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魏晋南北朝时期正史中的民族传记及其特点研究

魏晋南北朝时期正史中的民族传记及其特点研究

时间:2023-01-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史研究仍然继承了司马迁的传统,继续关注边疆各少数民族的发展历史。由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社会动荡,历史文献大量毁灭,所以《魏书》从民族史研究的角度来看,具有承上启下和填补空白的历史价值。

记载魏晋南北朝时期历史的正史有《魏书》《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北史》《南史》等十部,其中都有关于边疆少数民族历史的记载,是研究魏晋南北朝时期少数民族历史的基本文献。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史研究仍然继承了司马迁的传统,继续关注边疆各少数民族的发展历史。因为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民族融合、民族迁徙最剧烈的时期,在上述历史文献中突出了匈奴、鲜卑、羯、氐、羌等民族的融合与迁徙历史,再现了北方少数民族大量融合于汉族的历史事实,同时也还有创新,例如出现了前代没有的南方僚人的历史记载,使我们找到了研究百越民族及其后裔发展演变中的一个关键点。

一、《魏书》

由于北魏的疆域主要在黄河流域,西接西域,东临渤海,所以北齐人魏收修撰的《魏书》主要记载北魏和东魏史事,其民族史研究内容侧重于西域、北方和东北民族。由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社会动荡,历史文献大量毁灭,所以《魏书》从民族史研究的角度来看,具有承上启下和填补空白的历史价值。

《魏书》没有像《史记》那样给每个民族列传都取个篇名,从表面上看仅仅是在某卷之下直接列出某些民族,但实际上《魏书》是按照民族的空间分布来排列的:

卷100记载东北民族,共记载了高句丽、百济、勿吉、失韦(其他文献为室韦)、豆莫娄、库莫奚、契丹、乌洛侯等九个东北亚民族,以及这些民族间的相互关系和他们与北魏的朝贡往来;

卷101将西北、西南、东南的民族合而为一传,共记载了氐、吐谷浑、女王国、宕昌羌、高昌、邓至、蛮、僚等民族,其中僚传是第一次出现在中国史籍中,以后僚一直在中国南方的历史舞台上发展着,成为一个上承百越、下启现代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各民族的民族;

卷102将广义西域的民族列出六十余个,包括了中亚、南亚、西亚的诸多民族,还详细记载了北魏对西域的经略和西域诸国的民族志;

卷103专列北方民族,有蠕蠕、匈奴宇文莫槐、高车等北方民族的民族关系,从中可以看出当时民族关系的复杂多变。

除了上述各传之外,《魏书》对少数民族历史的记载还有值得注意的地方:

第一,《魏书》是一部记述鲜卑拓跋部历史发展的正史,记述了拓跋部的兴起、追述了拓跋鲜卑二十七代相传的历史、显示了拓跋部早期“放牧迁徙射猎为业”的生产生活方式,这是超越其他史书的地方。同时还记载了鲜卑拓跋部统一中国北方、接受大量汉文化发生涵化的历史过程,以及拓跋部与其他民族的民族关系,所以可以这样认为,《魏书》首先是一部民族史,其次才是一部王朝史。

第二,《魏书》还特别强调拓跋远祖是黄帝之子昌意“受封北土”的历史,体现了“华夷共祖”的思想,反映了当时民族融合的历史发展趋势。

第三,《魏书》列传卷87中记载了私署凉州牧张实、鲜卑乞伏国仁、鲜卑秃发乌孤、私署凉王李暠、卢水胡沮渠蒙逊的历史,是通过人物历史来记述凉州、前凉、西秦、南凉、西凉、北凉等民族政权的历史,这种方式与《十六国春秋》是有区别的。

第四,《魏书》中强调拓跋部与其他民族的民族关系,“真实地反映了鲜卑拓跋部同中原各族的融合发展过程,显示了多民族斗争、融合、发展的历史,因而也是对魏晋南北朝民族融合新发展的历史总结。反映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多民族国家从分裂走向融合、统一的历史过程,具有特殊的史学意义”[1]

