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欧,从来最畅销的书是《新旧约圣经》;在中国,自18世纪末年以后,最畅销的书(除了《时宪书》——即日历——和幼童教本如《百家姓》《千字文》之外),要算是《红楼梦》。把《圣经》来比言情小说,似乎有点不伦不类。那么,我们可以说,中国的《红楼梦》,大致相当于英国的莎士比亚作品。但莎翁作品在英国一向被尊为文学宝典,是学校中的主要课本,而《红楼梦》则在近年以前,常被中国道学先生认为“闲书”,不宜给学生看的,虽然道学先生们自己,往往躲起来偷看。莎翁和曹雪芹在他们的作品中都创造了四百多个人物,但莎翁的人物,分配在三十多个剧本中,而且许多王、侯、侍从、男女仆人,性格大致相类;在不同的剧本中“跑龙套”的人物,原不必有多大区别。而曹雪芹的四百多个人物,却严密地组织在一个大单位中,各人的面目、性格、身份、语言,都不相同;不可互易,也不能弄错。这部小说,即使放在全世界最伟大的十部名著之中,也会突出地站在前面。
英国学童从十一二岁即开始读莎翁剧本,直到中学毕业会考,几本重要作品,至少要“读”十来次,还有在戏台上,在无线电广播和电视中“看”和“听”的机会。但在中国,至少在我的学生时代,从小学至大学研究院,《红楼梦》这书名从未列入课程表中。我第一次看《红楼梦》是在初中三年级,有一次生病,无法上学,才把它当“闲书”看着消遣的。至于研究《红楼梦》,说来惭愧,虽然也看过别人写的有关此书的论著,但自己在出国以前,从未下过工夫。抗战时期,许多在昆明和重庆的朋友,在“莫谈国事”的大前提之下,觉得谈“红学”最妥当,最“卫生”,于是谈得很起劲。可是我那时在桂林,不但听不到,连“红学”的文字也看不到。倒是来到英国之后,因为有的学生研究《红楼梦》,由我指导,使我不得不对此书前后两部分的作者、著作过程和版本年代这些问题重新加以考虑。接着,从1954年起,国内由李希凡、蓝翎等讨论《红楼梦》问题所引起的大辩论,受到了国际的注意。北京及各地报刊大量登载辩论的文章,“讨论集”由一册出至四册,而尤其重要的,是一部七十八回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抄本,即高鹗未改以前的曹雪芹原稿抄本,在1955年由北京文学古籍刊行社用朱墨二色套版照相影印出版,牛津大学买到一部。同时,由巴黎、海牙联合出版的《汉学要籍纲目》(Revue Bibliographique de Sinologie)的编者,要我为此书作提要。我于是把这部曹雪芹的原著和脂砚斋的数千条评语,仔细研究了一下。可是“提要”限制字数甚严,没什么可说,而从这抄本中所发现的问题,繁多而且复杂。既已发现,便不能丢开;既然复杂,就需要清理。一清理,牵连的问题就更多了。许多前人以为已解决了的,新的证据证明并未解决,或解错了。许多前人从未发现的问题,陆续出现,需要解决,等到一批问题解决了,连带的又引出另一批以前未曾注意的问题。这样,我觉得非把一切有关《红楼梦》及其作者可能得到的全部材料收集起来,加以彻底的、全面性的研究,否则无法完成这两份工作。我于是开始收集材料。
我应该感谢的是国内近年大批出版这些材料。上述七十八回抄本,其实在1933年即在北京发现[胡适曾有一跋文,却把它误称为“庚辰(1760)”本,正如同把他自己在1927年买到的十六回残本误称为“甲戌(1754)”本一样,这两个误称到现在还被沿用着]。可是这些“珍本”,过去是私人的“枕中鸿宝”,是“学者”们的“血本”。“良工不示人以璞”,如果印出来,阿猫阿狗也可以研究,红学专家们便不能长久“专”下去了。说也奇怪,据说“破坏中国文化”的北京人民政府,却鼓励这个古本公开发行,连欧美的学者,也可以看到了。不但此也,胡适私人藏了三十三年(1927—1960)不公开的十六回残本,即所谓“甲戌”本,其中有许多脂砚斋评语(曾由他的学生录出),连同别的抄本的脂评,也一起由俞平伯编为《脂砚斋红楼梦辑评》,在1954年年底出版。此外,有许多曹雪芹友好的诗文集,如敦诚的《四松堂集》、敦敏的《懋斋诗钞》、明义的《绿烟琐窗集》、张宜泉的《春柳堂诗稿》、裕瑞的《枣窗闲笔》等等,有些是连以前的红学专家都未见到的材料,现在都影印出版了。如果没有这些材料的公开,我的工作是无法开始的。此外,尚须提到一部重要著作,即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周君书中有许多主要的结论是错的(例如脂砚斋,又署“畸笏叟”,他以为即是“史湘云”,简直是匪夷所思)。但他书中搜罗了许多不易经见的材料,对于曹氏家世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许多人对此书批评很苛,只是评他的文学观点。但如把它当作一部史料书来看,是有价值的。“采葑采菲,无以下体”。我倒受了周君不少帮助,应该感谢他的劳绩。
