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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应麟的小说虚实观刍议

时间:2023-0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胡应麟指出中国小说存在大量虚构,小说中存在虚构是合理的。胡氏的小说虚实观不仅对当时和后世小说论者有直接影响,而且完全划清了小说与史书的界限,为中国小说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传统的中国小说思想崇尚实录,而对虚构持贬斥态度。胡应麟主张小说是可以虚构的,认为实录并非小说创作的不二法门。

提 要:小说虚实观念一直是小说作者和论者难以避开的话题,是小说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传统的中国小说思想崇尚实录,而对虚构持贬斥态度。胡应麟指出中国小说存在大量虚构,小说中存在虚构是合理的。他同时指明小说虚构应遵循一定的原则。胡氏的小说虚实观不仅对当时和后世小说论者有直接影响,而且完全划清了小说与史书的界限,为中国小说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

自有小说创作与流传,虚与实就是小说作者以及论者难以避开的话题,小说虚与实的关系的讨论在中国小说理论批评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史记三家注》中引邹诞解云:“辩捷之人,言是若非,说非若是,能乱异同”,就是指“言说”与事实之间的虚实关系。[1]对此种所谓“好谈论者,增益实事,为美盛之语;用笔墨者,造生空文,为虚妄之传”,王充持批评态度,认为“虚妄之语不黜,则华文不见息;华文流放,则实事不见用。”[2]同一部作品《山海经》,刘秀认为其“皆圣贤之遗事,古文之著明者”,[3]是写实;而晋人郭璞在《注山海经叙》中却说:“世之览《山海经》者,皆以其闳诞迂夸,多奇怪俶傥之言,莫不疑焉。……世之所谓异,未知其所以异;世之所不异,未知其所以不异。何者?物不自异,待我而后异;异果在我,非物异也。”[4]这里的“异”是虚,“不异”是实,虚与实二者并存。此后的小说论者对小说的虚构和实录都有许多不同的见解,可以说,对小说的虚实关系的看法不仅与小说的定义、范畴,以及分类等多方面的理论问题有着密切联系,而且还关系到小说的评价标准和发展方向。胡应麟在《九流绪论》、《四部正讹》、《二酉缀遗》、《华阳博议》、《庄岳委谭》等多篇对小说虚实观念进行了详细论述,胡氏的小说虚实观不仅批判继承了前代小说思想,且自有新见,对当时及后世都有较深远影响。

一、胡应麟对小说虚构的重新认识

传统的中国小说思想崇尚实录,而对虚构持贬斥态度。志怪小说《搜神记》“撰集古今神祇灵异人物变化”,《晋书》评价该书“博采异同,遂混虚实”,作者干宝在自序中却声称“考先志于载籍,收遗逸于当时”,“苟有虚错,愿与先贤前儒分其讥谤”。[5]干宝向刘惔谈及《搜神记》时,刘称赞干宝曰:“卿可谓鬼之董狐。”[6]董狐是春秋时晋国正直的史官,有“良史”之称,刘惔以“鬼之董狐”来褒扬干宝,是认为其像史官一样真实地记录了鬼的故事。萧绮编《拾遗记》时也说:“删其繁紊,纪其实美,搜刊幽秘,捃采残落,言匪浮诡,事弗空诬,推详往迹,则影彻经史;考验真怪,则叶附图籍。”[7]小说叙述的故事在今天看来无论有多么奇怪,但在当时却是以实录为基本原则进行写作的。在早期中国小说思想发展中,实录的观点具有相当大的代表性。裴启《语林》“始出,大为远近所传,时流年少,无不传写,各有一通”;书中记有当时名流谢安事,而谢安认为其“不实”,故从此“众口咸鄙”,此书竟“废而不传”。《世说新语》与其同时,且性质相近,“采撷汉、晋以来佳事佳话”,以写实为宗,故没有遭受非议,能广为流传。然而,《世说新语》在刘知几眼里还不是完全实录,他对《世说新语》进行批评:“若《语林》、《世说》、《幽明录》、《搜神记》之徒,其所载或诙谐小辩,或神鬼怪物。其事非圣,扬雄所不观;其言乱神,宣尼所不语。”[8]这种崇实抑虚的传统小说思想自产生以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很盛行。“作意好奇,假小说以寄笔端”的唐传奇却常常在文中交待故事的来源,说明自己是实录,《任氏传》作者沈既济说“众君子闻任氏之事,共深叹骇,因请既济传之”,[9]连梦入槐安国的《南柯太守传》,也声称“事皆摭实,辄编录成传”。[10]说话及话本创作也受这种思想影响甚深。罗烨在《醉翁谈录·舌耕叙引》中总结说话创作经验时认为,说话“或名演史,或谓合生,或作挑闪,皆有所据,不敢谬言。”[11]这种崇实的风尚对通俗小说也有一定的影响,即使是在历史演义小说众口相传、神魔小说大行其道的明清两朝,一些通俗小说批评家也坚持实录理论。蒋大器认为《三国志通俗演义》“文不甚深,言不甚俗,事纪其实,亦庶几乎史”。[12]陈继儒则把小说看作“世宙间一大帐簿”,记录国家大事如同家用帐簿,器用什物、田产屋舍、收入支出,一一记载清楚明白。他在《叙列国传》中指出:“《列传》始自周某王之某年,迄某王之某年,事核而详,语俚而显,……亦足补经史之所未赅。譬诸有家者按其成簿,则先世之产业釐然,是《列传》亦世宙间之大帐簿也。如是虽与经史并传可也。”[13]其基本观点就是小说当据实记录,“事核而详”,“补经史之所未赅”。

