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丰富的美学思想,像莎士比亚那样是通过自己的文艺创作表现出来的。他在 《红楼梦》中阐明了关于文学,特别是诗歌的理论;关于音乐、绘画和建筑艺术,特别是园林艺术的见解。这些美学观点主要通过三条途径来表现:①用叙述性文字直接阐述;②通过艺术形象的塑造加以体现;③借助书中人物关于文艺的言论间接表明。它们集中反映在:第一回 《红楼梦》旨意的介绍以及石头同空空道人关于创作的美学原则的对话;第十七回贾宝玉关于建筑艺术和题对额的见解;第四十二回薛宝钗关于绘画的主张;第四十八回香菱和黛玉关于诗歌理论的言谈;第五十四回贾母对 《凤求鸾》的评论;第七十八回、第七十九回贾宝玉关于文学创作与社会生活关系的看法;等等。
现将曹雪芹的美学观点简介如下:
一、“真”(反映现实生活)与 “假”(虚构)的辩证统一
开卷第一回有一段 “楔子”:“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 ‘通灵’之说,撰此 《石头记》一书也。故曰 ‘甄士隐’云云。……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校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故曰 ‘贾雨村’云云。”曹雪芹开宗明义交代了他创作所遵循的现实主义美学原则:即 “甄士隐”(真事隐)与 “贾雨村”(假语村言)的结合,也就是 “真”与 “假”的辩证统一。
什么是 “真”?他主张 “实录其事”,“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一些西方的现实主义文学家都提过 “模仿自然”的口号。莎士比亚说:“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巴尔扎克说:“我搜罗了许多事实,又以热情作为元素,将这些事实如实地摹写出来。”这种现实主义的文艺观同曹雪芹 “实录其事”的主张何其相似乃尔!同时,他身体力行,从生活出发,以这半世 “亲见亲闻”的宏观现实作为 《红楼梦》反映的对象和内容。但在第四十八回写香菱学诗中,香菱说: “据我看来,诗的好处,有口里说不出来的意思,想去却是逼真的。有似乎无理的,想去竟是有情有理的。”黛玉说:“这话有了些意思。”宝玉也说:“会心处不在多,听你说了这两句,可知 ‘三昧’你已得了。”所谓 “逼真”、“合情合理”,就是要以生活为基础,但又不能照抄生活,而要写出生活的规律、本质来。这就是艺术的真实。它来源于生活,但又比生活更高、更集中、更典型,因而也更真实,在作者进行提炼、概括、加工、制作的过程中,也必须要根据生活的逻辑进行艺术虚构。这也就是所谓 “假”。因此,“甄士隐”(真事隐)与 “贾雨村”(假语村言)是结合的,“真”与 “假”是辩证统一的。
此外,作者在第一回中除了提 “实录其事”,还提到 “梦幻”问题,书中确实写了不少 “梦”,书名也叫 《红楼梦》。这也可理解为 “假”的一种表现。书中写了两种梦幻:一种是为刻画人物性格,开展故事情节,表现主题思想服务的,如第五回写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等。这是符合生活逻辑的一种积极浪漫主义手法。如第十二回写贾瑞正照风月镜的情节等等。但总的说来,书中写法毕竟以 “实录其事”为主,表现梦幻之处极少,因而,《红楼梦》创作原则仍然是忠实于现实,描写社会生活的现实主义。
二、讲究 “胸有丘壑”的艺术构思
《红楼梦》第四十二回写薛宝钗关于绘画的议论,实际是表现了作者对艺术构思的见解:“如今画这园子,非离了肚子里头有几幅丘壑的才能成画。……你就照样儿往纸上一画,是必不能讨好的。这要看纸的地步远近,该多该少,分主分宾,该添的要添,该减的要减,该藏的要藏,该露的要露。这一起了稿子,要端详斟酌,方成一幅图样。”这段话说明了几点意思:首先,作画之前要全局在胸,通盘考虑,有整体的艺术构思。其次,不能照抄生活,要以生活为基础进行艺术概括。最后,取舍剪裁要恰到好处,布局谋篇要有主次、详略、明暗、虚实之别。这样 “方成一幅图样”——方能创作出文艺作品来。