第五,魏收在《魏书》中以中国的正统自居,把南朝政权蔑称为“岛夷”,例如卷97有岛夷桓玄、岛夷刘裕,卷98有岛夷萧道成等,这样的认识从统一的民族国家发展的角度来看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因为各民族的政治家都把建立统一多民族国家作为自己的政治理想。

二、《晋书》

《晋书》是唐朝建立之后,唐太宗命人编修的,参加编修的人前后有二十余人,其中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三人监修,所以署名为房玄龄等撰。《晋书》中关于少数民族的历史是卷97《四夷传》,在这一个传之内又分为东夷、西戎、南蛮、北狄四个部分。

东夷之下记载有夫余国、马韩、辰韩、肃慎氏、倭人、裨离等;

西戎之下记载有吐谷浑、焉耆国、龟兹国、大宛国、康居、大秦国等;

南蛮之下记载有林邑国和扶南国;

北狄之下仅仅记载匈奴。

从民族史研究的角度看,《晋书》的民族史研究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以“四夷传”的名称记载当时中国及中国周边的民族与民族国家,所以《晋书·四夷传》中记载的民族并不都是中国境内的民族。

“东夷”中记载的民族和国家实际上是东北亚地区的民族和国家,其中只有肃慎、夫余是中国境内东北地区传统的民族,马韩、辰韩是朝鲜半岛上的民族,倭人是日本列岛上的民族,裨离等十国则是东北亚边远地区的民族群体,“计去肃慎五万余里,马行可二百日”。马走两百天的距离是相当遥远的,因此中国的历史学家对裨离等十国是不太了解的,所以说“其风俗土壤并未详”[2]

“西戎”中记载了广义西域地区的民族与国家,其中吐谷浑、焉耆国、龟兹国是中国境内传统的民族,而大宛、康居、大秦国则是中亚、西亚,乃至欧洲的国家。

由于原来的南蛮及南蛮分布区大多已纳入统一多民族国家的郡县统治,所以《晋书·四夷传》中的“南蛮”与其他文献中的“南蛮”就有了不同,虽然叫作“南蛮”,但是主要记载了中南半岛的林邑国和扶南国,而林邑国和扶南国是今天中南半岛的民族国家。

第二,“北狄”中也没有全面记载北方民族的历史,从文中的记述来看,主要指的是南匈奴,记载了南匈奴进入黄河流域之后的变化:“建安中,魏武帝始分其众为五部,部立其中贵者为帅,选汉人为司马以监督之。魏末,复改帅为都尉。其左部都尉所统可万余落,居于太原故兹氏县;右部都尉可六千余落,居祁县;南部都尉可三千余落,居蒲子县;北部都尉可四千余落,居新兴县;中部都尉可六千余落,居大陵县。”[3]

虽然《晋书·四夷传》对匈奴的记载与秦汉时期的历史著作相比较,较为简略,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但是关于南匈奴的分化过程却在其中有非常详细的记述:“北狄以部落为类,其入居塞者有屠各种、鲜支种、寇头种、乌谭种、赤勒种、捍蛭种、黑狼种、赤沙种、郁鞞种、萎莎种、秃童种、勃蔑种、羌渠种、贺赖种、钟跂种、大楼种、雍屈种、真树种、力羯种,凡十九种,皆有部落,不相杂错。”[4]可见到了魏晋时期,进入黄河流域的南匈奴内部已经发生了民族的分化,正是这种分化加速了南匈奴的民族融合过程,到隋唐时期这些南匈奴基本融合到以汉族为主的民族之中。

第三,对于“四夷”以外的民族及其建立的政权,《晋书》首创了“载记”这一综合了本纪、列传、志的体例来记述少数民族历史及政权史事,丰富了民族史的记述方法,这是《晋书》在纪传体史书体例上的一个创造。“载记”三十卷,通过对刘曜(匈奴)、石季龙(羯)、慕容廆(鲜卑)、苻坚(氐)、姚苌(羌)、吕光(氐)、沮渠蒙逊(杂胡)等的记述,展现了少数民族建立国家政权的史事。由于西凉和前凉“奉晋正朔”,接受晋朝的封爵,这两国归入《诸臣列传》。