我写这书,本来不是批评《红楼梦》的文学价值,所以谈不到什么理论观点,也不是研究此书的“微言大义”或社会问题。这些当然都是非常重要、值得郑重研究的。而在这方面,近年国内已有许多研究论文出版,其中颇有精彩之作。但我觉得在研究这些问题之前,尚需先弄清楚若干基本问题:例如,在全书一百二十回中,哪一部分是曹氏的作品,哪一部分是高氏续作?在曹氏作品中,哪些部分是他的真正原作,哪些部分曾经高氏删改?在高氏续作中,有无曹氏原稿材料在内?如果不把这些问题弄清楚,则在批评曹雪芹思想时,会把高鹗的思想算在他的账上,在研究曹氏的文艺造就时,也会把经高鹗删改的结果,归诸雪芹。如果不先弄清楚脂砚斋是男是女,他和曹家关系如何,便不能确定他的数千条评语有何价值。在研究他的评语时,如果不能鉴定哪些评语出于脂砚斋之手,哪些是别人写的,也就无法判断这些评语有多少价值,对于了解雪芹的身世和《红楼梦》成书过程有何帮助。在鉴定了脂评以后,如果不能区别各期评语的写作年份,也就不能看出某些评语和作者生活及小说内容有何关系。——但是,尤其重要的,尤其基本的,是判断分析几个重要抄本的年代。这是过去中国经学大师对于校勘学和考证学上最注意的初步基本问题。不把这个基础打得正确坚实,则修造在这基础上的上层建筑,是很容易东倒西歪,甚至于垮下来的。不幸这两个抄本一出现,立刻被“有历史癖”的胡适博士加上了违反历史的名称。他那十六回残本是一个过录脂评本,并非脂砚手批本。在这过录本的底本中,明明有脂砚斋乾隆甲午(1774)八月的评语,而胡博士却硬把它叫作“甲戌”(1754)本。后来在徐星署家中发现的七十八回抄本,又是一个用四个不同底本拼凑起来的过录本,其原底本中即有乾隆丁亥(1767)的评语,而胡博士又硬把它叫作“庚辰(1760)”本。这种时代错误与不合科学的说法,使《红楼梦》考证在近三十年中,长久停留在粗疏幼稚的阶段,无法走上科学的道路。胡博士所定的这两个名称颇有催眠作用,近人许多考据文字,都盲目地沿用“甲戌”本、“庚辰”本这些名称,使读者在看到原抄本之前,已造成了“先入为主”的成见,这是任何科学性的研究所不该有的。所以在开始考察这些抄本的年代时,第一步,我首先抛弃这两个引入迷途的名称,姑且把这两个抄本称为“脂评甲本”和“脂评丙本”(另有一个次要的所谓“己卯”本则改称为“脂评乙本”)。庄子说:“名者实之宾。”用惯了错误的名称,脑筋养成了“条件反射”,则对于一切有关抄本和脂评年代的判断,都会失去标准尺度,陷入错误。(现在“甲本”改称脂残本,“丙本”改称脂京本。)
至于脂砚斋,周汝昌君认为是“史湘云”,固然是错的,有人把他定为作者曹雪芹自己,亦即书中的“宝玉”,就是“那块爱吃胭脂的顽石”,则尤其荒谬。评语中有许多称赞《红楼梦》的优点和作者的天才,指出描写如何新雅,故事如何别致,古今无比等等。如果评者即作者,那就等于说,曹雪芹在替自己肉麻地作广告。我想,曹雪芹没有在美国大学中学过广告术,大概不会有这套本领。这且不说。更重要的是:在十六回残本第一回“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这首诗上面的眉批明明说: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1762)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1774)八月泪笔。
如果脂砚即雪芹,则他不但有耶稣复活的神通,而且有孙行者化身的本领:壬午除夕死了,“隔了十年又是一条好汉”,摇身一变,变成“脂砚斋”,洒着一把眼泪在替自己的书写评!不料乾、嘉大师所建立的科学的考据学,在一百多年以后,反而退步到变成神话了。
所以,我的第二步主要工作,是要考出脂砚斋到底是谁?他和曹雪芹有何关系?这关系是朋友,还是亲戚?他为什么要评《红楼梦》,从1754年以前,一直评到1774年?他和《红楼梦》的背景有无关系?他是曹雪芹的什么人?他的年龄比曹雪芹大或小若干岁?他为什么为《红楼梦》一书这样伤感,批评得眼泪都要流尽了?他一共写了几次评语?每次是在哪一年写的?
