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称词为诗余,称曲为词余,这与词在诗的基础上发展起来,曲在词的基础上发展起来有关。有些著作在论及诗词曲时,经常把它们作为一个整体来阐述,如近代国学大师王国维的《人间词话》、北京大学著名教授朱光潜的《诗论》就是如此。这也说明诗词曲虽然形式不同,但它们本质上一脉相承、同根同源。诗词曲的鉴赏与写作是两个重要的不同方面,它们有着极其紧密的内在联系和许多共同特点,又有各自不同的内涵和特征。这是本节我们将要讨论的问题。
一、诗词曲鉴赏的含义
何为鉴赏?现代汉语词典将其表述为:人们对艺术品和文物的鉴定和欣赏。[1]它是人们对艺术形象进行感受、理解和评判的思维活动过程。诗词曲鉴赏,是鉴赏者运用自己的视觉感知过去已有的生活经验和文化知识,对作品进行感受、体验、联想、分析和判断,获得审美感受,享受理解作品与现象的活动。
诗词曲鉴赏包括欣赏和鉴定两个方面。具有一定的欣赏能力,只能初步了解诗词曲的知识,尚不能对诗词曲进行鉴定,称为诗词曲鉴赏的初级状态。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对诗词曲有一定的鉴定能力,称为诗词曲鉴赏的较高状态。一般来说,个体形成诗词曲鉴赏能力的过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学习积累阶段、欣赏阶段和鉴赏阶段。
1.学习积累阶段
学习积累阶段又称准备阶段,这个阶段是为下面的两个阶段做准备的。实践告诉我们,要具备诗词曲的欣赏能力,必须经历知识的学习和生活经验的积累。有句话说得好:“学习不一定是为了作诗,但作诗就必须学习。”不学习就是无源之水,王安石笔下的仲永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现代教育学、心理学和学习学关于学习的研究成果颇丰,使今天的学习问题已成为有规律可循的一门科学。心理学家经过多年的争论,给学习下了一个至今为大多数学者所认可的定义:学习是由经验引起的能力或倾向的相对持久的变化。它涉及由经验引起的、相对持久的变化、能力或倾向三个方面的内容。[2]这里的能力或倾向就是学习的结果。
诗词曲是语文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这方面的学习就应当遵循语文知识的学习规律。语文学科的学习结果涉及事实、概念与规则、图式、动作技能、态度五种类型。
第一,事实。语文学科有大量需要学习者记忆的事实,这些事实通常较为零碎,也不够概括,但缺少了这些事实,学习者的语文能力和素养又会有所欠缺。汉字的学习在很大程度上涉及的是事实。首先,汉字的字形学习涉及大量的事实,如学习者要记住“碧绿”的“碧”字是由“王”“白”“石”三个字组成的。其次,汉字读音的学习也涉及事实的记忆。再次,一些字或词语的固定搭配也需要作为事实来学习。语言现象中的约定俗成的东西,通常是作为固定的事实而被学习。还有一部分事实属于文学常识或语言知识。
第二,概念与规则。语文学科最重要的学习结果是概念与规则。这些概念和规则涉及遣词造句、布局谋篇、表情达意等理解和运用语言文字时的一些规律。它们有一定的概括性,可适用于不同文章或交际情境中。对这些概念、规则的掌握,体现在学习者能够运用这些概念与规则来理解和使用语言文字,而不是记住了这些概念与规则的名称或定义。语文概念学习的最集中体现是对字、词的学习。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字词都要作为概念学习,某个字词是否作为概念学习,应视学习者原有的知识基础而定。在很多情况下,学习者在语文学习中学习的是规则。规则涉及学习者运用若干概念之间的关系去做事,它可以是阅读,用文字进行描写、议论、抒情,还可以是指导学习者自己构思。
第三,图式。图式是我们头脑中储存的关于一类客体、事件、情境的一般知识结构。在这个知识结构中,有一些空位按一定关系组织起来,用于描绘或理解某一类的所有成员。这些空位又分两类:一类空位在许多情况下,其中所填的内容保持不变,这类空位又叫图式中的常量;另一类空位在许多情况下,所填的内容可以不断变化,这类空位叫作图式中的变量。在遇到某一类的某个成员时,如果有关该类的图式得到激活,那么我们便会根据该类图式的要求,从该类别成员中寻找相关的信息填入图式的空位中,这一过程叫作图式的具体化。图式与概念都是描述某一类事物的,二者有某种程度的类似,但也有一些区别。概念表示的是一类事物的关键的、本质的特征,一些无关的、非本质的特征不包括在概念中,而图式则把本质的、非本质的特征都包括进去,并以定位的形式加以组成结构。在语文学科中,图式主要体现为句子图式和篇章图式。
句子图式:图式中的许多空位有时会按照相对固定的顺序组织起来,这类图式又叫脚本。如上餐馆就餐的图式就具有这样的特征:走进餐馆——点菜——吃饭——付款——离去,其中的每个空位都可以有不同变化,但这几个空位的顺序是相对固定的,且不同空位之间有一种协调一致的关系。
篇章图式:理解不同的课文需要学习者具有不同的图式。如对于故事类的文章,心理学家发现学习者头脑中有一种类似于句法的故事语法,它指出了故事的一般语法也是一种固定图式。如时间:( );地点:( );人物:( );问题:( );采取的解决问题的行动:( );结果:( )。这一图式包括了一般故事的主要成分,或者说,大多数故事的内容都可纳入这一框架中。
第四,动作技能。动作技能涉及按一定规则协调肌肉运动来达成一定的目的。语文学习的某些任务涉及动作技能的学习,这些任务通常需要学习者按一定规则支配相应的肌肉运动,它主要涉及口腔、舌头、声带、手指、手腕、肘等部位的肌肉。具体的任务体现为学习者的发音和书写。
