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生命不局限于自然生命,它寓于历史、融入文化,是一种历史与文化的生命。历史与文化既是生命本身,也是生命的土壤。生命的过程是社会的、文化的与历史的过程。经验在这一过程中丰富,智慧在这一过程中生长,人格在这一过程中沉淀,人性在这一过程中彰显。主体沉没于历史文化,吸取历史文化的养分,并不断地创造历史文化,自己也成为历史文化的内容。主体与历史文化同呼吸、共搏动,主客之间的界限消失了,整个身心与历史文化融为一体,不分彼此。对于乡村教师来说,他们不仅在乡土气息中被滋润、获得力量、生成智慧、创造历史、繁荣文化,而且他们是构成乡土历史文化的要素。狄尔泰有一段论述意味深长:“生命是丰满的,多样的,是个人经验的种种相互关系。在它基本的质料上,生命与历史是一回事。历史由在最不同的关系中一切种类的生命组成。历史只是从整个人类的角度把握的生命,它构成了一种整体关系。”[1]
因此,脱离乡村文化历史谈乡村教师的生命就毫无意义。脱离乡村教师的历史文化语境,谈教师专业化、谈教师培训、谈教师素质的现代化等问题,就忘记了乡村教师赖以生存的根本,就剥夺了乡村教师创造历史文化的权利,就贬损了乡村教师的独立人格,就践踏了乡村教师生命的主体性。这无疑是徒劳的,是没有意义的,也不是一个科学的态度。乡村教师的主体性、乡村教师的发展,必须在自身与环境、自身与他人之间的互动交往的实践中才能实现。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人的主体性、人的发展甚至于人的本质就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所以,乡村教师的自由发展、人生幸福与社会价值的实现,是一个环境的、关系的、历史的与文化的过程。乡村教师的生命,不仅是一种自然生命现象,而且是一种社会关系现象,其本质是一种生命的关系。马克思把人与对象世界的主客关系和人与人之间的主体交往关系,作为物质实践活动过程中互为中介的内在环节,实现了“主—客”关系和“主—主”关系的历史的辩证统一。
历史的重要性之一在于向人们提供经验,历史的关系的本质是一种经验关系。或者说,个体的经验构成历史,是一种历史关系。因为,乡村教师的生命只能在乡村教师的经验中延续存在,构成自身历史,融入乡土历史,丰富乡土文化。乡村教师离开了自己的经验,其生命不复存在。所以说,我们只有在乡村教师的实践、反思与经验语境中,去寻找他们的价值与意义。所以,“生命哲学强调生命是‘流动性’的活动过程,是生命在时空中的历史性‘绵延’,是完全的主体对自我存在的经验的实在,是心灵的内在冲动[2]”。乡村教师的生命,在时间之流中客观化为经验的实在。他们的经验成果会成为乡土文化的一部分传承下来。这样,乡村教师的生命就是一种“部分—整体”的共存关系,是一个历史文化组织的成员,接受其历史与文化的陶冶,也加入其历史与文化的建构中。在这样的交互中,个人作为人类经验的部分,与其整体发生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就是说,教师生命与其社会实践、与反思体验的经验分不开,生命就是实践的、社会的、反思体验的经验实在。这是因为,“融入历史社会现实中的生命因而获得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就具有了行动的目标和价值导向,即个体在历史中的意义”[3]。
[1] 张汝伦.现代西方哲学十五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85
[2] 肖丹.教师职业的生命哲学省思[J].青岛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9(2)
[3] 陈小青.狄尔泰生命哲学的教育学蕴涵[J].科教论坛,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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