在求出了上述各种问题的答案以后,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有关作者曹雪芹的许多问题。例如作者的生卒年,就有许多不同的说法,迄无定论。作者的家世,与小说内容有密切关系,也有充分阐明的必要。作者何时开始写此书?那时他几岁?作者的生平事迹,朋友交往,我们也要知道得更详细些。可以帮助了解他著书的经过。要了解这些问题,主要材料依然是脂评和作者朋友们的诗文集,这是第三步工作。
其次,就要考察《红楼梦》成书的过程。作者在第一回中自己说:“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这十载在他生命中占了哪一段时间?在未删改以前,这部书的初稿是什么情形?在历次的增删中,主要故事有无改变?文字细节如何更动?《红楼梦》书中故事的背景,有的说在南京,有的说在北京,历来聚讼纷纭,迄无定论。袁枚在《随园诗话》中说,书中“大观园者,即余之随园也”。此话的根据是什么?这根据的来源是否可靠?作者既说“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显然他的初稿已成全书,才能“披阅”;他所“增删”的,也应该是指全书而言。然则何以《石头记》只有八十回抄本?(七十八回本至第八十回止,但其中缺第六十四、六十七两回)如果初稿已有全书后半部的故事,这些故事内容是怎样的?其中主要人物,如黛玉、宝玉、宝钗、王熙凤等,如何下场?是否和现存高氏所补后四十回内容相符?如有不同,其差异若何?要解决这一大串问题,主要要凭原本前八十回的线索。这是最可靠的内证。其次是脂评中所说到的后半部内容,这也是极可靠的同时人的证见。脂评对于《红楼梦》研究最重要的贡献,除了供给我们关于作者生平家世的材料外,要算这些有关初稿的消息,尤其是原稿后半部故事的轮廓,最为重要。因为,只有知道了雪芹全部原稿的内容——哪怕只是一个大概,我们才算看见了他的思想的全部,而不是把三分之二(八十回)的雪芹思想,三分之一(四十回)的高鹗思想混在一起,当作雪芹的全部思想,张冠李戴,叫他代人受过或无功受禄。根据现有材料,推求雪芹原稿中后半部故事的内容,是我所承担的第四步工作。
以上都是关于《红楼梦》原作的抄本、评者和原稿的许多问题。但是我们现在一般读者所看的,是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不是前八十回的《石头记》。这一百二十回中的最后四十回是高鹗的补作。关于此点,当时著名的诗人张问陶(字船山,1764—1814)在他送给高氏的诗中说得很明白。他的《赠高兰墅鹗同年》一诗题下自注说:“《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此诗第二联云:“侠气君能空紫塞,艳情人自说‘红楼’。”高鹗是张问陶的妹夫,张氏的话当然可靠。另外还有许多清人的著作,如震钧的《天咫偶闻》、俞樾的《小浮梅闲话》、李放的《八旗画录》、恩华的《八旗艺文编目》,对此点都说得很清楚。但是刊行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程伟元,在乾隆辛亥(1791)版的序文中,说他曾多年收集作者(雪芹)的残稿,请人拼凑编辑起来,才有后四十回。而高鹗在他的序文中,也说程伟元把一些残稿请他整理编写,才能使全书一百二十回合成全璧。这些话,过去的红学家认为,都是程氏撒谎,因为他说曾见一百二十回的回目,而现在《红楼梦》后四十回的回目,与前八十回中故事所透露的后半部内容不符。这一点很对,程氏确在造谎。他说收集了近四十回的曹氏残稿,当然也不是真话,因为后四十回故事的内容与前半部的计划和线索不符。但我们不妨追问一下,是不是可能他确曾得到一些少许残稿?高氏续作,有没有采用或根据这些残稿,这是一层;其次,高氏后四十回故事既与前八十回原作的计划和线索不符,则他即使见到残稿,自必经他改写过。既经改写,则必与前八十回有出入之处,则他在编合前八十回时,自不免也要东改西抹,以便和他自写的故事大致相符。这倒是他自己和程氏在引言中承认了的:“书中前八十回……其间或有增损数字处。”他们说得那么轻描淡写,似乎不会有大出入,因此从来没有人认真把曹氏原文和高氏改本对照过。可是不对则已,一对问题就多了。不是“间或增损数字”,而是整段整页数百字的删削!而且在1791年冬天排印的“程甲本”中改得还少,到次年春天重排的那个宝贝的“程乙本”中,真是大刀阔斧,横砍竖劈,不但改动许多重要故事,而且一有机会,就加入一些对“当今皇上”颂圣的阿谀。在短短的三个月内,高鹗为什么匆匆忙忙要干这勾当,他的动机是什么?程伟元老板,为什么不惜工本,在三个月内又把这部大书重排一次?这是在考察今本《红楼梦》全书时,不可避免的最后一步的工作。
