,他不停玩水,喷着响鼻,吐着气,好像头埋在水下,时而在水里划着圆圈,时而脚趾懒洋洋地掠过水面。
“你希望谁跟我们一起在岩石上?”
他像死人一样伸展身体,双脚在海里一动不动,嘴靠在礁岩围成的小水潭边缘,手抓着我的脚。
“我希望乔治·格雷跟我们在一起,”我说,“他是伦敦人,已经定居诺福克街。你不认识他。他是我见过的最奇怪的人,比奥斯卡·托马斯还奇怪,我认为不会有人比他更奇怪。乔治·格雷戴眼镜,但眼镜没有镜片,只有镜框,要走近他才会发觉。他什么事都做。他是猫医生,每天早上到史克帝的某个地方帮一个女人穿衣服。他说这个女人是老寡妇,无法自己穿衣服。我不知道他是怎么认识她的。他到城里才一个月。他也是一位文学学士。他口袋里尽是奇怪的东西!钳子、为猫准备的剪子,还有许多日记。他给我读过他的一些日记,是关于他在伦敦做的活计。他常跟一位女警上床,她还付钱给他,上床时穿着制服。我没遇见过这样奇怪的人。我希望他现在在这儿。雷蒙,你希望谁跟我们在一起?”
雷蒙又开始移动双脚,直直踢到后面,用力把它们压在水面上,搞得水花四溅。
“我希望格威林也在这儿,”我说,“他的事我告诉过你。他能够面朝大海布道。这地方正合适,没有任何地方像这里那么孤单。”哦,可爱的落日!哦,恐怖的大海!可怜水手吧,可怜罪人吧,可怜雷蒙·普叶斯和我!哦,傍晚像云一样来临!阿门。阿门。“雷蒙,你希望谁来呢?”
“我希望我哥哥跟我们在一起,”雷蒙说,他爬到礁岩的扁平处,把脚晒干,“我希望哥哥哈利在这儿。我希望他现在、此刻在这儿,在这块礁石上。”
这时,太阳几乎完全落下了,阴影笼罩的大海分成两半。冷气袭来,从海上喷涌而至,我可以描绘出它的形体、它冰冷的角、它滴水的尾巴、它波浪翻滚鱼虾游过的面孔。沃姆斯角吹起一阵风,冷冽地穿过我们的夏季衬衫,海水开始迅速地布满我们的礁岩。我们的礁岩已经布满了朋友们,活的和死的,他们在黑暗的衬托下竞游。我们攀爬时没有说话。我想:“如果我们张开嘴,两人都会说:‘太晚了,已经太晚了。’”我们跑过跳板似的野草、刮脚的针状岩,来到雷蒙谈到了血的那片凹地,走上沙沙作响的小丘,沿着起起伏伏的平地前行。我们站在沃姆斯角的起始处,往下看,虽然我们两人不用看就会说:“海水涨上来了。”
海水涨上来了,滑脚的垫石不见了。在黄昏的大陆上有一些细小的人影向我们招手。七个清晰的人影跳着、叫着。我想他们是那些骑单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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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沃尔特·罗利爵士(Sir Walter Raleigh,约1552-1618),英格兰探险家。
(2) 巧言石(Blarney Stone)位于爱尔兰的布拉尼城堡,相传亲吻此石可以让人能说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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