第四,由于中原纷乱,西南地区的大姓爨氏已经形成“开门节度,闭门天子”的政治格局,再加上晋朝晚期中央政府无力经营西南,放松了对西南少数民族的治理,所以《晋书》几乎没有关于西南少数民族历史的记载。

第五,和前代的正史相比较,《晋书·四夷列传》关于民族历史的记述都比较简略,而且许多内容都没有超越前代,多为旧说,特别是基本没有关于每个民族的民族志记述,所以整个《晋书·四夷列传》的质量和数量都不如前代正史的民族列传。

三、《北齐书》《周书》

《北齐书》为唐代李百药撰,集中记载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

《北齐书》没有少数民族的专传,对少数民族历史的记述散见于各传。如《北齐书·帝纪第四》中“十一月戊午,吐谷浑国遣使朝贡”[5]等诸多记述表明,北齐时期和北方少数民族仍然保持密切的联系,相互征战、遣使朝贡是双方关系的主要表现。

尽管《北齐书》对民族史的记述十分分散,但毕竟保留了当时的民族交往史实,供后人参考引用,所以,《北齐书》是研究南北朝时期、尤其是北齐一代历史的重要史料。有些史料在《北史》中未被保留,更可见其价值的珍贵,例如作为一个民族的族称,靺鞨最早见于《北齐书·武成帝纪》:“是岁(河清二年,563年),室韦、库莫奚、靺鞨、契丹并遣使朝贡”[6]

唐代令狐德棻等编著的《周书》记事以西魏和北周为主,还兼述东魏、北齐及梁、陈史事。《周书》将少数民族传记归入全书最后的《异域传》(上、下)。

卷49为《异域传》上,主要记载东北、东南、西部、北部的民族,共有高丽、百济、蛮、僚、宕昌、邓至、白兰、氐、稽胡、库莫奚等十个民族群体。

卷50为《异域传》下,主要记载中国西部及广义的西域的民族,共有突厥、吐谷浑、高昌、鄯善、焉耆、龟兹、于阗、粟特、安息、波斯等民族或国家。

虽然《周书·异域传》中民族史的记述多为转抄《北史》《魏书》,没有显著的特色。但是《周书》首次有突厥、稽胡的记载,是其对民族史研究的一大贡献,例如第一次明确“突厥者,盖匈奴之别种,姓阿史那氏。别为部落”[7]。而且还记述了突厥是一个以狼为图腾的民族,“后为邻国所破,尽灭其族。有一儿,年且十岁,兵人见其小,不忍杀之,乃刖其足,弃草泽中。有牝狼以肉饲之,及长,与狼合,遂有孕焉。彼王闻此儿尚在,重遣杀之。使者见狼在侧,并欲杀狼。狼遂逃于高昌国之北山。山有洞穴,穴内有平壤茂草,周回数百里,四面俱山。狼匿其中,遂生十男。十男长大,外托妻孕,其后各有一姓,阿史那即一也”。对于阿史那之所以被称为突厥,其缘由是“子孙蕃育,渐至数百家。经数世,相与出穴,臣于茹茹。居金山之阳,为茹茹铁工。金山形似兜鍪,其俗谓兜鍪为‘突厥’,遂因以为号焉”。

四、《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

《宋书》是南朝沈约编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著,记述南朝刘宋王朝自刘裕至刘准首尾六十年的史实。《宋书》中关于民族史的记载有《索虏传》《鲜卑吐谷浑传》《夷蛮传》和《氐胡传》。

卷95《索虏传》重点记录了刘宋敌对政权北魏拓跋氏的历史,其中北魏和刘宋大量的诏书生动翔实地再现了双方战和交织的民族关系。对北方的芮芮、槃槃等民族的情况亦有简短记述。在《宋书》中第一次将北方民族称为“索虏”,当时北方民族称南方民族为“岛夷”,南方民族称北方民族为“索虏”,这种互相蔑称反映了中国南北政治分裂对民族史文本书写的消极影响。

