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诗经》分类辨体的客观基础
古人论文评诗,不仅分类,亦且辨体。文类与文体,殊而有别。“类”名之始,似始于《文选序》(诗赋体既不一,又以类分。类分之中,各以时代相次)。之后论文评诗莫不分类。辨体之始,源自先秦,极盛于六朝,历经唐、宋、元、明、清各代,不绝如缕。辨体之理论,代有创获,亦复丰富。就《诗》的文本而言,其编辑者将其分为风、雅、颂,风体中又依地域分为若干类。雅体分大雅、小雅。颂有周、鲁、商之别。已有明确的分类辨体的意识。本书尝试以此分类辨体之传统理论,对《诗》之类、类中之体的形成及特征予以探索。
一种研究方法是否有效,首先取决于它是否与研究对象的内在结构相契合。对《诗经》进行分类辨体研究,是从其所收诗歌体式类型丰富的特点出发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诗经》中的诗歌,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出不同的诗体类型。
如以句式结构为准,可以分为四言体、三言体和杂言体。
按照音乐曲调和内容分,传统观点以为可以分为风诗、雅诗、颂诗。其中风诗因产生地域的不同,大致可分为以二《南》和《陈风》为代表的“南方之诗”、以齐风为代表的“东方之诗”和以魏风、唐风、秦风为代表的“西方之诗”。而如果分得再细一些,又可以分出若干不同小的地域之不同诗歌体式。
按照《诗经》所收全为乐歌的观点,其诗篇的章法结构实际上对应着其乐章结构,依此可以将其分为单章体诗,多章体诗。其中后者又可分为二章体、三章体、四章体、五章体等不同类型。
按照主题和题材,可以分为婚恋诗、农事诗、战争诗、祭祀诗、宴饮诗、民族史诗、讽刺诗、哲理诗等。不同的题材主题会导致不同的表现方式,进而形成不同的诗体;而同一种主题的诗,在不同发展阶段,也会有不同的体式特征。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较多,成绩也比较突出,但多着眼于题材本身,对其诗体演变鲜有涉及,因此仍有进一步探讨的余地。
按照其作者类型,《诗经》诗篇的作者既有主持祭祀的巫祝,也有上层贵族,还有庶民百姓,依此可以分为巫祝之诗、贵族之诗和庶民之诗。如果再按其职业区分,可以分为文臣之诗、武士之诗、帝王之诗等。又依作者性别之不同,可以分出女性之诗与男性之诗。
按照功能,诗有颂扬、讽刺之分。《毛诗》倡导美、刺之说,即是按照诗体功能,把《诗》篇分为颂美诗和讽刺诗。此外,还可以依其表达方式的不同,分出抒情诗、叙事诗等。
总之,因为诗篇进入《诗》的背景与途径不同,所以诗体来源也各不相同,通过相互平行的多种分类,以及不同层级的层次分类,可以揭示出其潜在的诗体的丰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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