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巫史集团
从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辞与文献中可以看出,在殷商西周时期,中国存在着一种重要的政治文化力量——巫史集团。巫总管一切“神事”,对一切军国大事都有着直接或间接的支配作用。以巫为首,有祝、宗、卜、史等专职人员,构成了强大的巫职机构。[12]
首先要澄清一个问题,殷商西周时期的巫与后来人类学所探究的巫师是有截然的区别的。[13]《尚书·君奭》:“我闻在昔成汤既受命,时则有若伊尹,格于皇天。……在太戊,时则有若伊陟、臣扈、格于上帝;巫咸乂王家。在祖乙时,时则有若巫贤。”[14]《史记·殷本纪》也说:“帝太戊立伊陟为相。……伊陟赞言于巫咸。巫咸治王家有成,……帝祖乙立,殷复兴。巫贤任职。”[15]从以上文献就可以看出巫史集团的重要性,主要从事占卜与祭祀活动,此外还有记史、教育等功能。
关于巫的功能,有两个问题需要加以注意。
第一,刚才谈到了殷商西周时期的巫与人类学所关注的巫是不同,甚至说是完全不同的。殷商西周时期的巫是文化滥觞时期的文化代言人,是文化的执掌者,内涵丰富,功能强大,在后来的历史时期多有分化,是古代中国知识分子的起源。而人类学所关注的巫,与殷商西周时期的巫多产生的社会背景能够、文化土壤则完全不同,内涵较为简单,功能较为单一。
第二,关于巫史集团的功能与意义。在葛兆光的《中国思想史第一卷七世纪前中国的知识、思想与信仰世界》(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年)中赋予了新的意义,做了最新的阐释。在第一编第二节《卜辞中所见的殷人观念系统》中认为“巫、史是中国有文字传世以来的第一批知识人与思想者”,随后即以“神秘力量的秩序化、祖灵崇拜观念及其与世俗权力系统的匹配、祭祀与占卜仪式中所表现的知识系统的整合”为题对巫史集团的意义进行了详尽而全新的阐释。
(二)文字创制
关于文字创制的意义,李学勤先生有段通俗但极有价值的论断:“(国际上通用的文明的标准,第二条就是要有文字)……文字的存在是文明最主要的标准。大家知道,文字是一个发明,不是发现,因为文字不是在自然界里的,是人创造出来的,是有了人类,然后人类的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才有的。文字是我们思维传达和保存的工具。文字的发明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发明,后来伟大发明还有很多,但是如果没有文字,所有人类的创造就没法传播,也不能存在下去。可以设想一下,没有文字的时代文化怎么传播呢?想要传得远、传得久那是不可能的。”[16]在讨论中国文字的起源时,肯定会牵涉到甲骨文、仓颉、金文等关键词,前辈学者蔡美彪对此有着精彩的论述:“文字的发明,是人类历史走向文明的重大事件,也是建立国家的必备条件。古代有仓颉造字的传说,它的合理内涵可能是表示生产物有了储存后,管仓人创造了图画储存物和记录数量的符号。考古发掘显示,夏代已有文字,但汉字的大量制作和广泛应用是在商代。……甲骨文和铜器铭文是商代的原始文字记录,与后世的文献记录相印证……”[17]
关于中国文字的起源,可以从两个方面去认识,去理解。一是考古学的,一是文献学的,既是认识文字起源的不同途径,也是历史解读的不同呈现。
第一,考古学的解释。李学勤在《文字起源研究是科学的重大课题》中讲道:“当前关于中国文字起源讨论的一个焦点,是符号与原始文字(以及文字)的判定和区别。这一方面的争论,无疑还将继续下去,然而无论如何,像吴县澄湖等地良渚文化陶器上的多个符号,邹平丁公龙山文化陶片上的成行陶文,说与文字无关是不合适的。最近发表的襄汾陶寺陶扁壶的毛笔朱文文字(《中国书法》2000年第10期)是字也很难否定。……有一个观点,我在不同场合说过多次,这里还想重复一下,就是不能认为在中国境内的古文字只有像商周那样的汉字的前身。在四川及其附近发现的巴蜀文字,便不是汉字。至于史前文化的符号与原始文字,与汉字及汉字前身有无关系,更需要证明。前几年我提出,良渚文化陶器、玉器上有一种云片形或者火焰形的符号,肯定与汉字的起源没有直接关系。由此推论,我们利用对商周文字解读的知识技巧,去考释更早的符号或文字,只能是探索性的试验。夸大这种试验,难免陷于错误。”[18]
