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词四标准,说的不是对某一篇词言其优劣的四标准,而是填词的四标准,也就是按如下的前、后四标准去作词。
前四标准如下:
一、“音律欲其协,不协则成长短之诗”。李清照《词论》说:“晏元献、欧阳永叔、苏子瞻,学际天人,作为小歌词,直如酌蠡水于大海,然皆句读不葺之诗尔,又往往不协音律。”意思是说晏、欧、苏的学问才艺很大,写词很容易,但他们的词都是句子长短不齐的诗,常与词的音律不协和。这里批评的“句读不葺之诗”,主要是针对苏轼。苏轼常把散文的议论手法用以写诗,被称作以文为诗,以议论为诗,又常把这个特点表现在词中,所以又被称为以诗为词。李清照批评的就是以诗为词。苏轼也确实有些过分地讲道理、发议论,他的《满庭芳》上片云:“蜗角虚名,蝇头微利,算来著甚干忙。事皆前定,谁弱又谁强。且趁闲身未老,须放我、些子疏狂。百年里,浑教是醉,三万六千场。”在我看来,这不仅是以诗为词,而且非文、非诗、非词。所以,我以为李清照要求词协音律,坚持词“别是一家”的说法是正确的。
二、“下字欲其雅,不雅则近乎缠令之体”。下字指遣词造句,当雅不雅则近于缠令之体。缠令是宋代民间艺人说唱的一种曲调,有引子、尾声为缠令。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中有“醉落魄缠令”、“香风合缠令”等名称。这一标准是说词要近雅,不要近于宋代民间艺人说唱曲调的风格。缠令是一种民间的曲调,当然不雅,填词如果像缠令,那就太俗,须雅近于诗而不同于诗,近于曲而不同于曲,立足于诗曲之间。先师说过词要上不类诗,下不似曲,甚为确论。
三、“用字不可太露,露则直突而无深长之味”。宋人张炎《词源》论制曲说:“又恐字面粗疏,即为修改。”意思是说填词又怕字面粗疏,发现粗疏处立即修改。彭孙遹的《金栗词话》亦云:“用古人之字,则取其鲜丽,而去其浅俗。如果用字太露,即犯粗疏浅俗之病。其词直突而不含蓄,人读一遍,便觉无味,竟同嚼蜡,故曰少深长之味也。”
四、“发意不可太高,高则狂怪而失柔婉之意”。作词以柔婉为主,狂怪则不是词的本色。所谓发意就是立意,立意要做到恰好,既不平常又不狂怪,要典雅不能质实。遣词造句不能猖狂,怪诞、放浪这一类的语言,不可着一字。
上面是宋人沈义父作的《乐府指迷》中的论词四标准,笔者将之略加疏解,称为论词前四标准。先师寇梦碧先生为一代词宗,其生前课徒时也有论词四标准,笔者将之作为后四标准,在此一并写给大家。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历史时期对词的不同创作标准,词家所处的时代和社会地位及审美情趣等不同,他们所论词的标准自然各异。我们只有还原到他们各自的生活历史中去进行研究,才能是正确的。
一、意新。意新专指内容要新,指写诗填词内容要有新意,能道前人所未道,不能人云亦云。先师常说:“前人写过的内容不要总写,如总写我又长一岁,头发又白了,穷愁潦倒之类。这类作意并非不能写,但是总写作意就庸俗了。”立意贵新,而词尤其重要,不新可以不作,意新语新为上乘,意新语旧为中乘,意旧语亦旧为下也。所谓意新,说的不是人们平常所见所闻之外另外新的所见所闻,即在我们寻常的饮食起居之内、布帛菽粟之间,亦尽有些新意可写。这些所见所闻,在人们眼中为常见,放在诗词中则罕睹,以此为新,正是诗词内之新,并不是《齐谐》志怪、《南华》志诞之所谓新也。这使我想起先师一篇词作,时在劫中,只能写怪异之类。其词中出现了鬼目放光,并在空中张牙舞爪的形象。其自以为实践他的论词主张,殊不知,反为发意狂怪。他给牧石先生看这词,张牧石先生说:“我看这要是诗便是好诗,如果这是填的词,就不像词了。”这话说的是诗与词的区别,可意会不可言传也。
二、情真。即指感情真挚淳厚。流传千古的《古诗十九首》即以此闻名,张戒在《岁寒堂诗话》里评其“不为咏物而咏物”,卓然天成:“其情真、其味长、其气胜。视三百篇几于无愧。”情真是好诗的一项标准,是构成诗歌艺术性的重要因素之一。张戒说曹子建的“明月照高楼,流光正徘徊”不是专门咏月的诗句,而是以咏月表现“妇人清夜独居愁思之切”的真挚感情。情真才有意味,才能感动读者。我以为不论诗词,没有单纯地咏物的,一般都是借物以抒情,情真与自然是联系在一起的。诗词皆要有自然、真淳、质朴、清新的艺术风格,这要求作者遵循客观规律,如实地描写景物,具有真挚的思想情感,追求由人造而达天工的艺术境界。不能雕章琢句,刻意藻饰,堆砌典故,人为将作品变得晦涩、浮靡,给人假古董的感觉。清人况周颐《蕙风词话》说:“真字是词骨,情真、景真,所作必佳。此为诗词人之要语也。”
