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书传家久代有才人出
高氏家族,祖籍古北口外小兴州,明永乐二年迁到任丘梁召村。高氏家族“持家有序、知书达礼”。四世高道、高逮(dài)起,世代都有中举人或为官的,成为“书香门第、仕宦人家”。九世高寅,进士,后任建德知县。他到任惩治盗贼、平息诉讼、修缮学堂、安抚流民、开垦荒地等,很有作为。
高成龄是高氏家族的杰出代表。
高成龄(gāo chéng líng)(1668—1748),字笙(shēng)三,号古愚,清朝任丘梁召村人。任山西布政使五年,其间代理总督一次,代理巡抚四次,首创了“养廉银”制度。
高成龄雕像
处理案件明断服人施行禁令清除积弊
在山西按察使任上,每到庭审时,高成龄总是亲自提审案犯,详加讯问,细审情节,总计平反案狱四十余件。
为了振兴久已废弛的吏治,征得巡抚诺珉的同意,提出六条禁令:
一、禁止人命株连;
二、严禁拷问过于苛刻;
三、取缔聚众要挟官府的不良风气;
四、禁止贿赂仵作之弊(假证);
五、禁止包揽讼词,挑唆罪犯;
六、清查田土卷契。
积弊很快清除,全省吏治一新。朝廷下旨,召高成龄进京陛见。到京后,雍正皇帝召见三次,高成龄对奏很多建议,全部受到赞许或采纳,并被赏赐了很多物品,回来后,升任山西布政使。
首创“养廉银”制度雍正帝“通行于天下”
在山西布政使任上,高成龄突出的政绩是首创了“养廉银”制度。这一建议由巡抚诺珉(nuò mín)上奏给朝廷,因事关重大,廷议再三,没有定论。高成龄再次上疏,“排众议而伸己见”。
雍正帝阅读了高成龄的条奏之后,大加赞赏,裁断“期于必行”。先在山西试行,很有成效,通行于天下,“均感到公私两便”,官署的办公经费有了着落,官吏搜刮百姓的事情有所减少,吏治大为澄清。
高成龄在山西做官多年,“一切陋例裁汰殆尽”,而他自己,除薪俸养廉之外“毫无所染”。
山西布政使高成龄奏
你知道吗
“养廉银”是咋回事儿?
以前,上级官衙的办公经费向下级要,下级就向老百姓征收各种附加税,如“火耗银”等,而火耗银又没有限额,官府任意摊派,百姓苦不堪言。高成龄提议,把火耗银定为正税的十分之一,提取后全部上交布政司,再由布政司分派给各府县,作为“养廉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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