第五,态度。语文学科有很强的思想教育性,“文”“道”并重是语言学习的普遍要求。心理学是用“态度”来解释“道”的含义的。所谓态度是人们对一类人、事、物做出一类反应的倾向。
语文学习的心理学规律也有五项:
第一,事实的学习。事实学习的一条规律是以行为主义心理学为基础的。这一规律指出,构成事实的若干项目要在时间或空间上接近,便于学习者同时注意,而后,学习者需要对构成事实的若干项目不断重复。在这一规律中,事实的各成分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接近,在学习者的学习环境中基本上能得到满足,因而对事实的有效学习主要取决于学习者的重复和所感受到的强化。学习事实的另一条规律是学习者认知的调节作用。学习者在事实学习中并不是机械地记忆和重复、被动地接受奖励和惩罚。相反,学习者在事实学习中进行着积极的认知活动,这种认知活动的集中体现就是学习者采用的学习方法。一般指学习者在学习孤立的、相对无意义的材料时,所采用的为材料提供意义、记忆线索或某种组织框架的手段,其实质是学习者有意识地将要记忆的信息变为对他而言更熟悉、更有意义的单元或结构,以便达到持久记忆的目的。
第二,概念与规则的学习。概念和规则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习得,一种方式是学习者通过对概念、规则的例证进行分析、比较、概括而习得较为概括的概念规则。另一种方式是学习者从概念规则的言语界定中结合说明概念规则的例证,而习得相应的概念规则。虽然有两种学习方式,但现实中从概念规则的例证中进行学习的方式更为适合学习。需要指出,说明这些概念与规则的例证的体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字、词、句、段、篇都是说明相应概念与规则的例证。
第三,图式的学习。适合图式习得的方式也是例中学习,不过这里的例子是图式的例证。由于图式组织结构上的特殊性,其学习还有不同于概念与规则学习的地方,主要在于学习者的学习要围绕图式的组织结构进行。
第四,动作技能的学习。心理学家把动作技能学习的过程描述为三个阶段,即认知阶段:学习者通过指导者的言语讲解或观察别人的动作示范,或从标志每一个局部动作的外部线索中,试图理解任务及其要求,同时也做一些初步尝试,把任务的组成动作构成一个整体并试图发现它们是如何构成的。联系形成阶段:学习者逐步掌握了一系列局部动作,并开始将这些动作联系起来,但各个动作结合得不密切。在从一个环节过渡到另一个环节,即转换动作时,常出现短暂的停顿。自动化阶段:在这一阶段,一长串的动作系列已联合成一个有机整体固定下来。各个动作的相互协调似乎是自动流出来的,例如,骑自行车的技能多数人都能达到自然而然的地步。
第五,态度的学习。态度可经由班杜拉区分的亲历学习和观察学习两种方式习得。亲历学习涉及学习者从自己对态度对象做出的行为表现中进行学习。观察学习则是学习者从对榜样的态度行为的观察中进行学习。
学习是形成和提高诗词曲鉴赏与写作能力的重要途径,而个体在实践中不断积累、不断丰富的生活经验是诗词曲鉴赏者和写作者进行鉴赏或写作的基础。如果没有在各种生活实践中积累起的知识和经验,人们就无法进行鉴赏或写作。人们的生活经验包括直接生活经验和间接生活经验。直接生活经验是指作者或鉴赏者所亲历的生活经验或所遇、所见。间接生活经验是指作者或鉴赏者,从别人的言谈或作品中所得到的别人的生活经验。直接生活经验是鉴赏和写作最重要的条件,但它又总是有局限的,不足以充分适应鉴赏和写作的需要,因而要有间接的生活经验来补充。间接的生活经验对诗词曲的鉴赏与写作的作用不可忽视,但是,如果没有直接经验,也就丧失了利用间接经验的主观条件。仅靠间接经验不可能很好地进行鉴赏,也不可能写出很好的作品。鉴赏与写作不仅包括作者或鉴赏者的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而且也包括其过去的经验和现在的经验,这一切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并且经常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而作用其每一次鉴赏或写作。生活经验的广度和深度,从根本上决定着鉴赏者或写作者的鉴赏和写作对生活的反映的深度和广度。历史上每一个深刻地概括和揭示了一定历史时代的社会生活本质的作者都是有着广阔而深入的生活经验的。相反,生活经验较少而肤浅的作者,其作品的内容也必然是狭窄而肤浅的。
应当指出,学习和积累是个体形成诗词曲鉴赏能力的必要条件。但在个体形成一定的鉴赏能力之后,仍应当坚持不断地进行学习和积累,这是个体的诗词曲鉴赏能力或写作水平得到不断提升的必由之路,否则,只能在低水平上徘徊不前。
2.欣赏阶段
所谓诗词曲的欣赏,就是通过阅读享受诗词曲的奥妙,领略其中的趣味,从心底感受到诗词曲的美好,发自内心地喜欢诗词曲,由衷地对诗词曲表示赞赏。它是用眼睛去注视,用耳朵去聆听,用心灵去体味诗词曲的美好。诗词曲欣赏是从诗词曲作者认知生活、创作作品开始,然后欣赏者对其作品进行艺术欣赏,进而推动欣赏者去参与改变现实的实践。就实质来说,便是诗词曲反映、显示并反作用于现实的过程。如果诗词曲作品没有经过欣赏阶段,它的社会功能就还是潜在的,还没有实际地实现。然而,艺术不同于科学和道德规范,而是具有自己鲜明的特质的,诗词曲作为艺术作品,通过艺术欣赏而反作用于现实的方式,也具有显著的特殊性。