胡应麟主张小说是可以虚构的,认为实录并非小说创作的不二法门。以徐铉、洪迈、苏轼三人为例,胡应麟说:“小说称徐铉好言怪,宾客之不能自通者与失意见斥绝者,皆托言以求合。洪迈好志怪,晚岁急于成书,客多取《广记》中旧事改窜首尾,别为名字投之,至有数卷者,洪不复删润,皆入《夷坚》。然二子尚为人欺也,苏轼好谈鬼,客至使谈,有不能者辄云姑妄言之,则又导之以妄。然二子竟为所欺,坡特滑稽戏剧,未尝形笔端也。铉所著《稽神录》,其中必有诳于宾客如《夷坚》所得者,岂皆实哉?”[14]胡氏以此则可断定,小说作品不可能全部是实录的。《少室山房笔丛·九流绪论》又云:“小说者流,或骚人墨客,游戏笔端;或奇士洽人,蒐萝宇外。纪述见闻,无所回忌;覃研理道,务极幽深。”[15]胡应麟看到了古代小说的内容并非都是记实,无论作家是“游戏笔端”,还是“蒐萝宇外”,所记“无所回忌”,就有可能存在不实。胡氏指出,在中国小说发展史上,的确存在大量并非记实的作品:“古今志怪小说,率以祖《夷坚》、《齐谐》。然《齐谐》即《庄》,《夷坚》即《列》耳。二书因极诙谐,第寓言为近,纪事为远”;[16]“凡变异之谈,盛于六朝”;“唐人乃作意好奇,假小说以寄笔端,如《毛颖》、《南柯》之类尚可,若《东阳夜怪录》称成自虚,《玄怪录》元无有,其文气卑下亡足论”;“本朝《新》、《余》等话本出名流,以皆幻设而时益以俚俗”。[17]胡应麟以《夷坚》和《齐谐》为志怪小说之祖,未必十分准确,但是他以多载天下异说奇事的《庄子》和多寓言传说的《列子》作比,说明他认为小说并非以纪实而问世,故以后的小说创作中进行虚构不过是因循前例,本不足为怪。此外,胡应麟还对小说存在虚构这一历史现象作了全面概括:“《齐谐》、《夷坚》博于怪,《虞初》、《琐语》博于妖,令升、元亮博于神,之推、成式博于鬼,曼倩、茂先博于物,湘东、鲁望博于名,义庆博于言,梦得、务观博于事,李昉、曾慥、禹锡、宗仪之属又皆博于众说者也。总之,脞谈隐迹,巨细兼该,广见洽闻,惊心夺目,而淫俳间出,诡诞错陈。张、刘诸子世推博极,此仅一斑,至郭宪、王嘉全措虚词,亡征实学,斯班氏所以致讥、子玄所以绝倒者也。”[18]数量如此众多的例证,足以说明中国古代小说发展史上,“淫俳间出,诡诞错陈”,虚构自始至终是小说创作的重要方法和手段。

