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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记忆里呼喊

时间:2023-01-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更大的魔鬼还在后面,惨祸发生后。可是,当晚还在电话里听到父亲的笑声,第二天,一个意外的车祸,父亲走了。尤其在内蒙古,水绿草肥的家园。狗不吃草,却可以在草丛里穿梭。但解放车是不累的,开车的是军人。他的户口要从遥远的西北迁移到内蒙古。他家的狗咬伤的是解放军的干部。小舅的户口问题发生的实质变化是,他若干年后有了一份正式的工作,住在村里,每天却要去上班。

魔鬼就在细节中

魔鬼不常见。走在大街上,看不到魔鬼。那么,魔鬼在哪里?

前几日,深圳,某个路口。在红绿灯由绿灯转为红灯的一瞬间,一名中巴司机为了抢时间冲过路口,这时,却有一辆自行车横向冲过来。司机为了躲避自行车,冲向了桥上的护栏。但眼看要冲断护栏冲下河,司机猛打回方向盘,车子失控迅速冲向在路边摆摊的小贩和前来买东西的群众。车子一路横扫,直冲了75米,才被花园栏杆卡住停了下来。

这个过程中有很多个细节。如果这名司机不抢那一秒,惨祸就不会发生;如果那个骑自行车的人不抢那一秒,惨祸也不会发生;如果,这名司机能够在控制车辆后踩下刹车,至少事故不会发生得如此“惨烈”。可是他穿的是一双拖鞋,在危急时刻,拖鞋是懒散的,用不上力。正因为忽视了这些细节,所以魔鬼就出现了。更大的魔鬼还在后面,惨祸发生后。那个骑自行车的人却逃逸了,他把魔鬼留在了血泊中,也带回了家。

魔鬼是面目狰狞的,你却看不见。你如果老远就看见了魔鬼,那你不就逃得远远的?面目狰狞是魔鬼的本质。但往往你看去,它却是和善的,友好的,微笑的,然后就麻痹了你。于是,在某个细节,它出现了。它的出现却不是为了给你挠痒痒,而是摧毁。魔鬼狰狞的面目才显露出来。

一个老板在给部下讲课时说,你认为重要的工作,你就必须一抓到底。即便你是老板,即便你忙得要死。因为,再宏伟的建筑,都是由一根根钢筋构筑起来的,你忽视了其中的一根,而魔鬼,很可能就藏在那根钢筋里。

于是,我想,如果你爱你的父母,就常回家,或者尽可能地与他们多在一起。一位在广州工作的朋友,想多挣点钱,然后把老父亲从故乡接来。可是,当晚还在电话里听到父亲的笑声,第二天,一个意外的车祸,父亲走了。他和父亲都永远不再有那样的机会。即便朋友挣得钱再多,魔鬼在到来时从不会给任何人喘息的机会。

于是,我想,如果你爱你的太太,除非是因为工作,否则你就不要轻易在外面过夜,让她胡思乱想。信任不是嘴上说的,是要靠某种方式或者行动。猜疑也是魔鬼。无数次猜疑集合起来,魔鬼就有了力量。

还有很多。

因为,生活从来都不是宏伟的篇章,而是字词句的揣摩。你忽视了,魔鬼自然就有机可乘,就有作祟的机会。

被狗咬了腿

父亲的腿被狗咬过。

那应该是一条凶恶的狗,面目狰狞。我没见过,但我想象得来。

父亲是一名军人。当他以一身军装靠近那条狗时,那狗居然不怕,居然冲了上来。

父亲大概是慌了。或者是有了“逃跑”的迹象,被狗发觉,更加张狂,肆意地冲上来,朝着父亲小腿一块结实的肉,下了毒口。

父亲是有枪的。如果他能从容且迅速地拔出手枪,瞄准那条狗。如果狗聪明的话,它就不会再以卵击石。但是父亲没有拔枪,或者说他没能拔枪。

那是大约1977年的样子。父亲去求人办事。那户人家养着一条狗,是看门狗。那时没有宠物。当然,一般情况下,宠物不咬人。那条狗居然是自由的。所以,父亲就成了它的目标。

求人,那是要看狗的眼色的。俗话说打狗也要看主人。我想,父亲之所以没拔枪,那是压根就没有拔枪的念头。他虽然是一名没上过战场的军人,但远远地看见一条狗,要是连枪都拔不出来,那可是天大的笑话。但他肯定不会拔枪。他要是握着枪走向那条狗,那还能办成什么事呢。尤其是当狗临危不惧地冲上来时。他的枪一定不是吃素的,如果一枪命中那条狗。那又是什么样的结局呢。

当然,这都是猜测。父亲也没想到那狗会如此凶残,所以他一点防备都没有。

那时,狗随处可见。尤其在内蒙古,水绿草肥的家园。狗不吃草,吃肉。但因草地肥美,就有了各样适合狗的小动物,在狗面前,那些小动物们都成了弱者。狗不吃草,却可以在草丛里穿梭。那会提高它狩猎的本领。

我就养过狗。黄的,后来长得高高大大。它性格温顺,没咬过人。它跟着我走南闯北,算是非常忠诚。但在一次迁徙中,它可能尿急,或者忍受不住长途乘车的颠簸,下了解放车。它没走远,在车重新发动时,它跟了上来,但它就是不上车,那样一条狗,如果不上车的话。我是抬不动的。车开动了,它仍然追逐着车。我坐在车厢里,冲它招手。四周都是山林、小溪,蝴蝶飞舞。我喊,来呀,来呀。它又追了一段,也就累了。但解放车是不累的,开车的是军人。军人不听我的命令,所以,车根本就不会再停下来等候一条狗。

我失落地望着狗。狗也失落地望着我。直到我们互相在对方的视线里消失。我不会为了一条狗流泪。那时小,狗又多。谁家的狗生了崽,你要一条,或者两条,或者更多,你拿走就是,没人要你的钱。

父亲却被狗咬了,鲜血淋淋。当他被狗咬了后,狗的主人冲出门来,喝住了狗。一般情况下,狗都是听命于主人的。那狗也不例外。它得了便宜,摇摇尾巴,散步去了。父亲被狗的主人请进家门。在这个时候,父亲也就相当于一个弱者,再说,他请狗的主人办的事也不很违犯原则,也就是说,在原则允许的范围内,狗的主人利索一些,父亲的事就容易一些。因此,因为有了父亲被狗咬了这个前奏,父亲的这件事,办得非常顺利。

那件事与父亲无关。是为了小舅。他的户口要从遥远的西北迁移到内蒙古。到现在,户口迁移都是大事,况且在那个年代。狗的主人是当地派出所所长,户口这事归他管。他家的狗咬伤了群众,那本身也不是多光彩的事,在那个年代,要是扣个帽子什么的,也不是没可能。更何况。他家的狗咬伤的是解放军的干部。派出所所长不属军,就属民,军民一家人,民家的狗却破坏了军民关系,这事要是声张出去,所长的面子也实在不好看。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是,狗一般都带着狂犬病毒,如果病毒在父亲体内发作,那可是要命的。如果所长家的狗要了解放军干部的命,那所长的日子更不好过。

所以,所长非常通融地办了小舅的事。那个年代,真是清廉。所长办了这么大的一件事,基本上没要什么东西,听父亲说,他只带了一瓶酒,大约十一二块钱的酒。搁到现在,我想,那一瓶酒也就一二百元。如今,要真想办事,一二百元你好意思?所以,父亲的那瓶酒,也就是认个路,认个人,如同哥俩见面,开瓶酒,陶醉一下而已。

除了父亲的腿被狗咬了,小舅这事办得非常漂亮。但因了狗咬这一幕,小舅这辈子就欠了父亲的情。这情是还不掉的。除非他的腿也被狗咬一回,而且是为了给父亲办事。那怎么可能呢?狗也不是不识好歹的,你把腿伸到它嘴边,它未必就咬你。你故意让它去咬,也就是一场闹剧而已。所以,几十年后,小舅还在说,姐夫为了给我办事,腿被狗咬了。他这一辈子可能说了无数次了,但每说一次,他还会很感动,偶尔地,说着说着,他眼泪就流下来了。于是,情分更加浓重,再有一点酒的烘托,那情分就和胶一样。

