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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学的发展阶段及主要理论体系

时间:2023-01-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何晏、王弼是正始玄风的代表人物。晏长于宫省,尚公主,又好色,故黄初时无所事任。何晏的贵无之说,见于所著《道德论》,《道德论》已佚,但犹有数条见于张湛《列子注》。何晏以为圣人无喜怒哀乐,其论甚精,锺会等述之。弼之卒也,晋景王闻之,嗟叹者累日,其为高识所惜如此。王弼著《老子》、《周易》,贯穿的一个中心主旨是调和儒道,或者说解决自然与名教的关系问题,而其答案早见于其回答裴徽之一语。

▶一、何晏、王弼的贵无论——名教出于自然

正始是齐王曹芳年号,时当240—249年。正是曹爽与司马懿争权的时候。何晏、王弼是正始玄风的代表人物。《晋书·王衍传》称:“何晏、王弼等祖述老庄,立论以为天地万物皆以无为本。无也者,开物成务,无往不成者也。阴阳恃以化生,万物恃以成形,贤者恃以成德,不肖恃以免身。故无之为用,无爵而贵矣。”[1]

1. 何晏

何晏,字平叔,系汉末大将军何进之孙。母尹氏改嫁曹操。晏长于宫省,尚公主,又好色,故黄初时无所事任。及明帝立,颇为冗官。至正始初,曲合于曹爽,亦以才能,故爽用为散骑侍郎,迁侍中尚书。后因党附曹爽而为司马氏所杀。晏少以才秀知名,好老庄言,曾注《老子》,及见王弼所注,遂废弃而改作《道德论》二篇[2]。又著诸文赋,著述凡数十篇[3]。又有《论语集解》。

何晏的贵无之说,见于所著《道德论》,《道德论》已佚,但犹有数条见于张湛《列子注》。《天瑞篇》注引《道论》说:“有之为有,恃无以生。事而为事,由无以成。夫道之而无语,名之而无名,视之而无形,听之而无声,则道之全焉。故能昭音响而出气物,色形神而章光影。玄以之黑,素以之白,矩以之方,规以之员,员方得形,而此无形,白黑得名,而此无名也。”[4]这段话把道解释为超出经验世界之外,不能为人的感官所认识,但是又是经验世界的万事万物存在的根据。“有之为有,恃无以生”,是说无是阴阳化生,万物成形的根据。“事而为事,由无以成”,则是将无的原则运用于人事的领域,贤者成德,不肖者免身都有赖于无的原则的运用。

2. 王弼

王弼,字辅嗣,山阳高平人。幼而察慧,年十余,好老氏,通辩能言。父业,为尚书郎。时裴徽为吏部郎,弼未弱冠,往造焉。徽一见而异之,问弼曰:“夫无者诚万物之所资也,然圣人莫肯致言,而老子申之无已者何?”弼曰:“圣人体无,无又不可以训,故不说也。老子是有者也,故恒言其所不足。”不久亦为傅嘏所知。于时何晏为吏部尚书,甚奇弼,叹之曰:“仲尼称后生可畏,若斯人者,可与言天人之际乎!”又往见何晏,晏闻弼名,因条向者胜理语弼曰:“此理仆以为极,可得复难不?”弼便作难,一坐人便以为屈,于是弼自为客主数番,皆一坐所不及。正始中,补台郎。弼在台既浅,事功亦雅非所长,益不留意。弼天才卓出,论道傅会文辞,不如何晏,自然有所拔得,则过于何晏,颇以所长笑人,故时为士君子所疾。何晏以为圣人无喜怒哀乐,其论甚精,锺会等述之。弼与不同,以为圣人茂于人者神明,同于人者五情,神明茂,故能体冲和以通无,五情同,故不能无哀乐以应物,然则圣人之情,应物而无累于物者也。今以其无累,便谓不复应物,失之多矣。弼注《易》,颍川人荀融难弼大衍义。弼答其意,白书以戏之曰:“夫明足以寻极幽微,而不能去自然之性。颜子之量,孔父之所预在,然遇之不能无乐,丧之不能无哀。又常狭斯人,以为未能以情从理者也,而今乃知自然之不可革。足下之量,虽已定乎胸怀之内,然而隔逾旬朔,何其相思之多乎? 故知尼父之于颜子,可以无大过矣。”弼注《老子》,为之《指略》,致有理统。著《道略论》,注《易》,往往有高丽言。弼为人浅而不识物情,初与王黎、荀融善,黎夺其黄门郎,于是恨黎,与融亦不终。正始十年,曹爽废,以公事免。其秋遇疠疾亡,时年二十四,无子绝嗣。弼之卒也,晋景王闻之,嗟叹者累日,其为高识所惜如此。[5]