对于虚构的作用,胡应麟说:“怪、力、乱、神,俗流喜道,而亦博物所珍也;玄虚、广莫,好事偏攻,而亦洽闻所昵也。谈虎者矜夸以示剧而雕龙者间掇者以为奇,辩鼠者证据以成名而扪虱类资之以送日,至于大雅君子心知其妄而口竞传之,旦斥其非而暮引用之,犹之淫声丽色,恶之而弗能好也。夫好者弥多,传者弥众,传者日众则作者日繁,夫何怪焉?”[19]正是这些虚妄怪诞的内容,可以“资治体,助名教,供谈笑,广见闻”,所以好者多,传者众,作者繁,小说才有这样日益繁荣兴盛的面貌。虚构的内容是小说的重要组成部分,虚构使小说成为一种独特的存在,虚构给小说带来了活力和勃勃生机。在胡应麟这里,小说虚构不再是贬义之语,而是理所当然,故胡氏可对那些“事事考之正史”,以“不实”作为打压小说借口的人宣称:“稗官曲说附会百端,其情变不可穷诘也。”[20]

胡氏博览古代小说,指出了大量小说作品存在虚构这一事实,同时,他还对虚构和实录是否应当成为小说评价的标准阐明了观点。对小说的评价,胡应麟有两条重要标准:一是文学性,二是虚构。同样是虚构作品,胡氏认为“《毛颖》、《南柯》之类尚可”,而《东阳夜怪录》、《玄怪录》“但可付之一笑”,是因为后者“文气卑下亡足论”。《新》、《余》等话“在前数家下”,是因为其“时益以俚俗”。[21]可见,文学性是胡应麟小说评价的一条重要标准。胡应麟认为唐段成式《酉阳杂俎》“最为迥出”,是因为“其事实谲宕亡根,驰骋于六合九幽之外,文亦健急瑰迈,称之其视诸志怪小说,允谓之奇之又奇也。”[22]宋人小说“多有近实者,而文彩无足观”,故而评价较低。胡氏也从这两个方面对唐宋小说作过比较,“小说,唐人以前纪述多虚而藻绘可观,宋人以后论次多实而彩艳殊乏。盖唐以前出文人才士之手,而宋以后率俚儒野老之谈故也。”[23]这说明除了文学性以外,虚构性是胡应麟评价小说的另一条重要标准。

二、胡应麟的小说虚构原则

胡应麟指明小说存在大量虚构及虚构存在的合理性,但他并不认同小说可以信马由缰,无边无沿,任意妄作。对《酉阳杂俎》所载天宝初王天运及四万官兵征伐勃律被冻死事,胡氏认为“盖附会之极可笑者”,因为“考《玄宗纪》、《林甫传》,天宝年间并无王天运伐勃律事。”[24]也就是说,在胡应麟这里,并不是任何虚构都是值得肯定和褒扬的。那么,小说的虚构应依据什么样的原则呢?胡应麟认为:

