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酉航海记
李正民
李正民,字方叔,扬州(今属江苏)人。政和二年(1112)进士,七年举词学兼茂科,除秘书省正字。建炎二年(1128)知湖州,入为左司员外郎,兼权中书舍人。四年,擢右谏议大夫,除给事中。试吏部侍郎。绍兴十年(1140)知陈州时,为金人所执,十二年和议成,放归。官终微猷阁待制。著有《大隐集》等。
《己酉航海记》又称《乘桴记》,乃李正民以中书舍人侍从高宗,为避金军而辗转自金陵南逃平江、越州、明州,遂登舟航海于台州、温州期间所撰,起建炎三年七月,终次年正月二十一日,对近半年间的高宗行程及朝野政务都有记载,可弥补此段史料之匮乏。
《己酉航海记》全文收载于王明清《挥麈三录》卷一与徐梦莘《北盟三朝会编》卷一三四,今据《挥麈三录》卷一录文,并校以《北盟三朝会编》所载。
建炎己酉秋七月,车驾在金陵。
初一日,下诏奉隆太后、六宫,外洎六曹百司皆之南昌,命签书枢密院事滕康、资政殿学士刘珏同知从卫。三省、枢密院治常程有格法,细务及从官郎吏,皆分其半从行。
八月十六日,隆祐登舟,百司辞于内东门。
闰八月一日,内出御笔,以固守建康,或左趋鄂、岳,右驻吴、越,集百官议于都堂。群臣皆以鄂、岳道远,恐馈饷难继,又虑车驾一动,即江北群盗必乘虚以窥吴、越,则二浙非我有。乃决吴、越之行。
十三日,制以吕颐浩为左仆射,杜充为右仆射。继又命杜充以江、淮宣抚使留守建康府,沿江诸将并听节制。
二十四日,从官以下先行。
二十六日,车驾离建康府。
九月八日,行在平江府。
十一日,以翰林学士张守签书枢密院、周望为两浙宣抚使,留平江府。初命周望为江南、荆湖宣抚使,驻兵鄂州,以控上流。以颐浩不可离行在,乃改命焉。
十月二日,从官以下先发。
初五日,车驾离平江府。
十三日,行在越州,入居府廨,百司分寓。
十一月二十日,知杭州康允之遣人押到归朝官某人云:“自寿阳来报,金人数道并入,已自采石济江。”以未得杜充、周望奏报,朝廷大骇,集从官议,欲移跸江上,亲督诸将为迎敌之计。宰相、侍从同对于便坐,或谓且遣兵将,或谓宜募敢战士以行,宰相吕颐浩又自请行。议未决,退诣都堂。午间,得周望奏状,录到杜充书:“虏骑至和州,已召王移师南渡,杜充亲督师诣采石防守”。朝廷稍安。从官乃请遣兵应援建康,又分兵守衢州、信州隘路,虑胡骑自江、黄间南渡,或径趋衢、信,以迫行在也。
二十一日,命傅崧卿为浙东防遏使,令召募土豪,以备衢、信。得江州报,胡人破黄州,由鄂州渡江向兴国军、洪州。是日,有中使自洪来云:“隆祐一行,已于十一月初八日起发往虔州矣。”
二十二日,从官又请对,虑胡骑不测驰突,请以郭仲荀轻兵三千从车驾至平江府,倚周望、韩世忠兵以为援。仲荀方自杭来,士卒老幼未至,易作去计。而令张俊兵以次进发。既对,上以张俊重兵不可留,遂决议皆行。退,命直学士院汪藻草诏,晓谕军兵以迎敌之说,乃以二十三日先发兵三千。车驾以二十五日起行,既至钱清堰宿顿。是夜,得杜充奏“我师败绩”,又康允之奏“人马已自建康府径路犯杭州界”,遂仓猝回銮。
二十六日,次越州城下。从官对于河次亭,上议趋四明。吕颐浩奏,欲令从官已下各从便而去,上以为不可,曰:“士大夫当知义理,岂可不扈从?若如此,则朕所至,乃同寇盗耳。”于是郎官以下,或留越,或径归者多矣。
