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霅川之变”和济王遇害
赵竑虽被废为济王,但仍然住在京城,史弥远“以其有逼近之嫌”,借口赐第湖州(今属浙江),当年八月下旬就将他撵出临安府。
史弥远一手策划的废立阴谋,在朝廷内外引起了强烈的愤慨,只是官员们慑于史弥远的淫威,加之理宗在上,投鼠忌器,一时竟不能置一词。但一般百姓本来就对史弥远集团的残酷剥削和压迫非常不满,他的擅行废立,更加激起了人们的义愤,于是在湖州爆发了部分群众起兵为济王夺回皇位的事变,这就是所谓“湖州之变”。因为湖州城南有霅川,故宋人多称其为“霅川之变”。
宝庆元年正月初九日,湖州含山太学生潘壬、潘丙兄弟与从兄潘甫首先发难,他们组织了太湖渔民和湖州巡卒数十人,各以红色半袖为号,乘夜进入湖州城,到济王府寻王,声言要拥戴济王为帝。济王闻变,慌忙改换敝衣,藏匿到水洞中,最后还是被找了出来。潘丙等人把济王拥到东岳庙,取龙椅置厅堂,将黄袍加在他的身上。济王哭喊着不肯称帝,潘丙等用刀相胁迫,济王只得答应,但要大家“勿伤太后、官家”[1],得到承诺后,他才登上龙椅接受大家朝拜。
于是,潘氏兄弟打开军资库,拿出金帛、楮券犒军,并命知湖州谢周卿率所有官员立班入贺。在事变前夕,潘丙为寻求忠义军的支持,已派潘甫到楚州联络李全,将密谋立济王的事相告,并准备“挟王渡江北推立”[2]。李全正想挑起南宋内部的混乱,以便浑水摸鱼,所以口头上表示全力支持,并约好进兵日期,实际上却坐观成败。潘丙信以为真,事发当晚就将李全的榜文悬挂于城门,榜文历举史弥远废立等罪行,声称:“今领精兵二十万,水陆并进。”大有与临安政权一决雌雄的架势,在湖州百姓中造成一片轰动。
到天明,李全之兵不至,济王看到拥立他的军队并非山东忠义军,而是少数太湖渔民和巡尉兵卒,知道事情不会成功,当即派人到临安告变。史弥远闻变,急忙命殿前司将领彭任率禁军前往镇压,待彭任赶到湖州时,济王已亲率州兵平定了事变,潘氏兄弟先后遭捕杀。
经过这场“霅川之变”,惊魂甫定的史弥远对济王更加害怕,决心将他除去以绝后患。史弥远谎称济王有病,令门客秦天锡召医生赴湖州给他看病。秦天锡到了湖州,假传圣旨,迫使济王自杀于州治,后来有人见其“口鼻皆流血,沾渍衣裳”[3],系中毒而死无疑。与此同时,心狠手辣的史弥远还派人杀死了济王的儿子,以斩草除根。史弥远对于已经死去的济王赵竑也不肯放过,他指使右正言李知孝上奏:“乞速正济王叛逆之罪,追夺王爵。”理宗自知理亏,一时拿不定主意,出知孝奏议“与大臣商榷”[4]。后来理宗按照史弥远的旨意,还是下诏将赵竑追夺王爵,降巴陵县公,并改湖州为安吉州。
至此,理宗和史弥远开始论功行赏。杨谷和杨石并进为开府仪同三司,后来又分别封为永宁郡王和魏郡王。杨太后因为自幼入宫中为宫女,对其亲属几乎一无所知,所以除了认杨次山为兄弟,对其一家不断加官晋爵以外,其他几无可以恩荫之人,这与光宗李皇后滥封外戚有所不同。郑清之升任兵部侍郎兼史官,果然受到重用。考取进士不到二年的余天锡,则由监慈利县税籍田令超迁授起居舍人,宝庆四年(1228),又以户部侍郎知临安府,此后官至签书枢密院事、参知政事。
济王遇害,解除了对理宗皇位的威胁,理宗是这次事件的最大受益者;对史弥远来说,则是消除了一个心腹大患。理宗虽然不像宁宗那样不慧,但他是依靠史弥远的一手扶植,才从一个村童爬上了皇帝宝座,如果言“定策功”,史弥远的“定策功”当然最大。史弥远还利用理宗年轻好色的特点,不断将漂亮女子送进宫内,供理宗淫乐,以显示其“忠心”[5]。这一切都博得了理宗对他的极大信任和好感。宝庆元年,理宗拜史弥远为太师、依前右丞相兼枢密使,进封魏国公,以为酬谢。可是史弥远“六辞不拜,因乞解机政,归田里,亟出关”。理宗看到史弥远辞官的态度十分坚决,才不得不“从之”[6]。宝庆三年九月,史弥远拜少师,进封鲁国公,依然为右丞相。直到绍定六年(1233)十月,史弥远在临死前一天,才被理宗进封为左丞相,达到作为人臣的顶点,不过此时的史弥远已经不知人事,因而谈不上辞让的问题。
