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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教师是一个精神自治的存在

时间:2023-01-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精神自治可谓人的生命的存在样式。乡村教师因此丧失了自己作为乡土关系的重要元素存在的意义,以一种现代意识形态挤压一种乡土意识存在。所以,现在中国乡村教师的问题,是如何在自己的专业化过程中,既紧跟时代步伐,又坚守自己的乡土特色。乡村教师生命是将个人的身体、精神、乡土自然、乡土生活与隐伏在乡土历史过程中的乡土文化统摄在内的混沌体。

精神自治可谓人的生命的存在样式。人的生命不能简单地用动物性或自然生命来定义,而是用主体性与精神性来定义才能揭示生命存在的价值与意义。生命是意识之绵延或意识之流,个体心灵的独立与精神自治构成这种意识的内容,形成人的学养与教养。精神自治发自人的内心,并与其血肉相连,与其自然生命是一个整体,与其历史与生存环境是一个整体,与其创造的文化与经验是一个整体。正因为生命的这种整体性特征,其精神自治才“要求人们保持生命的本然状态,不要去刻意追求外物,让生命按其天然的韵律而演奏、歌唱,从而使生命得以延续、传承,这就是人生的使命[1]”。因此,精神自治的本质是一种发挥主体、回归内心、联结生活的存在,它具有使人走向完满的倾向。

现代社会的最大病根在于,人们脱离了自己作为一种关系本体的存在,被纷繁复杂的事物牵扯着、吊提着、羁绊着,动弹不得、轻松不得、解脱不得。乡村教师因此丧失了自己作为乡土关系的重要元素存在的意义,以一种现代意识形态挤压一种乡土意识存在。一整套从上到下的、由外及里的对现代科学盲目崇拜的意识,即19世纪传入中国的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达尔文主义,深刻地改变了乡村教师的思想意识与精神状态,也改变了他们的生存样式与现实处境。结果,社会性否定了个体性,政治性代替了专业性,理性战胜了感性,伦理性排斥了创造性。所以,现在中国乡村教师的问题,是如何在自己的专业化过程中,既紧跟时代步伐,又坚守自己的乡土特色。这就需要乡村教师回归内心、实现自己的精神自治,彰显自己生命关系的特质。哈贝马斯针对现代性的狂妄自负的不道德行为曾郑重告诫我们:“问题不是我们是否充分使用一种可以占有的或者可以发展的潜力,而是我们是否选择我们愿意和能够用来满足我们生存目的的那种潜力。”[2]他已经十分明显地发现人的生存与自己生命环境的现代性危机。

解决人的生存危机的关键在于精神自治。精神自治要求个体回归内心、崇尚虚极、诚笃守静。在对生命的自我观照中理解生命、在理性中把握生命、在感性中热爱生命、在实践中体悟生命,厘清自我的灵性、自我的话语、自我的目的,以不争之德获取盛德,以无为之功创造大业。真理就存在于自身,幸福就存在于自身,知识就存在于自身。“夫虚静恬淡寂寞无为者,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至也”,“言以虚静推于天地,通于万物,此之谓全乐”。[3]所以,精神自治是一种生命力的内蓄,宁静的生命才能深邃厚重。狄尔泰有句话说得十分贴切,人生的意义是一种理解与体验结果或范畴,是一种领悟生命的方式。意义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既是生命本身所特有的范畴,也是历史世界所特有的范畴;它的确是生命本身所内在固有的东西,因为它就是存在于生命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那种特定的关系;全部生命都包含着这种关系,它对于描述这样的生命来说是不可或缺的”[4]。从这个意义上说,精神自治是生命的直觉体悟、生活享受与价值判断;它构成了个体生命与普遍生命联系的纽带;反映了生命的、自然的、历史的、经验的、创造的与自治的、整体的属性。生命的动力源于此。

我们强调精神自治,强调回归内心,并非一个抽象的、孤立的、与世隔绝的状态。因为,个体生命的实质是身体、灵魂与历史、与经验、与环境的高度契合,这是生命关系的整体的本质。所以,精神自治依循生命的自然规律,自求自得、自育自化、感悟他人、润染环境。教学艺术不是像儒家倡导的靠模仿,而是应该靠体悟、靠反思、靠创造、靠“无中生有”,因为这符合生命具有“生成”、“守静”、“善柔”的特征。人要学会热爱生命、善待生命,不要过度地浪费生命。[5]乡村教师应该以化育生命、享受人生和造福社会的知识分子情怀,指导教育设计,建构有利于丰富生命的教育内容和教育环境,培育自由的、平等的与性灵的生命。透过意义的建构,为人的生命过程提供解释系统使之超越生存困境;人们切实把自身融入到其所处的具体历史社会的环境之中,每个人切实履行其历史创造者的角色,个人生命汇聚入历史形成和谐的合流,乃是教育之人本社会功能的完成。[6]教师的专业化不应该以教育学抽象概念与知识体系为中心,应该以活生生的生命及其所依赖的现实环境为中心。

综上所述,乡村教师自身应该担负起拯救生命意义困境和危机的责任。任何专业化的动力,皆是非常真实且普遍存在的人类生活意识的冲动,应该满足个人的需要,满足自身生存环境的需要。只有这样,才是乡村教师生命的过程,他们才能服务社会。因为,乡村教师与乡土自然、与乡土社会、与乡土人群的共存与自存,就是乡村教师的本体,也是他们的生存信念的根基。乡村教师的专业化、价值观念与文化素质,都从这一本体生发出来。乡村教师生命是将个人的身体、精神、乡土自然、乡土生活与隐伏在乡土历史过程中的乡土文化统摄在内的混沌体。这一混沌体超越了自身,超越了此在的局限。它将克服自然与社会、个体与环境的矛盾,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由必然王国进入了自由王国的生存状态,由被动的生活进入主动的精神自治的生活。当以生命哲学作为理论工具时,我们就会以生命价值来定义乡村教师,就会对乡村教师寄予一种丰富而生动的现实关怀,就会对乡村教师个体生命的存在性、独特性、唯一性予以尊重。乡村教师的专业发展、教育生活、生存状态就会出现实质性的人文性质,从而真正实现自身及其教育对象的自由、幸福与价值。

[1] 钱善刚.《淮南子》生命哲学论[J].安徽教育学院学报,2001(5)

[2] [德]尤尔根·哈贝马斯.李黎等译.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456

[3] 吴亮奎.老子生命哲学及其对课程与教学变革的启示[J].天津市教科院学报,2009(1)

[4] [德]威廉·狄尔泰.艾彦,逸飞译.历史中的意义[M].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48

[5] 吴亮奎.老子生命哲学及其对课程与教学变革的启示[J].天津市教科院学报,2009(1)

[6] 陈小青.狄尔泰生命哲学的教育学蕴涵[J].科教论坛,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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