三、辞美。辞美是说作诗填词时遣词造句要鲜活优美。先师常说:“作诗填词先求准确再求生动,用辞要美,不能俗,用辞要从诗文中来,前人经书用语不可用,因为诗词中的语言无生硬感。字法贵新隽,又贵自然。诗词中用字须深加锻炼,字字敲打得响,才是诗词的本色语言。词的语言应从温庭筠、李商隐诗中来,他们的诗接近词,辞藻典雅,色彩也浓丽。”我对先师说:“《论语》说‘辞达而已矣’。作诗填词无非把意思表达出来,并且准确就可以了。”先师立即反驳说:“孟子说:西子蒙不洁,人皆掩鼻而过之。”意思是,人即使很美,如蒙不洁,不但不美了,还叫人生厌。诗词及其他各种文学样式都存在形式与内容如何达到完美的统一的问题。因此,我们要十分注意用辞的准确、生动,要鲜丽,不能陈腐。
四、律严。指诗词创作中声调音律的使用。在古代文学理论发展史上,古人明确提出了声律的理论。这一理论的主旨,沈约在《宋书·谢灵运传》中概括为:“夫五色相宣,八音协畅,由乎玄黄律吕,各适物宜。欲使宫羽相变,低昂互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互异。妙达此旨,始可言文。”宫、商、角、徵、羽,是我国古代音乐用来标志不同声调的名称,称作五声或五音。“欲使宫商相变”,就是指语言中高低、轻重不同的字音比间运用,使诗句在音韵上有变化、有高低轻重之分,这样就会形成诗句语言上的节奏感,产生和谐的旋律之美。
清万树《词律》指出:“平仄固有定律矣,然平止一途,仄兼上、去、入三种,不可遇仄而以三声概填。盖一调之中,可概者十之六七,不可概者十之三四。须斟酌而后下字,方得无疵。”词是合乐的歌词,要按谱填作,每个词调都有它自己的音韵格式,因此作词必须守平仄四声,就是文字的声调和乐曲的声调相合。如果一首词的字声不能和乐谱密切配合,那就不能很好地表现声情了。清代有人说填词要律严,因为“声情尽在律中”,不能荒腔走板。
论词前后四标准,虽然产生的时代不同,但都是有针对性的,故而显出不同的特点。最明显的不同是在作意上的要求不同,前四标准说,发意不可太高,高则狂怪,而失柔婉之意。这是说作词不是什么都能写,发意太高,就失去了词的本色,就不柔婉了。有的词论家提出写词要柔婉,要有女性之美,这些都是受了“词要柔婉”的影响。要按这个标准填词,那词的内容只能写香草美人,对清樽而惆怅,拾红豆以缠绵。但是,新的时代出现了许多新的事物,想以词这种文学样式来表达新的事物,新的情感,又该怎么办?
论词后四标准就解决了这一问题。后四标准首先要求意新。意新是指合时合事。在先师看来什么内容都可以入词,只有宜与不宜的问题。将新的内容甚至以前不曾入过词的内容写入词中,要怎样使作品读来更像词呢?这就要靠后四标准的“辞美”与“律严”来解决。先师《鹧鸪天》贺中国女排三连冠,词如下:
万彩飘扬炬火明,五环春色聚群英。腾身迅舞风雷电,奋臂高挥日月星。
听乐奏,看旗升。那禁喜极泪如倾。体坛飞将推巾帼,三冠蝉联举世惊。
这词完全符合鹧鸪天词牌的格律,无失律之处。上片首二句写奥运会的环境,以景起。后面七言联写女排比赛的激烈场景,以“迅舞风雷电”与“高挥日月星”对仗,不但工稳,且以风雷电之速形容运动员动作之迅速,以日月星之高状运动员挥臂之高及球技之妙,语言生动而准确新奇。下片写夺冠后,全国人民同看这一激动人心的场景。三字对后再加上一个七言句,尤其三字对,以极平常的语言描绘激动人心的场景,表现了全国人民对运动员的赞许,其中也含有对伟大祖国强盛的喜悦之情,对伟大的党的无限热爱。结尾两句点题,未失全词的完整性。末两句要换人写怕要写“伟大的……”,那就不免落入俗套,变成口号了,这词也就不会是上乘之作了。词不难抒情,难在叙事。这词以白描的手法叙事,在叙事中抒情,且不用一个典故,只用一个语典“蝉联”。这个语典并不生僻,语出左思《吴都赋》,但即使不知出处,大家也能明白它的意思。
先师的《夕秀词》中还有很多词美律严之作,本文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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