小舅的户口问题发生的实质变化是,他若干年后有了一份正式的工作,住在村里,每天却要去上班。他娶媳妇时,多了一道光环,城镇户口。这在偏僻的西部,在那个叫双店子的村里,他可能真是唯一的。

让一个人一辈子记住的,是别人为他受的伤。一种在肉体,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淡去;一种在心灵,时间越长,伤痕越深。如果一个人连别人为他受的伤都记不住,那这个人连条狗都不如。翻脸不认人,一般都说狗。要是说到人,那就不是一般的人。

下跪的青年

那个青年是我的亲戚。学医的。

父亲也是学医的,学得精深。在那个青年面前,父亲就是一位学者加长者。

但学医的人太多了。医学院的本科生,毕业后,要是没有什么关系,留在城市很难,留在大医院更不用说。一路直下,到了县城,能留在县级医院,也是不容易,怕是最后在乡镇卫生院落脚,一辈子当了“赤脚医生”。西北的乡镇可不比南方,都穷得叮当响。

没有任何办法,这就是现实。我认识的一些护士,准确地说她们还不是护士,刚要卫校毕业,就开始发愁工作了。上面留不下,下面不想去,到了最后,只好在私人诊所里打工,继续寻找着新的机会。

医生这个职业讲求实践,其实很多职业都讲求实践。在乡镇卫生院,一年碰不上几个疑难杂症,再说,农民是小病挺着,大病等着。就是说,一个再好的、再有潜力的青年,到了那里,干上几年,就彻底完蛋了。除非他原本就想在那里混日子,糊涂一生。

那个亲戚是正规学校毕业的,学历不高。毕业后不想去乡下。他真想学点本事,其实,也真想找个像样一点的工作。那时父亲在一家县级医院,但那家医院他进不去。父亲说,我教你一个办法,你若听,也许能成,你若不听,我就不讲。

那个青年斩钉截铁地说,我听。

那个青年不但听了,而且做了。

那个青年在一个晴朗的清晨,来到了省城一家大医院院长的办公室。他一进门,扑通一声就跪下了。院长非常惊讶,忙起身把他扶起,问,小伙子,你这是干什么?

那个青年说,院长,我一没钱,二没后台,但是我非常想学点本事,我想在你这里工作,你给口饭吃就行,我不要工资。

院长一听非常感动。院长应该也是一位学者加长者。他问了他的基本情况后,呵呵一笑,说,我们这么一家大医院,怎么会不给你工资呢,这样吧,一个月500元,你先干着。

就这样,那个亲戚进入了那家许多人梦寐以求的医院上班了。他工作勤恳,对人友善,好学上进。不到一年时间,他的工资长到了每月1000多元。又过了两年,他被评上了主治医师。虽然在那家医院,他始终是一名聘用医生,但他学到了很多知识。而这些知识,若不能进入这样级别的医院,这辈子都莫想。

那个青年用自己的双腿谋取到了一份工作和一份梦想。只跪了一次,就成功了。父亲对他说,你一次次地跪,直到成功为止。

而且,这个故事在任何人听来,都没有悲剧色彩。更多的是一位长者对青年的呵护和对一位青年试图改变命运的理解。

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试试帮助肯下跪的青年改变命运呢。

一般来说,井都在门外。

但我家乡的那个村子,一直都没有井。像井的,是一个低于路面的坑。如一口炒菜的大锅。锅里的水,是老天的眼泪。老天高兴时,没有水。锅就干了。老天悲哀时,就有了水,锅就盈了。当然,多时都如蜻蜓点水似的,刚好盖住底儿。

那锅没有盖子。天就是盖子。西北的天时时都有沙尘,若是纯粹的沙尘,也好像不脏,偏偏大风吹起整个村庄的动物粪便。其中或许也夹杂着人的粪便、卫生纸什么的。当然不是一股脑裹起,一股脑裹起就是龙卷风了。那也很脏。脏东西聚集得时间一长,就有了这样那样的寄生虫。细微的虫子农民是看不到眼里的,因为明眼看去,显赫的虫子就在水瓢里。脏的东西被带到了锅里,锅里的水被带到真正的锅里,然后分别进入人们的食道。人就开始拉肚子。所以,一座村庄疾病的流行往往是不可控制的。

不是人们不知道它脏,是没法选择。就那么一个水泊。你若是讲卫生,就等着渴死。客人若是讲卫生,就在吃饭前离开。

三十年前,那里就是那么一个水泊。三十年后,那里还是那么一个水泊。

其实,不是那里没有地下水。地球是圆的,哪个地方没有水呢。但是打一口井,需要很多钱。这钱没人掏得起。要是有了一口真正的井,然后建个泵房,或者修个水塔,再铺设通向各家各户的管道,那村里人都能喝上自来水。这或许是一个美好的梦想。但城里三十年前就实现的,村里三十年后还遥遥无期。

人们就仍然喝那样的水。不远处看去,那水是浑浊的,偶尔漂浮着什么东西。到了跟前,低下头,就清晰地看见了水里的微生物,活跃的,动态的。用一个水瓢,如划桨似的摆动,试图让水清澈起来。水就真的有些清澈了,微生物被打乱了,它们重新有了秩序,但水的本质是不会发生变化的。那样的水,长期地喝着,就有了这样那样的病。有些病会死人。有些病,听着都吓人。

这是西部的一些村庄现在的实际情形。当然,有条件的地方,家家户户都有了雨水集流工程后的水窖——老天下雨时让雨流到水窖里,老天无雨时人们就喝水窖里的水。这个想法不错。只是西部,又常年少雨。

于是看天气预报时,见南方老是下大雨或者暴雨,心里就不平衡,为一些村庄里的人。那雨要是下到那里去,该乐死多少人。

井也有在门里的。

我小时家里的那口井,就在门里。

那是井,也不是。看得到上面,看不到下面。

很古怪的模样。一根手柄,一个“脑瓜”,都是铸铁的。你想要水时,只需要往“脑瓜”里灌水,科学道理在“脑瓜”里形成真空,然后随着手柄的起伏,从“脑瓜”到水面的整个管道都是真空,这样,水就有了被抽起的力量。不需要费力,一般只是压那么十来下,就听见“脑瓜”里一阵欢快的声音,水哗哗地出来了。你不停地压,就不停地出水,你想让它出多少水,它就能出多少水。那水清澈、甘甜。你把嘴巴搭到出水口,猛猛地喝,也不会闹肚子。

那口井,陪伴了我很多年。那几乎家家户户一致的井,养育着那片土地上的人。那是内蒙古一个叫阿荣旗的地方。井里的水。还用来浇地、浇花,喂猪、喂狗。因为水质的优良,那里绿草疯长,鲜花盛开。一场透雨之后,黑黑的树干上就长出了木耳。采几朵,回家扔给母亲,到了锅里,到了饭桌上,到了嘴里,一口的香。

因为小时用过那样的井。所以,当我一次次看到西部的水泊时,我沉默无语。在城里,那应该叫臭水沟吧。臭水沟是让人厌恶的。但水泊并不面目可憎。喝水泊里的水的村民并不面目可恶。他们都幻想喝上真正的水,他们都是极为善良的人。

乡情

忘记了是什么节日,有一年,我打电话给一位外地的朋友,说你知道百合吗?

他很惊讶,问百合是什么?我说是一种植物,很甜,可食用,也可入药。之后,我给他寄了去。

没几天,他就收到了。却不会吃,我给他说了几种简单的做法,不知他最后是否吃到嘴里。

百合是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其花形美观可供观赏。大概有些地方也产百合,但兰州百合以其质优味美而闻名中外。有人赞日:“百合,在各地栽培者不少。但鳞茎皆形小且有苦味,唯兰州产者其鳞茎常重在四百克以上,煮食、蒸食都很细甜,品质之佳,堪称世界第一。”

这话大概也不过分。在南方一些城市,百合还真是个尤物。更听说在美国等地,百合的身价更是水涨船高。只是大概因为人在其中吧,百合在家门口,却吃得不多,或者吃来吃去,吃不出新鲜,索性就不吃了。

兰州百合个头硕大,最大的直径可达15厘米,重半斤多。瓣片宽大肥厚,纤维少,颜色洁白如玉,有光泽,内含丰富的淀粉、矿物质、少量葡萄糖。蒸熟后香绵醇甜,入口细润无渣;若添加蜂蜜等配料蒸成“蜜汁百合”,更为餐桌上一道难得的佳肴珍品。百合炒肉片也是脍炙人口的兰州地方风味佳肴,其营养丰富。有很高的食用价值。

我明白,如此的夸奖百合大约是有思乡情绪在里头。有些东西当你很方便地可以拥有时,你是不会产生某种情绪的,只有离开,离得远远的,那种情愫才会像海水一样蔓延。于是,天南海北的朋友每每回家总要带一些特产回来,回不了家的,就嘱咐家里人寄一些过来。或者说,那些东西并不值钱,或者说在里的超市,有些东西也是能够寻到的,但通过邮路,一个纸箱,一个包裹,然后门房的老大爷冲着你喊,领包裹,老家来的。那种欣喜和快乐岂能是在超市机械地毫无表情地交易所能得到的?