二十七日,以御史中丞范宗尹参知政事。是日早,驾诣都堂,抚谕将士。移御舟过都泗堰,不克。
二十八日,晚,出门,雨作。自是路中连雨泥淖,吏卒老幼暴露,不胜其苦。命两浙转运使陈国瑞沿路排顿,用炭一千二百斤、猪肉六百斤以给卫士云。
十二月五日,车驾至四明,居于府廨。朝廷召集海舟甚急,监察御史林之平自春中遣诣福建召募海船,至是相继而至,朝廷甚喜。
十一日,亲从班直百余人,因宰执早朝,至行宫门外邀宰相,问以欲乘海舟何往?颐浩喻以利害,乃退。上命辛永宗勒中军尽捕诸班直囚之。
十三日,诛其首者十有余人,并降隶诸军。以侍御史赵鼎为御史中丞。
十四日,台谏请对,上喻以不得已之意。又探报虏人已入杭州,刘俊引兵出战不胜,康允之走保赭山。诏六曹百司官吏并于明、越、温、台从便居住,于是左右司、御营使司参议官皆留。
十五日,大雨。群臣欲朝,至殿门,有旨放散,惟宰执入对。既退,车驾遂登舟,至定海,宰执从行。
十六日,从官以次行。吏部侍郎苏望之以疾辞不至,诏给宽假。给事中汪藻乞陆行以从。
十八日,闻有使人至,命范宗尹、赵鼎复回明州以修贽。既至,乃前所遣报信使臣而已。
十九日,车驾至昌国县。
二十四日,遣权户部员外郎李承造往台州刷钱帛。
二十五日,早得越州李邺奏云:“虏人已在西兴下寨,别令人马自诸暨趋嵊县,径入明州。”乃议移舟之温、台。是日,范宗尹、赵鼎回至行在。
二十六日,启行。自是连日南风,舟行虽稳,而日仅行数十里云。
二十九日,岁除。
庚戌正月一日,大风,碇海中。
二日,北风稍劲,晚泊台州港口。
三日,早至章安镇,驻舟。知台州晁公为与李承造皆来。上幸祥符寺,从官迎拜于道左。是日,得余姚把隘官陈彦报“人马至县,迎击乃退”。又得韩世忠奏:“见在青龙镇就粮,欲俟敌人之归为[邀]击计。”初,命世忠驻兵镇江控扼,后闻胡人自采石济师,上命追世忠赴行在,又欲令移军常州。吕颐浩请以御笔召之,上曰:“朕与世忠约,(坚守今闻)[必降合同]乃来。”于是遣中使赍诏[召世忠,而]世忠闻采石失守,已离镇江府,登海舟矣。至得奏,上优诏答之。
四日,象山县报:“人马至明州。张俊为战守备,明州西城外民居尽爇之矣。”然其意亦欲来赴行在也。晚得康允之奏:“缴到杜充书,已在真州,与刘位聚兵为邀击计。徐州赵立以师三千来援。建康守陈邦光及户部尚书李棁皆降于虏。”
六日,张俊奏云:“二十九日、正月初二日(凡)[遇]敌,杀伤相当。”又得二十八日奏及差人赍到二级。上命辛企宗以兵一千赴明策应。又出手诏趣杜充、赵立、刘位,激励使战,以为后图。皆亲书,示宰执乃遣之。而辛企宗不行。
七日,周望奏:“常州有绯抹额贼众犯外城,知州事周杞守子城以拒贼。赤心队刘晏出战,败之。”又言:“知秀州程俱率官吏弃城,保华亭县。又探建康人马皆焚粮草,收金银,稍稍渡江北去,自称李成人马云。”
八日,张思正奏云:“张俊出兵击退虏骑,思正与刘洪道、李质分兵追蹑。”
九日,张俊已自台州陆趋行在,意恐金人小衄,济师而来,力不能拒尔。前此屡奏求海舟,朝廷报以“方聚集遣行”,欲其且留明州。既得此奏,甚以为忧。又虑李邺已迎降虏人,以越为巢穴,其经营未已也。
十日,郭仲荀责授汝州团练副使,广州安置。以擅离越州及妄支散钱帛,又夜过行在不乞朝见等罪也。
