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钗记》是汤显祖“临川四梦”之一,约完成于明万历十五年(1587),是在他此前所著《紫箫记》的基础上重新创作而成。故事取材于唐蒋防小说《霍小玉传》,演述的是李益与霍小玉之间悲欢离合的情事。
《紫钗记》的男主角为陇西才子李益,字君虞,流寓长安时结识鲍四娘,托其谋求亲事。鲍四娘向其介绍霍小玉,小玉本霍王幼女,其母郑六娘为霍王宠姬。霍王死后,郑六娘与小玉被霍王之子遣出别居。上元之夕,李益于花灯下拾得小玉遗落的紫玉钗,以之为聘求婚于小玉。小玉对李益亦一见钟情,二人得以喜结良缘。新婚后不久,李益即赴洛阳应试,喜中状元,却因未去参谒权重一时的卢太尉,而被派往玉门关任参军;三年任满后又移参孟门,成为太尉手下。李益后随太尉还朝,太尉欲招其为婿,李益婉拒,太尉遂将其囚于别馆。小玉经久不获李益音信,忧思成疾,遂典卖衣饰,求亲友寻访李益消息。卢太尉差人传来假信,谓李益已入赘卢府。小玉几近绝望,典卖紫玉钗以求证消息。后得知紫玉钗被卢府购得,且作为卢氏新婚上头之用,遂绝望,病情转重。贵戚黄衫客听说此事,伺机将李益挟至小玉家。小玉痛数其负心,闷绝复苏。李益出袖中珍藏之紫玉钗,二人误会冰释,和好如初。黄衫客托人在皇帝面前谮卢太尉,太尉被削职。李益封集贤殿学士鸾台侍郎,小玉、郑六娘、黄衫客俱受封。
与蒋防小说相比,《紫钗记》的情节主要发生了两处重大改变:一是小说中李益得官后归家,其母为其订婚亲戚卢氏之女。李益贪结豪族,且畏母亲严命,遂弃小玉。此戏则添出卢太尉,将小说中所说卢氏女说成卢太尉之女,李益不能顾到小玉,完全是出于卢太尉的阴谋与要挟。二是小说中李益被黄衫客挟到小玉跟前,小玉数落李益之后,一恸而亡。然其怨魂时时作祟,使李益妻妾不宁,三娶皆不谐。此戏则写小玉闷绝而复苏,与李益破镜重圆。此外,戏曲与小说还有一些细小差异,如小玉侍婢由三人减为一人,玉工与寄附铺主人侯景先合为一人,李益结婚时所假骏马之主人由尚公改为黄衫客等。
伴随着情节的改变,人物形象亦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小说原作中,李益是一个典型的负心汉。他欲与小玉结合,不过是“博求名妓”,自己也称“鄙夫重色”。与小玉结合后,虽然立下“皎日之誓”,可是稍遇变故,便全然失了主见,誓言成了一纸空文。如果说他因畏惧严母而愆期负约尚属情有可原的话,那么他四处告贷以求就亲于卢氏则已露出负心之迹;至于“寂不知闻,欲断其(小玉)望”,更完全是有意抛弃小玉。他还“遥托亲故,不遣漏言”,“虚词诡说,日日不同”,其为人之卑劣展露无遗。在戏曲中,这一形象发生了重大变化。他与小玉的结合不再是草草从事,虽由巧遇始,却继之以明媒正娶。