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大参谋训练队学员程国璠曾听过毛泽东亲自联系军队情报工作讲军事辩证法的课程。他回忆说:1939年1月,参谋训练队在延安抗大正式成立。毛泽东先后三次到参谋训练队授课。
有一次,毛泽东在讲军事辩证法时,联系古今中外战争情报工作实例,讲到“敌中有我,我中有敌”。程国璠记录中有:
毛主席非常重视情报工作,他在给我们讲课时特别重视强调“敌中有我,我中有敌”的辩证关系。比如,他给我们讲了伍子胥与他豢养的刺客谋杀吴王的故事,和当时刚刚发生的两起轰动世界的间谍案。一起是以前苏联元帅、红军总参谋长图哈切夫斯基为代表的十多名高级军官,因被纳粹德国收买叛国而被处决的间谍案(按:此案系德国情报机关利用斯大林的猜疑心理制造的一起冤案,前苏联已经将其查清平反)。另一起是国民党炸开花园口,准备用黄河水淹没日军。结果由于国民党内部有人告密,日军连夜撤离,这次行动不但没有对日军造成多大损失,反而使花园口下游豫、皖、苏三省四十四个县遭受严重的水灾,淹死数十万同胞兄弟,上百万人无家可归。毛主席用这些古今中外血的教训告诫我们,在战争中,敌对双方都十分注重采取“用间”来获取对方的情报。“敌中有我,我中有敌”这种情况是客观存在的。因此,我们时刻要保持警惕。(李人毅主编:《烽火岁月——程国璠文集》,春风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第11—12页)
“伍子胥与他豢养的刺客谋杀吴王的故事”典故,《孙子兵法·九地篇》中曾经引用。孙武子说:“投之无所往者,诸、刿之勇也。”这里的“诸”,即吴国勇士专诸,伍子胥“豢养的刺客”就是指他。这里的“刿”,即鲁庄公时代的鲁国勇士曹刿。孙武子的意思是:把士兵放到走投无路的绝地,他们就会像专诸和曹刿一样勇敢了。
毛泽东引用刺客专诸的故事,不在于欣赏他的勇敢,而在于说明他是“敌中有我,我中有敌”的“卧底”和刺客。提醒参训队学员们提高警惕性。
专诸故事,司马迁《史记·刺客列传》有详细记载:
专诸,吴国堂邑人。当伍子胥从楚国逃亡到吴国的时候,他发现了专诸的才能。伍子胥见了吴王僚以后,用伐楚的种种好处来游说吴王。吴公子光却向吴王说:“那伍员的父兄,都死在楚王手里。他劝王伐楚,只是希望为自己报复私仇而已,并非真为吴国着想的。”吴王于是不伐楚国。伍子胥知道公子光正想杀害吴王僚,因此自言自语道:“那公子光呀,他将有内谋弑君的意思,自然不能同他说对外大事的。”便介绍专诸给公子光。
原来公子光的父亲是吴王诸樊。诸樊有三个弟弟,按照顺序,大弟叫余祭,二弟叫余眜,三弟叫季札。诸樊知道季札最为贤能,所以不扶立自己的太子,依次传位给他的三个弟弟,想在最后让国给季札。诸樊死了之后,便传位给余祭。余祭死后,传位给余眜。余眜死后,应当传位给季札,季札却逃走不肯即位,吴国人便立余眜的儿子僚为吴王。
公子光说:“要是以兄弟为顺序呢,季札应当即位;要是必定以儿子嗣位呢,那么光才是真正的嫡长,应当即位的。”所以曾暗地里养着谋臣,以求立为吴王。公子光得到专诸以后,对他很好,以客礼相待。吴王僚九年,楚平王死了。第二年春天,吴王僚想乘楚国有丧事,派他两个弟弟公子盖余和公子烛庸,率兵围攻楚国的灞地;又派延陵季子(即季札)到晋国去,来观察诸侯国的动静。楚国发兵断绝吴将盖余、烛庸的后路,吴国的兵马不能退还。就在这时候,公子光对专诸说:“这个时机万不可失,现在不求即位,还要等到何时呢?况且光是真正的吴王的后嗣,应当即位。季子即使以后回来,他也不会废除我王位的。”专诸说:“王僚自然可以杀死。他母亲老,孩子小,两个弟弟又率兵伐楚,被楚军断了后路。现在吴国正是外面受困于楚国,而里面又空空如也,没有一个忠直的臣子,是没有办法对付我们的。”公子光叩头说:“光的身子就是你的身子呀!”(意思是说我的事情,现在要全部拜托你了。)
四月丙子这一天,公子光预先埋伏甲兵在空室里,一面备好酒筵,请吴王僚来饮。吴王僚派他的兵士排成队伍,从宫里直到光的家中。所有门户阶沿左右各处,都是吴王僚自己的亲信,站在吴王僚两旁护卫着,手里都拿着长铍。酒喝到尽兴之后,公子光假装说是脚痛,走到空室里,叫专诸在鱼炙的腹里放着匕首,端了进去。走到吴王僚面前,专诸打开鱼腹,就拿那柄匕首刺杀吴王僚。僚立刻被刺死了。左右武士也杀了专诸,一时王族的人,大起混乱。公子光出动他预先埋伏的甲兵,来攻击跟随王僚的人士,统统把他们歼灭了。于是公子光自立为王,这就是阖闾。阖闾于是封专诸的儿子以为上卿。
专诸原是伍子胥“豢养”的亲信,伍子胥把他推荐给吴国公子光,又成了公子光的死党。公元前515年,在公子光有意安排的一次宴席上,专诸乘进肴之便,藏匕首于炙鱼腹中,乘机刺死吴王僚。公子光自立为吴王,即吴王阖庐。这个故事中“敌中有我,我中有敌”的现象多么复杂。像专诸这样的人,是“投之无所往者”,不怕牺牲孤注一掷的“刺客”。
专诸是伪装成厨师的刺客,他对吴王僚所有情报了如指掌。他的勇气表现在“斩首行动”上。“苏联图哈切夫斯基间谍案”是苏军中的大冤案,是法西斯德军的“反间计”得逞。《孙子兵法》上说“亲而离之”,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国民党炸花园口泄密案”是典型的“我中有敌”,是汉奸充当了“内奸”。毛泽东所列这三起古今中外间谍案,都说明了“敌对双方都十分注重采取‘用间’来获取对方的情报”。血的事实,血的教训,都教育参谋人员重视用间,善于用间,也自觉防范和善于利用“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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