史弥远擅权而“不爱官爵”,与秦桧、韩侂胄确实有很大不同,这既给他在朝廷里带来了好名声,也更加获得理宗和杨太后的信任。但是他对丞相权力始终紧抓不放,不允许有人染指,所以一直独相到去世前夕,这一点却与秦桧有相似之处。
可能接受了韩侂胄擅权的教训,也可能与杨皇后这门来历不明的亲戚心存不安,所以作为外戚的杨次山父子,颇有自知之明,处事一直比较低调。杨石以为,自仁宗朝以来,虽不时有母后垂帘,但当时皇帝“或尚在幼冲,或素由抚育,军国重事有所未谙,则母后临朝,宜也”。现在理宗已是一个青年人,健康状况也不错,已无母后垂帘听政的必要,若不早日复政,“得无基小人离间之嫌乎”[7]?宝庆元年四月,杨太后接受杨石建议,“手书多病,自今免垂帘听政”[8]。当然,这仅仅是一种表面现象,朝廷的实际权力依然操纵在杨太后和史弥远手中,理宗不过是一个傀儡而已。
二、史弥远擅权的继续
尽管史弥远权势显赫,气焰逼人,但是南宋是一个讲究封建伦理纲常的社会,又是一个给士大夫以一定发言权的社会,士大夫只要言之成“理”,无论是抨击时政,或是申张大义,尚不至于造成杀身之祸。因此,借理宗虚应故事,下诏求直言的机会,朝廷中一些以理学正统自居的官员和耿直的士大夫,纷纷起来为济王鸣冤,揭露史弥远等人的罪行。
已经升任礼部侍郎的真德秀入见理宗时说:“我朝立国,先正名分,陛下不幸处人伦之变,流闻四方,所损非浅。霅川之变,非济王本志,前有避匿之迹,后闻讨捕之谋,情状本末,灼然可考。愿讨论雍熙追封秦王舍罪恤孤故事,济王未有子息,亦惟陛下兴灭继绝。”[9]户部郎官张忠恕不仅上书反对杨太后垂帘听政,而且认为所以出现“霅川之变”,是由于济王“不留京师,徙之外郡,不择牧守,混之民居”之故,他要求理宗“亟下哀诏,痛自引咎,优崇恤典,选立嗣子”,这样才能“庶几无憾”[10]。起居郎魏了翁、考功员外郎洪咨夔、大理评事胡梦昱等人也相继为济王鸣不平。胡梦昱还直接给史弥远写信,正告他:“公论在,天下未有久而不明,冤抑在,天下未有久而不伸。此论不早明,他日必有反复。此抑不早伸,他日必有厉阶。”[11]
四川隆州井研人邓若水,史称他是一个“博通经史,为文章有气骨”之人。当吴曦叛变时,州县无人敢起来抗争,还是布衣的邓若水,准备起兵杀县令。他对其仆曰:“我明日谒知县,汝密怀刃以从,顾汝即杀之。”仆假装许诺。到知县那里,邓若水虽三顾示意,仆人却不敢动手。邓若水回家后,责其仆背盟,仆曰:“平人尚不可杀,况知县乎?此何等事,而使我为之。”于是邓若水仗剑徒步往武兴,欲亲手杀吴曦。行至中途,闻吴曦已死,乃还。“人皆笑其狂,而壮其志”。嘉定十三年,邓若水考取进士,时史弥远已当国久,邓若水在殿试对策中“极论其奸,请罢之,更命贤相,否则必为宗社忧”。考官将他置之末甲,可是策语已传播出去,“都士争诵之”,史弥远虽甚为恼怒,但因为邓若水抨击的是丞相而不是皇帝,因而对他亦无可奈何。理宗即位后,邓若水在《应诏上封事》中,不仅对史弥远也对理宗进行了更加直言不讳的批评,他说:
行大义然后可以弭大谤,收大权然后可以固大位,除大奸然后可以息大难。宁宗皇帝晏驾,济王当继大位者也,废黜不闻于先帝,过失不闻于天下。史弥远不利济王之立,夜矫先帝之命,弃逐济王,并杀皇孙,而奉迎陛下。曾未半年,济王竟不幸于湖州,揆以《春秋》之法,非弑乎?非篡乎?非攘夺乎?