与小玉分离之后,托便人寄诗画屏风,表达其思念之情;遭卢太尉要挟,虽束手无策,但并没答应卢府的亲事;被困卢府一年有余,始终未改初衷,表明他对小玉的感情是专一的。这正是他最终能跟小玉和好如初的前提和基础。不过,他与小玉近在咫尺却不通音信,不敢面见小玉,这种畏惧权势、软弱退缩的性格,间接导致了小玉病势沉重、家境破败,对此其亲友崔允明、韦夏卿以及黄衫客都给予了否定和讽刺,一定意义上代表了作者对这一形象的评价。
此外,戏曲还突出了李益“才子”的一面:他的才情为小玉所倾慕,他不仅高中状元,还立下平定边患的大功,以至于卢太尉一心想结纳他。这些分别从侧面、正面、反面突出了其富有才华的一面,从而使这一人物较《霍小玉传》中的同名形象更立体、更丰满。
戏曲中女主人公小玉的形象亦发生了几处变化。在小说中,鲍十一娘(即戏中的鲍四娘)介绍她是“故霍王小女”,但从她“妾本倡家”的自述和与李益相处八年的“短愿”以及她与李益结合的方式来看,“霍王小女”的说法不过是虚词。在戏曲中,小玉则成了名副其实的“郡主”。作者除了借戏中其他人物强调其“郡主”的出身外,还反复提示她这个身份所应有的家境与教养:“忽报春来,他门户重重不奈瞧”(第三出浣纱唱词),“此女寻常不离闺阁”(第四出鲍四娘语),“天生就女娃,似鸳雏常依膝下。重重帘幕,漏春心何曾得到他”(第八出老旦唱词)等等,说明她是一个深处闺阁、严守闺范的名门之后。相应地,她与李益的结合也被作者写得郑重其事,而且特意强调小玉完全是新婚。如第三十九出,鲍四娘听说李益入赘太尉府时,愤愤不平地唱道:“费了几饼香茶,又不是路墙花朵,则问他怎生奚落好人家的女娇娃。”不过在坐实小玉郡主身份的同时,作者却又于无意间留下些她在小说中卑微身份的蛛丝马迹。例如,小玉邀誓于李益时,自陈“妾本轻微”(第十六出);阳关唱别之时称“自家飞絮”,以及郑重其事地陈其“八年之约”的“短愿”(二十五出)等,都是改编不彻底留下的痕迹。
戏中小玉形象的改变之二,是她没有报复李益,而是与他重归于好,且夫妻俱受封赠。这一结局与传奇的通常体例相合:生旦团圆,夫荣妻贵,一门喜庆。
戏曲中小玉形象的变化,还在于她被赋予了侠女之风,集中体现在第二十七出,小玉为寻访李益消息,毅然决定资助崔允明和韦夏卿。该出被作者冠以“女侠轻财”的题目,用意明显:小玉既没有通常意义上侠客的非凡技能,亦没有仗剑扶危之举,但她以一闺中弱女而表现出的富有主见、不吝财货的胸襟气度,以及此后不惜变卖首饰、多方寻访李益消息的坚忍,以至于断然卖钗的果决、怨撒金钱的愤慨,所显示出的对爱情的忠贞不渝、对自身命运的顽强把握、积极寻求解决问题之办法的行动能力等,与通常意义上的侠客重然诺、轻死生、果言行、明去就的处世作风恰恰如出一辙。如果说是黄衫豪客以行动直接促成小玉和李益重圆的话,那么,在精神上,维护和挽救其爱情的正是小玉自己!