百合,或者其他,哪一个家乡没有一两件珍馐。但凡珍馐一样的东西,外乡人没见过、没听过也就不奇怪了,更不用说该知道如何食用。我给朋友寄的百合,上面甚至沾了些许的泥土。也因为有了那些泥土的庇护,所以在不短的邮路上,它们不会改变本质。也因为有了那些泥土一样的东西,所以它们和超市里光鲜的百合有了区别。即便有人真的不会做,放着,然后终于坏掉了,然后像其他垃圾一样扔掉,心底里大约会始终留下一点点痕迹的。

这样说,我们就完全能够品味出但凡在佳节来临时。你到邮局看看,什么月饼啊、点心啊、糖果啊,有的人大盒大盒地抱着,然后满头大汗地填着包裹单;更有一些人为了方便顾客,搞个全国连锁什么的,给你一张印刷精美的单子,由你挑,由你选,看中什么大概是一个电话,你老家就有人给你送上门去了。其实,就一个理儿,在这样的时候,远离家乡的游子们有的只是一种思念,小小的形形色色的盒子,传递的是平安、祝福和爱。

每逢佳节倍思亲。人都是有根的,走得再远,也有一根叫思念的绳子牵着。亲人之间、朋友之间、师生之间、恋人之间、战友之间、同事之间,人与人之间,如果没有这根绳子,人就成了浮萍,漂来漂去,你想漂到哪里就漂到哪里,那样的滋味,也就只有自己体味了。

百合——百年好合,每一个家乡的珍馐,何止一个名字。

『哨子』面

根是一种类似情绪的东西。盘根错节指的是情绪的蔓延。我每每看到路边的树,总是要把目光游移向树的根,它们是那么的裸露,又是那么的和谐;是那么的复杂,又是那么的单纯——它们毫无例外地向外拓延的同时,又那么一致地向中间靠拢。中间是它们的母亲,或者说是它们的母体,是它们生息的依靠,是它们难以摆脱的脉络。

人不是根,所以可以离开一片土地而活着。人也不是树,所以可以不用担心因为格外的水土不服而枯萎。但人是有根的,这根是什么,是一座庄园,是一种物产,或者仅仅就是对一种小吃的怀念。情绪总是要通过一种实实在在的东西传递,否则,便有作秀的意味。

思念所产生的某种情绪,在鸟笼般的写字楼里被桎梏着。而几乎虚脱的身体委实要靠情绪的支撑,所以,当我在电话里以并不大的声音说到臊子面时,一位对此一无所知的先生问,什么是“哨子”面?好吃吗?我从来没吃过。

电话是遥远的家乡打来的,是遥远的母亲打来的。母亲对我的想念简化成一种小吃,只因为我是吃着她做的臊子面长大的。她怕我想念一种家乡的面食而焦躁和不安。母亲是我的根。我或者就是一片叶子,随风飘散,飘得很远。但是飘得再远,那种面的香俨然在鼻息间穿梭,俨然在情绪中荡漾。

我没有嘲笑那位先生把臊子面说成是“哨子”面,那不是无知,只是一种茫然,就像他说到他家乡的小吃,我也很茫然一样。

我说,到我家去吃臊子面吧,我太太的手艺也是很不错的。他很高兴。去我家的路上,他不停地问,面怎么会响,面真的会像哨子一样吹响吗?我想笑,又怕他难堪,我只能说,你吃了就知道了。

进了家门,就闻到了香味。不长的时间,臊子面走出了厨房。那位先生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的面,他的眼睛掉到了面里。他说,这怎么是“哨子”面呢?这怎么会响呢?

他在琢磨的当头,我已经在享用家乡的美味了。他也开始吃,然后就放不下了,一碗下去,要了第二碗,之后又吃了第三碗,再要给他盛时,他说,吃不下了,真的吃不下了,真的太香了。

他抹了抹嘴说,这面是怎么做出来的?

太太说,臊子面是兰州又一著名的传统面食。据说是由唐朝的“长寿面”演化而来,成为老人寿辰、小孩生日及其他节日的待客佳品,含“福寿延年”之意。具体说,要先用猪肉、黄花、木耳、鸡蛋、豆腐、蒜苗及各种调料做成臊子;再用碱水和面,反复揉搓,然后擀成厚薄均匀的面皮,用菜刀切细,在锅内煮熟。食用时,先捞面条,再舀臊子,汤多面少,则臊子鲜香,汤味酸辣,面条细长,筋韧爽口。

那位先生说,太麻烦了。一碗面,要这么复杂,要买这么多东西,等做好了,怕也没心情吃了。我笑笑,太太也笑笑。

我曾对太太说,你的菜有时炒得好,那是因为你倾注了感情。之后,太太总忘不了在开饭时说,这可是我倾注了感情的,你们要多吃,否则,就是浪费我的感情。我和女儿就拼命地吃,太太都提到感情的高度了,我们不吃出个样子来对不住人家不是。这位先生也许体会不到。他说的麻烦也许是另一种情绪。

小吃是什么,不就是一种感情吗?西安的羊肉泡馍、兰州的牛肉拉面、新疆的大盘鸡、北京的炸酱面、桂林的过桥米线、天津的狗不理包子,以及全国各地的这样那样的小吃,吃得最多的还是从那片土地上走出去的人,身体离开了,可心还在,情还牵着。如果一个人走得很远,远得忘记了家乡的小吃,忘记了母亲的面容,那是一种不幸。

所以我仍然不能嘲笑那位先生把臊子面说成是“哨子”面,和他把倾注了感情的面食说得很“麻烦”。他的根在他应该在的地方,他的情绪在他的土地上。

风与门

猛然而起的风,瞬间就迷了人的眼。就看不见了,眼睛里有了杂质,疼痛,并且举步不前。这是春季的风吧,或者是飞扬的秋风。风在城市的大街小巷穿行,肆无忌惮。遇到阻挡它的建筑、街道里的一颗石子、一把伞、一个广告牌、乃至垃圾——更多的是行人,风就动怒了,它歇斯底里地吼叫,迅疾地掠过、穿透,然后在极为得意的神态中窃听来自城市的反响。

城市说,昨夜一场风,使空气中粉尘加剧;使几块广告牌坠落;使车祸增加;使窗四分五裂;使一个孩子失踪一一更为详尽的解释是。由于空气污染,呼吸道疾病患者忙不迭地往医院跑;坠落的广告牌砸中一辆高级小轿车和一个无辜者的头:十辆汽车追尾;一个独生子被风卷上了天。

大风起后,城市是黑暗的,灯光无济于事。惨烈的灯只是竭尽全力地燃烧,却抵挡不住风。只有风是无孔不入的,风吹散了人的心,吹皱了城市的平衡,吹伤了某一个人、某一家的和谐。风顺着一切缝隙强硬地进入,如一个野性的男人走近一个柔弱的女人。没有前奏,没有程序,没有温柔的耳语。它甚至是以破坏的方式撕裂一切。

那是兰州。西部的一座城市。我在那里生活了十年。目睹了无数次的风,优越的南方人说,那是沙尘暴,当沙尘暴到来时,兰州是黑暗的。听到这些隔岸观火的评价,我的心就被黑暗笼罩了,一点都翠绿不起来。我想,我是热爱家乡的,因为热爱,所以我反感,就如不相干的人嘲讽我的孩子。哪怕是客观的,敌意并不十分明显的——我想,风是属于自然的,不是属于哪一座城市的。风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以什么力度行走,与城市的意志无关。风可以一路漂洋过海,一路音乐悠扬,一路凄凄惨惨,一路耀武扬威,一路大刀阔斧。城市不同,城市的门有坚实与脆弱。风就会采取不同的手段,从这一点来说,风到底是势利得有些可爱。