为此,邓若水为理宗提出了三种处置方法:上策是要理宗学习西周早年的泰伯、殷商末年的伯夷、春秋吴国的季子等人的高风亮节,将帝位让给近属,“行大义然后可以弭大谤”;次策是夺回被史弥远等人窃取的权力,实行亲政,“收大权然后可以固大位”;再次策是诛杀史弥远及其党羽,“除大奸然后可以息大难”[12]。对于这样一封措辞极端尖锐且又无可指责的《封事》,四川制置司虽然不敢附驿奏闻,但内容已在士大夫中间传播,后来,当邓若水按条格改官时,史弥远便一笔抹掉了他的名字。
面对群臣的抗议浪潮,史弥远惯用的伎俩是操纵台谏,采取高压措施,以钳制反对者之口。他起用趋炎附势的梁成大、李知孝、莫泽、盛章、朱端常等人为台谏官,然后按照他的意志,以“主济王赠典”、“首倡异论”、“欺世盗名,朋邪谤国”、“党附叛逆”等罪名对持异议者进行弹劾。结果,真德秀、张忠恕、魏了翁、洪咨夔等人或被逐出朝廷,或落职罢祠,或贬官罢新任,胡梦昱则被削籍流象州(今属广西),后来就死在那里。宝庆二年(1226)二月,监察御史梁成大再劾真德秀,言其“有大恶五:其奏济王事,乞追封以盖逆状,趋立嗣以召祸端,改节圣语,谤讪朝廷,无将之心,与魏了翁同罪。了翁已从窜削,德秀仅褫职罢祠,欲乞一等施行”。于是下诏:真德秀再“削秩二等”。[13]
史弥远还袭秦桧故伎,大兴文字狱以迫害反对者。时临安人陈起在睦亲坊开书铺卖书,本人能诗,“凡江湖诗人皆与之善”,陈起就将他们的诗篇汇集刊印,取名《江湖集》。因为所收诗中有刘潜夫诗云:“不是朱三能跋扈,只缘郑五欠经纶。”又云:“东风谬掌花权柄,却忌孤高不主张。”敖陶孙诗云:“秋雨梧桐皇子府,春风杨柳相公桥。”曾景建诗云:“九十日春晴景少,一千年事乱时多。”都被认为寓有“哀济邸而诮弥远”之意。结果书板被毁,同时获罪者有六人,后陈起坐罪流配,敖、刘等五人因郑清之的说情而免逮大理寺治罪,“于是诏禁士大夫作诗”[14]。二年后,史弥远病死,这次诗禁才得以解除。
史弥远采用高压手段,再一次将反对他的浪潮压制了下去。
在这以后,史弥远的心腹党羽更是遍布朝廷内外,最受他重用的有所谓“三凶”和“四木”。“三凶”是指长期担任台谏官的梁成大、李知孝、莫泽三人,其中又以梁成大的声名最为狼藉,史言其“天资暴狠,心术崄巇,凡可贼忠害良者,率多攘臂为之。四方赂遗,列置堂庑,宾至则导之使观,欲其效尤也”[15];李知孝是绍兴年间参知政事李光之孙,此人就没有乃祖的气节,他受史弥远指纵,不仅弹劾真德秀、魏了翁、张忠恕等人不遗余力,而且也是一个“侵欲敛积,不知纪极”[16]的贪官。莫泽为谏官时,也是史弥远打击政敌的一个重要帮凶。“四木”是指参知政事薛极、知庆元府兼沿海制置使胡榘、四川制置使聂子述和刑部尚书兼知平江府赵汝述四人,他们都以阿谀奉承史弥远为能事,被认为是“最用事者”[17]。此外,如出任参知政事的宣缯、郑清之以及两淮、荆襄、四川地区的大部分安抚使和制置使,也是史弥远一手提拔的亲信。