王弼的著作有《周易注》、《周易略例》、《老子注》、《老子指略》等,传世者应已全载于今人楼宇烈的《王弼集校释》。王弼著《老子》、《周易》,贯穿的一个中心主旨是调和儒道,或者说解决自然与名教的关系问题,而其答案早见于其回答裴徽之一语。

王弼《老子》注的第一个要点是道以无名无形始成万物,也就是裴徽问题中的“无者诚万物之所资”一语。王弼注《老子》第一章说:“凡有皆始于无,故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及其有形有名之时,则长之,育之,亭之,毒之,为其母也。言道以无形无名始成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玄之又玄也。”[6]《老子指略》也称:“夫物之所以生,功之所以成,必生乎无形,由乎无名。无形无名者,万物之宗也。不温不凉,不宫不商。听之不可得而闻,视之不可得而彰,体之不可得而知,味之不可得而尝。故其为物也则混成,为象也则无形,为音也则希声,为味也则无呈。故能为品物之宗主,苞通天地,靡使不经也。若温则不能凉也,宫也则不能商也。形必有所分,声必有所属。故象而形者,非大象也;音而声者,非大音也。然则四象不形,则大象无以畅;五音不声,则大音无以至。四象形而物无所主焉,则大象畅矣;五音声而心无所适焉,则大音至矣。故执大象则天下往,用大音则风俗移矣也。无形畅,天下虽往,往而不能释也。希声至,风俗虽移,移而不能辩也。是故天生五物,无物为用。圣行五教,不言为化。是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也。五物之母,不炎不寒,不柔不刚;五教之母,不皎不昧,不恩不伤。虽古今不同,时移俗易,此不变也,所谓‘自古及今,其名不去’者也。天不以此则物不生,治不以此则功不成。故古今同,终始同,执古可以御今,证今可以知古始。此所谓‘常’者也。无皦昧之状,温凉之象,故曰‘知常曰明’也。物生功成,莫不由乎此,故‘以阅众甫’也。”[7]

第二,王弼用崇本息末的观点来解释《老子》一书的思想在社会政治领域的运用。《老子指略》称:“老子之书,其几乎可一言而蔽之: 噫,崇本息末而已矣。观其所由,寻其所归,言不远宗,事不失主。文虽五千,贯之者一;义虽广瞻,众则同类。解其一言而蔽之,则无幽而不识;每事各为意,则虽辩而愈惑。尝试论之曰: 夫邪之兴也,岂邪者之所为乎? 淫之所起也,岂淫者之所造乎? 故闲邪在乎存诚,不在善察;息淫在于去华,不在滋章;绝盗在乎去欲,不在严刑;止讼存乎不尚,不在善听。故不攻其为也,使其无心于为也;不害其欲也,使其无心于欲也。谋之于未兆,为之于未始,如斯而已矣。故竭圣智以治巧伪,未若见质素以静民欲;兴仁义以敦薄俗,未若抱朴以全笃实;多巧利以兴事用,未若寡私欲以息华竟。故绝司察,潜聪明,去劝进,翦华誉,弃巧用,贱宝货。唯在使民爱欲不生,不在攻其为邪也。故见素朴以绝圣智,寡私欲以弃巧利,皆崇本以息末之谓也。”[8]注《老子》第五十七章“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谓:“以道治国则国平,以正治国则奇兵起也,以无事则能取天下也。上章云: 其取天下者常以无事,及其有事,又不足以取天下也。故以正治国则不足以取天下,而以奇用兵也。夫以道治国,崇本以息末;以正治国,立辟以攻末,本不立而末浅,民无所及,故必至于以奇用兵也。”[9]

