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三言诗,是《诗经·召南》中的《江有汜》。
三言诗,为古体诗的一种。全篇由三字句或以三字句为主构成,而句数则不限。此诗体语句短促、容量过小、音节单调,不易表达思想感情,故自古以来流传的作品很少,除少数民歌民谣外,文人之作更是屈指可数。
本诗三章十五句:
江有汜①。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
江有渚②。之子归,不我与;不我与,其后也处!
江有沱③。之子归,不我过;不我过,其啸也歌!
这是一首弃妇诗。此诗以“江有汜”为譬,借喻弃妇盼望丈夫将来会回心转意。至于被弃的缘由,或谓男子回归乡里而不允妾相从;或谓另有新欢而见弃。持前说者谓妾妇称夫为“之子”;持后说谓“之子”指丈夫的新欢。“归”即“于归”,过门之意。此两说均可通。
此诗结构上严谨整齐,并在反复咏叹中使弃妇哀怨之情得以尽致抒发。在叙写中前后照应:用“以”字,结果必引出“悔”;用“与”字,结果必带来“处”(忧怨);用“过”字,结果必导致“啸歌”(号哭)。由此可见,丈夫愈是绝情,后果便愈加严重。在语言上用字精审。从一章的“以”转换为二章的“与”,再转换为三章的“过”,先是诉说丈夫不和“我”一道回去,而后再诉丈夫不和“我”在一起,最后更诉丈夫有意回避“我”不露面。这样一来,夫君如何薄情,妇人如何不幸,都因了关键字的置换而一层层加深。可见这是一首有相当艺术水平的先秦民歌。
这篇《江有汜》严格地说还不是完整的三言诗,然而它却很特别,三言的分量占了全篇的五分之四。难怪明代诗人、诗论家谢榛在《四溟诗话》中,称“《江有汜》乃三言之始”。但由这种诗体做句尾,前面加一个双音节(两言)或两个双音节(四言)词,便可发展为五言或七言,故三言对诗体的发展,还是起了很大的作用。
【注释】
①汜:从主流分出,后又汇入主流的水。
②王先谦《三家诗义集疏》:“水中小洲曰渚,洲旁之小水亦称渚。”
③沱:沱江,长江的支流,于四川泸州汇入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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