与史弥远同时代人魏了翁以为,史弥远“其上无人主,旁无同列,下无百官、士民”,其擅权程度之深,为秦桧、韩侂胄等人“所不敢,亦已甚矣”[18]。除了他杀害韩侂胄和赵竑,擅自废立以外,还有两件事情似乎也可作为旁证:一件是绍定三年(1230)三月临安府发生了一场特大火灾,焚烧民居一万余家,官府无数,“虽太庙也不能免”,可是史弥远相府却因有兵士全力扑救而得以独存。当时有人做诗讽刺道:“殿前将军猛如虎,救得汾阳令公府。祖宗神灵飞上天,可怜九庙成焦土。”[19]另一件事表现在对武学生华岳的处置上。前面提到,韩侂胄当政时,华岳公开上书反对韩侂胄发动北伐战争,实际上除此以外,他对韩侂胄及其亲信的擅权和腐败,也揭露得淋漓尽致,如言韩侂胄“以后族之亲,位居极品,专执权柄,公取贿赂,畜养无籍吏仆,委以腹心,卖名器,私爵赏,睥睨神器,窥觇宗社,日益炎炎,不敢响尔”云云,不仅言语尖刻,而且有些是莫须有的罪名,韩侂胄对此虽然大为恼怒,但最后也不过将他投入建宁牢狱了事。韩侂胄死后,华岳放还,再入学登第,成为殿前司属官,但他同样不满史弥远的擅权,想将他赶出朝廷。事情败露后,史弥远不顾宁宗亲自为华岳求情,竟将他“杖死东市”[20]。虽然“太祖有约”,“誓不杀大臣”,但华岳是一名小官,并非大臣;虽然宋代有不杀士大夫的传统,但华岳是一名武臣而不是士大夫,宋代又严禁武人干政。因而史弥远杀华岳,似乎并没有违反“祖宗之法”,但他凶残和无所顾忌的程度,与韩侂胄、秦桧相比,确实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史弥远擅权期间,南宋既不能从气息奄奄的金朝手中夺回一寸土地,也不能充分依靠忠义军以防守两淮,一切都是苟延残喘,得过且过。而庞大的军费开支加上统治阶级的挥霍无度,却使国家财政再次达到十分困难的地步。为了挽救财政危机,史弥远以滥发纸币的办法,加紧对百姓进行掠夺。南宋楮币始行于绍兴元年(1131),但高宗一朝发行的包括关子、公据在内的各类楮币,尚不足二百万缗。从孝宗朝起,为解决军需困难,才开始大规模印造楮币。据统计,孝宗时全国共发行会子二千万缗,是绍兴年间的十倍。开禧兵兴,增至一亿四千万缗。到绍定年间更猛增至二亿九千万缗[21],若加上伪造之数,数额更加巨大。由于大幅度折阅旧会子,实际上是对广大人民进行赤裸裸的掠夺,楮贱物贵,剥削加重,使理宗一朝的民变进入到一个新的高潮。嘉熙四年(1240)有大臣上书说:“凡今日之内忧外患,皆权相三十年酝成之,如养护痈疽,待时而决耳。”[22]
绍定年间(1228—1233),史弥远由于病情日益恶化,不得不深居简出,长期卧床。尽管这样,因为他的“威势已成,遂至决事于房闼,操权于床笫,人莫知其存亡”[23]。史弥远像历史上的所有独裁者一样,直到临死之前,仍然死死抓住政权不放。
对于史弥远的擅权,当时士大夫们的评价各异:一种以为是正常现象,正是体现了“权在宰相,而天子垂拱仰成焉”[24]这种三王五帝时期的政治局面。从反对声浪之少来看,持这种观点者恐怕不在少数;另一种认为是不正常的现象,如绍定三年(1230),通判镇江府蒋重珍上疏指出:“今临御八年,未闻有所作为。进退人才,兴废政事,天下皆曰此丞相意……为人之主,而自朝廷达于天下,皆言相而不言君哉!”[25]应该说,在宋代的政治体制下,宰相如果才能卓著,又能秉公行政,在皇帝暗弱的情况下,由他长期擅权,并非是一件坏事。反之,如果宰相考虑的只是如何巩固自己的权力,只知苟且偷安,而不顾国计民生,他势必会结党营私,压制不同意见,即使本人不贪不滥,也会对政治造成重大损害。史弥远的擅权,当属后面的一种情况。