曹雪芹还用自己的艺术实践体现了这一理论。如写 “抄检大观园”,实际是追查与绣春囊有关的风情案。真正的抄检对象是丫头,而不是婆子,所以写抄丫头生动具体,而抄婆子的过程就一笔带过了。又如作者塑造了甄士隐与贾雨村二人,就是让他们分别充当贾宝玉经历的镜子和贾府衰败的见证。这都表现出作者匠心独具之处。
三、提倡艺术的独创性,反对公式化
曹雪芹的观点是有破有立的。先看 “破”的方面。他说:“至若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及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曹雪芹指出了当时流行的 “佳人才子”等书的通病:故事一个俗套,语言一个腔调,人物一个面貌,思想感情又都庸俗淫滥。第五十四回写贾母批评 《凤求鸾》的故事,进一步说明作者反对 “千部一腔”、“千人一面”的观点。再看 “立”的方面,曹雪芹鲜明地提出自己的主张: “但我想,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别致,不过只取其事件情理罢了,又何必拘泥于朝代年纪哉!”所谓 “新奇别致”就是强调艺术的独创性,包括内容和形式两方面的创新。他在书中也是把独创性作为评论文艺作品高低的一条重要标准。第三十八回写黛玉魁夺菊花诗。李纨评判道:“通篇看来,各人有各人的警句。今日公评:《咏菊》第一,《问菊》第二,《梦菊》第三,题目新,诗也新,立意更新,恼不得要推潇湘妃子为魁了。”第四十八回写黛玉与香菱论诗,第六十四回写宝钗对黛玉 《五美吟》的评价,都强调了 “立意要紧”、“命意新奇”、“措辞要雅”。
曹雪芹在艺术实践中是体现了艺术创新的美学观点的。《红楼梦》并没有写成 “公子落难,小姐赠银,金榜题名,奉旨完婚”的大团圆故事,而是写成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大悲剧。书中的人物各异,又不可胜数。可见他是十分注重文艺的社会效果及作家的职业道德的。他还从正面提倡文艺要有益于世道人心:“只愿他们当那醉淫饱卧之时,或避世去愁之际,把此一玩,岂不省了些寿命筋力,就比那谋虚逐妄,却也省了口舌是非之害,腿脚奔忙之苦。”虽然曹雪芹在当时条件下,还是把小说看做茶余酒后消闲的读物,但他认为小说要有助于读者品德高尚,精力饱满,不去 “谋虚逐妄”,这是有积极意义的。
曹雪芹注重作品的社会效果,但并没把它看成说教的工具。而是强调其艺术趣味。开卷的话中,他一再向读者说 《红楼梦》是一部有 “味”的书:“细玩颇有趣味”,“可以喷饭供酒”。第二十三回写宝、黛二人看 《会真记》,宝玉说:“真真这是好书,你要看了,连饭也不想吃呢!”同一回写黛玉欣赏了 《牡丹亭》的戏文,觉得词句警人,余香满口,心下自思:“原来戏上也有好文章。可惜世人只知看戏,未必能领略这其中趣味。”第七十回黛玉对湘云 《咏柳絮》的评价是:“好得很!又新鲜,又有趣儿!”足见作者无论对小说、戏曲、诗词都把 “趣味”看做评价其优劣的因素之一。所谓 “趣味”也就是陶冶性情、激动人心的一种审美享受和艺术魅力。如第二十三回 《牡丹亭艳曲警芳心》细致描写了黛玉为戏曲所吸引,听了 “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以及 “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之句,如何引起共鸣,触景伤情,“如醉如痴,心痛神痴,眼中落泪”。这就生动地说明什么叫做艺术魅力。
发表于 《云南日报》1983年3月2日,《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1983年2月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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