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爱华
如果有人问我什么时候是最快乐的?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是自己真正想读书的时候。”读书是我的生活方式之一,求知觅友,解闷休闲等等,我都能通过读书来实现。
我的读书生活必须从自己小时候说起。在对自己童年的回忆中,很多片段都与书有关。书曾带给我的有欢乐,也有些许苦涩,说不清和书有什么样的因缘。
我出生在大别山脚下湖北省境内,一个小县城的农村。父亲在县城一家事业单位工作,母亲则留在乡下务农,为的是照顾恋家的爷爷奶奶。父母这种夫妻两地分居的情形当时较为普遍,当地形象地称之为“半边户”。“半边户”的日子是辛酸的,我的读书生涯正是在这种环境中开始的。
为我和哥哥的成长着想,父母决定将我们兄弟俩分开抚养,不到三岁的我被父亲带到了县城。我那时是哭哭啼啼地离开母亲的,带着老大的不情愿。没想到这为日后我能较早接触书籍的熏陶创造了条件,虽然那时我接触的多是连环画、小人书。现在想来,这些“闲书”对我文学兴趣的培养是功不可没的。
由于那几年无人照料我,父亲只得将年幼的我经常带在身边,我因此得以频繁“光顾”父亲单位里各科室。父亲及他的同事时不时会买几本连环画给我,空闲时教我写字画画。那时父亲单位经常有这样一道“风景”:大人们在会议室开会,一个小孩坐在那里面静静看书。那小孩就是我。毕竟买连环画的次数是有限的,我的阅读兴趣这时随之转移了目标,我开始“看”起了报纸。报纸是不用担心没有的,父亲单位里每天都有很多新报纸。说是看报纸,实际上当时我看的最多的是报纸上的图片,文字内容对一个“小毛孩”来说太难了。
这种以连环画为友的阅读,陪伴我直到上小学,小人书正是在这期间大规模出现在我的阅读视野。每年六一儿童节,家长们多半是给自己的孩子买衣服、零食、玩具,而父亲买给我的多半是小人书,全套十册的《隋唐英雄传》、《动脑筋爷爷》等,这些都是我当时的最爱。上中学时期,电子游戏在社会上盛行,“魂斗罗”、“街头霸王”等字眼经常在眼前此起彼伏,但我依然坚守在读书的阵地上。这一时期我已经不看小人书了,取而代之的是国内一些作家的简易读本,如《家》、《二马》、《三毛流浪记》等。我那时还特喜欢干一件事——逛书店,不是为买书,而是去蹭书。逛书店时,常常找一两本心仪的书刊,寻一处人少的空地,把书包当凳子坐在上面,有滋有味地读起来,常读到书店要关门清场时才离开。这种读蹭书的经历,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更培养了我后来每到一个城市喜欢去书店的习惯。
童年与少年时期的阅读,不是完整意义上的阅读,而是囫囵吞枣式的“翻”和“看”。这种阅读就像人们旅行时走马观花看风景,几小时就能驰骋许多地方。真正称得上像模像样的读书,是在我上大学念中文系时。这是我“吃”书的时期,虽然此时网络游戏横扫天下,“反恐精英”、“红色战警”风靡校园,同时也是年轻学子花前月下“浪漫樱花”的季节,而我却不合时宜地“落伍”了。我在大学图书馆里常常是“沉醉不知归路”。在这里我用心去聆听文人墨客的声音。这声音有如天籁之音,使我宁静,使我的心扉一尘不染。萨特、雨果、昆德拉、弗洛伊德等人是我的“挚友”,几日不见他们,浑身不自在,而一走进图书馆,人似乎就浑身通泰,无端地舒坦起来。《波德莱尔》、《悲惨世界》、《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梦的解析》等等,每本书都能让我沉溺其中,以敬仰和感恩的心与他们,与天地合为一体,若干时日仍无法从中自拔。每当这时,我仿佛就是书中的“他”或“她”,快乐着,痛苦着,曾有的狂躁不安或者怨忧愤懑也随之烟消云散。
书读得多了,大脑就会变得丰富,就会开始深刻思索:什么样的事物才会真正永恒?阿房宫、圆明园都已残破不堪,而李杜诗篇却能万古流传,一字一句深深镌刻在每个龙子龙孙心中,这是为什么?原来,人世间能够流传千古的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准确记录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只有文字,文字是我们人类历史的生命。
综观天下,能够使人快乐的事情很多,时髦的事情更多,空气中似乎也能嗅出浮躁的气味。但有一种快乐是什么时髦都替代不了的,那就是读书。我们在读书时情不自禁地将个人心灵与书籍交换,从而获得特别的快乐。只有当这种快乐成为社会的时尚,当今社会才会更加和谐完美。
(作者单位:慈溪周巷职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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