上述五步工作,构成为《〈红楼梦〉探源》的五卷。我说“五步”,而不说“五部分”或“五大门”,乃是因为这些都是研究《红楼梦》思想内容的初步工作,还没有跨进研究思想问题或文学批评的大门,更不必说登堂入室了。但这五步,却是研究思想或文学批评的奠基工作。我自知不是建筑师,只能把修造上层建筑这份工作让给比我高明的人去承担。我只是一个小工,把基石从山坳水崖找得来,放得平正,已算尽了我的能力。但我知道,修盖在这上面的雄壮的殿堂,却非要有坚实的基础不可。建立这基础也有一定的步骤,不能躐等。所以这五步的次序是:①“抄本探源”,②“评者探源”,③“作者探源”,④“本书探源”,⑤“续书探源”。卷首是一章简述“《红楼梦》研究的历史背景”,卷末是一章“提要与结论”。另有一些次要问题的讨论,则作为四章附录(已出版的英文本只有三章附录,正在准备中的中文版加一章“作者的友好及其著作”,附在第二卷末),分别以类相从,附在各卷之末。
这个次序有它的必要。因为:如果不先说明各个脂评抄本的内容,评语分类和性质,则读者不知“脂评”究竟是什么。如果不先分析各抄本所根据的原底本,即不能判断任何一个抄本本身的年代,也不能推测脂砚斋当年用了几个本子来写他的评语。如果不分析脂砚所写各期评语的年份,便无法把评中所指之事,和雪芹实际生活的事迹联系起来。胡适在“新材料”一文中,因未能考定评语的年代,在应用时只好“折中假定”某评在某年。评语有朱笔的,有墨笔的;有些署“脂砚斋”,“脂砚”有些署“畸笏”“畸笏叟”“畸笏老人”;有的插在正文之中,用双行小字,如古书的注解,有的写在眉端,有的夹在行间,有的用大字抄在回前或回后;有的有年月,有的无年月,也有署别人的名字,如“松斋”“梅溪”“绮园”之类。这三千多条评语,五花八门的复杂情形,以及在同一回中,脂残本和脂京本的评语多少不同,各条评语长短不同,都需要彻底整理:分别评者,辨析性质,统计条数,排比年月。这是一份繁重细致的工作。但是把这些复杂情况清理出眉目,对于解决以下各卷中的许多问题,却有无穷的帮助,以下各卷的论据,全靠这一卷的结论。这是基本的基本,所以是第一步工作。
从评语的整理中,对照两个抄本,我们知道同一条评语此详彼略,一本署“脂砚”,一本署“畸笏”,故知二者是一人化名。从脂砚斋评语中说到他自己亲见“南巡”,而康熙的最末一次南巡在四十六年丁亥(1707),则知他至迟生于康熙三十五六年(1696)左右,要比雪芹大二十岁左右。所以周汝昌君以作者为“宝玉”,比“宝玉”小一岁的“史湘云”为脂砚斋,是根本不可能的。周氏的说法先有两个假定:一是“自传说”,所以作者曹雪芹即书中“贾宝玉”;二是“史湘云”后来与“宝玉”结婚。但这两个假设都全无根据。其一,书中少年时代的“贾宝玉”的模特儿另有其人,并不是作者自己,这一点以后要证明。其二,“宝湘结婚”之说,出于一本冒称“旧时真本”的后人续作,其荒唐与别的续作中宝玉黛玉又投胎再生结婚相同。据脂京本第二十一回评语,宝玉出家为僧时,其妻仍是宝钗,并不是湘云。故宝玉湘云结婚说全不可靠。这两个前提的假设既全是错误的,脂砚又及见康熙南巡,比作者大了二十岁左右,则脂砚斋即“史湘云”说,全是空想,毫不可信。林语堂在某刊物发表《平心论高鹗》一文,痛骂周汝昌,连为周书写跋文的其兄周缉堂,以及他们已死的父母,都不饶过。但对于周氏那个错误的结论,“脂砚即湘云”,林博士却深信不疑。从这种论学的方法与态度,很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智力与品德。
《红楼梦》第一回前有一段引言说:
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曾经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说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自己又云……故曰“贾雨村……”云云。更于篇中用“梦”“幻”等字,却是此书本旨,兼寓提醒阅者之意。
这段文字,向来被人认为是曹雪芹自己作的引言。其实这种看法是错的。既说“作者自云”,便是第三者口气。文中所引“甄士隐”“贾雨村”“梦幻”“通灵”等字,都是第一回回目中所用的字眼。这分明是一段解释回目意义的序言。在脂残本、脂京本和有正书局的八十回本《石头记》中,第二回之前也有类似的一段用大字抄的文字说:
此回亦非正文本旨。只在“冷子兴”一人……其“演说荣国府”一篇者,盖因族大人多……此一回〔文〕则是虚敲旁击之文,笔则是反逆隐曲之笔。
此外,在上述两个抄本中,许多回之前尚有类似的文字。在脂京本中,这些回前附文,都用另一页纸单独分抄,字体大小与正文完全一样,但低一格抄。前人都以为这是脂砚斋的“总评”或总批,其实是猜想之词,脂砚在十六回残本第一回楔子的末了“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一句话上面,有朱笔眉批说:
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