风其实真是可爱的。没有风,风筝怎么飞上天;没有风,旌旗怎么能猎猎张扬;没有风,空气怎么能流动;没有风,美丽少女的裙裾怎么能让帅气的男孩浮想联翩;没有风,青春的长发如何飞舞;没有风,情愫如何从他乡到异地;没有风,城市如何能从优雅到紧张与匆忙?风是城市的精灵,是城市的宠物。轰然倒塌的茅草屋、坠落的物体、失踪的孩子、连锁“亲吻”的车辆,不过是风的玩笑开得过分的标志。风在惬意地想,要小心哦,我是有个性的,有时,我也不想,但身不由己。

风并不想彻底地让一扇门关上,或者关上某一扇门。门是行走的通道,通道被堵死了,风就要在夹缝中生存,那不是风的个性。风是一个孩子,顽皮、任性。

某一年,某一天,风这个孩子就和我的女儿开了个玩笑。

女儿在秋风中茁壮成长。她同城市的风一样,在一条悠长的走廊里的某一扇门里。那里不是乡间,不是原野,所以有门,有窗。窗是开着的,门原本也是开着的。那时,一阵风刮过来,门就被掩上了,然后被风使劲地一推,就锁上了。我从走廊的一头走向另一头时,听见了女儿惊讶的叫声。她还小,不会顽皮地想,风在和我开玩笑呢。在她眼里,门是门。门关上了,就看不见走廊里的人,就看不见爸爸,那是世界末日般的恐惧。可是,我没拿钥匙。钥匙在女儿的手里,她在玩呢。我想,风太讨厌了,开这么大的玩笑,尤其开一个孩子的玩笑。

我把耳朵贴在门上,仔细地聆听。我残忍地聆听她的叫声。猜想她那时的表情。她还太小了,只会简单的发音。甚至不会除了饥饿、疼痛之外用更多的啼哭来表达情感。比如被风囚禁在一间屋里。但是,我意识到,屋里的很多东西都会伤害她,比如暖瓶,比如从沙发到地面的高度,比如从床头到窗台的距离。我呼唤,并轻轻地叩门,这时,风从门的缝隙里游走,带出了女儿的鼻息。我想她听到我的呼唤,就会守在门边,甚至坐在门旁,只要守着门,迟早都有机会,门是出路呵。我们就这么隔着门守候着,我不能离开,甚至不敢离开一小会儿去打电话求救。后来,她终于哭了。是孤独?是无助?是害怕?后来,她的哭声有,些微弱了。我没有流泪,我想,她哭累了,就睡吧,她睡了,我才可以从容地与一扇门“商谈”。

一个小时之后,我终于打开了门。我打开门时,风声呼啸着游戏我的耳朵。我轻轻地推门,一点,又一点,风在向门用力,风受到了阻力,我也受到了阻力。但风并不十分固执,它知道玩笑不可开得过大,过大就不可爱了。女儿没有睡着,她顺着门一点点向后退着,当门张开的角度能容纳我时,女儿已经退到门后了。我俯下身去,泪迹斑斑的女儿紧紧地抱着我,不哭、也不叫。我说,不怕,是风啊——我抓了一把风,说,你听,是风啊。

我关了窗子。风就不能穿堂而过了。那是风最喜欢的方式,直来直去。风给城市造成的伤害往往是因为城市千方百计地不让它直来直去。那么多的街道、楼阁、户外的招牌、地上的车与人,每一个有形的物体都在阻挡风的路。风是喜欢自由的,不会长久地驻足在某一座城市,不会留恋城市的繁华与富足。一点都不势利。或者势利得可爱也就不势利了。如一个行者,路总在前头。停留或者驻足,仍然是一种跋涉。他眼里的城市,城市眼里的他,都是一个过客,一股侠义的风。

西部的风有侠客的骨气与柔肠。说一不二,眼里不容沙子;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符合西部的秉性。顺者,乃摸清它的脾性,为我所用:逆者,乃违背自然法则,胡作非为。风大了,风小了;风烈了,风弱了,与风无关,全在于人的情绪。你怒了,风也就怒了;你笑了,风也就笑了;你蠢了,风就更蠢了。风是载体,世上没有比风更好的更廉价的也更珍贵的载体。

风淡淡的,乡愁也淡淡的;风猛了,乡愁也猛了;乡愁是酒,风是一只硕大的杯子。

东北风和西北风是截然不同的。听到东北风时,已经进入冬季了。早晨,我出门。在内蒙古阿荣旗一个叫得利其尔的小镇,有一所学堂。出了这扇门,到这所学堂,有很长一段路。有很大一片林子。进入这个季节,那里的积雪就像生了根。风吼着,刮起的是雪的皮毛。雪飞舞着,如细密的针尖扎在脸上,却不伤人的皮肤。那是风对孩子们的呵护。不用望,望什么呢?孩子们的目光始终走不出白色的世界,白色是纯净的,生活是纯净的,孩子们的脚印也是纯净的。风也是纯净的,没有丝毫的杂质。所以不会迷失孩子们的眼,甚至不会在孩子们的脸上留下微小的瑕疵。还有树,树也是白色的,树上挂的雪在风中飞舞,那是如梦幻一般的情境,孩子们带着梦幻走在路上,心是欢跃的。

孩子们或者排着队,或者并行。一步,又一步,走得一点都不轻松。因为风要在他们的身体上停留,因为风要在他们的眼睛、鼻孔和嘴角发生物理的变化。风裹着雪,顽皮地涂抹着,一圈又一圈,一次又一次。看看孩子们,都是白色的眼帘,都是白色的络腮胡,甚至像现代的孩子们吃得满脸的生日蛋糕。只是蛋糕是甜的,放了糖;雪也是甜的,却是天然的;风也是甜的,有点像不加色素的冰淇淋。

走累了,就稍微停下来。然后用微不足道的脚蹬一蹬路边的树。这时,树就神采奕奕起来,它不能自持地将全部的风景一泻而下。孩子们仰头看时,那团团的雪花被风吹得如醉酒般摇摆、飞旋。那时,只要保持仰望的姿势,就会有大团的雪跌落在头上、脸上,如棉般温柔,如并不坚硬的沙包。孩子们根本不会去想会有一个庞然大物突然坠落下来,让他们头破血流。没有防备意识,是因为他们从未受到过伤害。那是自然对人的呵护,也是人对自然的呵护。

前行的路,对孩子们来说,是一望无际的。路上都是雪,风抹平了雪,也就抹平了路。雪积得好深,足足有一米深;风让雪们紧凑起来,紧紧地聚合,铺成了孩子们行走的路。孩子们走着,或者跑着,偶尔会陷下去,一个趔趄,却不会整个人都被埋没,即便整个人都被埋没,也不会窒息。风在雪的空隙里穿梭,风带来了足够清新的氧气。所以,没有人惧怕那段路,孩子们也不觉得累。那段路上没有车,没有红绿灯,没有匪人,没有野兽出没。那是一条朴素的路,安静的路。在那条路上,风和着孩子们的脚步,雪和着孩子们的情趣,树指引着孩子们的方向。

风不喜欢门。风在林子里游走,是率性和天真的。没有门,风就情绪安详。或者每一棵树都是门,每一扇门都通往更为广阔的旷野。风到了旷野,就如出了笼的鸟。

我出了一扇门,又进了另一扇门。家乡是土里土气的门,东北是世外桃源般的门。两扇门,没有高下之别,只有距离远近。我是体味不到的,而母亲的乡愁却是刻骨铭心的。

她常有泪。常在被窝里哭。她的情绪在风中飘舞,浸染了我的情绪。她的情绪被风传得很远,传进了家乡那扇门。

那时没有电话,只有书信,’而母亲认识的字不多,是不会写信的。那么,得感谢风儿,东北风大,西北风也大,从东到西,从西到东,风准确地表达着母亲与家乡的思念。母亲说,她想她妈和她爹,还想她的姐、哥和弟弟。风就一路飘摇,喊,有人想你们唠。甚至,风把思念的声音原汁原味地带走了,又带来了。母亲也就笑了,眼泪被风干了。