第三,王弼认为大圣不圣,大仁不仁,就是真正的圣、仁一定以无为本,不以圣、仁自雄,更不刻意为之。名教必须以无为体,只有崇本才能举末。王弼注《老子》第三十八章说:“夫载之以大道,镇之以无名,则物无所尚,志无所营,各任其贞。事用其诚,则仁德厚焉,行义正焉,礼敬清焉。弃其所载,舍其所生,用其成形,役其聪明,仁则诚焉,义其竞焉,礼其争焉。故仁徳之厚,非用仁之所能也;行义之正,非用义之所成也;礼敬之清,非用礼之所济也。载之以道,统之以母,故显之而无所尚,彰之而无所竞。用夫无名,故名以笃焉;用夫无形,故形以成焉。守母以存其子,崇本以举其末,则形名俱有而邪不生,大美配天而华不作。故母不可远,本不可失。仁义,母之所生,非可以为母;形器,匠之所成,非可以为匠也。舍其母而用其子,弃其本而适其末,名则有所分,形则有所止,虽极其大,必有不周;虽盛其美,必有患忧。功在为之,岂足处也?”[10]也就是王弼答裴徽语“圣人体无,故不说也”之意。《老子指略》称:“夫圣智,才之杰也;仁义,行之大者也;巧利,用之善也。本苟不存而兴此三美,害犹如之,况术之有利、斯以为素朴乎?故古人有叹曰: 甚矣,何物之难悟也。既知不圣为不圣,未知圣之不圣也;既知不仁为不仁,未知仁之不仁也。故绝圣而后圣功全,弃仁而后仁德厚。夫恶强非欲不强也,为强则失强也;绝仁非欲不仁也,为仁则伪成也。有其治而乃乱,保其安而乃危。后其身而身先,身先非先身之所能也;外其身而身存,身存非存身之所为也。功不可取,美不可用,故必取其为功之母而已矣。篇云‘既知其子’,而必‘复守其母’。寻斯理也,何往而不畅哉?”[11]

王弼之《易》学,据焦循考证,盖渊源于荆州。焦循《易余籥录》云:“刘表以女妻王凯,生业。业生二子,长宏,次弼。凯为王粲族兄,粲二子被诛,业为粲嗣。然则王辅嗣为刘表外曾孙,而王粲之嗣孙也。刘表为荆州牧,开立学官,博求儒士,使宋衷等撰定《五经章句》。表撰《易章句》五卷、衷注《易》九卷,弼兄宏字正宗,亦撰《易》义(原注见《释文》)。王氏之于《易》,盖渊源于刘表,而表则受学于王畅,畅为粲之祖父。刘表、王业皆山阳高平人。”[12]

王弼的易学就用他所理解的道家思想为依据,用道、有、无的理论来发挥体用、众寡、动静之观念。《周易略例·明彖》说:“夫彖者,何也? 统论一卦之体,明其所由之主者也。夫众不能治众,治众者至寡者也。夫动不能制动,制天下之动者,贞夫一者也。故众之所以得咸存者,主必致一也。动之所以得咸运者,原必无二也。物无妄然,必由其理。统之有宗,会之有元,故繁而不乱,众而不惑。故六爻相错,可举一以明也。刚柔相乘,可立主以定也。是故杂物撰德,辩是与非,则非其中爻莫之备矣。故自统而寻之,物虽众,则知可以执一御也。由本以观之,义虽博,则知可以一名举也。故处璇玑以观大运,则天地之动未足怪也。据要会以观方来,则六合辐辏未足多也。故举卦之名,义有主矣;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夫古今虽殊,军国异容,中之为用,故未可远也。品制万变,宗主存焉。彖之所尚,斯为盛矣。”[13]

总之,王弼认为道以无名无形成万物,天生五物,无物为用。圣行五教,不言为化,名教出于自然。以道治国,崇本息末。举本统末,以寡治众,以静制动。王弼并不反对名教,只是反对为仁而成伪,要求统治者能绝司察,潜聪明,去劝进,翦华誉,弃巧用,贱宝货。

▶二、嵇康、阮籍——越名教而任自然

1. 嵇康的越名教而任自然

嵇康,字叔夜,谯国铚人。康早孤,有奇才,远迈不群。身长七尺八寸,美词气,有风仪,而土木形骸,不自藻饰,人以为龙章凤姿,天质自然。恬静寡欲,含垢匿瑕,宽简有大量。学不师受,博览无不该通,长好老庄。与魏宗室婚,拜中散大夫。常修养性服食之事,弹琴咏诗,自足于怀。以为神仙禀之自然,非积学所得,至于导养得理,则安期、彭祖之伦可及,乃著《养生论》。其胸怀所寄,以高契难期,每思郢质。所与神交者唯陈留阮籍、河内山涛,豫其流者河内向秀、沛国刘伶、籍兄子咸、琅琊王戎,遂为竹林之游,世所谓“竹林七贤”。山涛将去选官,举康自代。康乃与涛书告绝。初,康居贫,尝与向秀共锻于大树之下,以自赡给。颍川锺会精练有才辩,往造康,康不为礼而锻不辍。良久会去,康谓曰:“何所闻而来? 何所见而去?”会曰:“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会以此憾之。及是,言于司马昭,谮“康欲助毌丘俭,赖山涛不听。昔齐戮华士,鲁诛少正卯,诚以害时乱教,故圣贤去之。康、安等言论放荡,非毁典谟,帝王者所不宜容。宜因衅除之,以淳风俗”。昭听信会言,康遂遇害。康将刑东市,太学生三千人请以为师,弗许。康顾视日影,索琴弹之,曰:“昔袁孝尼尝从吾学广陵散,吾每靳固之,广陵散于今绝矣!”时年四十。康善谈理,又能属文,其高情远趣,率然玄远。撰上古以来高士为之传赞,欲友其人于千载。又作《太师箴》,亦足以明帝王之道焉。复作《声无哀乐论》,甚有条理。[14]