诗词曲欣赏活动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特点:其一,它表现为一种感觉与理解、情感与认识相统一的精神活动。因此,欣赏者通过诗词曲作品的欣赏而提高认识、受到教育的过程,表现为一种所谓的“潜移默化”的过程。它不同于纯粹抽象的理论思考或在意志的驱使强迫下接受某种道德教训。欣赏者对作品所揭示的生活本质的认识,或对作品所作的说明、判断、评价的接受,始终与欣赏者对作品反映的具体生活现象的直接感受和情感反应不可分离。在整个欣赏过程中,对待反映作品的生活,只有那些为欣赏者的感受和感情所肯定和接受的东西,才能成为他们在理性上所肯定和接受的东西。感觉和情感在欣赏活动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它们是同作者对事物的本质的理解和认识结合在一起的,两者的分裂必然破坏作品的欣赏。其二,在诗词曲的欣赏活动中存在着教育性和娱乐性的统一关系。诗词曲作为艺术作品,它所具有的感染力之所以不同于其他意识形态作品,就在于它能够寓教育于娱乐之中。艺术作品对欣赏者的这种特殊的精神作用,曾经为古今中外的许多美学家、艺术家所指出、所阐释。公元前罗马的贺拉斯曾经提出了文艺“寓教于乐,既劝谕读者,又使他喜爱,才能符合众望”。教育与教训不同,诗词曲作品对欣赏者寓教于乐的特点,决定了诗词曲欣赏活动给人以道德和知识的教育,与提高人的审美能力、审美趣味二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诗词曲的教育作用只能通过欣赏者对作品发生兴趣、在欣赏的过程中得到一定的审美快乐,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3.鉴赏阶段
鉴赏是人们对艺术形象进行感受、理解和评判的思维活动和过程。诗词曲的鉴赏是鉴赏者运用自己的感知、已有的生活经验和文化知识对作品进行感受、体验、联想、分析和判断,获得审美感受并理解作品与现象的活动。关于诗词曲的欣赏问题,前面作了比较具体的阐述,下面主要叙述诗词曲的鉴赏问题,为叙述方便,仍称其为诗词曲的鉴赏。诗词曲的鉴赏是在诗词曲欣赏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社会利益和理想,根据一定的标准,对诗词曲作品的是非、善恶、美丑所进行的理论上的鉴别和论断。我国自古以来关于诗词曲作品鉴赏的文献很多,大多数以诗评、诗品的诗话形式出现。在艺术上,人们常把鉴赏称为艺术批评,其本质也与诗词曲的鉴赏有很多相同之处。“艺术批评”一词源于19世纪80年代,它指的是根据一定标准,对艺术作品所做的理论上的鉴别和论断,而不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批评”的“训斥、指责”等。诗词曲的鉴赏和一定时代的、民族的、阶级的审美观念、审美理想、审美趣味、审美风尚互相影响,也给美学和诗歌理论提供了概括的思想资料。诗词曲鉴赏的本质特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诗词曲鉴赏是其欣赏的深化。诗词曲的鉴赏是以欣赏为基础的,鉴赏离不开欣赏,离不开对作品的具体把握,但它不同于欣赏,而是欣赏的深化和发展。只有通过深入的欣赏活动,才能预计到作品在广大读者中所可能产生的精神影响,从而使鉴赏具有深入广泛的社会基础。至于鉴赏者的欣赏能力、欣赏趣味、欣赏需要,既代表了广大群众的水平而又高于一般群众,只有鉴赏能够成为群众欣赏需要的集中表现,它对欣赏才可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欣赏能力对鉴赏者特殊的修养具有重要意义。鉴赏者高水平的鉴赏力和判断力以至审美趣味,也要在欣赏活动中不断得到检验、训练和提高。这种鉴赏力和判断力,是在诗词曲的欣赏活动中得到特殊训练的结果。作品中深刻的内在意义,特别在那些较含蓄、丰富的内容,常常要经过反复的欣赏,才能品鉴入微。诗词曲的社会思想内容是渗透在感性的形象之中的,如果鉴赏者不具有高度的艺术修养和判断能力,也不能获得对作品的深刻感受。
(1)诗词曲的鉴赏与欣赏
诗词曲的鉴赏和欣赏虽有极为密切的联系,但却在性质上有着明显的区别。欣赏是对作品的审美感受,鉴赏是对作品进行逻辑思维的科学判断。鉴赏的目的和成果主要不是单纯再现欣赏过程中的具体感受,而是根据一定的欣赏实践,通过一定的理论分析,对作品客观的社会价值做出评价。在对作品进行欣赏时,其特点是在个人主观喜爱中体现对一定作品的客观评价,其客观评价还采取主观喜爱的形式。在鉴赏中,这种评价则更重于对作品客观价值的理论论述。由于鉴赏建立在对具体作品的欣赏基础之上,它与欣赏者个人爱好有着内在的联系,鉴赏者可以选择其最喜爱的作品或最喜爱作品的某个方面、某种因素加以评论,但从本质上讲,不着重表现鉴赏者个人的爱好,而是要判定作品所具有的客观艺术价值。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诗词曲鉴赏并不局限于对作品的具体感受和体验,而是在欣赏的基础上着重对作品进行科学的分析、判断和研究。鉴赏的任务主要是引导欣赏活动、提高欣赏者的鉴别能力。因此,在辛勤的探索中,应将作品中为一般欣赏者不易领会,而具有深刻意义和独特的艺术创造揭示出来。
(2)诗词曲鉴赏与社会现实