胡适在《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一文中只说:“据此《风月宝鉴》乃是雪芹作《红楼梦》的初稿,有其弟棠村作序。”他只看懂了上一句,却没有看懂下文“睹‘新’怀‘旧’,故仍因之”是什么意思。他不知道“新”是指“增删五次”后的新稿,“旧”正是上文所说“‘旧’有《风月宝鉴》”之“旧”稿。由于没有看懂这四个字,他便无法知道“故仍因之”一句话中“之”字正指上文棠村所写的“序”。“因”是“因袭”“沿用”之意(《明杂剧》三集《中郎女》第一出:“章程制度,因者因,创者创,已略略可观。”正是如此用法)。知道了《脂评石头记》因袭了棠村为《风月宝鉴》所作之序,便可以认清楚在《石头记》中许多回前的短文,包括第一回前的引言,其实都是棠村的旧序,是脂砚为纪念棠村之死而保存下来的,并不是脂砚自己的“总评”。但《石头记》中并不是每一回之前都有序,这种情况正可说明:①旧稿《风月宝鉴》的回数与“增删”后《石头记》新稿的回数不同。②“增删”之后有些回中故事内容不同了,旧序便不适用,不能再因袭下去了,只好割爱。③棠村也许还没有回回作序。④在雪芹历次修改的过程中,一些有序的原稿也可能失去。
也许有人怀疑,一部书一般只在前面有一两篇序,怎么每回之前都有序呢?其实古典文学中常有这现象,不足为奇的。《诗经》和《尚书》每篇之前都有后人作的小序。这是大家知道的。《汉书》每卷都有序,是班固自己作的,不过合在一起放在书末,称为“序传”,所以有人也许不注意。弥尔顿(Milton)的史诗《失乐园》(Paradise Lost),每卷前面有说明性质的大纲(Argument),斐尔定(Fielding)的小说《汤姆琼斯》(Tom Jones),每卷之前也有一小段扼要评语,也是作者自己写的。
在《脂评石头记》中发现雪芹之弟棠村的小序,把它从脂砚的评语中区别出来,对于研究《红楼梦》成书的过程和此书早期抄本的年代,有重要的作用。例如现在《石头记》中有序的各回,我们可以推想,其内容大致与《风月宝鉴》旧稿无甚出入。因此,根据棠村小序存于《石头记》中的情形,我们可以约略推知雪芹初稿的情况。并且由序文的内容,可以判断修改时各本分回的情形。一个抄本中所保存的小序较多,则其正文底本的年代必较早。现有四个脂评抄本,一个有正翻印抄本的石印本,保存小序的多寡不等;而最后的全书《红楼梦》却只有在第一回之前尚保存一篇棠村小序。而且这还是因为后人把它误认为雪芹作的“引言”,才能保留到现在。可是,如果把《红楼梦》和《脂评石头记》抄本一对照,便可知道这唯一保存在《红楼梦》中的小序,也已经被高鹗删改了。
脂砚斋因为评了《石头记》多年,把此书称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而其中有许多回前的小序却不是他作的。他不愿掠人之美,又怀念去世了的棠村,所以在第一回评中即声明:他保存了棠村的旧序,免得读者误会,以为这是他的“总评”。但不幸连一些“红学专家”,还是这样误会了。因为研究脂评,发现了雪芹那位早死的弟弟所写的许多小序,可以说是意外的收获,对于《红楼梦》成书过程的了解是有所帮助的。
脂评既然这样重要,大家当然急于要知道脂砚斋究竟是谁。要解决这问题,只好仍从脂评入手。历来研究脂砚者都不问他的年龄,只好胡猜。所以我的工作是从他的年龄入手。在脂京本中43条壬午年(1762)的评语里,他有时已署名“畸笏老人”,那时雪芹还只40多岁。上文说到他曾见康熙末次南巡(1707),假定其时他10岁左右(再小便记不清),则他生于1697年左右,到壬午已65岁左右,可以自称“老人”了。他比雪芹,可能大到18至20岁左右。康熙南巡由雪芹的承继祖父曹寅接驾,康熙即住在曹寅的江宁织造府中,府中事前修盖了行宫花园。脂砚这10岁上下的小孩子既然见到家人接驾,他也必是曹家的孩子。《红楼梦》小说中的人物,脂砚在评中透露,有许多他是认识的;其中故事,有许多他自己知道的。例如王熙凤在尼姑庵中受了三千两银子的贿赂,害死了一对青年男女,还说她不信什么阴司地狱。脂评说:“批书人深知卿有是心。叹叹!”又如第二十二回宝钗生日唱戏,贾母命凤姐点戏,脂评说:“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聊聊(寥寥),矣(奚)不悲夫!”第二十五回马道婆向贾母骗钱,满口胡说,脂砚在评中说:“一段无伦无理信口开河的混说,却句句都是耳闻目睹者,并非杜撰而有,作者与余,实实经过。”此外,书中人物谈话,脂评常说,“亲见”“亲闻”“有是人”“有是语”等等,有时他说明某事发生在“二十年前”“三十五年前”等等。他和雪芹的关系密切,也可以从评中看出:有时他和作者开玩笑;有时自称“老朽”,命他改写故事(如秦可卿之死);雪芹写完了一部分,便送给他看,请他批评;有时他的批评倚老卖老,俨然是长辈的口气,例如第五回警幻仙子出场时,作者仿《洛神赋》体描写她的美,脂评说:“此赋则不见长,然亦不可无者也。”由上种种证据,脂砚无疑是曹家人,是雪芹的长辈,而且深悉书中故事的背景。
当然,只靠脂评来考察问题是不够的,还需要有别的客观证据互证对勘,才能求出真相。因为对于同一脂评的解释,可能有歧异,有了别的证据,可以把某种解释否定或肯定。