一是记事要“有所本”。胡氏以《山海经》为例解释说:“古人著书,即幻设必有所本。《山海经》之称禹也,名山大川、遐方绝域,固本‘治水作贡’之文,至异禽、诡兽、鬼域之状充斥简编,虽战国浮夸之习,乃《禹贡》则亡一焉而胡以传合也?偶读《左传》王孙满之对楚子曰:‘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姦。故民入川泽山林,魑魅魍魉莫能逢之。’不觉洒然击节曰:此《山海经》所由作乎!盖是书也,其用意一根于怪,所载人物,灵祗非一,而其形则若魑魅魍魉之属也。考王孙之对虽一时辨给之谈,若其所称图象百物之说必有所本。”[25]《山海经》虽怪诞不经,所载名山大川以《禹贡》之文为本,正如夏鼎上之图象以百物为本。“人死而复甦者,竹书秦谍可谓奇绝”。本此,后有“志怪小说所载,某人临阵被杀而乘骑以归”;更有《五行记》载“清河崔广宗犯法枭首,家人舁其体归,每饥即画地作‘饥’字,家人遂屑食于颈孔中,饱既书‘止’字。……如是三四岁,世情不替,更生一男”;还有“《三国·吴志》某人死六日复甦,穿土而出”。陈仲弓《异闻记》有“女四岁不能行,弃冢中。后开冢,女复活”。干宝所记“冢中婢事皆出此后”。[26]胡应麟以记事是否“有所本”论及多部小说,如传奇《董永》“其事实本《搜神记》”;《连环》亦本元曲,“当不诬”;“霍小玉事据李益传,或有所本”;“《新》、《余》二话本皆幻设,然有一、二实者”;《玉仙客》“或乌有、无是类,不可知”;红拂、红绡、红线“实无一信者”。胡应麟对《水浒传》多批评,但以“世率以其凿空无据,要不尽尔也”肯定其言有所据;对《三国志》“关壮缪明烛”一事,则质问“案《三国志》羽传及裴松之注,及《通鉴》、《纲目》,并无此文,演义何所据哉?”[27]

二是言要有其“旨”。《少室山房笔丛·二酉缀遗》云:“昔苏子瞻好语怪,客不能则使妄言之,庄周曰‘余姑以妄言之汝姑妄听之。’知庄氏之旨则知苏氏之旨矣。”[28]庄子所谓“余姑以妄言之汝姑妄听之”似是漫无目的,但那是对于听者来说的,对“言”者来讲,这里的“旨”就是指言说的目的。胡应麟说:“子虚、上林不已而为修竹、大兰,修竹、大兰不已而为革华、毛颖,革华、毛颖不已而为后土、南柯,故夫庄、列者诡诞之宗而屈、宋者玄虚之首也。后人不习其文而规其意,卤莽其精而猎其粗,毋惑乎其日下也。”可见,这些小说作品都是深含其“意”,必须“习其文而规其意”,才可能得其精华。小说有何深意?胡应麟说:“诡撰靡益见闻,其雅言可资谈噱,不为所欺可也”,“其善者足备经解之异同,存史官之讨核,总之有补于世,无害于时”。可见,“有补于世,无害于时”是胡氏对小说的总体要求,益见闻、资谈噱、证经史都可以是小说之“旨”。对那些不怀好意之徒,试图以小说图谋不轨者,胡氏是予以谴责的:“乃若私怀不逞,假手铅椠,如《周秦行纪》、《东轩笔录》之类,同于武夫之刃、谗人之舌者,此大弊也。然天下万世公论具在,亦亡益焉。”[29]

胡应麟并不一概肯定小说虚构,而是指出小说虚构应遵循一定的原则进行,反映了他对小说虚构从理论上的深刻认识。这种认识,一方面是受到了传统的小说“实录”理论的影响,另一方面,体现了他对小说虚构的重新审视和思考。

三、胡应麟小说虚实观的影响

胡应麟对小说虚构性的辩护,根植于其对历代小说作品的分析和总结,有较强的说服力,后世论者多有共鸣。谢肇淛 (1567—1624)深有心得:“胡元瑞(应麟字元瑞)曰:‘凡传奇以戏文为称也,无往而非戏也,故其事欲谬悠而无根也;其名欲颠倒而亡实也。……此语可谓先得我心矣。”[30]胡应麟认为小说可以虚构,但不可妄作,要“有所本”,虚与实二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辩证关系。强调二者的这种辩证关系既正面肯定了小说的虚构,又为小说的创作提供了指导原则。万历壬辰进士李日华在《广谐史序》(作于1615年)中也说:“因记载而可思者,实也;而未必一一可按者,不能不属之虚。借形以托者,虚也;而反若一一可按者,不能不属之实。古至人之治心,虚者实之,实者虚之。实者虚之故不系,虚者实之故不脱,不脱不系,生机灵趣泼泼然,以坐挥万象,将毋忘筌蹄之极,而向所雠校研摩之未尝有者耶。”[31]对这种小说虚实的辩证关系,谢肇淛之说更为简洁,“为小说及杂剧戏文,须是虚实相半,方为游戏三昧之笔”,[32]故而常常为后世小说创作者和研究者所乐道。但究其思想根源,则当属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对小说虚实关系所作的辨析。