卷96《鲜卑吐谷浑传》在《晋书》的基础上增补了吐谷浑在归顺刘宋以后的发展历史。

卷97《夷蛮传》最为复杂:“南夷、西南夷,大抵在交州之南及西南,居大海中洲上,相去或三五千里,远者二三万里,乘舶举帆,道里不可详知。外国诸夷虽言里数,非定实也。”[8]因此《夷蛮传》既有中南半岛的民族林邑和扶南,又有南亚次大陆的国家狮子国、天竺迦毗黎国等,还有东北亚的国家高句丽国、百济国、倭国等,也还有长江中游地区的荆雍州蛮、豫州蛮等民族,这样的分类说明作者对于中国历史上对民族的分类是不清楚的。

卷98《氐胡传》记述了略阳清水氐族杨氏和胡人且渠蒙逊的史事。

《宋书》虽然只记载了刘宋王朝六十年的历史,对于民族历史的记载也不是十分全面,但是在关于海外民族志方面有许多重要史料,例如卷97《夷蛮传》中凡是涉及南亚次大陆的国家狮子国、天竺迦毗黎国等国的记述都与佛教的传播有关,说明当时刘宋与这些国家的交往大多与佛教有关,如果从佛教传播的历史来看,其文献价值是十分重要的。在中日关系上,《宋书》也保存了珍贵的史料,“《宋书·夷蛮传·倭国》中所载倭王武致宋顺帝的表文,是自汉以来历代倭王朝献时所上奏表中唯一保存于史册中的珍贵文献,它叙述了倭王武以前的日本倭王励精图治、统一日本的经过。也反映了宋与日本复杂的关系”[9]

南朝梁人萧子显编撰的《南齐书》在全书的最后设《魏虏列传》《蛮东南夷列传》和《芮芮虏河南氐羌》三传来叙述民族发展情况,内容十分简略。

卷57《魏虏列传》专述拓跋鲜卑建立的北魏在东晋末和宋、齐的历史,以拓跋鲜卑的发展历史、民族关系为主,可以作为研究鲜卑历史的一个补充。

卷58《蛮东南夷列传》中的“蛮”主要指的是荆、湘、雍、郢、司州之内的少数民族,传中说:“蛮,种类繁多,言语不一,咸依山谷,布荆、湘、雍、郢、司等五州界。宋世封西阳蛮梅虫生为高山侯,田治生为威山侯,梅加羊为扞山侯。太祖即位……诏特留。以治生为辅国将军、虎贲中郎,转建宁郡太守,将军、侯如故。”[10]这里可以明确卷58《蛮东南夷列传》中的“蛮”就是分布在长江以南荆、湘等地的南方民族;“东南夷”中“东夷”主要记载南齐对高丽、加罗(三韩之种族)、倭国的册封;“南夷”主要记载林邑、扶南的民族志,以及南齐与林邑、扶南在经济、政治的关系。所以《蛮东南夷列传》的“赞曰”才说:“司、雍分疆,荆及衡阳。参错州部,地有蛮方。东夷海外,碣石、扶桑。南域憬远,极泛溟沧。非要乃贡,并亦来王。”[11]

卷59《芮芮虏河南氐羌列传》主要记载了北方和西北的民族历史与民族关系。例如:“芮芮虏,塞外杂胡也,编发左衽。晋世什翼圭入塞内后,芮芮逐水草,尽有匈奴故庭,威服西域。……马畜丁肥,种众殷盛。常与魏虏为仇敌。”[12]

唐朝姚思廉撰写的《梁书》只在列传第四十八《诸夷传》中记载了海南、东夷、西北诸戎,由于梁朝当时的疆域很小,所以没有关于东北、北方民族的记载。

所谓的海南诸国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大抵在交州南及西南大海洲上,相去近者三五千里,远者二三万里,其西与西域诸国接”[13]。则海南诸国记载了东南亚、南亚的林邑、扶南、盘盘、丹丹、狼牙修、婆利、中天竺国、师子等国家和民族的情况。由于在梁朝时期渡海前来朝贡的国家超过了以前的朝代,所以史料丰富程度超出以前的史书。