根据清代史料,如曹寅奏折等文件,我们知道曹寅长女嫁于镶黄旗讷尔苏郡王,所以她是贾“妃”,事在康熙四十五年十月二十六日(1706年11月30日),次年即康熙最后一次南巡。脂残本第十六回记贾妃元春省亲事,棠村的序说:“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昔感今!”胡适看见这条,大为高兴,说:“这一条便证实了我的假设。”什么假设?即是他著名的“自传说”。在《红楼梦考证》中,他有关于“著者”的六条结论,最后一条说:“红楼梦是一部隐去真事的自叙。”是不是雪芹自叙曹家接驾,给这条“借省亲写南巡”的评语证实了?这位自称有“历史癖”和“考据癖”的胡博士,可惜忘记了年代。那时离雪芹出世,还有八九年哩!他有什么“昔”可“忆”?省亲故事是曹寅长女(即雪芹姑母)出嫁与康熙南巡的合写。“元春”出嫁和“南巡”二事,雪芹均未亲见,决不能想象当时的堂皇气象来写省亲故事,则其材料必有个来源。脂砚亲见南巡,也见得到曹寅长女的出嫁;且嫁与郡王,其场面也必相当可观。追忆记录并供给这些场面的材料者除脂砚外,当无别人。“元春”省亲时不过20多岁,入宫以前教过“宝玉”读书,所以“怜爱宝玉与诸弟不同”[2]。这个“宝玉”是“自传说”中的曹雪芹吗?我们且看脂砚在这段文字旁的批语:
批书人领至(到)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先(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脂京本第十七回,页387)
原来“元春”是批书人脂砚斋的“先姊”,这里的“宝玉”是批书人脂砚自己!请普天下一切“自传说”的拥护者来看此批。第十六回提到为省亲要建大观园事,脂评说:“大观园用省亲事出题,是大关键处,方见大手笔行文之意。”这是说,雪芹用南巡资料,移花接木,用来写省亲,造别墅,好让宝玉和姐妹们以后住在里面,展开活动,这是文艺创造的杰作。但与自传无关。
少年时代的“宝玉”用脂砚为模特儿(那时雪芹尚未生),除上条批语已由脂砚自己承认外,尚有不少的证据。第二回智通寺门口有一副对联:“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脂评说:“先为宁、荣诸人当头一喝,却是为余一喝。”可见脂砚在小说中是一个主要人物;在小说的背景(曹家)中,也颇有地位。下联中的“无路回头”,正和雪芹原稿末回的“悬崖撒手”(即宝玉出家)是前后映带的一对。
第三回黛玉初到荣府,作者在她眼中描写宝玉,说他“面若中秋之月,色若春晓之花。”脂评说:“‘少年色嫩不坚牢’,以及‘非夭即贫’之语,余犹在心。今阅至此,放声一哭。”则此回所写宝玉的形貌,正是脂砚幼时情况,所以一提起来他就伤心。
第九回宝玉要去上学,“忽想起未辞黛玉,因又忙至黛玉房中来作辞。”这本是极寻常的礼貌,原没有什么可批的。但脂砚却郑重其事地批道:“妙极,何顿挫之至。余已忘却。至此心神一畅,一丝不走。”若依自传说,宝玉是雪芹,为什么脂砚一见此句,把忘却之事又记起来,“一丝不走”,而且那样高兴?
上文说到一条评语说宝钗做生日“凤姐点戏,脂砚执笔”。那次看戏的都是女客,只有宝玉是男的,则为凤姐执笔的正是宝玉。
脂残本第五回第十一页下《红楼梦序曲》“开辟鸿蒙”演唱时,警幻云,“若非个中人不知其中之妙。”脂评曰:“三字要紧,不知谁是个中人?宝玉即个中人乎?然则石头亦个中人乎?作者亦系个中人乎?观者亦个中人乎?”先云“宝玉即个中人乎”,下文则将石头与作者分别言之,知石头非作者,而独不言批者,则因批者即宝玉,故不必重复。
下页曲文中“谁为情种?”一句旁脂评云:“非作者为谁?余又曰:亦非作者,乃石头耳。”按此条极为重要,“亦非作者,乃石头耳”,则石头与作者正是二人,石头即宝玉,亦即批书人脂砚也。
又脂京本第二十一回评云:“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一条,续《庄子》者乃宝玉,而曰“谓余何人”,则批者之“余”即宝玉。
这样的证据,在评语中还有许多,在这里无需多举,只要说明两点就够了。①“宝玉”不是雪芹自叙,作者用少年时代的脂砚为模特儿。②脂砚呼曹寅长女(书中“元春”)为“先姊”,而雪芹为曹寅之孙,则脂砚是雪芹的叔辈”[3]。
这两条结论是从脂砚的评语中得到的。我们还要看看有无别的证据可以确定这些结论。清室豫良亲王修龄的次子裕瑞(思元斋,1771—1838),在其所著《枣窗闲笔》中说:“《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又说:“闻其所谓‘宝玉’者,尚系指其叔辈某人,非自己写照也。所谓元(春)迎(春)探(春)惜(春)者,隐寓‘原’‘应’‘叹’‘息’四字,皆诸姑辈也。”裕瑞的消息,据他自己说是从“前辈姻戚有与之(雪芹)交好者”得来的。他所指“前辈姻戚”,是他的舅父明义(我斋)和明琳。明义的《绿烟琐窗集》中,有《题红楼梦》绝句二十首,他看到的是雪芹给他的一个抄本。明琳也是雪芹的一个交好,《懋斋诗钞》中有一首诗说雪芹在明琳的养石轩中高声谈笑。裕瑞所说“元、迎、探、惜”四“春”是“原、应、叹、息”四字的谐声,现存脂残本第二回评注中。但裕瑞并未指出雪芹“叔辈某人”的“宝玉”,即是写批语的“其叔脂砚斋”,可见他的消息另有来源,倒并不是研究了评语以后所得结论。他从他的舅父明义和明琳所得有关雪芹及《红楼梦》的事迹,和一些评语的内容完全符合。