风打开了门,风关上了门;风打开了窗,风关上了窗——我看见,城市的阳台上舞动的衣裳;一个孩子迎着风欣赏旋转的风车;一个美丽的女子正在读一本宁静的杂志;一个中年男子躲在那里抽烟。我也看见,诱人的菜香扑鼻而来,一段蹩脚的街骂逡巡而来,急刹车的尖叫接踵而来——风给了我们生活的真实和真实的生活。

那年,西部也是进人冬天了。

走在城市的大街上,叶子成为一种思绪,堕落在身旁和头顶,我注视着眼前的路。这是一条城市独有的路,空荡、苍白又不乏激情。路上的行人很少,很少的行人中走来一对男女,男的怀抱吉他,女的依着男的肩膀;男的轻声弹唱,女的陶醉其中。那音乐在风中淡淡地飘着。进入别人的耳膜,进入城市的角落。

我不尴尬。也不觉得他们有做作的味道。我只为他们感动,我只感谢风带给我爱。我想,生活中,哪怕某一刻,哪怕很短暂,如果能让人聆听自己,该是一种多么奇妙的感觉啊。就比如此刻叶子落地的声音,那原本是一种凋谢和衰败的声音,比较起绿意萌发的季节,的确少了无限的风光,但因为有了我和那一对男女及另外热爱生活的人的关注和聆听而铿锵作响。还得感谢风,是风让它们坠落的速度加快并且有了力量。

我为风和树们骄傲起来。这是城市的风与树。树们,年少时它们也枝繁叶茂,但和乡间无忧无虑的树们相比,它们多了许多的羁绊,它们不能十分欢愉地成长,不能在燠热来临时尽情舒展手臂,也不能尽情享受温暖的风,不能选择自己的生长方式。它们的枝丫是被人修剪过的,它们的叶子最终成为这座城市的垃圾。城市中浮躁的人,已很少被它们的叶子所感动,已很少有人关注它们生命堕落的过程——尽管堕落是为了明天的再生。但在衰落时,它们和风那么默契,相濡以沫;那么富有节奏、弹跳的韵律。

还有孩子们。他们是深受城市束缚的。他们所在的城市没有花园、没有林地、没有溪水、没有鸟鸣,那些类似的动物园,不过是人群混杂的工场,人们带着物质的东西前去,包括货币,好像那么回事地指点被人摆弄得浑身燥热的大象、孔雀和猴子,发一通无知的感慨,然后,扔下物质的外壳或者内脏,愉悦地离去了。城市的林地被劣质的音乐扎得遍体鳞伤,那极为原始的声带震得树叶颤抖不已。也没有溪水,溪水都做了矿泉水。但倘若城市的矿泉水都是溪水做的,那也是我们的幸运了。唯一有风。有了风就有了风筝的翱翔。风筝上了天,孩子们的情绪就在蓝色的天空飞舞。那是风带给孩子们的礼物。

我的城市。我们的城市。当我们的某种思想开始向城市渗透时。她就开始防备我们了。因此,街道原本很宽,后来你啃一点我啃一点,就很窄了,窄得影响我们行走时,那些地方就开始拆了。就是在这个关头,有些人将原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作价交换,城市开始和我们讨价还价。城市和我们开始讨价还价的情形是非常多的,有的人上手术台之前一定要打点医生,以至于医生不要,病人不敢做手术。当更多人的这种思想蔓延到城市的角角落落时,城市抵抗不住了,她变得低俗不堪。这是城市的风气。风厌倦了这一切,却仍然要把丑陋的、凶险的东西到处传播。这不是风的意愿。但风却无法逃避。它要经过城市,如侠客在小站短暂地歇息。经过了,就无法无动于衷。就如爱过了,就不能心如止水。

秋末冬初的时候,城市很冷了。城市的门开始关闭。但有风自远方来,风带来更迅猛的寒流,或者导致城市流感。就如春天到来时,不用人们惦记,风就吹醒了睡眠的柳条。

风始终是按自己的意愿生活的。所以,才有风口,却无风门;有风的发源地,却无风的坟墓场。

飞舞的雪

一直期盼那样一场雪——漫天飞舞、如醉如痴。

不要停,下三天或者更长。

在这段时间里,不分昼夜。

然后在早晨出门时,就不再有路,路是自己的脚印。然后在夜里回家时,也不再有路,路是小窗温柔的光。

那样的雪飘飞的过程是美丽的舞蹈。少女的舞蹈。青春是雪的思想。

雪是有思想的,它的密度和力量让弱不禁风的人停滞;它的温柔和浪漫让青春更富有幻想:它的势如破竹让孩子疯狂地笑。

孩子对我的崇拜是因为雪。

我曾经堆过和我现在一样高的雪人。我曾经将硕大的雪团扔得遥远。

她对雪人充满幻想,她慎重地告诉我。如果打雪仗,我可以打她的躯体,她可以打我的头颅。

每一次雪之后,孩子们都会多一些期待,但期待之后,孩子们也会多一些落魄。

城市的雪像霜打的茄子,像无力的音乐,像人在病中。

偶尔飞舞,也很勉强,像怨妇的微笑。挤压之后的平整。

而且,城市的雪并不洁净,虽然洁白。那是表面的,病毒或者细菌藏在里面,然后随着雪散布于人和树干、城市的建筑,而后伺机侵蚀。

所有短暂的生命都令人遗憾,包括雪。城市的雪是因为短暂,才来不及掩盖地表、覆没足迹、包容细菌或者病毒。如果能长一些,如果像喝了红酒一样醉了,那城市无疑会纯洁得令人爱不释手。不是喝了烈酒,烈酒太猛,容易淹没城市、制造车祸,容易让离家的孩子迷路。容易让我们的眼睛不敢睁开。

飞舞是雪的独有的姿势。有形有神。

如诗人的思绪,如少年的焦灼,如孩子的渴望。

有一天。猛然醒来,窗外有雪,且像迷乱的眼神,那是一种欣喜。如同干旱的日子,一场透雨。

窗外间或有其他声音,尖叫的刹车,急促的救护,备用发电机的轰鸣,人与车的嘈杂,聚集于人单薄的耳朵,于是烦躁或者浮躁。

有了飞舞的雪,生活像舒缓的音乐。孩子裹得像熊,笨拙地在雪地里打滚。

这样的场景,越来越奢侈。甚至如海市蜃楼,虚幻如梦。

飞雪如梦。还有呢?

我们是孩子的梦。孩子是我们的梦。无数个梦延续成一个个真实的日子。

元旦的钟声

在城市,在乡村,岁月的钟声在岁末年初时如约而鸣。

那是大地之上恒久的声音,那是苍穹之下壮烈的声音,那是经历了一年沧桑或者喜悦,伤感或者兴奋,行走或者奔波的人们发自内心的期盼的心弦,因此,钟声是一个标志,告别过去,走向希望;告别痛苦,走向慰藉;告别悲伤,走向欢乐,所有的情感,都随着钟声摇摆,都随着钟声叫喊,都随着钟声大起大落。那是人们表达真实的情感的方式,钟声成为一种寄托,希望、幸福、安康,随着钟声飘散,钟声所到之处,人们欢呼、跳跃、奔走,以民间的方式迎接新年。

在城市,在乡村,岁月的钟声无时无刻不在如雷般轰然作响。不虚无缥缈,实实在在,如土地的脉络和质感。

这一年,我们进入了太空,一个叫杨利伟的男儿背负着中华民族的飞天梦,在无穷的太空遨游,他的自信,他的微笑,他的语言,他的目光,清晰地刻在了太空的隧道。雷鸣般的掌声,雷鸣般的欢呼,激情澎湃的泪水,中华民族的豪情,汇聚成更响亮的声音在世界传扬。所以,岁末年初的钟声,被我们演绎得更加宏伟、壮观,我们用心地击打,用全身的力气撞击,而不觉得丝毫的累,因为,我们的心和铿锵的钟声和鸣,与世界的目光接壤。

幽谷之中,岁月的钟声如诗如梦,绵延悠长,一切的浮躁的心绪,一切的世俗的纷攘,一切的名利和欲望,都在钟声中被涤荡,被过滤,被纯净,站在那样的钟声的嗣裹之中,我们变得坦然,变得自在,变得充实。

