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士仁人,有高尚志向和道德的人。他们对生死问题的处理,以服从仁义的要求为准则。
学生毛泽东在“湖南一师”读书的最后一年(1917年下半年至1918年上半年),在伦理学老师杨昌济的指导下,读德国哲学家泡尔生的《伦理学原理》一书。
《伦理学原理》导言部分说:
“列格路之就义,确有高尚伟大之正鹄,盖既欲以舍身为国之义,模范其国人,而又欲以罗马人高尚伟大之品性,昭示于敌国也。如谓仅恃区区盟约不渝之意识,而能成此伟举,则余所未敢信也。”
毛泽东读至此,提笔批注:
欲求某种效果,必行含有某种效果之行为,故杀身成仁之事,正鹄论之伦理学亦尊贵之也。 (《毛泽东早期文稿》,湖南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151页)
《伦理学原理》,为德国哲学家、伦理学家泡尔生的主要代表作《伦理学体系》的一部分。杨昌济在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讲授修身课时,曾将此书作为教材。
正鹄,语出《中庸》第十四章:“子曰:“射有似乎君子,失诸正鹄,反求诸其身。”朱熹注释:“画布曰正,栖皮曰鹄,皆侯之中,射之的也。”(《四书集注·中庸集注》)故正鹄,即目的之意。
泡尔生的《伦理学原理》导言叙述:世人恒谓杀身成仁之事,非功利论之道德哲学所能阐明,如所传罗马人列格路之轶事,即与功利论之主义,不能无矛盾者也。
泡尔生认为像“杀身成仁”这样的事,是与功利论相矛盾的,功利论道德哲学讲究功名、利禄,它无法诠释和阐明这种舍己为人、舍生取义行为的。
关于罗马人列格路之轶事,泡尔生接着叙述说:“原列格路始为迦太基人所虏,及两国媾和而释之,及其归罗马也,痛陈和议之非计,使罗马人背盟宣战,而己则束身赴迦太基,从容就死。”迦太基,意为“新的城市”,是奴隶制国家,坐落于非洲北海岸(今突尼斯),与罗马隔海相望。最后因为在三次布匿战争中均被罗马打败而灭亡。
泡尔生认为,列格路为了罗马,为了自己的国家而从容就死。这种成仁之事,在正鹄论之伦理学,优足以阐明之,无异于形式论之伦理学也。
泡尔生认为,列格路英勇就义,是有高尚伟大的目的。他舍身为国这种大义之举,成为国人的模范,不仅仅为了两国区区一纸之盟约,而是以罗马人那种高尚伟大的人格魅力,昭示于敌国。
泡尔生最后评论说:“彼列格路何尝不以生活为鹄(目的),惟其所鹄者,菲形质界之生活而精神界之生活耳。”然而,他真正的目的,不是物质生活,而是精神生活。有了这种高尚的精神追求,其效力国家,无论和战,必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所以,列格路之精神必将与罗马民族之名俱千载不朽。
青年毛泽东结合作者的论述,在批注中发挥自己见解。他认为行为和效果是一致的。只有像列格路这种品德高尚的人,才能为了维护国家、民族、阶级利益和正义事业而奋不顾身,杀身成仁,义无反顾,勇于献出生命,而成全自己的仁者形象。他的行为也说明正鹄论之伦理学更加尊贵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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