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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拼音字母与普通话音位问题

时间:2023-01-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汉语拼音方案》 已正式推行三十年了。实践证明,它的确是给汉字注音、帮助识字、统一读音、推广普通话的有效工具。它具有科学性、传统性和国际性,是迄今为止比较完善、易于推行、最有权威性的汉语拼音方案,三十年来对广大人民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已产生深远的影响。比如在 《方案》制定过程中,对于汉语拼音字母与普通话音位的对应关系问题就曾展开过争论。《方案》当然应该以规范的北京语音为依据来归纳音位了。

《汉语拼音方案》 (以下简称 《方案》)已正式推行三十年了。实践证明,它的确是给汉字注音、帮助识字、统一读音、推广普通话的有效工具。它具有科学性、传统性和国际性,是迄今为止比较完善、易于推行、最有权威性的汉语拼音方案,三十年来对广大人民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已产生深远的影响。

当然,作为学术问题,《方案》所涉及的某些具体问题,也是可以讨论的。比如在 《方案》制定过程中,对于汉语拼音字母与普通话音位的对应关系问题就曾展开过争论。《方案》正式公布后,在 “说明”中并未明确阐述这个问题,至今某些教科书和论著的看法也未趋统一,足见一些理论问题和具体问题还应继续深入探讨,才能得出科学的结论。笔者不揣浅陋,想就这一问题发表一点不成熟的看法,就教于专家和广大读者。

一、辅音音位问题

一般研究音位的论著,对于辅音音位的划分基本一致,意见都是集中在j、q、x是否作为独立的音位这一问题上。有的同志认为:j、q、x不能成为独立的音位,只能看做ɡ、k、h或z、c、s的音位变体。理由是j、q、x是从ɡ、k、h或z、c、s分化来的。j、q、x只出现在齐齿呼、撮口呼韵母前,而ɡ、k、h和z、c、s又不出现在齐齿呼、撮口呼韵母前。这三组声母不出现在相同的语音条件下,没有辨义作用,互补而不对立。[1]有同志还举例说,北京话中 “耕”有 “ɡēnɡ”、 “jīnɡ”两读, “倾”有“qīnɡ”、“kēnɡ”两读,“巷”有 “xiànɡ”、“hànɡ”两读,[2]以此证明j、q、x不能作为独立的音位。

笔者认为 《方案》把j、q、x独立作为三个音位是恰当的。其理由如下:

(1)归纳音位,除依据互补分布的标准外,还应参照音素的来源和音质、听感。首先,j、q、x是从 “见”、“精”两系声母分化而来 (有2/3来自见系,1/3来自精系),怎么归类,比较复杂,不能一刀切。其次,这三组声母虽处于互补分布中,不出现在相同的语音条件下,但它们的发音部位有别,发音方法不尽相同,音质和听感差异很明显。如果将j、q、x作为ɡ、k、h的音位变体,并入ɡ、k、h音位,那么,因某些汉语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中有ɡi、ki、hi的读音,有些方言中又没有j、q、x的读音,利用变读,就会造成读音的混乱;如果将j、q、x作为z、c、s的音位变体,并入z、c、s音位,那么,由于一些尖音已被淘汰(如 “俊”取 “jùn”不取 “zùn”),该念团音的词可能又念起尖音来,尖音的数量增加,也就不利于语言规范化。《方案》用j、q、x三个字母代表三个独立的音位,这样既不必利用变读,避免造成混乱,还可将剩余字母充分利用起来,便于学习普通话。至于北京话中有的词声母为ɡ、j,或q、k,或x、h两读的情况,《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文字改革出版社1963年10月版)已对异读词作了审定,确定了规范的读音。如,“倾”取“qīnɡ”不取 “kēnɡ”,“恪”取 “kè”不取 “què”等。《方案》当然应该以规范的北京语音为依据来归纳音位了。

(2)用j、q、x三个字母表示三个音位是有语言学上的根据的。按国际上的用法,j的字母名称读作 [ʤei],辅音 [ʤ]和[ʨ]发音部位相近,用j表示/ʨ/是有道理的。q读音为[k‘],《方案》用它表示/ʨ‘/是与汉语从[k,]变[ʨ‘]的规律相适应的。x本来有 [z]、[s]两种读音。x同 [z]、[s]发音部位接近,也符合舌尖前音 (精系)分化为舌面音的变化规律。

zh、ch、sh、nɡ四个音位用双字母代表,虽然会使音节拼式长一些,但有以下优点:①采用北方话拉丁化新文字的用法,符合传统习惯;②按西欧习惯书写,有国际性,如英法等国都用nɡ代表音位;③尽量利用原有的拉丁字母,不另造新字母;④表示发音特征的字母具有提示性,zh、ch、sh中的 “h”,字母名称念[eits‘],读时舌尖微微往上翘,与z、c、s在书写上相对应。nɡ中的ɡ表示鼻音的部位在舌根,与舌尖鼻音在书写上相对应,便于学习和记忆。

