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周初尚武精神与《大武》等仪式乐歌

周初尚武精神与《大武》等仪式乐歌

时间:2023-0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诗》“颂”中用于献俘礼仪的仪式乐歌,及《大雅》诸战争诗由此产生。《大武》乐章在周初制作,以后在成康时代可能经过重新修订。《吕氏春秋》所记与《世俘篇》大体相合,由此可知《大武》是克殷后献俘礼所歌之仪式乐歌,其主题是歌颂武功。这说明《明明》即《大明》,亦为周初用于献俘礼仪的战争题材的仪式乐歌。《三象》又称《象》,是为嘉许周公平叛之功而作,亦体现了纪念性与尚武的精神。

一、周初尚武精神与《大武》等仪式乐歌

周人代商而立,经历了残酷的征战与杀伐。武王克商,古籍有所谓“流血漂杵”之记载,可见其一斑。周代初年,周族既面临着被征服异族伺机反扑的危机,同时又必须进行开疆拓土之战争。介于此,“尚武”成为时代精神的主旋律。《诗》“颂”中用于献俘礼仪的仪式乐歌,及《大雅》诸战争诗由此产生。从文体功能上讲,虽然《大武》、《三象》及《大明》等诗是为庆祝胜利而献俘馘并祭祖所作之乐歌,但在客观上通过追述颂扬周武王等祖先的“武功”,弘扬了尚武的精神。

1.周武王克商告成仪式与《大武》、《大明》表演方式

《逸周书·世俘篇》详细记载周武王伐商胜利,返回成周,举行隆重的“成辟”典礼的情形。李学勤先生据郭沫若、顾颉刚等前代学者的研究成果,结合甲骨文、金文材料,重新排出历日,并梳理武王克商后举行的典礼仪式[9],从中可以看到《武》、《大明》等仪式乐歌表演的具体场景和细节,充分体现了周初“尚武”精神及其对诗歌创作的影响。兹引述如下:

维四月乙未日,武王成辟四方,通殷命有国。[10]

庚戌,武王朝至,武王降自车,乃俾史佚繇书于天号。武王乃废于纣共恶臣百人,伐右厥甲小子鼎大师,伐厥四十夫家君、鼎师,司徒、司马,初厥于郊号。乃夹于南门用俘,皆施佩衣,千先馘入。武王在祀,大师负商王纣悬首白旗,妻二首赤旗,乃先馘入,燎于周庙。

辛亥,祀于位,用籥于天位。荐俘殷王鼎。武王乃翼矢圭、矢宪,告天宗上帝。王不格服,格于庙,秉语治庶国。籥人九终,王烈祖自太王、太伯、王季、虞公、文王、邑考以列升,维告殷罪。籥人造,王秉黄钺正国伯。

壬子,王服衮衣、矢琰格庙。籥人造,王秉黄钺正邦君。

癸丑,荐殷俘王士百人。籥人造;王矢琰,秉黄钺,执戈。王入,奏庸;大享一终,王拜手稽首。王定,奏庸;大享三终。

甲寅,谒戎殷于牧野。王佩赤白旃,籥人奏《武》,王入,进《万》,献《明明》三终。

乙卯,武王乃以庶国馘祀于周庙:“翼予沖子!”断牛六,断羊二。庶国乃竟。告于周庙曰:“古朕闻文考修商人典,以斩纣身告于天、于稷。”誓于社,曰:“惟予沖子绥文考,至于沖子。”用牛于天、于稷五百有四;用小牲羊、犬、豕于百神、水土二千七百有一。籥人奏《崇禹生开》,三终。王定。

武王成辟典礼共进行了六天,由第五天周武王以伐殷于牧野之事告庙,可知周初对武功的歌颂:武王“佩赤白旗”,并由工祝演奏描述牧野之战的《武》乐正是周初尚武精神的集中体现;另外,在仪程中,周武王出场时表演商代的武舞《万》舞,也是为突出周人的武勇。最后献《明明》三终,仍然紧扣“尚武”的主旋律。