史弥远擅权的时间之长,程度之深,皆远远超过了秦桧,可是在元人所撰《宋史·史弥远传》中,全部内容只有二千一百余字,还不足秦桧本传的五分之一,特别是嘉定元年以后的十七年间,除了有关史弥远官职的除授以外,几乎没有其他记载。宋代士大夫喜撰私史,对南宋末年权相贾似道的记载很多,但对史弥远的记载却很少。这些看起来都使人觉得有点奇怪。但是如果仔细研究,还是能够找出其中原因:其一,南宋中后期的史臣和史学家几乎是清一色的理学家,他们看人论事既有严重的门户之见,又十分注重道德层面:若从杀死韩侂胄,恢复对理学官员的任用,为以朱熹为首的道学家及其追随者平反、泄愤来看,史弥远无疑是理学的功臣,必需大加表彰。但是,若从矫诏立理宗,无辜杀害济王赵竑来看,他又是不折不扣的名教罪人,必需对其大张挞伐。面对评价像史弥远这样的人物,理学史臣不可能不发生困惑而难以下笔。其二,从南宋在史弥远统治下,政治腐败加深,国势衰落日甚,小人用事,后来又排挤和打击理学官员来看,他的罪行显然十分严重。但是,史弥远本人及其家族并没有像秦桧那样贪污、腐化,也没有为子弟、姻亲谋私利,却又值得肯定。考之宋代有关史籍,人们看不到史弥远本人有任何贪浊的记载,在他擅权的数十年间,官职除授不私所亲更是其突出的优点。如宗室赵善湘履官颇有政绩,一子又为史弥远婿,故“日夜望执政”,史弥远以为:“天族于国有嫌,高宗有诏止许任从官……某与善湘姻家,则又岂敢。”周铸是他的密友,史弥茂是他的兄长,周篆是他的外甥,都是史弥远心腹之人,人们以为此三人必可获得显官,“然铸老于布衣,弥茂以执政恩入流,周篆以捧香恩补官,俱止训武郎而已”[26]。史弥远之子宅之、宇之,都没有考取进士,在他病危之前,竟无一人出仕显宦。即使小如皇帝所赐之玉带,限于资格,亦不轻易让人佩带。总之,与秦桧、韩侂胄等南宋其他权臣相比,人以为史弥远虽“专持国柄,然爱惜名器,不妄与人,亦其所长”[27]。史弥远的这些表现,也使理学史臣很难对他作出切实的评价。其三,南宋史臣在为史弥远撰写国史列传时,正是郑清之长期当国之际,郑清之要为史弥远隐恶扬善,理学史臣就不可能对他作更多的揭露。其四,也是最主要的,即在史弥远死后,理宗仍然是他最有力的保护伞,这使一般士大夫在揭露史弥远罪行时,投鼠忌器,产生顾虑。
三、理宗亲政与“端平更化”
绍定五年(1232)十二月,杨太后去世。六年十月中旬,史弥远病重,到二十四日也随之病死。至此,二十九岁的理宗才得以“亲揽朝纲,赫然独断”,结束了他即位以来“渊默十年无为”[28]的历史。
史弥远之死,使理宗失去了一个大恩人,所以当史弥远病重之时,理宗就下诏进封他为太师、左相、鲁国公。十六日病危解政,再授保宁、昭信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进封会稽郡王。史弥远死后,理宗又赠他为中书令,追封卫王,谥忠献。把本应归还朝廷的宰相赐第,仍赐史家,改作家庙。理宗对史弥远的厚赏,不仅是对他“有定策大功,勤劳王室”[29]的报答,也是理宗以不合法的手段“入继大统”的一种自我肯定。更有甚者,理宗还专门下了一道“保全故相史弥远”的御笔手诏,不仅史弥远以前的罪行一律不准追究,就是对其儿子史宅之等人,也要臣僚“毋复据挠,务存大体”[30]。也就是说,论事之臣,凡涉及三十年来史弥远及其家人的所作所为,都不允许有所论奏。这个手诏,看似理宗在保全史弥远,其实是为了“保全”自己。因为理宗知道,廷臣一旦起来清算史弥远的罪行,“挖出萝卜带出泥”,将会涉及到自己不合法的继承皇位和杀害济王等一系列问题,会使理宗感到难堪和不可收拾。
