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18日,是首钢人最难忘的日子。
国家发改委原则批准首钢搬迁曹妃甸,与唐钢联合建设具有21世纪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
这种联合建厂的模式,在全世界钢铁企业中是独一无二的:既不同于日本的新日铁,也不同于韩国浦项,因为这两家钢铁企业都是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企业;也不同于鞍钢与本钢的联合,因为这两家钢铁企业同在一个辽宁省,同属一个省国资委管辖,而这次联合却是地处北京和河北的两家大型钢铁企业跨行政区域的合作。
首钢始建于1919年,唐钢始建于1943年,都曾经是中国十大钢铁企业之一。首钢是北京生产规模最大的钢铁企业,唐钢是河北省生产规模最大的钢铁企业,都有各自的发展历史和辉煌经历,都有各自的困境和需求。在曹妃甸联合建厂,本身就是中国钢铁企业中难得的一次历史性突破。
然而,要实现真正的联合建厂,却有很长的路要走。
河北省和唐山市都希望首钢能在曹妃甸的开发建设中当一个大股东。
2002年,首钢总公司、唐钢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唐山港口投资有限公司等五家,联合组建了股份制公司——唐山曹妃甸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着手修筑十八公里通岛公路。其中首钢占百分之三十股份,唐钢占百分之二十股份。
百分之二十,是唐钢希望坚守的股份比例。
但是,后来在筹建曹妃甸两座二十五万吨级的铁矿石深水码头时,唐钢的股份比例却意外发生了变化。
由于首钢和唐钢缺乏建港经验,河北省政府决定把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拉进来作为第一大股东。当时唐钢董事长王天义就对股份比例提出了自己的意见:首钢百分之三十,唐钢百分之二十不动,总数达到百分之五十。可是没有获得省政府领导的同意。时任河北省常务副省长郭庚茂给王天义做了说服工作,最后确定:秦皇岛港百分之三十五,控股。首钢没变,还是百分之三十。唐钢由原来的百分之二十降到了百分之十五。
接着,就是曹妃甸新厂的股份比例。
首先是由谁控股。
在股份制企业中必须由一方控股,在这一点上首钢占据明显优势。首钢理所当然地要求控股,唐钢对此没有异议。
2004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朱继民、王青海、王天义、张和在北京举行了见面会,就双方的股权问题进行了具体协商。最终明确了由首钢占百分之五十一、唐钢占百分之四十九,由首钢控股。
最困难的,还是曹妃甸新厂的冠名问题。
唐山市政府和唐钢方面,倾向于叫“京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这个名称,显然是借鉴了唐山与北京联合建设京唐港的模式。
首钢与唐钢联合建厂,是否也可以参照京唐港的冠名模式呢?
河北省和唐山市都觉得“京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这个名称是合理的:因为“京”包括了“首钢”,“唐”包括了唐钢,已经充分地考虑和照顾了双方的利益。
但是首钢不同意。
唐山方面又建议改名为“首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首钢还是不同意。
首钢认为,唐钢在唐山有自己的大本营,在曹妃甸建设新厂占百分之四十九,等于扩大了自己的生产规模。而首钢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批复,首钢要在2010年底将北京石景山地区的钢铁主业全部停产,等于已经彻底没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园。首钢在河北迁安建设的新厂叫“河北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在秦皇岛建设的新厂叫“秦皇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而曹妃甸是首钢搬迁的主要载体,如果叫“京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就彻底没有“首钢”了。
双方的意见不一致,事情被暂时搁置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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