《大武》乐章在周初制作,以后在成康时代可能经过重新修订。最初的《大武》乐,只有武王克商的内容,而没有周、召分陕而治的内容。这说明《大武》代有损益,并非成于一时。据《吕氏春秋·古乐》载:“武王即位,以六师伐殷,六师未至,以锐兵克之于牧野;归,乃荐俘馘于太室,乃命周公作为《大武》。”“荐俘馘”即以俘虏和敌人首级荐于祖庙以行庆祝大捷之礼。这次克殷后吕尚等各路将领所获商人首级,加上军俘,其数多达“亿有七万七千七百七十有九”。高智群先生认为这起源于原始宗教中的猎头祭,在周人则体现了首功崇拜与尚武精神[11]。《吕氏春秋》所记与《世俘篇》大体相合,由此可知《大武》是克殷后献俘礼所歌之仪式乐歌,其主题是歌颂武功。春秋时,孔丘观看了《大武》的表演,评价说“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正是立足儒家反战思想对其尚武精神的委婉批评。

此外,上引《世俘》中在献俘礼仪所歌还有“《明明》三终”,据诸家《世俘》注,均以为当即《大雅》中之《大明》。今考《大明》一诗核心内容是“谒戎殷于牧野”,“谒”,《尔雅·释诂》:“谒,告也。”邢《疏》:“谒者,告白也,《月令》曰:‘谒于天子。’”顾颉刚认为“此句之意,盖谓以克大国殷于牧野之情状告于庙也。”[12]另外,《大明》首述大王、文王之功,而以武王克殷为全诗中心,这与《世俘》“王烈祖自太王、太伯、王季、虞公、文王、邑考以列升”的祭祖序列相吻合。这说明《明明》即《大明》,亦为周初用于献俘礼仪的战争题材的仪式乐歌。

2.周公平叛献俘礼与仪式乐歌《三象》

《吕氏春秋·古乐篇》载:“成王立,殷民反,王命周公践伐之。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周公遂以师逐之,至于江南。用为《三象》,以嘉其德。”高诱注:“《三象》,周公所作乐名。嘉,美也。”《上林赋》:“韶、濩、象、武之乐。”《汉书·司马相如传》注引张揖曰:“《象》,周公之乐也。南人服象,为虐于夷,成王命周公以兵追之,至于海南,逎为《三象》之乐也。”此与《吕氏春秋》记载略有不同,作乱者为南人。但晚近学者多以为“南人”为“殷人”之误。《今本竹书纪年》:“(成王元年秋)武庚以殷叛。……二年,奄人、徐人及淮夷入于邶以叛。”《逸周书·作雒》:“周公立,相天子,三叔及殷、东、徐、奄及熊盈以略。”《史记·周本纪》:“周公乃摄行政当国,管叔、蔡叔群弟疑周公,与武庚作乱叛周。”《象》之内容,当与周公平定武庚之乱有关。

《三象》又称《象》,是为嘉许周公平叛之功而作,亦体现了纪念性与尚武的精神。而其诗体形态、表演情况尚可以从典籍记载中知其大略。《礼记·明堂位》:“成王以周公为有勋劳于天下,是以封周公于曲阜,地方七百里,革车千乘,命鲁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大庙……升歌《清庙》,下管《象》……”是说祭祀周公时堂上歌《清庙》,堂下奏《象》,以颂其武功。除此之外,《礼记·祭统》、《仲尼燕居》、《文王世子》也有类似记载。

周代仪式乐歌体兼辞、乐、舞,依舞具及歌辞内容,有文、武之别,《象》属武舞[13],是由歌颂周公东征平叛之功的主题和创作动机所决定的。《礼记·文王世子》载:“下管《象》,舞《大武》,大合众以事,达有神,兴有德也。”“大合众”,即是大合师众,以行讨伐之事。此处是以武舞教世子以武事。又《礼记·内则》云:“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据郑玄注,《象》是武舞,故15岁以上的男孩方可学《象》,其目的则在借此以习射箭驾车的技巧。正因为《象》为颂扬武功之乐诗,故郑玄《维清》笺云:“象舞,象用兵时刺伐之舞。”孔颖达《毛诗正义》亦云:“文王时有击刺之法,武王作乐,象而为舞,号其乐曰象舞。至周公成王之时,用而奏之于庙。”