嵇康在自然与名教问题上的立场集中表现在《难自然好学论》一文中[15]。这是对张邈(字辽叔)的《自然好学论》的辩难文章。张邈认为正如同喜怒哀乐爱恶欲惧八情不教而能,是人的自然本性一样,礼乐教化也是人类顺着自然本性的应有的发展,即使六艺纷华,名利杂诡,计而复学,亦无损于对于礼乐教化的学习是人性的自然之好。嵇康提出反驳:

夫民之性,好安而恶危,好逸而恶劳。故不扰,则其愿得;不逼,则其志从。洪荒之世,大朴未亏,君无文于上,民无竞于下,物全理顺,莫不自得。饱则安寝,饥则求食,怡然鼓腹,不知为至德之世也。若此,则安知仁义之端,礼律之文? 及至人不存,大道陵迟,乃始作文墨,以传其意。区别群物,使有类族。造立仁义,以婴其心。制其名分,以检其外。劝学讲文,以神其教。故六经纷错,百家繁炽,开荣利之途,故奔骛而不觉。是以贪生之禽,食园池之粱菽。求安之士,乃诡志以从俗。操笔执觚,足容苏息;积学明经,以代稼穑。是以困而后学,学以致荣;计而后习,好而习成。有似自然,故令吾子谓之自然耳。推其原也: 六经以抑引为主,人性以从欲为欢。抑引则违其愿,从欲则得自然。然则自然之得,不由抑引之六经;全性之本,不须犯情之礼律。故仁义务于理伪,非养真之要术;廉让生于争夺,非自然之所出也。

嵇康的理论有这样几个要点: 第一,在人类最初的时代,没有仁义礼律,民之志愿没有受到逼扰,物全理顺,无不自得。饱则安寝,饥则求食,怡然鼓腹。第二,仁义礼律经籍教化违反自然,对于人的行为和精神构成了限制。第三,在这些东西出现后,有人出于荣利的考虑,变换自己本来的志愿,去学习这些东西,最后形成习惯,被误以为自然如此。从根本上说,六经主要是用来压抑、引导人的欲望的,而人所喜欢的就是顺从自己的欲望。压抑、引导是违反人的志愿的,而能够从心所欲,就是得于自然。可见要能自然,不可能通过压抑、引导人之志愿的六经。保全人性的根本,也用不着违反人的情欲的礼律。廉节礼让是为制止争夺而出现的,不是出于自然。

夫口之于甘苦,身之于痛痒,感物而动,应事而作,不须学而后能,不待借而后有,此必然之理,吾所不易也。今子以必然之理,喻未必然之好学,则恐似是而非之议。学如一粟之论,于是乎在也。今子立六经以为准,仰仁义以为主,以规矩为轩乘,以讲诲为哺乳。由其途则通,乖其路则滞;游心极视,不睹其外;终年驰骋,思不出位。聚族献议,唯学为贵。执书擿句,俯仰咨嗟;使服膺其言,以为荣华。故吾子谓六经为太阳,不学为长夜耳。今若以明堂为丙舍,以诵讽为鬼语,以六经为芜秽,以仁义为臭腐,睹文籍则目瞧,修揖让则变伛,袭章服则转筋,谭礼典则齿龋。于是兼而弃之,与万物为更始,则吾子虽好学不倦,犹将阙焉。则向之不学,未必为长夜,六经未必为太阳也。俗语曰: 乞儿不辱马医,若遇上古无文之治,可不学而获安,不勤而得志,则何求于六经,何欲于仁义哉? 以此言之,则今之学者,岂不先计而后学? 苟计而后动,则非自然之应也。

嵇康接着分析为什么张邈会以六经为太阳,如果不学六经就处长夜的原因。嵇康认为,张邈把仁义、六经、规矩、讲诲这些未必然的东西比作必然的东西,认为这些是人的自然本性的发展。而这些事实上是对人的本性的摧残,六经并不是太阳;不学这些东西,未必为长夜。而在没有文治的时代,人的志欲的满足本无求于六经与仁义。所以,现在学习六经与仁义的人,必定是在这些基本的志欲之外有了更多的算计,这怎么能算是自然呢? 所以,嵇康认为,自然之得一定要荡越出名教的范围。这个思想,在《释私论》中明确地被表述为“越名教而任自然”:

夫称君子者,心无措乎是非,而行不违乎道者也。何以言之? 夫气静神虚者,心不存于矜尚;体亮心达者,情不系于所欲。矜尚不存乎心,故能越名教而任自然;情不系于所欲,故能审贵贱而通物情。物情顺通,故大道无违;越名任心,故是非无措也。是故言君子,则以无措为主,以通物为美。言小人,则以匿情为非,以违道为阙。[16]

嵇康认为,称得上是君子的人,一定是一个精神物质方面都虚静而无欲求的人,因为气静神虚,所以根本就不会有骄矜欲贵之心,也就不用理会那些设定荣利以撄人心志的名教,就可以顺着自己的自然本性生活下去,这就叫“越名教而任自然”。一个称得上是君子的人,一定是一个不将自己的情感系于自己主观的志欲的人,这样,他就能从人情事理本身而不是从自己主观的好恶来看待,于是物情顺通,行动也与大道不违。这里,嵇康事实上是在说只有先对道有所认知而后才能行不违道。这与老子无知无欲无求以及庄子无己无功无名的工夫是一致的。从这里可以看到,原来在何晏、王弼那儿试图调和自然与名教的立场,随着名教、礼法的更加虚化而被放弃了。

2. 阮籍对名教礼法的批判

阮籍,字嗣宗,陈留尉氏人。容貌瑰杰,志气宏放,傲然独得,任性不羁,而喜怒不形于色。或闭户视书,累月不出;或登临山水,经日忘归。博览群籍,尤好庄老。嗜酒能啸,善弹琴。当其得意,忽忘形骸。籍本有济世志,值魏晋之际,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籍由是不与世事,遂酣饮为常。司马昭初欲为其子司马炎求婚于籍,籍醉六十日,不得言而止。锺会数以时事问之,欲因其可否而致之罪,皆以酣醉获免。及司马昭辅政,籍尝从容言于帝曰:“籍平生曾游东平,乐其风土。”昭大悦,即拜东平相。籍乘驴到郡,坏府舍屏障,使内外相望,法令清简,旬日而还。昭引为大将军从事中郎。有司言有子杀母者,籍曰:“嘻! 杀父乃可,至杀母乎!”坐者怪其失言。昭曰:“杀父,天下之极恶,而以为可乎?”籍曰:“禽兽知母而不知父,杀父,禽兽之类也。杀母,禽兽之不若。”众乃悦服。籍虽不拘礼教,然发言玄远,口不臧否人物。性至孝,母终,正与人围棋,对者求止,籍留与决赌。既而饮酒二斗,举声一号,吐血数升。及将葬,食一蒸肫,饮二斗酒,然后临诀,直言穷矣,举声一号,因又吐血数升。毁瘠骨立,殆致灭性。时率意独驾,不由径路,车迹所穷,辄恸哭而反。尝登广武,观楚汉战处,叹曰:“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景元四年冬卒,时年五十四。[17]

阮籍反名教的论著主要是《达庄论》和《大人先生传》。《达庄论》主要用自然无为的思想来揭露礼法名教的虚伪。当时的礼法之士认为儒者之道乃道之至,因为“天道贵生,地道贵贞,圣人修之,以建其名,吉凶有分,是非有经,务利高势,恶死重生,故天下安而大功成”,而“庄周乃齐祸福而一死生,以大地为一物,以万类为一指”,徼惑失真而自以为诚。既然礼法之士已经从符合天地之道来论证儒者之道的合理性,那么,阮籍的回答也就不能不从天地之道说起。阮籍认为:“天地生于自然,万物生于天地。自然者无外,故天地名焉;天地者有内,故万物生焉。当其无外,谁谓异乎? 当其有内,谁谓殊乎?”自然至大无外,“无称之言,穷极之辞”[18],故用天地来命名,所以天地只不过是自然的可以具体指示的别名。既系以天地的称名,“有系则必有分”[19],于是就有内外之分别,而万物就是天地的内容,所以,自然天地万物并不是不同的东西。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万物都是一气之所化:“地流其燥,天抗其湿。月东出,日西入,随以相从,解而后合,升谓之阳,降谓之阴。在地谓之理,在天谓之文。蒸谓之雨,散谓之风;炎谓之火,凝谓之冰;形谓之石,象谓之星;朔谓之朝,晦谓之冥;通谓之川,回谓之渊;平谓之土,积谓之山。男女同位,山泽通气,雷风不相射,水火不相薄。天地合其德,日月顺其光,自然一体,则万物经其常。入谓之幽,出谓之章,一气盛衰,变化而不伤。是以重阴雷电,非异出也;天地日月,非殊物也。”[20]所以庄子说:“自其异者视之,则肝胆楚越也;自其同者视之,则万物一体也。”

