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自成公三年)
背景宣公十二年(前597),晋楚战于邲,晋下军大夫荀首之子知罃被楚捕获,楚王之子穀臣被晋捕获,晋还射死楚连尹襄老而把尸体运回国(见《晋楚邲之战》)。成公三年(前588),晋准备与楚交换战俘。
晋人归楚公子穀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首佐中军矣[1],[一]故楚人许之。
王送知罃[2],曰:“子其怨我乎?”
对曰:“二国治戎[3],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4]。执事不以釁鼓[5],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
王曰:“然则德我乎[6]?”
[一]竹添光鸿:佐中军便有权,荀首非先縠比。横插此句最有力,见非此楚亦不许也。
对曰:“二国图其社稷[7],而求纾其民[8],各惩其忿以相宥也[9],两释纍囚[10],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二]
王曰:“子归,何以报我?”
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王曰:“虽然,必告不穀[11]。”
对曰:“以君之灵[12],纍臣得归骨于晋[13],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14],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15],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16],而使嗣宗职[17],次及于事[18],而帅偏师以修封疆[19],虽遇执事[20],其弗敢违[21]。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三]
后语知罃“之在楚也,郑贾人(商人)有将置诸褚(囊)中以出(欲将知罃藏于囊中逃出)。既谋之,未行,而楚人归之(使知罃归去)。贾人如晋,荀罃(即知罃)善视之,如实出己(好像真是贾人帮自己逃出的)。贾人曰:‘吾无其功,敢有其实乎?吾小人,不可以厚诬君子。’遂适(前往)齐”(《左传·成公三年》)。
[二]竹添光鸿:“敢”字下得妙。
[三]竹添光鸿:荀罃为后来三驾威楚人物,自有一种根柢,故预为叙出,以见霸佐非偶然也。
【注释】
[1]于是:于此,即此时。佐中军:即任中军佐。
[2]王:楚共王。
[3]治戎:治兵,即交战的意思。
[4]俘馘:俘虏。馘:音guó。
[5]釁鼓:以血涂鼓,即杀戮。釁:音xìn。
[6]德我:感激我,对我感恩戴德。
[7]图其社稷:为各自国家着想。
[8]纾其民:使两国人民得到纾缓。
[9]惩:克制。宥:音yòu,赦。
[10]两释:互相释放。纍囚:囚犯。
[11]不穀:不善,国君对自己的谦称。
[12]以君之灵:受君之宠。
[13]累臣:囚系之臣。
[14]以赐君之外臣首:把我赐给您的外臣荀首处理。外臣:别国之臣。首:荀首。
[15]宗:宗庙。
[16]不获命:指君不戮己。
[17]嗣宗职:继父亲之职。
[18]次及于事:按次序而担当晋国之事。
[19]修封疆:守卫边疆。修:治,守卫。封疆:边疆。
[20]执事:身边的办事者,对对方的敬辞,以示不敢直呼对方。
[21]违: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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