雪芹的祖父曹寅,幼时曾伴康熙读书,后为康熙侍卫,历任苏州及江宁织造。他的文化修养很高,喜欢收藏古书,能诗,善画,爱好音乐、戏剧,也写过传奇剧本,刊过善本书。著名的《全唐诗》,清廷即命他主持校刊。因此,他是当时江南文人学士的领袖,彼时许多著名文人,都是他的朋友。他有两个儿子,其一叫“珍儿”的,早殇,另一个叫“连生”,名颙,在寅死(1712)后继任织造,三年后也死了。曹寅有一个双生的兄弟曹宣,早死,其子女由他教养。曹宣有四个儿子:曹頫,即雪芹之父;曹颀,即曹寅诗中所指“三侄”;另有一“四侄”字竹磵,却不知其名。曹颀幼时即善画梅,曹寅给他的画题了许多诗。曹寅的《楝亭诗钞》卷六有“和竹磵侄上巳韵”,此时他只有十四五岁,已能诗,而且他伯父竟和他的韵,可见他的诗作得很好。这和宝玉十三四岁就能作诗也相像。曹家两代取名字都用《诗》《书》成语,如曹寅字子清即用《舜典》:“夙夜惟寅,直哉惟清。”曹宣字子猷,用《大雅·桑柔》:“秉心宣犹(即猷),考慎其相。”颙字见《小雅·六月》:“其大有颙。”颀字见《齐风·猗嗟》:“颀而长兮。”“竹磵”之“磵”字不见于六经,始见于《玉篇》。据《正字通》,是“涧”字或体。《卫风·考槃》说:“考槃在涧,硕人之宽。”则竹磵之名当是“硕”字。颙、颀、硕、頫,同辈之名都用同一偏旁“页”。“硕”和脂砚之“砚”,篆文相似。二字都从“石”,所以“宝玉”的故事,即“石头”的故事。雪芹题此书为《红楼梦》,而脂砚却坚持要用《石头记》。如上述推论不误,则脂砚斋是曹宣第四子,名硕,字竹磵,从小即会作诗,大概在宣子中最小而最聪明,深为曹寅所爱。
曹寅死后,由其子曹颙继任织造,但颙任职三年后,在1715年又死了。曹寅更无他子,康熙命曹宣长子頫承继曹寅为嗣子,使他继任江宁织造之职。所以曹頫的儿子曹霑(字雪芹)成为曹寅的孙子,而脂砚斋却是他的亲叔父。曹頫任织造到雍正五年(1727)冬,被免职,次年曹氏被抄家,曹頫等迁往北京。
解决了“脂砚斋是谁”这个大问题以后,对于雪芹身世和《红楼梦》书中许多问题,都有很大帮助。其次要考察的,是雪芹的生卒年。他的卒年有两种说法:一说“壬午除夕”,一说“癸未除夕”。第一说根据1774年一条脂评,说他“壬午除夕泪尽而逝”。(引见前)壬午除夕是1763年2月12日。但雪芹好友敦敏诗集有一首诗请他在癸未上巳前三日(1763年4月12日)去喝酒,可见他没有死。敦诚挽雪芹的诗是甲申年(1764)初作的,诗中自注说,“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可见雪芹的儿子在上年(癸未,1763)秋冬之际死去,雪芹在上年得病数月,除夕去世。这个“除夕”是癸未除夕(1764年2月1日),不是壬午除夕。甲申春,敦敏也有一首吊雪芹的诗。周汝昌断定脂评中的“壬午”是误记,这是对的。照我的推算,脂砚在1774年已经80多岁,记忆也不大好了,容易把干支的推算弄错。但“除夕”却不会弄错。胡适根据脂评,硬说敦诚的诗是隔了一年多才作的,他说:“怪不得诗中有“絮酒生刍上旧坰’的话了。”胡适不认得“坰”字,他望文生义,以为即是“坟墓”。坰字其实只有一个意义,即《尔雅·释地》所释:“林外谓之坰。”“旧坰”是说“乡下那个老地方”。因为雪芹住在郊外,死在郊外。胡适也不懂得这句诗中的两个主要典故,“絮酒”,“生刍”,都是指新丧的吊唁(见《后汉书》卷八十三《徐穉传》李贤注),这且不说。敦诚甲申年的吊诗自注明明说:“(雪芹)前数月……感伤成疾”;怎么一个人在“前数月”得病,一年多前已死了?
确知雪芹卒年以后,则其生年可以用他卒时的年龄推算,敦诚的吊诗说他“四十年华付杳冥”,因此周汝昌认为他死时四十岁,生于雍正二年甲辰(1724)。如依此说,则曹家1728年被抄后迁至北京时,他只有4岁。脂砚在甲戌(1754)抄阅再评《石头记》,他只30岁。脂砚共评此书八次以上,每次隔两三年(从第三次起,每次隔三年,即:丙子——己卯——壬年——乙酉),依此推算至第六次,再评在1754年,则初评在1751年或1752年。彼时雪芹已“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则十年以前雪芹开始写此书只有18岁,似乎不可能。这并不是说雪芹没有这样的早慧和天才,而是书中所表现作者的饱学,绝不是一个20岁以下的青年所能有的。从许多脂评,也可以证明这年龄是不可能的。例如第三十八回宝玉听说林黛玉要喝烧酒,“便令将那合欢花浸的酒烫一壶来。”一条1754年或更早的脂评说:“伤哉!作者犹记矮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如曹雪芹生于1724年,则二十多年前还不到10岁,大概不会酿酒;即使会,也是儿戏,不至于用在宴会上。又如第十三回秦可卿死时托梦给凤姐,有“树倒猢狲散”之语。脂砚在1762年一条评中说:“‘树倒猢狲散’之说,今犹在耳。