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自隐公五年)
前景臧僖伯是鲁隐公叔,隐公五年(前718)春,隐公准备到棠去观人捕鱼,臧僖伯认为此举非礼,遂进谏劝阻隐公。五年春,公将如棠观鱼者[1]。
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2],其材不足以备器用[3],则君不举焉[4]。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5]。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6],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7],不轨不物[8],谓之乱政。乱政亟行[9],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10],秋狝冬狩[11],皆于农隙以讲事也[12]。三年而治兵[13],入而振旅[14],归而饮至[15],以数军实[16],[一]昭文章[17],明贵贱,辨等列[18],顺少长[19],习威仪也[20]。[二]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公不射[21],古之制也。[三]若夫山林川泽之实[22],[四]器用之资[23],皂隶之事[24],官司之守[25],非君所及也[26]。”
公曰:“吾将略地焉[27]。”
遂往,陈鱼而观之[28]。
僖伯称疾,不从[29]。
《书》曰“公矢鱼于棠[30]”,非礼也,且言远地也[31]。
[一]竹添光鸿:此轨之大纲也。
[二]竹添光鸿:“数军实”以下六者,此轨之条目。
[三]竹添光鸿:以上讲事,正言之。以下取材,反言之。
[四]竹添光鸿:“若夫”以下指言不可观鱼也。
后语当年“冬十二月辛巳(廿九日),臧僖伯卒。公曰:‘叔父有憾于寡人,寡人弗敢忘。’葬之加一等(等级)”(《左传·隐公五年》)。桓公二年(前710)臧僖伯之子臧哀伯谏桓公纳郜鼎,公不听。周内史闻之曰:“臧孙达(即臧哀伯)其有后于鲁乎!君违不忘谏之以德。”(《左传·桓公二年》)
【注释】
[1]公:隐公。如:往。棠:鲁地名,在今山东鱼台。鱼者:捕鱼者。观鱼者:即观人捕鱼以为乐。
[2]物:事物。讲:讲议研习。大事:指祭祀和军事。
[3]材:指禽、兽、鱼等猎物。器用:用于祭祀和军事的器具。
[4]责君不举焉:国君不为之所动。举:举动,行动。
[5]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国君,就是要将人民纳入“轨”和“物”。
[6]讲事:谋议军政大事。度轨量:端正法度。此句意为,谋议军政大事以端正法度称之为“轨”。
[7]章:显示,表明。物采:色彩。此句意为,取材用于军国之需称之为“物”。
[8]不轨:举事不合礼法。不物:取材不适用于军国之需。
[9]亟:音qì,屡。
[10]蒐:音sōu,春猎称为蒐。苗:夏猎称为苗。
[11]狝:音xiǎn,秋猎称为狝。狩:冬猎称为狩。
[12]农隙:农事的间隙,即农闲。讲事:讲习武事。打猎亦带有习武的性质。
[13]三年而治兵:每三年大演习一次。
[14]入:入国,指治兵归来。振:整顿。旅:众人。
[15]饮至:祭告宗庙,饮酒庆祝。
[16]数:计算,查点。军实:收获。
[17]昭:彰明。文章:车服旌旗的文彩。
[18]辨等列:辨明行伍等级。
[19]顺少长:理顺少长之序,出则少者在前,入则长者在前。
[20]习:讲习。威仪:行事进退的仪节。
[21]鸟兽之肉句:如果禽兽之肉不用于祭祀,皮革、象牙、骨角、毛羽不用于军国之器,那么国君就不去捕捉。俎:宗庙祭器。皮革:兽皮,有毛曰皮,无毛曰革。齿牙:兽牙,一般指象牙。骨角:兽骨、兽角。毛:旄牛尾。羽:鸟羽。
[22]若夫:至于。山林川泽之实:山林湖河中的禽兽(不用于祭祀)。
[23]器用之资:制作一般器用(非祭器和武器)的材料。
[24]皂隶:地位低贱的仆役。此句意为,这是贱仆的事。
[25]官司之守:这是有关官府的职责。
[26]非君所及也:不应由国君亲自操办。
[27]略地:巡行视察边地。
[28]陈鱼而观之:陈列渔者,使之捕鱼而观之。
[29]僖伯称疾,不从:臧僖伯称病,不随行。
[30]《书》曰:《春秋》记载说。矢鱼:即陈鱼。
[31]远地:地之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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