不过,小玉与李益最终能够重圆,另一个重要因素在于小玉的妥协。李益在权势面前的表现,既无一点读书人的气节,也全然没有男子汉的刚骨。他在太尉府别馆一住经年,虽受看管,但毕竟还有上朝、下朝的机会,却根本没有主动与小玉通音问的意图和举措,听到小玉别嫁的消息,也不去想办法求得实情,与小玉不惜散尽家资、千方百计地寻访他,而且一病经年、几近于死的种种举动和表现形成巨大反差。虽然本质上他并没有背叛小玉,但其为人之道,已足证其人之难以依靠了。然而小玉并没有放弃他,甚至在听说李益娶了太尉小姐时,还表示“做官人自古有偏房正榻,也索是从大小那些商度。做姊妹大家欢恰”(第三十九出),与此前所写的刚烈坚强的小玉判若两人!人物性格的这种断裂,实际上暴露了作者观念上的矛盾,既肯定男女之间真挚的爱情,又提倡女子对封建“妇德”的恪守。前述把小玉描写成一个严守闺门之礼的大家闺秀,也是这种思想的流露。此时又让小玉对李益背叛爱情的行为表示接受;揭明真相后,对他种种令人寒心的举动不仅毫无责难,还欣然接受“夫人”的封号,享受着夫荣妻贵的荣耀。此时的小玉显然对李益和以李益为代表的封建男权制度以及这一制度所规定的“妇德”做出了认可和妥协,表明在作者思想深处,还没有完全摆脱礼教观念的禁锢,与他在晚明启蒙主义思潮影响下所接受的重情爱、尚个性的思想,恰如两条轨道,时而交叉时而分离,共同演绎着既存在于理想又活现于现实的人间故事。
戏中另一值得称道的形象是黄衫客。这一人物在小说中虽然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基本上是昙花一现。在《紫钗记》中,作者把他描写成一个贯穿全戏的人物。他的身影闪现在男女主人公坠钗、拾钗的定情之夕,隐现于李、霍二人成礼之日,最后挺身而出,慷慨陈词,谴责负心汉,果断利落地拔刀相助,使李、霍重圆,恶人遭殃。可以说,作者对这一出场次数并不多的人物是进行了一番精心设计的。第六出元宵观灯时一闪而过,既没有喧宾夺主,又初步状写了其作为豪侠的行为特点,这样在写他最后几出施以援手时,就不会让观众感到突兀。而在戏进行到近三分之一时,又让他隐现其中,借其豪奴骏马,映衬出他的人格、风度,收到“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艺术效果。最后,在戏剧冲突已达顶点,情节有待进一步推进以作收束之时,他又蓦然出现在前台,与鲍四娘闲评小玉之事,迅速做出拔刀相助的决定,干净利落,更清晰地凸显出其侠肝义胆。在整部戏如泣如诉的柔婉笔调之中忽然穿插进几曲高亢的旋律,令人为之振奋,冲淡了因李益的畏葸懦弱之性带来的沉闷氛围,慰藉了观众心中的不平之气。
被酒保称作“雌豪”的鲍四娘,在戏中亦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作为李、霍之间的牵线者和小玉的女伴,她既见证了二人从相识到结合的全过程,又目睹了小玉的相思之苦。她同情小玉的遭遇,但面对强大的权势,却无法施助。可贵的是,她与小玉一样,性情中有一种豪侠之风,她本是“故薛驸马家歌妓也。……生性轻盈,巧于言语。豪家贵戚,无不经过。挟策追风,推为渠帅”(第四出鲍四娘语),这是她的“夫子自道”;“挥金养客,韬玉抬身。如常富贵,不能得其欢心。越样风流,才足回其美盼,可不是雌豪也”,这是酒保口中的评价;“他是闺中侠锦阵豪,闻名几年还未老。他略约眼波瞧,咱蓦地临风笑。人如此兴必高,指银瓶共倾倒”,这是她给黄衫客的强烈印象。这一豪侠本色在与黄衫客醉评李、霍之事时得到了充分显现。而当她提及小玉的遭遇时,“凄凄切切愁色冷金蕉”,感同身受地由衷同情,则在大侠风范之外,又现出女性特有的善良与细腻(上述引文均见第五十一出)。上述种种深深打动了黄衫客。可以说,黄衫客能挺身而出救助小玉,鲍四娘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桥梁作用。
