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者以窃符为信陵君之罪,余以为此未足以罪信陵也。夫强秦之暴亟矣,今悉兵以临赵,赵必亡。赵,魏之障也。赵亡,则魏且为之后。赵、魏,又楚、燕、齐诸国之障也,赵、魏亡,则楚、燕、齐诸国为之后。天下之势,未有岌岌于此者也。故救赵者,亦以救魏;救一国者,亦以救六国也。窃魏之符以纾魏之患,借一国之师以分六国之灾,夫奚不可者。
然则,信陵果无罪乎?曰:又不然也。余所诛者,信陵君之心也。信陵一公子耳,魏固有王也。赵不请救于王,而谆谆焉请救于信陵,是赵知有信陵,不知有王也。平原君以婚姻激信陵,而信陵亦自以婚姻之故,欲急救赵,是信陵知有婚姻,不知有王也。其窃符也,非为魏也,非为六国也,为赵焉耳。非为赵也,为一平原君耳。使祸不在赵,而在他国,则虽撤魏之障,撤六国之障,信陵亦必不救。使赵无平原,或平原而非信陵之姻戚,虽赵亡,信陵亦必不救。则是赵王与社稷之轻重,不能当一平原公子,而魏之兵甲所恃以固其社稷者,只以供信陵君一姻戚之用。幸而战胜,可也,不幸战不胜,为虏于秦,是倾魏国数百年社稷以殉姻戚,吾不知信陵何以谢魏王也。夫窃符之计,盖出于侯生,而如姬成之也。侯生教公子以窃符,如姬为公子窃符于王之卧内,是二人亦知有信陵,不知有王也。
余以为信陵之自为计,曷若以唇齿之势,激谏于王,不听,则以其欲死秦师者,而死于魏王之前,王必悟矣。侯生为信陵计,曷若见魏王而说之救赵,不听,则以其欲死信陵君者而死于魏王之前,王亦必悟矣。如姬有意于报信陵,曷若乘王之隙而日夜劝之救,不听,则以其欲为公子死者,而死于魏王之前,王亦必悟矣。如此,则信陵君不负魏,亦不负赵;二人不负王,亦不负信陵君。何为计不出此?
信陵知有婚姻之赵,不知有王。内则幸姬,外则邻国,贱则夷门野人,又皆知有公子,不知有王。则是魏仅有一孤王耳。呜呼!自世之衰,人皆习于背公死党之行〔3〕而忘守节奉公之道。有重相而无威君,有私仇而无义愤,如秦人知有穰侯,不知有秦王,虞卿知有布衣之交,不知有赵王〔4〕,盖君若旒赘久矣〔5〕。由此言之,信陵之罪,固不专系乎符之窃不窃也。其为魏也,为六国也,纵窃符犹可。其为赵也,为一亲戚也,纵求符于王,而公然得之,亦罪也。虽然,魏王亦不得为无罪也。兵符藏于卧内,信陵亦安得窃之?信陵不忌魏王,而径请之如姬,其素窥魏王之疏也。如姬不忌魏王,而敢于窃符,其素恃魏王之宠也。木朽而蛀生之矣。古者人君持权于上,而内外莫敢不肃。则信陵安得树私交于赵?赵安得私请救于信陵?如姬安得衔信陵之恩?信陵安得卖恩于如姬?履霜之渐〔6〕,岂一朝一夕也哉!由此言之,不特众人不知有王,王亦自为赘旒也。
故信陵君可以为人臣植党之戒,魏王可以为人君失权之戒。《春秋》书葬原仲、翚帅师〔7〕。嗟夫!圣人之为虑深矣!
【注释】
〔1〕信陵君救赵:公元前257年,秦军围攻赵都邯郸。赵向魏求救,魏王派晋鄙率十万大军前往,晋鄙畏秦,屯兵不前。赵相平原君的夫人,是魏相信陵君的姐姐,平原君向信陵君求救。看守大梁东门的侯生,教他请魏王宠爱的如姬偷取虎符,信陵君凭虎符夺取晋鄙的兵权,率兵救赵,解邯郸之围。信陵君名无忌,是魏王的异母弟。
〔2〕唐顺之(1507—1560):江苏武进人,嘉靖八年(1529年)状元。在浙江破海寇有功,升右佥都御史、代凤阳巡抚。
〔3〕背公死党:背弃公事,替同党尽死力。
〔4〕穰侯:战国时秦国大臣魏冉,秦昭王太后异母弟,专权。昭王后用范雎计,夺了他的权。虞卿:赵国上卿。
〔5〕赘旒:缀在旌旗上的飘带,比喻君主实权旁落。
〔6〕履霜:《易·坤》:“履霜坚冰至。”足踩霜就知寒冬将至,比喻由目前迹象而对未来有所戒备。
〔7〕翚帅师:鲁大夫羽父(翚)强迫鲁君出兵援宋。《春秋》记事都含贬义。
美文共赏
这篇文章是对历史上的故事“信陵君窃符救赵”一事进行的评论。作者在文中另辟蹊径,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他一方面肯定了信陵君对救赵存魏所起的客观作用;另一方面又尖锐地批评了信陵君目无君主,无视朝纲,窃符救赵动机不良。而为人君主的魏王君权不明,君威不振。整篇文章构思严谨,逻辑特征鲜明,以驳斥原有论点开篇,一步一步有条不紊地陈述自己的论点。然后运用辩证法对论点详加阐明,使全文无懈可击。
作者这样写,其目的主要是针砭时弊,把矛头指向明朝中叶出现的人臣结党营私的政治局面,要求加强君主的权力,巩固明王朝的统治。
本篇名句
“自世之衰,人皆习于背公死党之行,而忘守节奉公之道。”
自从世道衰微,人们已惯于背离公道、私结死党,而忘记守节奉公这个根本的原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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