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们越来越向往“回归自然”的乡村旅游。民居旅游作为乡村旅游的一种形式,以其自身的特点吸引了广大乡村旅游者的注意力。因此,在对少数民族文化旅游的研究过程中,学者们除了重视民俗旅游发展的研究工作外,在民居旅游的研究方面也投入了不少精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国外民居旅游发展可追溯到19世纪中叶的欧洲。早在1855年,法国的参议员欧贝尔便带领着一群贵族来到巴黎郊外的农村度假。在那里,他们向当地人学习制作鹅肝酱馅饼、伐木种树、挖池塘淤泥、欣赏游鱼飞鸟、学习养蜂,与当地农民同吃同住。此后,乡村民居旅游在欧洲悄然兴起。随着时代的发展,久居城市的居民被紧张的生活节奏、激烈的社会竞争和无法释放的精神与现实压力折磨得身心疲惫,于是,人们开始向往环境优美、空气清新与生活悠闲自在的乡村生活。1997年,美国有1800万人前往乡村、农场度假。仅在美国东部便有1500个观光农场,在西部还有为数众多的专门用于旅游的牧场。法国目前也有1.6万多户农家建立了家庭旅馆并推出了农庄民居旅游。同样,西班牙每年也有1/3以上的人在全国1306个乡村生态旅游点度假。相比较而言,我国的乡村旅游萌芽于20世纪50年代,当时为了外事接待工作的需要而在山东省石家庄村率先开展乡村旅游活动,但民居旅游作为乡村旅游的一种形式则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目前,我国民居旅游开发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历史文化性和艺术欣赏性的古村落、古宅院与古民居;二是风景优美的乡村;三是能展现民族民俗风情特色的少数民族民居,如云南的纳西族、基诺族、白族、傣族民居等;四是一些能让人回味历史及体验亲情和友情的民居,如北京四合院、陕西窑洞、山西大寨、江南水乡等。
从总体上看,少数民族文化旅游开发中的民居旅游问题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民居旅游的内涵及其特点的研究方面,目前尽管理论界对民居旅游的定义尚没有明确定位,但在民居旅游的内涵及其特点方面得到了较受认可的概念,所谓民居旅游,就是以乡村民居为居住和活动场所,以乡村特有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为吸引物,以都市居民为目标市场,融观赏、休闲、学习、体验、娱乐为一体的旅游活动,是乡村旅游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二是在民居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研究方面,国内外学者如革雷本和宋晓莲等人都认为,尽管民居旅游对乡村旅游的发展意义重大,但由于民居作为旅游对象,本身具有易毁和脆弱等方面的特点,因此,民居本身的保护对民居旅游业发展的意义非同一般。三是在民居旅游的人类学研究方面,目前的研究重点主要集中在民居旅游与文化变迁的互动、民居旅游开发所造成的文化商品化和文化真实性问题等研究领域,国外比较有代表性的学者主要是瓦伦·史密斯和格林伍德等人,我国的学者中,翁乃群(2001)、杨慧(2004)以及徐赣丽(2006)等人的研究比较有代表性。四是在民居旅游的社会学研究方面,国内外的研究主要重视对民居旅游现象作共时性的考察与比较,注意突出民居旅游影响的宏观性及民居旅游与社会现代化的关系,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学者,国外的主要是科恩,国内的主要是王宁(1999)、张进福(2003)等人。五是在民居旅游的政治学研究方面,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民居旅游发展与政府的作用及政府间的竞争问题领域,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学者,国外主要是麦基恩和萨莫拉等人,国内主要有徐建新(2000)和段颖(2005)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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