综上所述,汤显祖对他笔下的人物饱含感情,赋予他们以鲜活的生命,在为人物代言的同时,也在人物身上寄寓着自身的思想观念、价值评判与人生理想。
同样地,作者在结撰情节时,亦融进个人经历和对当朝时势的看法。写李益中状元之后,不肯到太尉府拜谒,因此被迫远赴塞外,这分明是他自身多次拒绝权相笼络,以致屡考不中或者沉沦下僚的一个写照。戏还写了边境的不宁,以及李益与刘节镇的绥边之功,一方面影射着明朝晚期外患频仍的现实,另一方面也借此反衬现实中执政者的软弱无能,体现出作者对国运的忧虑和对时政的不满。这种现象并非偶一为之。在汤显祖现存剧作中,除未完成的《紫箫记》外,其他四种无一例外地有这类征战边地、保家卫国的情节,说明这一做法是作者的有意构造。本戏在才子佳人的故事中巧妙植入这一重大题材,是他作为正直士大夫的责任心与忧患意识的写照。当然,作者在安排这些段落时是照顾到全局的,如写刘节镇登坛命将,是借此引出李益绥远靖边的才能以及“不上望京楼”的诗句,这些与李益的遭际、小玉的命运以及他们之间爱情的波折均密切相关。
除了人物活色生香、情节生动曲折外,本戏的一件器物——紫玉钗亦值得一提。紫玉钗在小说中只是小玉上头之物;在戏中,除小玉上头是此钗之外,李、霍定情、结婚之信物是此钗,小玉绝望之际不得已卖掉的是此钗,卢府为小姐上头购置的是此钗,卢太尉以之设计离散李、霍的是此钗,让小玉对李益误会涣然冰释的也是此钗。紫玉钗始则促成李益与小玉的结合,继而造成李益跟小玉的离散,再而又消解了二人之间的误会,使之重圆。紫玉钗在戏中的作用远远超出了其在小说中的作用。汤显祖据唐人小说改作此戏,以其艺术家特有的敏感,抓住了这一原本不甚醒目的小道具,让它串接起一个个重要关目,推动情节,联结人物,让这枚原本价值不菲的紫玉钗,在戏剧中同样发挥了巨大作用。
本戏故事动人,主要人物形象亦鲜明生动,作为“四梦”的第一梦,导其先路,是作者传奇创作进入成熟期的一个标志,也是作者借戏曲创作弘扬其“至情”之论的先声。不足的是关目不够紧凑,略显繁冗拖沓;个别场面铺排太过,喧宾夺主。如从第二十八出《雄番窃霸》到第三十一出《吹台避暑》,用了整整四出的篇幅集中写李益绥边过程,特别是专用两出铺写吐蕃番将及大小河西首领的言行举措,第五十一出《花前遇侠》对各色牡丹名目反复描写、渲染等,铺排太过,不免偏离主要情节,使关目不够紧凑。此其一。其二,语言过于典雅。诚如吴梅先生所指出的:“临川《紫钗记》……刻意雕琢,‘四梦’中最称秾丽,即一诗一词,亦葱茜幽艳,仙露明珠未足方斯朗润也。”(《瞿安读曲记》)且用典颇多,不便于场上演唱,有碍于观众理解。如第八出《佳期议允》中大量婚恋事典的运用,前举《花前遇侠》一出中有关牡丹事典的层出错见等。另外,评家认为该戏之曲词多有不合律者:“汤义仍《紫钗》四记,中间北曲,乎涉其藩矣。独音韵少谐,不无铁绰板唱大江东去之病。南曲绝无才情,若出两手。”(明臧晋叔《元曲选序》)“通本未经点拍,遂有清真音律未谐之病。”(吴梅《瞿安读曲记》)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当时尚无南北词谱”,因此“不得以后人之律,轻议前人之词”(吴梅《中国戏曲概论》卷中)。
基于此,《紫钗记》以昆腔演之场上的折子戏并不多,现演之场上的主要是《折柳阳关》一出(有的将其析为《折柳》、《阳关》两出)。但其他剧种多有据此改编者,如京剧《霍小玉》、川剧《玉燕钗》、闽剧《紫玉钗》等。
本次评注所用底本为《六十种曲》,同时,依据《钦定曲谱》和《纳书楹四梦谱》对该剧所有词曲标明正衬,也算是一项前人没有做过的工作。顺便纠正了一些标点错误,以及将曲词当作宾白或将宾白当作曲词的讹误。曲牌或曲词也偶有讹误,一般不标不改,少数几处出注加以说明。本戏插图选自明臧晋叔改本《紫钗记》(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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