关于《象》的歌辞,《毛诗序》及郑玄《笺》、孔颖达《正义》以为《周颂·维清》是其一章,王国维据《白虎通》及郑玄《礼记注》以为《象》为《大武》乐章之后三成[14]。孙希旦《礼记集解》云:“《象》,《诗·颂·维清》之篇也。《诗序》云:‘《维清》,奏《象》舞也。’……以《诗》及《仪礼》考之,歌、笙同用之诗,其篇皆相比次:升歌《清庙》三终,当为《清庙》、《维天之命》、《维清》,下管《象》三终,当为《维清》、《烈文》、《天作》。”[15]今人高亨认为《诗序》与王国维说均不可信,进而考证《周颂·昊天有成命》的内容亦是颂扬周公平叛之功,当为《三象》歌辞之一[16]。当代学者姚小鸥综合前人之说,认为《维清》、《昊天有成命》均为《象》之歌辞,考证《天作》亦属《象》,为其三章歌辞之第一章。姚氏还指出:“与《大武》乐章相比,历史上人们对《三象》的解释更趋向于‘文’的方面。如果摒除琐碎的细节和表象,可以说,《大武》更多地展现了周代早期礼乐文化的实质特征,而《三象》则侧重体现了在稍后的历史时期中,人们对西周礼乐传统的阐释与继承。”[17]然而从《象》的创作动机看,其尚武精神是主导倾向。东周时代对其所谓“文”的评价,是立足当时礼乐教化及德治思想对其所作的再度阐释。对《大武》的评价也是如此。这种对周初战争题材仪式乐歌评价中对其最初尚武彰伐主题的有意遮蔽与文饰,其实正体现了从西周初年到末期及春秋时代周人礼乐制度内在精神由“尚武”向“尚文”的转化。

3.东征士兵的歌咏:《东山》、《破斧》

和作为纪念性诗体的《大武》、《三象》及《大明》不同,《豳风》中的《东山》、《破斧》是东征士兵对于战争及其感受的抒写。因为立足于个体,不承载战争动员的政治功能,这两首诗更具抒情性和主观化倾向。

《东山》,《诗序》以为周公“劳归士,大夫美之,故作是诗”。朱熹《诗集传》说是“周公劳归士之词,非大夫美之而作”,他们对诗的作时及背景的确定是可取的,但都是立足解说纪念性的仪式乐歌《武》、《象》的思路进行的演绎,因此只能是曲解了诗的主题。崔述《读风偶识》云:“余按此诗毫无称美周公一语,其非大夫作显然;然亦非周公劳归士之诗也。细玩其词,乃归士自叙离合之情耳。”魏源《诗古微》亦云此诗为“豳民从征者所作”。钱澄之《田间诗学》分析说《东山》一诗中“凡言我者,皆设为军士自道之词”。其实从诗本文来看,通篇第一人称,不必“设为”,实是参战者于东征胜利归家之际,于途中自述其喜悦之情与久战不归之苦。

此外,《破斧》三言“哀我人斯”,诗中表现了战事结束后亦喜亦悲的情感内容。从诗中语气等来看,当亦为东征士兵所作。这首诗的创作时间、背景与《东山》相似,陈子展《诗三百解题》以为“是周公东征胜利以后军士庆幸生还之作”[18]。其说比较符合实际,这在诗本文中容易看出,不必赘言。

因为西周初年东征战争带有平叛性质,而当时参战者又主要为王族成员[19],所以上述两诗与《武》、《象》等颂功之歌虽体式、作者不同,但在主题情调方面却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不论统帅还是士兵,叛乱的平定都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因此诗中虽写征战之苦而并无怨忿之意。《东山》、《破斧》两诗作者抒写战事结束之际既喜又悲的心理感受,与他们的士兵身份比较吻合。《周易·中孚·六三》云:“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这是说打败了敌人,凯旋班师,战士们有的喜极而泣,有的放声歌唱[20]。《东山》与《破斧》正是上述心理的真实写照。

美籍学者王靖献指出:“儒门学者虽然也学习演唱《诗经》中的诗歌,但他们并非是为了典礼和仪式目的而歌,而只是为了道德的培养。《诗经》研究之注重主题意义的阐释始于儒家学派。在此之前,对‘诗’或《诗经》的首要关注是它的音乐仪式。……在儒家学派那里,对《诗经》形式的审美兴趣降低了,而伦理学的意义却受到了学者们的关注。”[21]这种对传统的《诗经》研究较少关注审美形式的偏颇的反思,也适应于战争诗的研究现状。前文已言及,从诗体形式来看,周初战争诗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纪念性的仪式乐歌,如《武》、《象》,其诗体带有展演性质,通常在仪式上由专人演出,音乐、诗歌、舞蹈三者结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宏大的叙述。第二类是抒情诗,如《东山》、《破斧》,其作者为个体,因而个性色彩较为突出。其诗体则借用民间歌谣的形式,用复沓的章法,回环往复地抒发参战者对战争的主观感受。上述两种诗体类型分别体现了家国与个体两种不同的战争视角,也从国家利益与个体得失的冲突中展现了周初战争诗神圣与世俗的两种语体风格的成因。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