屈指三十五年矣。哀哉,伤哉!宁不痛杀!”这一句成语,是曹寅活着时常说的,后来变成了谶语。他的文友施瑮在他死后怀念他的一首诗中说:“廿年‘树倒’西堂闭,不待西州泪万行。”自注说:“曹楝亭公时拈佛语对坐客云:‘树倒猢狲散’,今忆斯言,车轮腹转……楝亭、西堂、皆署中斋名。”(《隋村先生遗集》卷六,页16)脂评说35年前是1727年,即雍正五年,正是曹頫被黜之年,此时曹寅已死了15年了,但其当年“对客佛语”,竟成谶语:这年曹頫免职“树倒”,次年春天被抄,“猢狲散”了。雪芹生于曹寅死后,当然没有亲闻曹寅此语,必是他父亲被黜时觉得奇祸将临,才又重复说着此语,他才听到。但如依周说,他生于1724年,则其时他才三岁多,决不能了解此语所含惨痛的意义。再看敦敏送雪芹的诗:“燕市狂歌悲遇合,秦淮旧梦忆繁华。”又,明义的《读红楼梦》诗的序文:“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亦指雪芹所记为南京事。如果他在1728年被抄家后到北京时才三四岁,则决不能记得在南京时的什么“风月繁华”。可见敦诚诗中所谓“四十年华”,只举成数。事实上在诗中也不可能说明确数。我们可以推想雪芹离开南京时,年龄至少已十多岁,但不知确数。幸而在张宜泉的《春柳堂诗稿》中,有《伤芹溪居士》一首七律。题下自注说:“其人素性放达,好饮,又善诗画。年未五旬而卒。”据此,我们可以推定他卒时大概是四十八九岁,但仍不确定为四十八或四十九。
我以为他卒时年四十九,所以生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这一年曹寅的独子曹颙死了,曹寅更无他子可以继袭织造之任。曹家因历年招待康熙历次南巡,亏空很大,如无人继袭织造一职,势必破产。所以康熙命曹宣之子曹頫承继曹寅为嗣子,俾能继袭织造之职。雪芹名霑,是一个不常用的字。此字最初见于《小雅·信南山》:“既霑既足,生我百谷”,是指上天的恩泽。扬雄《长杨赋》:“盖闻圣主之养民也,仁霑而恩洽。”则引申为皇上的天恩。后来这个字几乎只有这个狭义的用法。如唐李邕被任为淄州令后的《谢上表》说:“雨露恩深,霑霈及于萧艾。”从雪芹命名为“霑”,我们推想和这一年康熙敕令其父曹頫为曹寅嗣子,因而得袭此织造肥缺有关。其唯一解释,即雪芹之生,正在康熙敕令来到的前后,为了表示感谢皇上的恩泽,曹頫把他的新生儿子命名为“霑”。
在这篇短文中,我只能约略谈一谈我怎样解决有关《红楼梦》的几个基本问题,已经用了这许多篇幅,而且每一问题牵涉的方面这样多。我虽然力求叙述得简单,但仍旧是头绪纷繁,十分复杂。许多方面,自然说得不够,读者如果仍有不明白的地方,较细的解释只好看我的原书。而且很抱歉,在中文本出版以前,此时只有一个英文本可参考。至于有关曹雪芹原稿中许多问题,如他的早期稿本中故事与《石头记》有何不同,其未完成原稿中主要及次要人物的下场与高氏后四十回有何不同等等,只好从略。此处只能说:黛玉病死,宝钗与宝玉成婚,宝玉后来出家,大致如此。但其中有袭人婚后来侍候宝钗,蒋玉函供奉宝玉,宝玉“解放”所有丫头等等。最后贾家败落极惨,不但抄家,而且宝玉、王熙凤等都被捕下狱,后来由红玉(即小红)、茜雪两个丫鬟设法帮助救出。贾琏把凤姐休了(离婚),她回娘家,死在南京。巧姐被卖为娼,由刘姥姥救出,嫁与板儿为妻,自食其力。末了一场大火,把宁荣两府、大观园,烧得精光,“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全家人口四散,有的到乡下坟地边种地。只有贾兰用功读书,谋得官职。但其母李纨不久即亡。这样一个惊天动地的大悲剧,其伟大壮美,真可以比古希腊的任何大悲剧而无愧,与高氏续作的什么“沐皇恩”“延世泽”,连杀了两个人的恶霸薛蟠,也居然用钱向官府赎了出来,贪赃枉法的贾雨村,也居然逍遥自在,完全不同。
在我写作此书三年的过程中,承国内、英国及国际间许多朋友的帮忙。有的绝版了的书,承他们把自己的藏书送给我。自然,英国朋友帮助最多,他们替我看稿子,提意见,安排出版步骤,还有一位留英的日本太太替我打字,我永远感谢他们。
1961年12月3日夜,英国牛津大学
(原载1962年6月《新华月报》)
[1]因本书为作者全本的摘选本,故本文所述研究内容及著书结构,均参《〈红楼梦〉探源》全本。——编者注
[2]贾珠早已夭亡,除宝玉外元春何尝又有“诸弟”可与宝玉比较?这证明当脂砚记录素材时,他正想到曹宣有四子,故曰“诸弟”。
[3]若谓脂砚(曹硕?竹磵)乃曹宣之子,而书中元春乃曹寅之女,并非亲姊弟而为堂姊弟,故与书中宝玉与元春不尽相符,则须知书中宝玉与元春亦非嫡亲胞姊胞弟。第二十八回宝玉对黛玉云:“我又没有亲兄弟亲姊妹:虽然有两个(指探春、贾环),你难道不知道是和我隔母的?”(《校本》,页286)可知元春与宝玉亦非同父或同母,但小说中假定二人为同父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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