站在元旦的钟声里,我们的憧憬,我们的希望,我们的快乐,我们的感怀,都触手可摸。因为,当钟声响起的时候,我们已经走过了一年。365个日子里,我们没有虚度,一直在走着,以自己的方式,以自己的心路。以友爱和深情的姿态。

祝福的钟声无时不在,只是在更多的时候,我们没有注意到它,没有因为钟声的响起而滞留而等待而刻意地倾听,因为所有的祝福都会在勤劳的人身上体现,都会在前进的路上,都会在我们收获、我们喜悦、我们自豪的时候响起,那是一种颂歌,那是一种问候,那是一种鼓励,那是为我们增添前进的动力。所以,更多的钟声是我们自己敲晌的,为我们自己,为生活中所有的人们,为我们可爱和日益繁荣的祖国。

元旦是365天中的一天,普通的一天;元旦是新年的第一天,空白的一天;元旦是经历了365个日子堆积之后的一天,是写满了果实和丰收的一天,所以,这一天,沉重之中透着轻松,苦涩之中透着欣慰,伤感之中透着快乐,烦闷之中透着希冀。这一天的钟声应该是为过去而响,催人清醒;这一天的钟声应该是为明天而响,催人前进:这一天的钟声应该是为所有热爱生活的人们而响。

城市的喧嚣是繁荣的表现;乡村的宁静是劳作的前奏。走进元旦,伴着钟声,我们能清晰地看到人们脸上的喜悦和微笑,微笑是生活的阐释,生活是微笑的堆积,当所有的这一切都通过笑声传递。都通过钟声张扬,中国的情绪就如清晨的太阳,灿烂、夺目,光彩照人。

元旦的钟声给我们自信,给我们勇气,给我们生活的微笑。仰望与聆听也是一种姿势,却是被动的。重要的是我们在钟声中前行,抬头走路,举头看天,并且一路收获,那是钟声带来的殷实,是我们与钟声的相约。我们在钟声里充满力量。

城里无月

很少有时间看月。

在城里,眼睛总是平视的,或者俯视。平视是为了看车和路,以及路上的人,看道口的交通灯。俯视则是看自己的脚,脚上的鞋。不讲卫生的城里人,总是随地吐痰。城里的路坚实,那些肮脏的东西亮晶晶的,生命力旺盛。走着,一不小心,鞋就沾染上了。然后随着步子甩到鞋面上,甚至裤腿上,然后带着它出席宴会,工作,那是一种痛苦。

很少抬头。头并不沉重。可是,养成了习惯,到了夜晚,也不抬头。晚归时,天有时还亮着,月还没出来。真的晚时,有路灯。路灯晃眼,亮着路,却不十分清晰和可靠,仍然要用自己的眼,所以。即便真的有月,也不在意。偶尔的抬起头,看到的却是蜘蛛网般的电线,以及远处的更加虚幻的霓虹灯。那富丽的色彩吸引了我的目光,我的目光试图穿透那厚重的墙,深入进去。在城里的路上,让目光掠过城墙,飘摇直上,仰望星空和星空里温暖或孤独的月,还真是一种奢望。

偶尔寂静的路上,就没了灯。这时心就紧了。如果后面有了脚步声,那更令人惊恐。在这时,更没心思保持仰望的姿势,看着前面,想着后面。脖子里冒凉风。脚步就快了,乃至仓皇逃窜。被月光拽长的影子,就迅速地飘进了一个小区,然后上楼,然后把门结实地掩上,心才落了下来。

城市有月时,透过窗,或许是可以看到的。那要看头顶的天空是否宽阔。这很难说。楼高,楼密,月就被隔断了。侥幸通透,月却进了云层。如果耐着性子等待,还是能看到的。但城里人性子都急,现实,或者世俗,看看月,能得到什么回报?死皮赖脸地看月,为了什么?所以,城里的月注定是孤寂的,无人喝彩,没人捧场。

偶尔有人趴在窗台上看月。若是孩子,要提防他一不小心从窗口落下去,那会粉身碎骨。若是老者,要提防他一不小心得了风寒。若是女人,要提防她其实十分寂寞,心花。若是男人,要提防他试图通过对面的窗,捕捉某种隐秘的细节。因为面朝天空,眼却狡诈得很,不安分。心纷乱不已,正回忆着某一场艳遇。

即便这些都不存在,你看着月,有人却可以通过高倍望远镜看你。如果你是一个美丽的女人,你一定成为被意淫的对象;如果你是一个成功的男人,你或许会成为几日后被绑架、勒索的目标。更不用说孩子与老者。他们是弱者,他们一旦被人盯上,那将是一种悲剧。

所以,城里的月从来都是朦胧的。你得朦胧地看她。隔着帘,关了灯,你能看见她,她看不见你。与做贼类似,与偷情类似。这样时,月还有味道吗?

更何况,很少有人心情那么好。即便是诗人或者作家。他们竭力地构思着关于月的章节,只是在城里,空气是迂腐的,声音是混杂的。像猪场。人的所有的感官都被污染了,那么,眼睛的纯洁,实在是虚伪。

也有人以另一种方式看月。到黄河边。西部无海。只有河。一个人坐在岸边,以仰望的姿势,那是神经病。受了打击,看完了,就想与河同呼吸共命运。一般是男女。试图通过一种高雅的方式拉近情感的距离。这不愚蠢,也不时髦,却有目的。月光成为一个幌子,在原本纯净的月光下,男人和女人达到某种愉悦。然后女人说,你给我买座房子吧,你给我买部车吧。那是对月光的亵渎。

城里无月。月侥幸到了城市,也被扭曲成奇形怪状。所以,要是有人说,昨晚月亮好圆,那是虚伪。所以,要是有人卖弄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那一定是受到了某种刺激。

其实我一点都不悲观。月是属于夜的,夜是寂静的,而寂静是难得的美。这一点,城市完全背道而驰。因此,要想看月,就到乡下去。躺在瓜地里,仰面朝天。没有脚步与呼吸,有的,只是风声。风掠过各样的叶子,是一种音乐。音乐和月光说,一生,有这样一天,就很富贵。

飞出手掌心

似乎城市冬天也不太冷了。西部,兰州,或者其他城市,都尽可能地暖着,一季无雪,有也是轻描淡写。于是,就见不到真正的雪。天上好像有,那不算。偶尔能落到地上,却是稀薄的,如纱。那点点的矜持被城市快速地瓦解。然后就全无尊严,和城市的土混杂在一起,同流合污,轻佻地沾染城里人的裤腿、皮鞋。

雪有时就是悲哀的。落在城市,这并非它的意愿,却无可奈何。暖冬,就是这个样子。雪的力量微不足道,它无法改变一座城市的气候。它的到来,只是或多或少地掩盖灰尘,改良浑浊的空气。

无雪。屋上也无雪。树上也无雪。那些顽皮的麻雀,就无追逐的喜悦。它们是弱者,渺小的,所以需要借助飞舞的雪花让自己尽量张扬一些。即便一点点,就足够了。你看,它们轻轻地弹跳,让翅膀舞动起来,然后雪花顺着风脱离树干,洋洋洒洒,城里人就抬起头,孩子们惊讶地喊,麻雀!麻雀就这样吸引人们的目光,成为某一阶段的焦点。麻雀不需要被人景仰,因为那几乎不现实。但它又那么不甘寂寞。尤其到了城市,不想被埋没都难的时代,它们是那么的想出人头地,或者不可能,也一定要留下点回忆与思念。

麻雀多么想站在地上,从树上到地上,那是质的改变。是一种从容。而地上覆盖了雪时,麻雀的站立就有了足迹,它的行走与跳跃就有了连贯的路。虽然轻浮,虽然无足挂齿,那是对于人来说,对一只麻雀,这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可是地上的雪是那么的势利,它们急切地与城市融和,被城市摧残,这对于城市的麻雀来说,是那么的不公平。

城市少雪。城市的雪无法特立独行。却有麻雀。偶尔看到,我想,它们本不该进城。它们的身份是尴尬的,得不到鹦鹉们的那种待遇,还可能在有益与有害之间引起人们的争论。受人排斥,受人冷眼。只有孩子们喜欢,但孩子们未必真的喜欢,他们只是好奇,麻雀真的被他们捏住,那或许会被拴上一根红头绳,一手牵着,然后兴奋地跺着脚。麻雀就有了大难临头的委屈与恐慌。

