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10月,印度总理尼赫鲁访问中国,毛泽东曾经四次同他谈话。其中有一次毛泽东说:
中国古代的圣人之一孟子曾经说过:“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这就是说,事物的多样性是世界的实况。马克思主义也是承认事物的多样性的,这是同形而上学不同的地方。国与国之间不应该互相警戒,尤其是在友好的国家之间。像我国同美国这样互相警戒着是不好的。(《毛泽东文集》第六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64页)
毛泽东在与尼赫鲁的谈话中,引用“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来强调事物多样性的客观存在,以此来肯定在不同政治制度下的各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新中国的外交工作,从一开始就坚持独立自主的方针,并初步确立了平等互利、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外交原则。新中国成立不久,苏联、罗马尼亚、朝鲜、捷克斯洛伐克、波兰、蒙古、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阿尔巴尼亚、越南等十一个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首先同新中国建立外交关系。
印度是不同社会制度中第一个同新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1949年12月,印度共和国总理尼赫鲁以外交部部长的身份致电中国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表示印度政府决定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愿相互建立外交关系。同时,印度政府宣布撤销对国民党政府的承认。1950年4月1日中印两国经过谈判正式建交。
1953年12月31日,周恩来在接见印度政府代表团时,首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相互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1954年6月周恩来在访问印度期间,同印度总理尼赫鲁共同发表联合声明,重申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进一步指出这些原则不仅适用于各国之间,而且适用于一般国际关系之中,它们将形成和平和安全的坚固基础,成为整个国际关系的普遍准则,这是和平共处思想的一个重要发展。中印两国都是亚洲的大国,在尊重对方政治制度的前提下建立了外交关系,并且共同倡导了日后为越来越多的国家共同接受的处理国际关系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这对当时新中国的外交事业及当时印度支那地区的和平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1954年10月,应周恩来总理的邀请,尼赫鲁以印度总理兼外交部长的身份,携女儿英迪拉·甘地夫人一起访问中国。早在抗战期间,尼赫鲁等领导的印度国大党曾从道义和物质上支援中国。尼赫鲁号召各地群众举行游行集会,支持中国抗战。他本人多次演讲和发表文章公开支持中国,并派印度援华医疗队支持中国抗战。中印两国在反法西斯战争中结成了良好的兄弟情谊。所以,对尼赫鲁的到来毛泽东破格热情接待。
尼赫鲁在中国访问的一个星期中,毛泽东同他进行了四次会谈。
毛泽东在这几次谈话中强调,要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推广到所有国家的关系中去。他还对中印两国的关系及世界局势做了广泛深入的分析。对于中印两国外交关系的建立和发展,毛泽东着重从两国的共同点进行了分析。他指出,我们所有东方人,在历史上都受过西方帝国主义国家的欺侮。中国受西方帝国主义国家的欺侮有一百多年。而印度受欺侮的时间多达三百多年。因此,我们东方人有团结起来的感情,有保卫自己的感情。毛泽东还说,我们尽管在思想上、社会制度上有不同,但是我们有一个很大的共同点,那就是我们都要对付帝国主义。
毛泽东在会谈中对“平等互利原则”做了解释,他说:“我们在合作方面得到一条经验:无论是人与人之间、政党与政党之间、国与国之间的合作,都必须是互利的,而不能使任何一方受到损害。如果任何一方受到损害,合作就不能维持下去。正因为这个原因,我们的五项原则之一就是平等互利。”
对于两国关系的发展前景,毛泽东引用孟子这句充满哲理的名言“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予以说明。孟子承认事物的多样性;马克思主义也承认事物的多样性。毛泽东这样说的深层含义,在于指出中国和印度虽然是两个在政治制度上截然不同的国家,但只要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能够建立起良好的外交关系。中国和印度等国与国之间国情不同,政策不同,这是一种客观现象。某些大国不应该无视这种差异,把自己的政策强加到别国头上,实行霸权主义、强权政治。毛泽东还指出,凡是足以引起怀疑、妨碍合作的问题,我们都要来解决,这就能达到五项原则中的平等互利。
幸哉孟子,他的一句很有哲理的名言,使中印两个不同政治制度的大国,建立良好的外交关系有了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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