现实生活是鉴赏活动的客观基础。鉴赏虽然是以诗词曲作品作为它直接评价的对象,但它同时又是以现实生活为间接评价对象的。诗词曲鉴赏既然是以作品已经反映或尚未反映的客观现实生活为根本条件,那么,不仅作品是社会生活的反映、认识和评价,而且关于作品的鉴赏,也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认识和评价的一种特殊方式。诗词曲鉴赏的重要性在于它在对作品、对象的分析和评价的本身,显示着鉴赏者对现实生活、社会现象的分析和评价,从这个意义上讲,鉴赏就不可能不带有评论社会的性质。由于作品本身就是现实生活的一种反映形式,因此,鉴赏者如果不从现实出发,作品将无法被正确认识并得到正确评价。不论是正确的或是错误的诗词曲鉴赏,也不论它是否明确提出现实的根据,都是在根本上表现了鉴赏者对现实生活正确或错误、深刻或肤浅的认识。
(3)诗词曲鉴赏的标准
第一,鉴赏标准是诗词曲鉴赏的基本问题。鉴赏标准是一定社会和阶级对诗词曲等文艺作品要求的集中反映。鉴赏标准也是衡量诗词曲作品思想艺术价值的尺度,所有鉴赏者都持有一定的鉴赏标准。无论自觉或不自觉,对一个作品的评价不可避免地以一定形式体现着这种内心的尺度。历史上对作品的评价,一般都是从两个方面进行的:一是考察作品对社会生活的作用和影响的好坏,这是社会评价,特别是政治的、道德的评价。二是考察诗词曲创作本身的成败、得失,这是艺术评价,在人们从不同角度或方面考察诗词曲作品时,实际上就是把体现于艺术同现实的关系中的真、善、美分别加以考察,对真与善的社会功利性的评价,往往看得比对作品的美的评价更重要。这一原因在于,诗词曲作品既然通过对人的精神世界的影响反作用于现实,影响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实践活动,那么,人们从这种社会作用的效果上去衡量和评价它的好坏、利弊,就是不可避免的。这种社会功利评价,在阶级社会里,不能不以各个阶级的经济利益、政治需要和道德规范为标准,要求它表现出或符合于,至少是无害于这些标准,把符合于这些标准的作品当作好的或较好的,反之,则是不好的。孔子删诗,以“思无邪”为准则;柏拉图以奴隶主的统治利益为尺度,主张把荷马的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中不符合他的“理想国”要求的章节一律删除,就是鲜明的例子。应当注意,由于艺术的特殊性质和反作用于现实生活的特殊方式,作品的社会作用、社会效果十分复杂,因此,在对具体作品进行社会评价时,要避免简单化和庸俗社会学的倾向。诗词曲作品的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可以分别地进行评价,一般都把社会评价放在优先的地位。然而在现实中,客观的社会评价离不开对作品内容的正确考察、判断和把握。如果不理解诗词曲的艺术特性,不能正确理解和把握作品的具体内容,很容易造成社会评价的简单化和庸俗的社会学倾向。考察和判断诗词曲作品的内容时,艺术的真实性是一个重要的范畴,也是一个重要的标准。诗词曲对现实的反应,不应当照搬机械的、静止的、一次完成的反映。因为艺术的真实性不是指对生活现象的自然主义的记录和复制,而是指对社会生活本质的正确和深刻的揭示。这种揭示,不是对某种事物的本质的抽象的简单图解,而是通过现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来表现本质。在分析作品的内容、使用真实性这个概念的时候,应切忌以抽象的本质概念当作判断艺术形象的标尺。考察和判断作品的内容时,倾向性也是一个重要的范畴。所谓倾向性,广泛地说,实质表现是词曲作者在反映生活现象自身的社会意义的同时,也表现出作者的主观态度。一般运用中,往往只指作者的政治立场和观点在作品中的表现。应当指出,艺术的真实性是指作品反映的客观性方面的把握,而倾向性则是从鉴赏者的主观方面去把握。但二者在作品中是密切联系的。优秀的诗词曲作品总是把作者本人的倾向性,即他对生活的态度和评价寓于对生活的生动具体的真实描绘之中。在不同的作品里,真实性与倾向性的关系是相当复杂的,因此,如何能够在非常客观的具体描绘中准确地把握作者的主观态度和倾向,这是进行诗词曲鉴赏时应当十分注意的问题。对作品内容的真实性和倾向性的分析,既关系到社会评价,又关系到艺术评价。这就要求真实性和倾向性与内容的特殊性能够很好地结合起来,作者对丰富的现实生活有独特的发掘、把握、发现、表现、感受和认识。
作品的内容非常重要,但作品的形式也不可忽视,应当进行很好的分析把握。作品形式鉴赏的标准包含两个基本方面:首先是作品的形式与内容是否相适应,是否鲜明有力地、深刻地反映了作品所要表现的内容。其次是在物质材料的运用上是否充分地发挥了某一物质材料的特长和符合形式美的要求。应当注意,在诗词曲鉴赏中对内容的分析、评价占主导地位,而对形式的分析、评价也是决不可疏忽的,更不能认为形式的完美与否是无关紧要的。
第二,鉴赏标准的客观性和历史性。鉴赏标准是根据一定的社会思想观点和美学观点提出来的,同时又是适应一定历史时期广大群众的欣赏需要、审美趣味以及文艺发展的需要而必然形成,并随历史的发展而变化的。鉴赏标准能够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文艺的客观发展规律,它就是进步的、科学的,否则,就是落后的和不科学的。对待同一首诗词曲作品,在鉴赏时经常出现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现象,正如刘勰所说,“夫篇章杂沓,文质交加,知多偏好,人莫圆该”[3]。应当注意,欣赏中个人偏好的复杂现象,并不等于否认鉴赏的客观标准。诗词曲作品是鉴赏的客观对象,它的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不以鉴赏者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诗词曲鉴赏标准是一定时代、一定阶级对作品必然要求的客观反映,有着客观的社会历史根源。鉴赏标准是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实践和艺术实践为诗词曲作品提出的准则。社会历史条件不同,时代的审美理想不同,艺术发展的水平不同,鉴赏标准也产生相应的变化。如在形式主义盛行的齐梁六朝时代,鉴赏常偏重于形式的探索(如沈约),在唐代现实主义文化发展的基础上,白居易便提出了偏重于内容的观点。由此可见,鉴赏标准从来就是历史的、具体的。那种所谓的抽象的、超历史的、永恒的鉴赏标准是不存在的。