李学勤的论述,主要说明了三个问题:
其一,商周文字不是中国文字的唯一起源形式。
其二,一些陶文有可能是中国文字的起源。
其三,认为陶器符号或文字是中国文字的起源,仅仅是一种试验。
第二,文献学的解释。中国古籍中关于文字的创制,有着明确的记载。《说文解字·序》:“黄帝之史仓颉。”[19]段玉裁注:“仓,或作苍,广韵言,仓姓。仓颉之后,则作仓者非也。”《淮南子·本经训》:“昔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20]这就是典籍中对于仓颉及仓颉造字最明确的记载。
陈登原所作《国史旧闻》,以专题资料汇编,并加以论断而行世。其专题《仓颉》篇,汇集了史料中关于仓颉及仓颉造字的材料,可资一读。尤其谈到了仓颉造字的认识,在引用了《荀子·解蔽篇》:“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一也。”和金圣叹《唱经堂随手通》(序童寿六书):“造字不必专于仓颉,造字亦必专于仓颉。然则,仓颉之名,不当专于一人。万古以来,圣人之兴,如麻如粟,而必专仓颉之独造字者哉,此非一圣人能之也。”陈氏有案:“据上,造字不当专于仓颉一人,故曰:好书者众。又曰:其来尚矣。易言之,即谓造字不当有主名云。”[21]
关于中国文字的起源,众说纷纭,有认为文献的记载是正确的,也有认为考古学的解释是正确的。无论如何,在目前的学术界中,还是承认“甲骨文是殷商时期刻写在龟甲或兽骨上的文字,是汉字的前身”[22]。
(三)周人的文化维新
王国维说:“夏商间政治文物的变革,不像商周那样剧烈,商周间大变革……是旧制度废而新制度兴,旧文化废而新文化兴。”[23]王国维此语出自于他的名篇《殷周制度论》,道出了殷周之际的重大变革,也就是周代建立及周人实行的文化维新的巨大意义。在张岱年、程宜山认为,周之所以称之为文化维新,主要有三点:一是礼乐制度,二是敬德思想,三是天命观念。最后,他们讲道:“殷周之际的文化变迁对中国传统文化基本格局的形成有重要意义。周初奠定的宗法制度及与之配套的礼乐制度、敬德思想、天命观念,影响深远。”[24]
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25]阐明了周与夏、商二代的区别,一个关键词“文”。哲学家牟宗三对此有精辟的论述,他说:“文质者,简言之,殷质周文也。细言之,夏尚忠,殷尚鬼,周尚文,所谓三教也。……商质周文,是也。若言夏文商质,则文质成格套,其义不实矣。须知由亲亲而至尊尊,由笃母弟而至笃世子,是历史一大进步。此一进步,至周始完成。故周文,实当其分也。……何以言周文?传子不传弟,尊尊多礼文。两句尽之矣。周公损益前代,制礼作乐。孔子称之曰‘文哉’,荀子称之曰‘粲然’。然其密义则由尊尊传子而可窥。……笃世子是帝王世袭下政治公性之一表现,亦即尊尊之一表现。故由亲亲而至尊尊,是现实历史一大进步。”[26]
牟氏在其另一部著作《政道与治道》中又谈及了此问题,只是具有了极强的思辨性与概括性,他说:“殷周之际,周公制礼,是华族文化一大发展。故前贤有云:‘人统之正,托始文王。’商之‘主亲亲,笃母弟’,亦未必是意识上自觉之原则,亦不必一定传弟,有时亦许有传子。然无论传子传弟,恐皆不是法度上之自觉者。亲亲之杀、尊尊之等之厘定,以及其观念之浮现于意识上,亦是自周而始然。汉儒以亲亲一观念说商之所以为质,亦是后人之解析,当时未必意识到也。同姓不婚,以及宗法制中大宗小宗之确立,皆自周公制礼而始然,……可见制度观念之清楚、客观精神之表现,至周始大彰显。”[27]
牟氏的两大段论述,也就是从夏商之传子传弟制转换为传子之变化。还有宗法制度,同姓不婚以及大、小宗之别,这些综合起来皆是“亲亲尊尊”之问题。也就是从血缘政治关系向国家政府形态的演变,也是亲缘政治向地缘政治关系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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