十二日,滕康遣使臣奏:“隆祐一行已到虔州。”前此得信州探报云:“十七日到吉州。”又云:“二十一日,有人马至吉州东岸,知州杨渊弃城走。”朝廷深虑胡人追蹑。然本谋南昌之行,意谓虏人未必侵犯。虽离建康日得密旨,令缓急取太后圣旨,便宜以行。后至平江,议者乃云:“自蕲、黄渡江,陆行二百余里可抵南昌。”朝廷始以为忧,遂命刘光世自淮南移军于江州,以为南昌屏蔽。既至,而军中月费十三万缗,知州事权邦彦以用度不足,告于朝廷,命洪州三省、密院应副。至十一月中,权邦彦乃奏言,得东平府故吏卒报,其父已身亡,遂解官持服。朝廷虽遽命起复,而邦彦已离郡去。及胡骑渡江,光世乃言“初谓蕲、黄间贼寇,遣兵迎击,既知其为金人,遂回军”。隆祐以初八日行,胡骑以十四日到城下,于是知州王子献以下皆走。胡骑入犯抚州,执知州事王仲山,以其子权知州事,令根括境内金银,走洪州送纳,虏怒其少,云“抚州四县,不及洪州一县”。乃知信州陈杌探报也。
十三日,刘洪道奏:“金人再犯境上,遣兵拒之。”及“陈彦在余姚,屡获首级”,及称“李邺并无关报文字”。然台州探报,越州并放散把隘人兵,及管待虏人,与之饮燕。又命父老僧道赴杭州。知其必迎降矣。
十四日,张俊自台州来,执胡人一名,至行在戮之。知邵武军张毣奏:“有光泽县弓手,同胡人一骑至军,称有大军千余人继至。已行斩首。”于是福建诸州皆震恐。知福州林遹奏乞遣兵防守,又自言老病不任事,乃命集英殿修撰程迈代之。
十五日,胡人再犯余姚,朝廷欲遣张公裕以海舟数千载兵直抵钱塘江下,烧爇胡人所集舟船。众以公裕素不知兵,又虑海舟反为胡人所得,皆以为不可。
十六日,雨雷发声。
十七日,刘洪道[奏金]人以十三日一更水陆并进,直至城下,洪道与张思正皆引兵出天童山。先是,李质已擅趋台州,朝廷方降三官,令还四明,已无及矣。又闻南昌胡骑入潭州,而洪、抚、建昌之间,稍稍引去。建昌通判晁公迈申“先因出城招集民兵,以军事付训练官承信郎蔡延世,凡八日而回,延世拒而不纳”。
十八日,移舟离章安镇。始,张俊既移军,朝廷议分遣其将领率兵应援明州。上不欲遣,乃止,谓“他时驻跸之后,资以弹压”。盖行在诸军,此皆精甲全装,稍整齐尔。又批令刘洪道等皆退避其锋。然议者皆虑明既失守,则海道可虞,而行在必不敢安也。
十九日,晚,雷雨又作。
二十日,泊青澳门。
二十一日,泊温州港口。
二十二日,余被旨奉使江、湖,问安隆祐宫。自后不复记录,闻行在已驻温州矣。
附录
《四库全书总目》卷五二:
《己酉航海记》一卷,宋李正民撰。亦曰《乘桴记》。正民字方叔,扬州人。政和二年进士。高宗时官至中书舍人、徽猷阁待制。建炎三年己酉七月,高宗在金陵,闻金兵深入,遂趋平江,历越州、明州,十二月乘舟航海,避兵台、温之间。正民时以中书舍人从行,按日记驻跸之所。盖起居注体也。正民寻奉使通问隆祐宫,故所记止于四年正月二十一日。盖非完翰。《北盟会编》一百三十四卷、王明清《挥麈三录》第一卷皆全载其文。明清记:尤袤谓高宗东狩四明数月之间,排日不可稽考。后于茂苑得此书,所记颇备。盖当日国史实藉此书考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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