二、诗词曲写作的含义
所谓写作,是指人类有意识地使用语言和文字来记录资讯、表达意向的活动。它是人类一种特殊的、有目的的社会实践记录,是为满足人类社会实践活动和学习社会知识的需要而产生的,它以文字组合形式来反映主客观世界思维具体显现的传播手段。
诗词曲的写作,则是人们使用语言和文字,运用诗词曲的形式,将社会实践活动中有关认知、情绪与情感、意志等心理活动反映表达出来,以满足社会不同的需要。从中西方诗歌发展的过程看,诗词曲的写作过程,实质上包括诗词曲创作的构思活动过程和表达传达过程。
诗词曲的构思是一种极为复杂的精神活动。诗词曲的作品是如何在作者的头脑中构成的?其途径和规律如何?到目前为止,仍然是一个需要人们长期从各方面进行深入研究的问题。诗词曲的构思在本质上是一种认知活动,是在作者的头脑中反映、再现客观感受的认识过程。它遵循心理学有关认知的普遍规律,是从现象到本质、从感性认识发展到理性认识的过程。诗词曲作者的构思创造是艺术活动,与理论家通过抽象思维达到“思维的具体”以再现现实的活动有着极为不同的特点。中国古代诗论中的“比”“兴”与联想和想象有关。刘勰在《文心雕龙》中使用“神思”这个概念来表达诗词曲等艺术构思的特点,也是想象的意思。但在很多情况下,这种研究还只是限于单纯地对想象这种心理活动形式的描述。欧洲古典主义文艺理论家把想象与理论性对比来研究,18世纪初的维柯把想象与理智看成相互排斥、绝对不相容的两件事,即诗歌完全出于想象,而哲学则完全呈现于理智。他认为:“推理愈薄弱,想象力愈雄厚,因此,诗歌的性质决定了任何人不能既是诗人,又是大哲学家。”[4]中国清末的王国维称赞李煜的“赤子之心”对词创作的重要,也提出了偏颇的看法。[5]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从不同的哲学基础上试图把艺术家的认识活动中的感性与理性协调或结合起来,他们认为艺术创作活动靠的是“天才”的“直观理性”,这种直观的理性既非理智,又非感觉,而是二者之间的调节环节。由于康德在其美学理论中特别强调审美活动不以概念为基础,是一种非逻辑活动,这就为后来发展成完全排斥理性的直觉主义美学观点打下了基础。如克罗齐的“艺术,即创造,即直觉”。黑格尔认为艺术家不应当“按照哲学方式去思考”,艺术家认识活动的特点是“想象”,但这种想象活动并不与理性活动相排斥,相反地,艺术家也要“求助于常醒的理解力”,因为“没有思考和分辨,艺术家就无法驾驭他所表现的内容(意蕴)”。[6]继承黑格尔思想的俄国文艺批评家别林斯基第一次使用了“形象思维”这一术语,用以表达艺术家在观念中构思艺术形象活动的特点,后来高尔基、法捷耶夫等人接受了这一术语,并进行了发挥。我国文艺界从新中国成立起一直使用这个术语,并将其运用于文艺理论和文艺批评中。虽然人们对这一术语本身有许多的争议,但重要的是不在于术语,而在于如何具体揭示作者构思活动及其心理的机制,从中找出既符合认识的一般规律又区别于一般规律的特殊规律性。作者创作作品的认识活动,并不是单纯的感性认识,虽然带有不同于科学家的认识活动的特点,但实质上仍然是对客观世界本质的认识。感性和感情在构思活动中非常重要,却总是不能离开理性。例如李白、杜甫、莎士比亚、巴尔扎克、托尔斯泰、鲁迅、高尔基以及其他各个时代的许多伟大诗人、作家,如果创作是没有理性的作用,就很难设想他们如何能够在自己的作品中那样深刻地揭示出时代生活的本质。诗词曲作者通过对客观世界的感性具体的反映去揭示生活的本质,而不是以理论的概括去揭示生活的本质。对于现实事物感性具体形象的直接感受,无论对于诗词曲作者或科学家来说都是认识的起点,但在认识的过程中,科学家的认识达到了理性的阶段后就脱离了感性具体的个别事物,把它转化成了抽象的概念、范畴、规律,通过由这些概念、范畴、规律等所组成的理论的体系去揭示出事物的本质。诗词曲作者的认识与之不同,他们对事物的本质的把握虽然和科学家一样必须从感性认识阶段进入理性认识阶段,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但其对事物的本质的思维过程,始终不脱离对事物的具体的形象的感受,所得到的结果也不是一个抽象的理论体系,而是集中显示了事物本质的典型性的艺术形象。诗词曲作者对事物的本质的思维同其对事物的具体形象的感受紧密结合在一起而不可分割,这就是诗人认识活动的特点。艺术构思是在感受与理解统一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此,当作者对事物的认识还没有达到感受与理解的统一,两者之间还有矛盾,艺术构思就不能顺利地进行或遭到破坏。作者在构思活动中达到对生活的感受与理解的统一,是作者长期反复认识的结果。作者每一件作品的创造,同他全部的生活和思想的发展过程有着密切的关系。
从许多诗词曲作者的创作经验来看,诗词曲的构思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即孕育阶段、成长阶段和作品收获阶段。
(1)孕育阶段