胡应麟提出小说虚构的合理性,并以虚构作为小说评价的标准之一,为小说完全摆脱史传而成为理论上独立自足的文体奠定了基础,为小说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动力。

传统小说思想认为小说是“史之杂名”,“能与正史参行”,可“补正史之不足”,提高了小说的地位,为小说的合法存在提供了理论基础,为小说的成长提供了良好的舆论条件。但另一方面,正是由于将小说比附史书,以实录来要求小说就成了必然之义,虚构就无法成为合理的小说创作手段,因为一旦宣布小说可以虚构,就等于宣布与史书划清界限,无疑会有置小说于无用之“小道”的危险。有论者也注意到了这一事实,试图在虚构与史书之间找到结合点,既可以肯定小说的虚构,又可以使小说仍厕身于史之末流。宋洪迈《夷坚丁志序》云:“顾以三十年之久,劳勤心口耳目,琐琐从事于神奇荒怪,索墨费纸,殆半太史公书。曼澶支离,连犿丛酿,圣人所不语,扬子云所不读。……《六经》经圣人手,议论安敢到?若太史公之说,吾请即下子之言而印焉。彼记秦穆公、赵简子,不神奇乎?长陵神君、圯下黄石,不荒怪乎?书荆轲事证侍医夏无且,书留侯容貌证画工;侍医、画工,与前所谓寒人、巫隶何以异?善学太史公,宜未有如吾者。”[33]洪迈对小说实录观念表示不满,完全肯定“神奇荒怪”的小说作品,但理由是《史记》中也有神奇荒怪的内容,故写“曼澶支离,连犿丛酿”的小说,是“善学太史公”。《史记》是否是实录暂且不论,但可见洪迈为小说虚构进行辩护时良苦之用心。

以虚实为标尺,胡应麟明确划清了小说与史传的界限。胡氏认为史须记实,“公心直笔”,他批评“董狐、南史制作亡征,维公与直庶几尽矣”;[34]批评刘知几以虚为实,“《史通》称舜囚尧、禹放舜、启诛益、太甲杀伊尹、文王杀季历、成汤伪让、仲尼饰智矜愚,斯数言者战国有之,然识者亡弗谓虚也,胡子玄骤以为实也?”[35]如前所述,胡氏认为小说可以虚构,虚构不仅在小说中是完全合理的存在,而且还是评价小说的一条重要标准。故而对刘知几认为是“取悦于小人,终见嗤于君子”的《世说新语》,胡应麟则认为“读其语言,晋人面目气韵恍惚生动,而简约玄澹,真致不穷,古今绝唱也”,并认为刘知几的错误在于,“《世说》以玄韵为宗,非纪事比,刘知几谓非实录,不足病也。”他认为“唐人修《晋书》,凡《世说》语尽采之,则似失详慎云。”[36]在胡应麟这里,史书记实,小说可务虚,二者泾渭分明,不可混为一谈。谢肇淛《五杂俎》(成书约于1615年)卷十五“事部”中指出:“古今小说家,如《西京杂记》、《飞燕外传》、《天宝遗事》诸书,《虬髯》、《红娘》、《隐娘》、《白猿》诸传,杂剧家如《琵琶》、《西厢》、《荆钗》、《蒙正》等词,岂必真有事哉?近来作小说,稍涉怪诞,人便笑其不经,而新出杂剧,若《浣纱》、《青衫》、《义乳》、《孤儿》等作,必事事考之正史,年月不合,姓字不同,不敢作也。如此,则看史传是矣,何名为戏?”[37]谢氏也是从虚实的角度辨明小说与史书之间的关系,其思考方法与观点同胡应麟有着明显的先后传承关系。胡、谢之后,小说与史传的界限日趋明显,其中虽有小说自身的演进和小说理论的发展等多方面原因,但胡氏首创之功则不可埋没。