在除史弥远为左丞相的同时,理宗以参知政事兼签书枢密院事郑清之为右相兼枢密使,次日,又以薛极为枢密使,乔行简和陈贵谊并为参知政事,组成了以史弥远亲信为主的中枢集团。对其子弟也大加封赏。
理宗从小生活在民间,耳闻目睹百姓的种种疾苦,在他亲政之初,较少腐朽性,也想有所作为,以革去积弊,一新政治。同时,由于史弥远擅权时期排斥异己,特别是与理学官员的严重对立,造成统治集团内部的激烈纷争,也不利于自己的统治。为此,他也有必要调整统治政策,以缓和内部矛盾。于是改翌年为端平元年(1234),开始采取一些有别于史弥远擅权时代的政治措施,以使各股政治势力趋向平衡,史称“端平更化”。
“端平更化”的核心,是在依靠以郑清之为首的拥戴派的同时,斥逐史弥远的某些劣迹累累的亲信,起用曾经遭到史弥远排斥和打击的一些有声望的官员和理学名臣,无论以前他们在济王事件中采取何种态度,一律不予追究,以示“端平”,以平息反对派的不满。于是,理宗召还真德秀、魏了翁、崔与之、李、徐侨、赵汝谈、尤焴、游似、洪咨夔、王遂、李宗勉、杜範、徐清叟、李韶等一些有声望的官员,“大者相继为宰辅”,洪咨夔、王遂都由理宗亲自任命为监察御史,一改史弥远党羽操纵台谏的局面,时人号为“小元祐”。[31]
在被召的一些官员中,惟有崔与之虽然先后以参知政事、右丞相召,但皆以老病辞而不至。理宗深知崔与之的道德和才能,乃访以政事,何者当行,何者当罢?崔与之告诉理宗:“天生人才,自足以供一代之用,惟辨其君子小人而已。忠实而有才者,上也;才虽不高,而忠实有守者,次也。用人之道,无越于次。”又谓:“(帝王)大抵独断,当以兼听为先;傥不兼听而断,其势必至于偏听,实为乱阶,威令虽行于上,而权柄潜移于下矣。”[32]崔与之根据史弥远擅权所造成的弊政,提出理宗要任用德才兼备的官员和不可偏听权臣一人的意见,很有针对性,这对理宗前期的施政具有一定影响。
端平元年正月初一日,理宗下诏“求直言”,群臣纷纷入对。一天,徐侨以太常少卿应召,理宗见他衣帽褴褛,动情地说:“卿可谓清贫。”徐侨说:“臣不贫,陛下乃贫耳。”理宗反问他:“朕何为贫?”徐侨回答道:“陛下国本未建,疆宇日蹙;权幸用事,将帅非才;旱蝗相仍,盗贼并起;经用无艺,帑藏空虚;民困于横敛,军怨于掊克;群臣养交而天子孤立,国势阽危而陛下不悟。臣不贫,陛下乃贫耳。”他认为执政大臣无能为力,国家已经病入膏肓,“世有扁鹊,将望见而却走矣”。徐侨的一席话,说得理宗“为之感动改容,咨嗟太息”。次日,理宗下手诏罢“边帅之尤无状者”,警告群臣要“以朋党为之戒”,命“有司裁节中外浮费”[33]。又赐徐侨以大量金帛,但徐侨拒绝接受。
与此同时,洪咨夔、王遂等人不断上章弹劾“三凶”、“四木”和史弥远的其他党羽。当年六月,“三凶”梁成大、李知孝、莫泽被流放,“尽追爵秩”。“四木”薛极、胡榘、聂子述、赵汝述亦或死或遭贬逐。沿江制置大使赵善湘、以资政殿学士主持宫观的袁韶、出任京湖制置使十余年的陈赅、弃沔州遁归的四川制置使郑损,也以“谄附弥远,险忮倾危”、“纳赂弥远,怙势肆奸”[34]等罪名被罢废。惟有对史弥远,理宗不仅不允许群臣言及其过失,还赐碑额“公忠翊运,定策元勋”[35]八字予以表彰,对参与拥立的郑清之、余天锡也继续信任有加。