优秀的诗词曲作品,是作者在对生活进行观察、体验、分析、研究的过程中,被生活中某些人物、事件或自然景象强烈吸引,从中领悟到了生活的价值和美的感受,产生了一种要把它们在作品上表现出来的念头和冲动而进入创作过程。在尚未进入具体创作活动的初期,人们把它称为创作的准备阶段,也就是作品的孕育阶段。不论怎样表述,也不论它是否成熟,都标志着作者后来所创造的形象第一次浮现在作者的观念之中,激起了其创造意念或欲求。也不论它的出现是迅速还是缓慢,这种作为审美主体对审美客体的反映结果,我们称为形象的孕育。从表面上看,有时显得突如其来,似乎一时心血来潮,不期而至,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灵感来临。实际上,它是作者对生活进行长期观察、体验、分析、研究的产物。
(2)成长阶段
作者有了诗词曲具体创的欲望或创作的意图,对于反映在头脑中的生活的再认识过程,尽管与孕育阶段有同一性,也具有一种形象的酝酿或孕育的性质,但它和前一阶段不同,它是以完成作品为目的,属于最初浮现在作者意识中的设想或意念进一步明确化和具体化的阶段。作者关于某一诗词曲的最初设想,虽然包含着使作者甚为激动并竭力要把它表现出来的某种重要的、本质的东西,但常常不能明确和具体,因而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在生活实践的基础上,深入地去把握对象,使正在构思中的形象不断变得明确和具体起来。它包含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两个方面。一是对对象的本质作深入的探究,不断加深对对象的本质的认识,抓住其中最重要、最根本的东西;二是对和本质相联系的特定对象的各种具体特征作深入的再认识。这两方面在作者的构思活动中,往往是密切结合、交互作用的。通过酝酿或孕育的阶段,作者对它所反映的对象的内在本质和外在的具体特征两个方面,都有了比前一阶段更加清晰、确定和深入的认识,基本上弄清了对象的具体特征的各个方面后,其对原先设想的艺术形象将怎样具体构成就越来越清楚了。但这时作者的构思尚未完全成形。
(3)作品收获阶段
在这一阶段,作者最主要的不是对于对象的感受、观察、理解,而是通过想象以至虚构,把前段的感受、观察、理解所已经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加工改造,把对象各种具有本质意义的形象特征综合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创造出个性鲜明、特点突出而优美的诗词曲。应当注意,在实际创作中,这三个阶段的划分,主要是为了论述的方便,其实它们是不可分割的。一般情况下,我们说诗词曲等艺术构思,主要是指上面所说的收获阶段,但如果对诗词曲构思作全面考察,就不能局限于这个阶段,而是放眼于构思的全部过程。
写作的第二个步骤就是诗词曲创作中的传达活动。诗词曲作品是社会生活在作者头脑中的反映,因此,诗词曲的创作与现实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反映现实的活动。由于作者头脑中构成的诗词曲艺术形象需要一定的物质材料体现出来,这又使得诗词曲创作成为一种实践性的创造活动。诗词曲作品作为作者对生活反映的产物,只有通过传达而获得了物质存在的形态,才能为广大群众所感知,在社会上得到流传,并在社会生活中产生它所应有的作用。但应当注意,传达活动虽然是实践性的活动,但它终究是一种制作艺术作品的活动,不同于直接改造自然和社会的生产实践活动,它是词曲作者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并不是被反映的客观物质世界的本质。
诗词曲的各种传达手法最基本的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让欣赏者自觉地接受作品所给予的感染和影响。传达活动不是把作者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它对欣赏者的作用既是潜移默化的,也是自觉的,它不能强制欣赏者接受任何思想。然而传达手法的特性的形成,是和更有效地激发并引导欣赏者接受作品的内容的目的相联系,是在了解如何善于激发欣赏者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从而对原有艺术对象进行创造性想象等实际经验这一基础上丰富和发展起来的。诗词曲的艺术表现手法千姿百态,十分丰富,各有特点,我们在后面几章中,将分别予以介绍。
三、诗词曲鉴赏与写作的关系
1.诗词曲作品创造鉴赏者
人类长期的社会实践是促成人的审美感受能力发展的动力。正是人类的社会生产实践活动,在改变感性知觉客体的同时,也改变着感性知觉本身的性质,从而使感觉无论在主观上还是在客观上,都变成了人的感觉。人只有在改造对象,从对象上看到对自己本质力量的肯定时,才能从对象身上感受到自己的本质的丰富性,发展自己的感觉的丰富性。这种感觉正是把自己作为人的本质力量来肯定的感觉。在这里便产生了人的心灵的无限丰富性。随着自然的人化,从生产劳动实践中产生了诗词曲等许多原始的艺术。人对这些艺术的审美感受也相应地产生和发展起来了,因而,人的感觉从心理学的适应性发展到艺术的审美感受。诗词曲作者按照美的要求产生的精神产品,一旦诞生,就激发主体的审美要求,并按照美的尺度来塑造主体。诗词曲的作品创造了“了解艺术而能够欣赏美的观众”[7],这正是强调了审美的欣赏活动对于塑造和提高主体的审美鉴赏能力的关键。