东夷主要指的是分布在朝鲜半岛、日本列岛的高句丽、百济、新罗、倭国、文身、大汉、扶桑(第一次见诸历史文献)等海外民族以及他们的民族源流、自然环境、行政沿革及与中国交往的历史。

西北诸戎主要记述狭义和广义的西域民族,狭义的西域民族有河南、高昌、龟兹、宕昌、邓至等民族,广义的西域有波斯等国及其与梁朝关系。

由于陈朝历史短暂,境内少数民族历史反映较少,因此在二十四史中《陈书》没有民族专传,民族历史的情况仅散见于各相关列传之中。但是《陈书》“虽然没有为诸夷单独立传,但在各纪传中也涉及扶南、高丽、天竺等数十个国家的情况。这对了解、研究这些国家的历史和南朝时期中国的外交史,提供了大量重要而可贵的资料”[14]

五、《北史》《南史》

记录南北朝历史的史书除了上述“八书”之外,还有《南史》和《北史》。《南史》《北史》都是唐朝的李延寿编撰的。在李延寿编撰《南史》《北史》的时候,《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五代史》等历史著作也在编撰或者已经编撰好,但是因为“宋、齐、梁、陈、魏、(北)齐、周、隋南北分隔,《南书》谓北为‘索虏’,《北书》指南为‘岛夷’。又各以其本国周悉,书别国并不能备,亦往往失实”[15]。所以在唐朝已经建立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背景之下,诸多的历史著作还有“索虏”“岛夷”的思想,这显然与唐朝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民族政策不吻合,因此《南史》《北史》的修撰反映了历史发展的一种内在要求。

南朝各史和北朝各史以朝代为单元,属于断代史,而《南史》《北史》以通史的形式,打通朝代,以历史时期为断限,融会贯通叙事。

《北史》主要记载北朝到隋朝233年的历史,只有本纪、列传两种体例。在本纪中有许多关于鲜卑的研究。相关民族的研究主要放在卷93至卷99中。民族列传的立传原则是把所有前代文献当中出现过的民族按方位进行罗列,因此许多民族并不是中国境内的民族,仅仅是与中国各民族政权有过经济交往、文化交流的民族或者民族政权。

卷93“僭伪附庸列传”主要记载五胡十六国时期赫连氏建立的夏国、慕容氏建立的燕国、姚氏建立的后秦国、冯氏建立的北燕国、乞伏氏建立的西秦国、沮渠氏建立的北凉国、萧氏建立的后梁国,以及与这些政权有关的重要历史人物。李延寿之所以这样处理,显然是以拓跋鲜卑建立的魏国作为正朔的历史观来撰写《北史》的。

卷94记载的民族有高丽、百济、新罗、勿吉、奚、契丹、室韦、豆莫娄、地豆干、乌洛侯、流求、倭等东北亚地区的民族,这些民族分为两类,一类是中国境内古老的民族,例如勿吉、奚、契丹、室韦、豆莫娄、地豆干、乌洛侯、流求;一类是海外民族,例如高丽、百济、新罗、倭人等民族。

卷95记载的民族是南方的蛮、僚、林邑、赤土、真腊、婆利等民族,其中的林邑、赤土、真腊、婆利等都是与中国有联系的民族或者国家。

卷96记载的民族是中国境内西北的氐人、吐谷浑、宕昌、白兰、党项、附国、稽胡等羌人群体。

卷97记载的民族是从西域一直到罗马帝国的民族或者国家,例如龟兹、疏勒、乌孙、悦般、渴槃陀、鄯善、焉耆、车师、粟特、波斯等,其中的粟特、波斯仅仅是与中国有经济、文化交流的国家。

卷98记载的民族是北方草原的蠕蠕、高车等民族。

卷99记载的民族是北方强大的突厥和铁勒。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李延寿是对其他历史文献进行删减而编撰,所以在这些民族列传当中,除了海外民族有关于民族志的记载外,其他民族的民族志的记述很少,主要以政治的视角记述了以拓跋鲜卑为中心的民族政治关系。因为民族志的记载很少,所以从文化的角度来看是美中不足的。