以上是阮籍对于礼法之士攻击庄子“以大地为一物,以万类为一指”的回应。接着阮籍回应礼法之士对于庄子“齐祸福而一死生”的攻击。阮籍说:“人生天地之中,体自然之形。身者,阴阳之精气也;性者,五行之正性也;情者,游魂之变欲也;神者,天地之所以驭者也。以生言之,则物无不寿;推之以死,则物无不夭。自小视之,则万物莫不小;由大观之,则万物莫不大。殇子为寿,彭祖为夭;秋毫为大,太山为小;故以死生为一贯,是非为一条也。”[21]所以,阮籍认为儒者之道绝不是这些礼法之士所认为的那样的至道,他说:“彼六经之言,分处之教也;庄周之云,致意之辞也。大而临之,则至极无外;小而理之,则物有其制。夫守什五之数,审左右之名,一曲之说也;循自然、性天地者,寥廓之谈也。”[22]最后,阮籍指出体现至道之极、自然之理的关键在于无外,即不以私欲限隔人己物我:

故求得者丧,争明者失,无欲者自足,空虚者受实。夫山静而谷深者,自然之道也;得之道而正者,君子之实也。是以作智造巧者害于物,明是考非者危其身,修饰以显洁者惑于生,畏死而崇生者失其贞。故自然之理不得作,天地不泰而日月争随,朝夕失期而昼夜无分,竞逐趋利,舛倚横驰,父子不合,君臣乖离。

故至道之极,混一不分,同为一体,得失无闻。伏羲氏结绳,神农教耕,逆之者死,顺之者生。又安知贪污之为罚,而贞白之为名乎! 使至德之要,无外而已。大均淳固,不贰其纪,清静寂寞,空豁以俟,善恶莫之分,是非无所争,故万物反其所而得其情也。

▶三、郭象的独化论——名教即自然

郭象,字子玄,少有才理,好老庄,能清言。太尉王衍每云:“听象语,如悬河泻水,注而不竭。”州郡辟召,不就。常闲居,以文论自娱。后辟司徒掾,稍至黄门侍郎。东海王越引为太傅主簿,甚见亲委,遂任职当权,熏灼内外,由是素论去之。永嘉末病卒,著《碑论》十二篇[23]。另有《庄子注》,《晋书》本传称:“先是注《庄子》者数十家,莫能究其旨统。向秀于旧注外而为解义,妙演奇致,大畅玄风,惟《秋水》、《至乐》二篇未竟而秀卒。秀子幼,其义零落,然颇有别本迁流。象为人行薄,以秀义不传于世,遂窃以为己注,乃自注《秋水》、《至乐》二篇,又易《马蹄》一篇,其余众篇,或点定文句而已。其后秀义别本出,故今有向、郭二庄,其义一也。”[24]本传这段论述的史料来源当是《世说新语·文学篇》。《晋书·向秀传》则称:“庄周著内外数十篇,历世才士虽有观者,莫适论其旨统也,秀乃为之隐解,发明奇趣,振起玄风,读之者超然心悟,莫不自足一时也。惠帝之世,郭象又述而广之,儒墨之迹见鄙,道家之言遂盛焉。”[25]两传说法颇不同,历代学者之意见要么接受行薄窃注说,要么接受“述而广之”说。现代学术史上两说支持者中最著名的是侯外庐和冯友兰。较近的考证结论是: 郭象尽管采用了向秀的注,但他都是按照他自己的思想体系的需要而有所选择。郭象的注只能是对向秀注的“述而广之”,不可能是把向注“窃以为己注”[26]