诗词曲作品,只有通过鉴赏,才能沟通对象和主体的联系,完成鉴赏对象和鉴赏主体之间的相互交流和互相转化,使其产生社会作用。诗词曲鉴赏活动使主体的审美鉴赏力得到了锻炼、感受,领略了对象的美,进而发现了美的奥秘即美的规律性所在,对象的美就被主体所掌握。或者说,主体的审美鉴赏力在对象身上得到了肯定。而每一次的肯定,都使审美鉴赏力得到新的发展和提高,意味着创造了一个新的了解作品而且能够欣赏美的公众。诗词曲作品对于审美主体的审美鉴赏力的创造,离不开具体的、反复的鉴赏活动。审美鉴赏能力从本质上说,就是一种思维的能力。它只能通过对诗词曲作品欣赏的形象思维这一艺术形式来培养和提高。实践告诉我们,他人的鉴赏经验会给我们很大的启发和帮助,但自己的亲身感受和体味是无可替代的,它始终是第一位,即使名家的指点,也还是要通过自己反复欣赏加以印证,才能发生作用。一个缺乏丰富的感性体验的人,仅凭读些理论,很难提高自己的审美鉴赏力。
一般说来,上乘的诗词曲作品,蕴蓄厚、功力深,鉴赏难度较大,恰好是我们提高鉴赏力的理想的“磨刀石”。这类诗词曲作品具有某一方面的典型意义,为同类的下等作品所不能企及的。经常参与这样的鉴赏交流,可培养一种高瞻远瞩的鉴赏眼光。例如李白的诗豪放飘逸,在唐诗中一枝独秀。反复欣赏李白的诗,对其风神韵味有了深切的感受和体会,那么,我们对同类风格的作品,其深浅高下就一目了然了。选择典范性的优秀诗词曲作品为欣赏对象,不仅是为了审美需要的满足,对鉴赏力的培养和提高也具有方法论的意义。俗话说:“取法于上仅得其中,不免为下。”对诗词曲的创作而言可视为真理,对其鉴赏而言更是如此。巨匠的名作,经受了时间和群众的考验,它本身就具有某种艺术准绳的意义,这一点已经被古今中外的历史经验所证明。强调“取法于上”,重点在于“取法”,即从欣赏中掌握美的法则,从根本上提高审美鉴赏的能力。优秀的作品,内容与形式得到完美的结合,美的法则体现得比较充分,但不可只限于此,必须尽可能地扩大欣赏的视野,当然不可画地为牢、孤芳自赏,应当对各种作品都有所涉猎,有比较才有鉴别,成功和失败的作品通过比较,使我们对美的法则有更深切的认识和更准确的把握,从而博采众长、融于一心,使审美鉴赏力达到博大精深的程度,这就是“观千剑而后识器”。
2.诗词曲鉴赏是文艺作品的再创造
诗词曲创作是人们形象思维的结果,那么,诗词曲鉴赏就是对作品的形象思维的探源。由于它们遵循同一的形象思维逻辑,鉴赏的结论与创作的效果大体上应该是一致的。鉴赏探源活动,虽然受到鉴赏对象的规范和制约,必须遵循作品固有的逻辑途径进行,却又不是亦步亦趋,只从形象中被动地接受一些东西,相反,它带着被形象所唤起的全部激情和想象、理智和思索,以积极进取的精神,去主动发现一些东西,甚至是一些隐藏在形象深处、连作者自己也未曾认识到的东西。这就是鉴赏的“再创造作用”,也是人们所说的“形象大于思想。”
鉴赏的再创造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没有一定程度的再创造,那么,就没有鉴赏的乐趣,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就不能促进创作的进步和理论的发展。现代意大利美学家克罗齐把创造和欣赏统一起来,也就是把天才和鉴赏力统一起来。他说:“要想判断但丁,我们就必须把自己提升到但丁的高度。”[8]如果没有相当的鉴赏力就不可能欣赏天才的作品,而真正的艺术天才也必然是高明的艺术鉴赏家。这些诗篇就是他们艺术欣赏再创造的杰出记录。克罗齐的话的另一层意思是指要了解但丁,就要把自己摆在但丁所处的具体的历史情境中,去呼吸历史的空气和感受历史的脉搏,这就要求我们具备一定的历史知识和文化教养。从这种意义上讲,欣赏不仅是享受,而且也是求知。历史已经过去,我们欣赏作品,还应当与现实情况联系起来,结合实际的生活经验去欣赏作品。
鉴赏的再创造对于同一对象和主体来说,可以因条件的变化而产生某种不可重复的新颖感。当一个人处在一生中不同的时期或不同的境遇时,对同一作品的欣赏,其感受可能很不一样。历史上那些真正优秀的作品,总是这样经受着同时代和后代读者的反复欣赏,并给他们带来“再创造”的无穷乐趣。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9]
——蒋捷《虞美人·听雨》
宋末词人蒋捷的这首词抒写了他少年、壮年和晚年三个阶段、三种不同境况下听雨的感受,从一个特定的角度概括了他一生的经历,悲欢歌哭,尽在其中。著名诗人杜甫的七绝:
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10]
——杜甫《江南逢李龟年》
“岐王宅里”“崔九堂前”,是指王公贵戚之家,也就是李龟年往昔引吭献技之地。“寻常见”“几度闻”也是说过去听他的歌唱是很平常的事,然而在身经变乱之后,回首承平年代,语中便自然充满了感慨和隐痛。“落花时节”是一个美丽而凄楚的象征,这里渗透着诗人浓郁的感情色彩,或者说它是李龟年的歌声在诗人心弦上播出的深沉反响。鉴赏中再创造的新颖性,从另一个角度揭示了诗词曲创作的一条规律,那就是作诗词曲必须讲究含蓄、深沉和空灵,要善于“藏”而又富于启发性,能引人入胜,给欣赏者提供再创造(而且多次)的广阔天地。
众所周知,艺术作品可作用于欣赏者,使之产生种种的审美感受,相应地形成某种审美观。这就是欣赏再创造的另一层意思,即一定的诗词曲作品创造一定的欣赏者。另一方面,欣赏者也反作用于诗词曲作品,将其审美理想、情趣爱好等投射到诗词曲的作品中去,影响到作者的创作。我们强调欣赏的再创造作用,不能离开艺术形象的内涵和外延对欣赏者的客观制约性,它只能循着艺术形象所开启的轨迹进行,而不是漫无边际、无法收回。应当注意的是,要防止夸大欣赏的再创造作用。如果把重复欣赏中再创造的新颖感夸大到不恰当的程度,那就会导致欣赏标准问题上的相对主义,这是说诗、说词、说曲的大忌,也与欣赏的再创造格格不入。