《南史》是在《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的基础上改写而成的,共80卷,记载了南朝宋、齐、梁、陈四代170年的史事,和《北史》相比,对东北亚、东南亚、南方民族历史的记载较为翔实,所有与民族历史有关的内容都放到《夷貊传》中。

《夷貊传》分上、下。在卷78《夷貊传》上中记载了海南诸国和西南夷。海南诸国包括东南亚的林邑国、扶南国、顿逊国、毗骞国、诸薄国。而此处的西南夷不是司马迁说的那个西南夷,而是特指南亚地区包括槃槃国、婆利国、中天竺国、师子国等十二个国家和民族。除了对林邑国、扶南国、中天竺国、师子国记述详尽外,《南史》对其他民族的记述十分简略。

卷79《夷貊传》下中记载了东夷、西戎、蛮、西域和北狄。东夷记载东北亚地区的高句丽、倭国、大汉、文身、扶桑等民族;西戎记载中国西部的河南、宕昌、邓至、武兴氐人等民族群体;诸蛮记载中国南方的荆、雍州蛮和豫州蛮;西域诸国记载广义西域的十一个民族群体;北狄仅仅记载北方的蠕蠕,十分简略。

《南史》《北史》的几个特点:

第一,有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的整体观念,所以“李延寿重视国家统一的历史思想,在《南史》中取消了《索虏传》;在《北史》里也不再立《岛夷传》;于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历史均立‘本纪’;于宋、齐、梁、陈历史亦立‘本纪’。从而摆脱了南北朝时期因政治分裂而造成的史学家的偏见和局限,大致摆平了南、北历史的地位。这不仅反映了在国家统一局面下‘天下一家’的政治要求,也反映了魏晋南北朝以来我国各民族大融合的历史结局”[16]

第二,《南史》《北史》在史料价值上和《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晋书》等八书相比较,是长短互相补充的,《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晋书》等八书保存的史料比较多,但是经过《南史》《北史》的删减,篇幅仅有原来的二分之一,删减的大部分是诏令等文献,所以经过删减的文本叙述部分突出、顺畅,不足是一些重要文献被删除。

第三,《南史》《北史》的作者还根据自己掌握的诸多文献资料补充到了书中,特别是对于海外民族的记载超过了以往的正史,对东北亚、东南亚、西亚民族或者民族国家的历史记载较为翔实,迄今为止也还是中国人研究海外民族史志的珍贵文献。

原载《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5期

【注释】

[1]张莉:《〈魏书〉在民族史撰述上的成就》,《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

[2]《晋书·四夷列传》,中华书局标点本1974年版,第2536页。

[3]《晋书·四夷列传》,中华书局标点本1974年版,第2548页。

[4]《晋书·四夷列传》,中华书局标点本1974年版,第2549~2550页。

[5]《北齐书·文宣帝纪》,中华书局标点本1972年版,第44页。

[6]《北齐书·武成帝纪》,中华书局标点本1972年版,第92页。

[7]以下皆见《周书·异域传》,中华书局标点本1971年版,第907页。

[8]《宋书·夷蛮传》,中华书局标点本1974年版,第2377页。

[9]胡晓丁:《从〈宋书·夷蛮传〉看南朝宋代与日本的关系》,《文教资料》1994年第1期。

[10]《南齐书·蛮东南夷列传》,中华书局标点本1972年版,第1007页。

[11]《南齐书·蛮东南夷列传》,中华书局标点本1972年版,第1019页。

[12]《南齐书·芮芮虏河南氐羌列传》,中华书局标点本1972年版,第1023页。

[13]《梁书·诸夷传》,中华书局标点本1973年版,第748页。

[14]陈表义:《姚思廉及其〈梁书〉〈陈书〉浅论》,《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1997年第2期。

[15]《北史》,中华书局标点本1974年版,“出版说明”第2页。

[16]瞿东林:《怎样读〈南史〉〈北史〉》,载瞿东林等著《二十五史随话》,人民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64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