郭象的《庄子注》从三个方面来解决自然与名教的关系问题。

首先,郭象用块然自生的理论反对有生于无的观点,作为批驳名教出于自然的基础。郭象注“大块噫气,其名为风”说:“大块者,无物也。夫噫气者,岂有物哉? 气块然而自噫耳。物之生也,莫不块然而自生,则块然之体大矣,故遂以大块为名。”[27]又注“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邪”说:“此天籁也。夫天籁者,岂复别有一物哉? 即众窍比竹之属,接乎有生之类,会而共成一天耳。无既无矣,则不能生有;有之未生,又不能为生。然则生生者谁哉? 块然而自生耳。自生耳,非我生也。我既不能生物,物亦不能生我,则我自然矣。自己而然,则谓之天然。天然耳,非为也,故以天言之。以天言之,所以明其自然也,岂苍苍之谓哉! 而或者谓天籁役物使从己也。夫天且不能自有,况能有物哉! 故天者,万物之总名也,莫适为天,谁主役物乎? 故物各自生而无所出焉,此天道也。”[28]在注《齐物论》“罔两问景”一段,郭象又自设问答,反对有造物之主:“世或谓罔两待景,景待形,形待造物者。请问: 夫造物者,有耶无耶? 无也,则胡能造物哉? 有也,则不足以物众形。故明众形之自物而后始可与言造物耳。是以涉有物之域,虽复罔两,未有不独化于玄冥者也。故造物者无主,而物各自造,物各自造而无所待焉,此天地之正也。故彼我相因,形景俱生,虽复玄合,而非待也。明斯理也,将使万物各反所宗于体中而不待乎外,外无所谢而内无所矜,是以诱然皆生而不知所以生,同焉皆得而不知所以得也。今罔两之因景,犹云俱生而非待也,则万物虽聚而共成乎天,而皆历然莫不独见矣。故罔两非景之所制,而景非形之所使,形非无之所化也,则化与不化,然与不然,从人之与由己,莫不自尔,吾安识其所以哉! 故任而不助,则本末内外,畅然俱得,泯然无迹。若乃责此近因而忘其自尔,宗物于外,丧主于内,而爱尚生矣。虽欲推而齐之,然其所尚已存乎胸中,何夷之得有哉!”“言天机自尔,坐起无待。无待而独得者,孰知其故,而责其所以哉? 若责其所待而寻其所由,则寻责无极,卒至于无待,而独化之理明矣。”[29]郭象认为,我们追寻万物的所因由与所依待,追问到最后,就能发现万物无所依待,块然自生,这就是独化之理。从这里就通向郭象的适性逍遥的理论。

既然万物都块然自生,无所依待,则万物自身都是性分自足的,那么万物各安其性则能达到逍遥之境。郭象解释《逍遥游》的篇题说:“夫小大虽殊,而放于自得之场,则物任其性,事称其能,各当其分,逍遥一也,岂容胜负于其间哉!”[30]又解释“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说:“天地者,万物之总名也。天地以万物为体,而万物必以自然为正,自然者,不为而自然者也。故大鹏之能高,斥之能下,椿木之能长,朝菌之能短,凡此皆自然之所能,非为之所能也。不为而自能,所以为正也。故乘天地之正者,即是顺万物之性也;御六气之辩者,即是游变化之途也;如斯以往,则何往而有穷哉! 所遇斯乘,又将恶乎待哉! 此乃至德之人玄同彼我者之逍遥也。苟有待焉,则虽列子之轻妙,犹不能以无风而行,故必得其所待,然后逍遥耳,而况大鹏乎! 夫唯与物冥而循大变者,为能无待而常通,岂独自通而已哉! 又顺有待者,使不失其所待,所待不失,则同于大通矣。故有待无待,吾所不能齐也;至于各安其性,天机自张,受而不知,则吾所不能殊也。夫无待犹不足以殊有待,况有待者之巨细乎!”[31]又说:“夫质小者所资不待大,则质大者所用不得小矣。故理有至分,物有定极,各足称事,其济一也。若乃失乎忘生之生而营生于至当之外,事不任力,动不称情,则虽垂天之翼不能无穷,决起之飞不能无困矣。”[32]

从这里可以明确看出,有待无待,人所不能齐;而万物各安其性,自张天机,也不容人强作分别。“苟足于其性,则虽大鹏无以自贵于小鸟,小鸟无羡于天池,而荣愿有余矣。故小大虽殊,逍遥一也。”[33]理有至分,物有定极,每个人完成名教所规定的理分即是安于其性,即是自然。而唯有圣人能顺有待者,使不失其所待,与物冥而循大变。这就是郭象在社会政治领域的迹冥论,在圣人这里,自然与名教完全合一。郭象说:“夫圣人虽在庙堂之上,然其心无异于山林之中,世岂识之哉! 徒见其戴黄屋,佩玉玺,便谓足以缨绂其心矣;见其历山川,同民事,便谓足以憔悴其神矣;岂知至至者之不亏哉! 今言王德之人而寄之此山,将明世所无由识,故乃托之于绝垠之外而推之于视听之表耳。”[34]又说:“夫体神居灵而穷理极妙者,虽静默闲堂之里,而玄同四海之表,故乘两仪而御六气,同人群而驱万物。苟无物而不顺,则浮云斯乘矣;无形而不载,则飞龙斯御矣。遗身而自得,虽淡然而不待,坐忘行忘,忘而为之,故行若曳枯木,止若聚死灰,是以云其神凝也。其神凝,则不凝者自得矣。世皆齐其所见而断之,岂尝信此哉!”[35]“夫能令天下治,不治天下者也。故尧以不治治之,非治之而治者也。今许由方明既治,则无所代之。而治实由尧,故有子治之言,宜忘言以寻其所况。而或者遂云: 治之而治者,尧也;不治而尧得以治者,许由也。斯失之远矣。夫治之由乎不治,为之出乎无为也,取于尧而足,岂借之许由哉! 若谓拱默乎山林之中而后得称无为者,此庄老之谈所以见弃于当途,自必于有为之域而不反者,斯之由也。”[36]