总之,胡应麟在博览历代小说的基础上,从虚实角度对小说作了深入的分析,明确指出小说可以存在合理的虚构,并将虚构性与文学性一起作为小说评价的标准,此外,他还确立了小说虚构应把握的原则。胡氏的小说虚实观不仅对当时和后世的小说评论家如谢肇淛、李日华等有较大影响,而且其完全划清小说与史书的界限,为小说理论的独立自足提供了基础,为小说的进一步发展作出了理论上的重要贡献。

【注释】

[1]《史记三家注》,七略出版社1985年版,第1309页。

[2](汉)王充:《论衡》,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42页。

[3](汉)刘秀:《上山海经表》,见黄清泉:《中国历代小说序跋辑录——文言笔记小说部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页。

[4](晋)郭璞:《注山海经叙》,见黄清泉:《中国历代小说序跋辑录——文言笔记小说部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页。

[5](晋)干宝:《搜神记序》,见黄清泉:《中国历代小说序跋辑录——文言笔记小说部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67页。

[6](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414页。

[7](晋)萧绮:《拾遗记序》,见黄清泉:《中国历代小说序跋辑录——文言笔记小说部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73页。

[8]刘知几著,浦起龙释:《史通通释》,上海书店(据商务印书馆1937年3月版影印)1988年版,第75页(第1册)。

[9](唐)沈既济:《任氏传尾语》,见黄清泉:《中国历代小说序跋辑录——文言笔记小说部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96页。

[10](唐)李公佐:《南柯太守传尾语》,见黄清泉:《中国历代小说序跋辑录——文言笔记小说部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97页。

[11](明)罗烨:《新编醉翁谈录》,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1页。

[12](明)蒋大器:《三国志通俗演义序》,见朱一玄:《明清小说资料选编》,齐鲁书社1990年版,第69页。

[13](明)陈继儒:《叙列国传》,见朱一玄:《明清小说资料选编》,齐鲁书社1990年版,第5页。

[14]胡应麟:《二酉缀遗》中卷,见《少室山房笔丛》,第363页。

[15]胡应麟:《九流绪论》下卷,见《少室山房笔丛》,第283页。

[16]胡应麟:《二酉缀遗》中卷,见《少室山房笔丛》,第362页。

[17]胡应麟:《二酉缀遗》中卷,见《少室山房笔丛》,第371页。

[18]胡应麟:《华阳博议》上卷,见《少室山房笔丛》,第384页。

[19]胡应麟:《九流绪论》下卷,见《少室山房笔丛》,第282页。

[20]胡应麟:《二酉缀遗》中卷,见《少室山房笔丛》,第370页。

[21]胡应麟:《二酉缀遗》中卷,见《少室山房笔丛》,第371页。

[22]胡应麟:《增校酉阳杂俎序》,见《少室山房集》卷八十三,四库全书本。

[23]胡应麟:《九流绪论》下卷,见《少室山房笔丛》,第283页。

[24]胡应麟:《二酉缀遗》上卷,见《少室山房笔丛》,第360页。

[25]胡应麟:《四部正讹》下卷,见《少室山房笔丛》,第315—316页。

[26]胡应麟:《二酉缀遗》中卷,见《少室山房笔丛》,第364—365页。

[27]胡应麟:《庄岳委谭》下卷,见《少室山房笔丛》,第432—436页。

[28]胡应麟:《二酉缀遗》中卷,见《少室山房笔丛》,第364页。

[29]胡应麟:《九流绪论》下卷,见《少室山房笔丛》,第283页。

[30](明)谢肇淛:《五杂俎》(下),中央书店1935年版,第308页。

[31](明)李日华:《广谐史序》,见侯忠义:《中国文言小说参考资料》,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517页。

[32](明)谢肇淛:《五杂俎》( 下),中央书店1935年版,第307页。

[33](宋)洪迈:《夷坚丁志序》,见侯忠义:《中国文言小说参考资料》,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425页。

[34]胡应麟:《史书占毕》卷一,见《少室山房笔丛》,第127页。

[35]胡应麟:《史书占毕》卷一,见《少室山房笔丛》,第133页。

[36]胡应麟:《九流绪论》下卷,见《少室山房笔丛》,第284页。

[37](明)谢肇淛:《五杂俎》(下),中央书店1935年版,第307—3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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