如果有雪呢。那就不一样了。孩子们会抓一把小米,撒到雪里,等麻雀们来觅食。它们雀跃的样子使孩子们哈哈大笑,或许可以叫得意忘形,在这时,他们压根就想不到对麻雀们使用某种手段,制造伤害。那是一种友情。

所以,我希望城市有一场大雪降临。漫天飞舞,如泣如诉;然后阳光温和,不热不烈。那样,雪就会尽可能地持久。麻雀们纷纷落下,警惕地张望。然后谨慎地把嘴探入雪里,寻找精美的午餐。

那样的情景是我童年的某一季或某一天的故事。我在深邃的草房里甩出一根绳子,绳子的那头是一个陷阱。站立的陷阱,所以弱小的麻雀们就仰望不到。它们也不会仔细猜测雪地里一根绳子的险恶。更不会留意到草房里一个孩子的阴谋。它们目光精确地看到一片稀疏的小米,那是多么令人欣喜的事。它们左右探视,然后渐渐地靠近,渐渐,当它们的身体已经全部被罩在一片阴影里时,它们其实已经身陷囹圄了。这个时候,只要我轻轻地一拉,麻雀们头顶的天就黑了。

可是我有时并不拉动绳子。在吉林的冬天,麻雀并不稀奇,也不珍贵。那个时候,空气是纯净的,没有雪也是纯净的。麻雀和我共同拥有一片天,一片地。它们缺的是精致的小米。大雪封山,茫茫云烟,整个肃穆的世界。这个时候,麻雀们就慌了。绝粮是多么可怕的事。它们几乎孤独无助。甚至有了哀鸣。它们寄希望于地上,粗心大意的孩子们玩弄后的米粒是它们逢生的希望。那个时候,雪是令它们讨厌的。不像进了城的麻雀,刻意期盼着大雪的来临。所以,一旦生存的环境发生变化,连麻雀们都会见风使舵,变得势利。

留守在乡下的麻雀想的是尽快透过大雪找到小米。但大雪厚啊。十厘米,二十来厘米,甚至更厚,没膝。在如此深厚的、具有城府的雪里找到小米,那是一件苦差事。但麻雀们没有其他选择。

我只是把小米撒在雪上。我的心是善良的,尽管这是一场阴谋。但大雪纷飞,顷刻间小米就被埋没了。麻雀们失去了最好的时机,所以它们要付出更多的努力。但我不能帮助它们。我的出现将会使它们大惊失色。那样,它们不但找不到小米,还会丧失再次降临的勇气。

我只是看着。善意地注视。我想,这是些可爱的家伙。

它们终于找到了。有的得意地炫耀,它们的炫耀是通过鸣叫和转动的小脑袋以及身体的姿势。那时,它们全无警惕。我只要轻轻地拽动绳子,它们几乎一个不落地要成为囚徒。我的目的也是让它们成为囚徒,之后被我摆弄,再之后成为我的一顿美餐。那是残酷的。很小的我,就那么残酷。而最重要的是,我没有意识到那是一种残酷。觉得不过是一场游戏,丰富了我童年的记忆。

庆幸的是,我有时松开了绳子。我学会了欣赏。我甚至轻轻地走出草房,渐渐地靠近它们。它们很快就发现了我。它们警惕地抬起头,摆出随时逃离的姿势。我不怕。我有小米。我轻轻地扬起一把小米,让纷飞的金黄的小米打消它们对我的敌意。那不是诱饵,是一种沟通。是我走向它们的虔诚的方式。

麻雀不傻。即便真的是诱饵,它们也不再刻意辨别了。因为踟蹰有时就意味着机会的丧失。它们靠近我,进一步靠近我。我呢,就蹲在地上,或者已经坐在雪上了。飘舞的大雪落到我的脸上、身上,我的目光穿过雪的空子看着那些可爱的精灵。它们那么兴奋,那么毫无顾忌。它们甚至就在我的身边,我只要轻轻地伸出手,就能将它们抓住。我的手,可以决定一只麻雀的命运。但我没有。那个时候,我是那么的爱它们。虽然它们未必会爱我。

我想,如果它们爱我,它们就会飞到我的身上和头上,与我同行。它们不再惧怕我,不再提防我,当然,它们也不会伤害我,其实,我知道,它们的嘴是尖刻的,它们唯一的武器是那张有弧度的嘴。

大雪纷飞时,我无事可做。我不需要劳作,没有那么多功课,也不需要上那么多课余班。我需要读的书就是大地与天空,我的朋友就是这些麻雀。而我的那些小伙伴们,也正在某一个村落和我玩同样的游戏。大雪淹没了路,隔绝了世界。那时没有电话,没有手机,更没有短途的特快专递。我们都不被获许出门。但门里,我基本是绝对自由的,只要我不点火烧房子,不玩弄母亲的菜刀,不碰父亲的手枪。这是命令,一旦有思想的苗头,我的屁股就会开花。哪里像如今的孩子,父亲把木条狠狠地甩下来,又轻轻地摁到孩子的手上,孩子就笑了,说,真舒服。父亲也笑了,摇摇头,满眼的慈爱。

那个小院是属于我的。那厚厚的雪是属于我的。那草房也是属于我的。我还需要一把小米,这个是非常重要的。这时,我就可以迎接麻雀们的光临。我有诚意。招待朋友需要诚意。朋友饿时,我有粮食;朋友冷时,我有棉衣;朋友笑时,我有美酒。麻雀们只需要粮食,而我也只有粮食。当几十年后,我有棉衣与美酒时,我却未必会有朋友。麻雀们在冬天的城里没有立足之地,我几乎见不到它们。我所见到的,多是对类似麻雀那样的弱者十分贪婪的人,他们的欲望无休无止。是个无底洞。他们不像麻雀那么单纯,只是想念一顿晚餐。

这些人想的是,你反正飞不出我的手掌心。所以,就算是我把棉衣和美酒拿给他们,他们心里想的却是那棉衣的质地与美酒的年份。他们有时会这样说,翅膀硬了,想飞了,可飞得了吗?

死亡边缘

以前人们都是怕死的。不是真的死,而是死的字眼。这个字眼不吉利、晦气。早些年,有人买了一辆摩托车,不是脚踏板的那种,妻开玩笑道,一脚踹,死得快。人家不高兴了,说,你这是咋说话呢?妻说话没原则,被人责怪,自找的。实际上,骑摩托车出车祸的人每天都有,谁遇上谁倒霉,但却不能说。

还是说摩托车。不管有车没车的人,都知道那玩意是肉包铁,相反,坐在车里的人就是铁包肉了。当然,处境不同,危险系数也大不一样。危险系数无处不在。走在路上,既不违章,也不招摇,也有突然毙命的可能。你不想死,有人能让你死。否则,飞来横祸又怎么解释?所以,与其说人活着,不如说人时刻处于死亡边缘。这个边缘是什么,走在路上、吃着饭菜、住在房里、旅于车上、玩于娱乐、病在医院,衣食住行,只要人活着,就可能突然死了。决不是人想死,而是死亡的危险时刻瞄着你。要说活着,或者说活的方式,人可以选择,吃好的、穿好的、玩好的,或者淡泊宁静、粗茶淡饭、与世无争、狗急跳墙、游刃有余、两面三刀、左右逢源,都活得滋润、舒服、惬意。可是死,却无法预料,更无法选择。人在死前,还清醒着时,交代后事,告诉后人该怎么办怎么办,告诉活着的人,想这么死,想死在地下,死在海里,死在山上。至于后人听不听话,要死的人也无能为力。倒是越来越多的人开明,活着时不忌讳谈死,半开玩笑间,表明死的立场。

所以,每天都有死亡。正如每天都有新生。不同的是,有的人在死亡边缘挣扎,就死了;有的人却能从死亡边缘活了回来。一步之遥,却天上人间。也就有了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话。真的有福无福,其实并不重要,活着比死了好,活着一切都有可能,死了一了百了。好死不如赖活着。