二、元音音位问题

《方案》将元音音位归纳为六个,即/ɑ/、/o/、/e/、/i/、/u/、/ü/,而è、er、-i、[ɿ、ɩ]四个单元音韵母没有列入韵母表中,就表明 《方案》没把它们作为独立的音位。è[ε]和er[ɚr]中的e[ə]都用字母e表示,就是将它们看作/e/音位的变体。e和è在北方话拉丁化新文字和国语罗马字里都是合并为一个音位。[ɿ]、[ɩ]都用字母i表示,就是把它们看作/i/音位的变体。《方案》的划分法不仅有科学根据,还可节约字母。

一些研究音位的论著和教科书同 《方案》意见不大一致。现分别介绍几种有一定代表性的意见:

(1)/ɑ/、/e/、/i/、/u/、/y/。[3]

(2)/ɑ/、/o/、/è/、/e/、/i/、/u/、/y/。[4]

(3)/ɑ/、/o/、/e/、/ə/、/i/、/u/、/y/。[5]

以上几家对/ɑ/、/i/、/u/、/y/四个音位看法比较一致。主要分歧在于:① [o]要不要单独作为一个音位;② [ɣ]、[ə]、[e]、[ε]是否合为一个/e/音位,还是分为/ə/、/e/两个音位;③ [ɿ]、 [ɩ]是否与 [i]并为一个/i/音位,还是独立成/i/音位;④ [è]是否单独作为一个音位。

对于以上问题,我略抒一点浅见:

(1)o[o]应单独作为一个音位。o[o]和e[ɣ]虽不对立,不出现在同一语音条件下,但o圆唇,e不圆唇,音质和听感明显不同 (在uo中o也是圆唇度略减,并不能念成e)。再说,o和e有一定辨义作用,北京语音中也有用o表示的叹词和象声词,如 “喔唷”[oyo],鸡叫声 “喔喔喔”[ooo]等,而è表示善恶的 “恶”。如果将o[o]、e[ɣ]合并为一个音位,将bo写成be或将de写成do,就会使词义不明,甚至造成误会。因此,应将o[o]单独作为一个音位,e[ɣ]和其他音位变体另并作一个音位。

(2)e[ɣ]、[ə]、[e]、[ε]可合成一个音位,用拉丁字母e代表这一音位。试看/e/音位几个音位变体的语音实际:从出现条件看,它们是互补分布,绝不对立的。[ɣ]只作单韵母,[ə]作鼻韵母、卷舌元音韵母或轻声韵母的韵腹,[e]只在韵尾 [i]前作韵腹,[ε]在 [i]、[y]后作韵腹。从音质上看,这几个元音舌位虽有后、中、前之分,口腔虽有半闭半开之异,但差距并不很大,而且唇形都是扁平的,读音和听感比较接近。

(3)er[ɚ]不必单独作为一个音位。er先发央元音 [ə],然后卷舌。r不代表音素,只是个表示卷舌动作的符号。er韵虽用两个字母标写,但仍是个带有卷舌色彩的央元音韵母 [ə]。er不能与声母相拼,除了自成音节之外,还可以与其他韵母合成一个音节,使这个韵母转变为卷舌韵母,即儿化韵。《方案》规定卷舌元音写作er,用作儿化韵尾时写作r。儿化韵就是由非儿化韵加卷舌动作转变而来的,儿化韵和非儿化韵不能作为两个独立的音位。如,“花”huɑ[xu A]中的 [A]和 “花儿”huɑr中的er不能作为两个音位。即使有些儿化韵与非儿化韵有辨义作用,如 “把”[p A](介词)和 “把儿”(名词)意义和词性都不一样,但也总不能将 [A]和 [er]看作两个音位。er中的[ɚ]同单元音e[ɣ]仍是/e/音位的不同变体,不能划分为两个音位。e(恶)和er固然也有辨义作用,但这种情况极为个别,不能类化,也可同其他有辨义作用的儿化韵与非儿化韵不能作为两个音位一样对待。