3.诗词曲鉴赏与写作,既相互联系,又有明显的区别
诗词曲的作品是欣赏的源泉,没有作品,就不可能谈得上欣赏。反过来,诗词曲的作品需要欣赏才能得到传播,而成为人们审美的对象,否则,诗词曲将没有生命力。现实生活的经验告诉我们,不论是欣赏诗词曲,还是从事诗词曲的写作,都需要具备一定的能力和艺术修养。
所谓能力,是指一个人能够顺利完成某种活动并直接影响活动效率所必备的个性心理特征。能力与活动紧密联系,人的能力是在活动中形成、发展和表现出来的,同时,也是从事某种活动必需的前提。能力是个性的组织成分,有些因素虽然影响活动的顺利进行,如体力、耐力等,但它们不能成为能力,因为它们不属于个性的组成部分。有些虽是个性心理特征,但不直接影响效率,如谦虚、骄傲、活泼和沉稳等,因而不能称为能力。能力包含两个含义:一是指实际能力,即目前表现出来的能力,如能讲几种外语等;二是指潜在能力,它与已表现的实际能力不同,是目前尚未表现,但通过学习或训练后可能发展的能力或可能达到的某种熟练程度。对于已具备诗词曲欣赏及写作能力的人来说,这种能力就是实际的能力。而对于其他人来说,需进行学习或训练得到这种能力,它就是具备潜在的能力。
所谓艺术修养,是指诗词曲鉴赏者或作者从事诗词曲鉴赏活动或写作作品所必需的各种规律性的知识、本领的培养、锻炼、积累和掌握。作为诗词曲鉴赏者或作者,必须具有特别发达的审美感受能力和传达其对客观世界的审美感受的艺术表现力。诗词曲鉴赏者或写作者的主观考察和艺术创造的能力,通常可从以下方面认识。
(1)才能
才能是对诗词曲鉴赏或写作所需要的能力的统称。任何生产都需要特定的才能,没有诗词曲鉴赏或写作的艺术才能,就没有诗词曲的鉴赏活动,也没有诗词曲的创作。诗词曲的鉴赏或写作才能包括审美感受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诸如敏锐的观察力、丰富的想象力、灵活的构思能力,等等。诗词曲鉴赏者或作者才能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对生活带有强烈情感色彩和丰富的想象力。对于他们来说,单是敏锐的观察力和形象记忆力还不够,他们不能停留于对事物感性具体特征的单纯摄取上,还要善于通过联想、想象以至幻想,对生动的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它的特点是伴随着强烈的情感色彩,“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这是诗词曲鉴赏者或作者不可或缺的主观条件。
(2)才能和技巧
艺术技巧是艺术才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在诗词曲的鉴赏或写作各个过程中。这些技巧首先包括对创作素材的适当的、巧妙的处理,创造出集中反映生活本质的艺术形象。考察作品艺术性的高低,既要看它的形象和生活接近到什么程度,又要看它的形象和生活是怎样区别的。生活现象的表面记录,既不能提高群众对生活的认识,又不能满足群众的审美需要。所以,对生活素材的选择、提炼、集中和概括,是诗词曲鉴赏者,特别是诗词曲作者应当面对的艺术技巧的重要内容。艺术技巧还包括对艺术表现手法的巧妙运用、对艺术技术的掌握和运用等方面。艺术技巧的意义不仅在于完美的艺术形式的创造,更重要的是使完美的艺术形式的创造同艺术的内容相结合。艺术技巧的掌握和提高,其基础是鉴赏者、作者的生活实践和艺术实践。
(3)才能和天才
在诗词曲发展的历史上,有许多诗人、学者的作品表现出很高的艺术水平,如李白、杜甫等人,开创了前无古人的诗歌新纪元,他们在发掘生活之美、反映生活的深度与广度,以及创作诗歌的形式和手段上,做出了极其卓越的、不可企及的成就,被人们称为诗词曲鉴赏或写作的天才。所谓诗词曲天才,就是具有高度的洞察力、优异的创造性的诗词曲鉴赏或者写作才能。他们的作品堪称典范并具有开创性,对当代和后世产生了巨大深远的影响。历史经验证明,诗词曲领域中天才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它是时代的产物,是这一领域群众智慧和前代诗人经验积累的结晶,是天才诗词曲作者个人勤奋学习、艰苦探索的结果,也与诗词曲大家的个人自然禀赋方面的优越条件是分不开。不能否认,诗词曲大家的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包含着所谓天赋性的生理因素,但这种先天性的因素对诗词曲大家出众的才能并不起决定作用。而起决定作用的,仍然在于后天的学习和实践活动。天才的大家所处的一定的社会的历史条件,决定其在特定条件下的社会实践,使他具有比其他人更加广阔的视野和深刻的思想,因而能够揭示出其他人尚未察觉到的时代生活的本质,发现其他人尚未发现的新的美,在诗词曲中做出前无古人的创造。我国唐代以李白、杜甫为代表的天才诗人的产生,除了他们生活的社会条件,明显与继承我国从《诗经》《楚辞》开始的诗歌创作经验密切相关。应当指出,天才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社会历史的产物。天才创造艺术作品的能力,不是生下来就有的,而是在后天的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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