在群臣的一再奏请之下,理宗下诏恢复了济王的官爵,重新安葬,以时祭祀。早已在绍兴府削发为尼的济王妻吴氏,亦特赐法号,命绍兴府每月供给衣资缗钱。但不同意部分官员提出要给济王立嗣的请求。本来这是一件非常简单和完全应该的事,所以遭到拒绝,这与理宗本身没有子嗣有关,如果为赵竑立了后嗣,万一理宗一朝撒手人寰,朝廷大臣很可能会拥立赵竑后嗣继位,这是他绝对不愿见到的。
十月,理宗任真德秀为户部尚书。真德秀是一位身负重望的理学大师,他“立朝不满十年,奏疏无虑数十万”,其议论听起来很有政见,而且人也长得端庄,史称他“长身广额,容貌如玉”,故人们“无不以公辅期之”。但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真德秀入见理宗时,除了进呈他的《大学衍义》,以及讲述了一番十年前早已说过的“祈天永命之说”[36]以外,对如何挽救危机四伏的南宋社会,“略无一语及之”。真德秀与时相郑清之的关系颇好,故千方百计为郑清之后来的端平开边辩护,认为此次入洛之师的失败,是因为“府库不足,犒赏事不可行”之故,他受到人们的指责,是“和、扁代庸医受责”[37],颇是冤枉。端平二年三月,真德秀被任命为参知政事,一个多月后,因病改除他官,不久就去世。
同时被召的魏了翁,进为礼部尚书兼直学士院,他在入对时,首言“明君子小臣之辨”,次论“故相十失犹存”,再及“修身、齐家”等事,其他有“和议不可信,北军不可保,军实财用不可恃”等等,共十余事。魏了翁还朝半年间,前后向理宗上了二十余道奏疏,但这些奏疏中提出的建议,不是太迂阔,理宗不喜听,就是影响到当权者的利益,无法贯彻。反对者“相与合谋排摈”,说近臣中只有魏了翁“知兵体国”,理宗信以为真,于端平二年十一月任命他为同签书枢密院事,督视江淮、京湖军马,“又赐便宜诏书如张浚故事”[38],大有任用恨晚之感。但军事并非魏了翁所长,他自己也承认“军旅之事未学,矧是危难而受任”。经过他的多次奏请,两个月后,理宗才将他从江州(江西九江)行府召回。接着,理宗要他以军事参赞的身份跟随丞相往前线督视军马,结果魏了翁以此项任命“历代所无之故事”[39]为由再次拒绝接受。理宗无法,最后只能让他出知地方。嘉熙元年(1337)三月,魏了翁去世。
洪咨夔也受到理宗重用,官至翰林学士、知制诰,但他汲汲于别“君子、小人之分”,具有浓厚的宗派观念,关心的是为济王平反、立嗣等不急之务,对如何革新政治并不感兴趣,加上他长期患病,所以对挽救危机也不可能有所建树,他早于魏了翁九个月去世。
端平年间(1234—1236),理宗本想让有理学名臣之称的真德秀、魏了翁、洪咨夔等人一展抱负,以改良政治,增强国力。但数年间,在外是端平入洛之师的失败,在内是社会矛盾的加深,“更化”的效果并不好。当时就有官员指出:“近士大夫专以议论相尚,未尝真见利害之实。故自更化以来,美意虽多,实政未究。”[40]理宗也以为:“端平更化之初,贤者布在朝廷,不曾做得一事。众弊,愈不可为。”[41]理宗对此叹息道:“虚论诚无益于国。”[42]由此可以看出,自朱熹以来,许多理学家尽管声名显赫,但他们只会空谈性命道德和发表一些不切实际的议论,而缺乏安邦、治国的真本领。南宋理学家这种能言不能行的毛病,以后愈演愈烈,除了助长清谈之风以外,对政治可谓毫无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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