(4)《方案》将 [i]、[ɿ]、[ɩ]归并入一个音位,用字母i代表,将 [ɿ]、[ɩ]看作/i/音位的变体是恰当的。[i]、[ɿ]、[ɩ]是互补分布,绝不对立的。在z、c、s,zh、ch、sh和j、q、x这三组声母中,[i]只作j、q、x的韵母,[ɿ]只作z、c、s的韵母,[ɩ]只作zh、ch、sh、r的韵母。另外,三组声母语音的自然特征相近。 [i]是舌面前高元音,口较闭,不圆唇。[ɿ]、[ɩ]是舌尖前音和舌尖后音。口较闭,不圆唇,据录声仪记录,其音质非常相近。在十三辙中 [i]与 [ɿ]、[ɩ]都属一七辙,不少诗歌中,三者互相押韵,听感是和谐的。如贺敬之《放声歌唱》中就有这样的例子。这正说明将它们归并为一个/i/音位是有科学根据和社会基础的。至于新造一个字母来表示[ɿ]、[ɩ],则超出26个拉丁字母,也不合国际惯例。

一些同志主张将 [ɿ]、[ɩ]作为一个音位,用新造字母f代表。这种带附加符号的字母不便书写,而且加上声调符号后更显得累赘。假若采取i加调号抹去圆点的做法,将.i的两点去掉,那么形体同i加上声调符号也无甚区别,又何必写成.i呢,不如干脆写成.f好了。至于采用拉丁字母e、u带上附加符号表示音素的做法,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但因它们使用机会少,è仅在表示答应感叹时单用。ü也仅仅在作n、l的韵母时用,所以也不会造成多大的不便。u这个字母德文、匈牙利文中都有先例,还有一定的国际性。

(5)既然 《方案》将è归并入/e/音位,那么iɑn的韵腹ɑ显然不是 [ε]而是/ɑ/音位的变体 [æ],[æ]比 [ε]舌位低些,更符合iɑn、nɑn的语音实际。徐世荣先生就是这样主张的,而一些语音论著和教科书将iɑn中的ɑ标注为 [ε]是不太恰当的。总的来说,笔者认为 《方案》将普通话元音音位归纳为六个,用五个字母来代表 (ü为u带附加符号)是科学的、恰当的。

三、声调音位问题

关于声调是否作为独立的音位问题,在20世纪50年代曾展开过热烈的讨论。傅懋勣先生认为声调附丽在元音上,不宜作为独立的音位。[6]史存直等同志认为声调贯串于整个音节,是音节中同声母、韵母并列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作为独立的音位。[7]《方案》第四部分专门列出 “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四个调类及调号,正说明是将声调看作独立的音位的。经过争论,现在各家的看法基本一致,差不多都将声调看作独立的音位了。但有些同志又认为轻声也是应作为一个独立的音位。理由是有的轻声音节与非轻声音节有辨义作用,如 “孙子” (儿子的儿子)的 “子”念轻声, “孙子” (兵法家)的 “子”念上声 (原调)等。

汉语里的每一个音节都有一定的声调,有的音节在一定的语言环境里,读音轻而短,失去原调,这就叫轻声。轻声可以说是原调的一种变体。它有以下特点:

(1)轻声的调值不固定,受前一音节声调的影响而有高低的变化,在阴平字后为2(半低),在阳平字后为3(中调),在上声字后为4(半高),在去声字后为1(低调),很难类化,无典型音品,不便归纳音位。

(2)“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四类声调可以独立起辨义作用,而轻声只有和 “阴阳上去”等声调结合起来才能起辨义作用,它没有独立性。如 “头”在 “山头”、“源头”中都念 “tóu”(第二声),在 “甜头”、“罐头”中才念轻声。有的轻声音节也没有辨义作用,如 “太阳”、“消息”、“萝卜”、“西瓜”等这类次轻音节还占多数。

(3)轻声音节虽然也有音高问题,但决定轻声的本质属性的是音强和音长。音的轻重是相对的,没有明确界限,调值也会随着音强而发生变化,音强也无法类型化,也不便归纳音位。

因此,不宜将轻声作为一个独立的声调音位,把它看作原调的变体是合适的。

收录于 《比较文学论集》,云南民族出版社1989年12月版

[1] 徐世荣:《普通话语音知识》,见李兆同、徐思益主编:《语言学导论》,新疆人民出版社1981年6月版。

[2] 徐世荣:《普通话语音知识》,见李兆同、徐思益主编:《语言学导论》,新疆人民出版社1981年6月版。

[3] 徐世荣:《普通话语音知识》,见李兆同、徐思益主编:《语言学导论》,新疆人民出版社1981年6月版。

[4]月版。李兆同、徐思益主编:《语言学导论》,新疆人民出版社1981年6

[5] 徐世荣:《普通话语音知识》,见李兆同、徐思益主编:《语言学导论》,新疆人民出版社1981年6月版。

[6]期。傅懋勣:《北京话的音位和拼音字母》,载 《中国语文》1956年第5

[7] 史存直:《从音位学看汉语的字调 (声调)》,载 《中国语文》1957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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