郭象明确表示自己的学说与庄、老是不同的,这当然是玄学调和了老、庄自然思想与儒家名教观念的结果。

复习思考题

1. 魏晋玄学的课题是什么? 与时代有什么关联?

2. 魏晋玄学的才性论的理论特色与意义是什么?

3. 在自然与名教的关系问题上,魏晋玄学提出过哪些思考? 有什么启示?

进一步阅读建议

本章涉及的内容,参考劳思光先生《新编中国哲学史》第2卷及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第4册。

对魏晋玄学的重视应该是从章太炎等人开始,章太炎的《五朝学》纠正了历史上关于后汉与魏晋学术与风俗的几乎已是常识的误解。接着刘师培、鲁迅等开启了对于这一阶段的文学的关注。至于思想,陈寅恪、唐长孺的专题论文至今仍有参考价值。汤用彤、贺昌群、容肇祖、刘大杰等也都有专著。孔繁的《魏晋玄谈》清理了基本的史实,汤一介的《郭象与魏晋玄学》则提出了认识魏晋玄学的主要问题。进一步研究则可以看牟宗三的《才性与玄理》。

魏晋玄学的资料,有《世说新语》(用余嘉锡“笺疏”)。才性派的代表著作是刘劭的《人物志》。王弼的著作,见楼宇烈《王弼集校释》。嵇康、阮籍的著作,有《嵇康集》(鲁迅校本)、《阮籍集》。郭象的《庄子注》现在很少有单印的,一般在郭庆藩的《庄子集释》中。另外可参考严可均辑的《全三国文》、《全晋文》。

[1] (唐) 房玄龄等: 《晋书》,第1236页。

[2] 《世说新语·文学》:“何平叔注《老子》,始成,诣王辅嗣。见王注精奇,乃神伏曰: ‘若斯人,可与论天人之际矣!’因以所注为《道、德二论》。”又:“何晏注《老子》未毕,见王弼自说注《老子》旨。何意多所短,不复得作声,但应诺诺。遂不复注,因作《道德论》。”(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第198、200页)

[3] (晋) 陈寿撰,(刘宋) 裴松之注: 《三国志》,第292—293页。

[4] 杨伯峻: 《列子集释》,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0—11页。

[5] 参《三国志》裴注引何劭《王弼传》,第795—796页。

[6] 楼宇烈: 《王弼集校释》,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页。

[7] 楼宇烈: 《王弼集校释》,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95页。

[8] 同上书,第198页。

[9] 同上书,第149页。

[10] 楼宇烈: 《王弼集校释》,第95页。

[11] 同上书,第199页。

[12] 转引自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第197页。

[13] 楼宇烈: 《王弼集校释》,第591页。

[14] 参(唐) 房玄龄等: 《晋书》,第1369—1374页。

[15] 文见《嵇康集》,《鲁迅辑录古籍丛编》第4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95—97页。

[16] 《嵇康集》,《鲁迅辑录古籍丛编》第4卷,第83页。

[17] 参(唐) 房玄龄等: 《晋书》,第1359—1362页。

[18] 楼宇烈: 《王弼集校释》,第65页。

[19] 同上书,第64页。

[20] 《阮籍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32页。

[21] 同上书,第32—33页。

[22] 同上书,第33页。

[23] (唐) 房玄龄等: 《晋书》,第1396—1397页。

[24] 同上书,第1397页。

[25] (唐) 房玄龄等: 《晋书》,第1374页。

[26] 汤一介: 《郭象与魏晋玄学》,第196—213页。

[27] (晋) 郭象注,(清) 郭庆藩辑: 《庄子集释》,《诸子集成》第3册,第22—23页。

[28] 同上书,第24—25页。

[29] (晋) 郭象注,(清) 郭庆藩辑: 《庄子集释》,第52—53页。

[30] (晋) 郭象注,(清) 郭庆藩辑: 《庄子集释》,《诸子集成》第3册,第1页。

[31] 同上书,第10—11页。

[32] 同上书,第4页。

[33] 同上书,第5页。

[34] 同上书,第14页。

[35] 同上书,第15页。

[36] 同上书,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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