说到死,我是有体会的。

小时,我和弟弟经常跟着母亲去苗圃玩。母亲在那里工作。那是内蒙古草原,水多。去苗圃的路上有一条不宽却湍急的河,河面上没有桥,只有一根窄窄的木头。我们去时,母亲先把我抱过去,然后再抱弟弟。回来时先把我抱过来,然后再去抱弟弟。只是弟弟很调皮,有一次在把我抱过河后,母亲返回身找弟弟时,他已经不见了踪影。

河两岸是宽阔的原野,一目了然。母亲疯了似的趴在那根窄窄的木头上,用手在浑浊的水里摸索着。终于,她抓住了弟弟的手。弟弟在掉人河里的最后一刻竟死死地抓住了木头的边缘。母亲捞起被水没过头顶的弟弟,然后提着他的双脚让他腹腔里的水往外流淌。弟弟得救了。

很多年以后,回忆起这件事,母亲总说,你弟弟命大。我想,可能是,也可能不是。母亲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准确地判断出弟弟掉入河里,并且没有被河水冲走,这为救起弟弟并救活弟弟赢得了宝贵的时间,这是感觉,一个母亲对于孩子的。

第二件事仍然与死有关。有一天上午,我出了报社大楼,经过一家快餐店时,还和朋友谈笑风生。大约十来分钟之后,那家快餐店发生了爆炸,飞出的瓦斯罐炸伤了行人,非常不幸的是,一个正当壮年的男人被当场炸死。他有妻子,也有孩子。他有一个幸福的家。只是,飞来横祸打碎了这一切。后来我想,在我路过时,我其实已经走在死亡的边缘。那是你无法防备的,无法预知的,逃过,是幸运。

如果在那时,突然有一个电话,让我徘徊一下,突然想喝点啤酒,进了那家快餐店,突然遇到一个故人,在门前寒暄片刻,那我就必死无疑。

有一位朋友,和我关系不冷不淡。但我们曾经是竞争对手。在那次竞争中,我失败了。那是国家大报招调驻甘肃记者,考试地点在北京。我是飞去的。我一直在乎时间,所以他们都选择了火车,我选择了飞机。虽然候选人有5个,但我很清楚最终会在我们两人中选一个。果然,人家选的是他。我的成绩第一,却因为他的文凭比我过硬。在甘肃,中央大报记者的收入不错,而且社会地位高。我虽然没被选上,也为他祝福。在他上任之后,我们的关系没有什么变化。只是,残酷的现实是,在他上任半年后,在开着车回家探亲返回路上,因为下雪路滑,不知怎么与一辆大客车相撞,他和他的妻子、女儿、保姆,当场遇难。听到噩耗,我真为他惋惜,也非常难过。我打听到了他的“遗体”告别仪式的时间,也去参加了,以我个人的名义表达对于一个朋友的怀念。

后来有人开玩笑说,幸亏没选你。我说,话不能这么说。人的死亡,不确定因素有很多。比如我的那位朋友,他不买车,不在风雪中前行,没有一家同车,或者,他也没被选上,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化,都可能会改变命运的结局。在一种结局被改变前,另一种危险也许就潜伏着。

更危险的一次。大约十年前,我与妻谈恋爱时,有时去她宿舍。她不懂电路,却自作主张,把火线和零线接在一个插板的同一条线上。白天我们都上班,下班去她宿舍,我刚把插板的插头往墙上的插座一插,好家伙,瞬间就见电线熔化,冒烟,着火。线路的周围是蚊帐、被褥。我一看大事不妙,冒着危险硬把插头拔了下来,几秒钟,屋里已是浓烟四起。幸亏我动作快,断了电路后,火势就没了后劲。

人的一生,不知有多少次这样危险的经历。

我们小时,危险性小。社会简单、物质简单、人际简单,从土沟上掉到土沟里,顶多在父亲部队满院子报废的解放车上擦伤皮。没有高楼大厦、车水马龙。现在的孩子可不一样。女儿班上的同学,过校门前的马路时,就被车当场撞死,夭折了。生活在都市,每天都有死亡的新闻。那不是正常的死亡,而是飞来横祸。就有一件事让我感动,两口子在卫生间洗澡,被煤气熏倒,她的好像不到8岁的女儿,关了煤气阀门,打开了窗,然后打110报警,就这么简单,她的父母得救了,从死亡边缘被拉了回来。这个女孩还被评上了社会某个部门的先进人物。

事到如今,我们唯一能做的是告诉孩子们学会躲避危险,或在危险到来时有一定的防范能力。同时,我们自己时刻提高警惕。

其实,死亡无处不在。如鲜花始终盛开。提高警惕,就会离死远一点。

雪路

在东北,冬天只有雪。一夜间,世界就白了。那雪不零散、不娇弱,宛如情人的泪,一泻千里。

雪封了山,却封不住路;封了山村,却封不住城市。

我小时,在吉林白城的边缘生活过。我每天都得顶着狂妄的风雪推开门,那门原本是轻巧的,却有了力,风是固执的,强硬的,我也是固执的,强硬的。终于,风让了步。风逮着了空隙,直扑进来,撞上我的脸,我一哆嗦;再次狠狠地撞击时,我已经出门了。

门前的雪已经很厚,没了我的膝,我像个矮人。父亲的自行车早停在院里,他说,上车。我坐在车的前梁,为什么没坐在后架上,我不知道。那时,天还黑着,门没关,母亲站在门口,门里的灯照着院子。也照着我们。父亲紧跑几步,上了车。出部队大院时,母亲还没有关门,她想,黑夜里,灯总会照得远一些。然后,就是通往城市的路。车前没有路,只有雪。在厚厚的雪里行走,又要顶着狂风,但我听不见父亲的喘息。他的喘息淹没在风里。他蹬得很慢,几乎摇摇晃晃。却没有倒下,即便是倒下,也不过是在雪地里打个滚。我坐在前面,又是顶着风,很冷。

天渐渐明了。我们走出了一条路,身后也会留下一条路,尽管风雪很快会让这条路销声匿迹。

周围能看见人了。也有车。车不多。人也不多。父亲终于累了,在路边停了车,让我下来,休息。我看见他满身都是雪,眼里也是雪,鼻孔、嘴巴都是雪。只要有温差的地方,都挂着雪。他大口地喘气,洁白的雾气在我眼前萦绕。我尿急,站在路边,一股热流喷出,融化出一个雪洞,紧接着那个雪洞又凝固了。在零下二三十摄氏度的环境里,这个物理变化是不需要掩饰的。我看着父亲,也就看见了自己。我一定是个雪孩子。

我穿着棉衣、棉裤、棉鞋,戴着棉帽、棉手套,那时还没听说羽绒服。父亲穿着厚厚的棉军装。我们继续前行。过了铁道线,车渐渐多了,有了公交车,有了楼,有了商场。路就好走了。有人已经走出了路。

大约半个多小时,实验小学到了。父亲停下车,我下来,我走向校门,父亲走向军营,从这里到军营,可能还要半个多小时。

其实,家的附近有一所小学。叫军民小学,听名字应该是专门为部队的孩子办的。从家到军民小学可能不到二十分钟。我还在那里读了两年书。但是父亲把我转到了实验小学。他说,实验小学是市里的重点。因为转了学,所以父亲每天都要蹬那么久的车送我上学。风雨无阻。

因此,自小,我的眼里就没有黑色。或许有的孩子有。我没有,因为我的童年都被洁白的雪笼罩着。洁白与雪都是善良的。宽厚的。诚实的。

我由此爱父亲,虽然也令他气愤过,但我最有力的记忆是在他怀里所感受到的温暖。

我大了,我现在想,给所有的孩子一个完整、充实、温暖,又有一点点转折的童年,比一切都珍贵。

淘书记

按现在的话说,七八岁时我住在城郊。城郊是部队大院,周围除了茂密的白桦林,就基本没有人烟了。所以,周围没有书店。

要想买书,就得去铁路小店。那时我爱书,特别喜欢小人书,方圆十里,总算是发现那里有。听那名字,你就知道,那一定不是书店。所谓卖书,不过是空出一个柜台,搁置了许多的小人书。说是许多,其实也不多,几十种或者再多一些。不管多还是少,只要我没有,我就是那里的常客。

那时书很便宜,当然是和现在比较。几分钱、一毛多钱,顶多两毛钱。但那时没钱,母亲不吝啬,时常给五分钱,或者一毛钱,有时嘴馋,买了冰棍;有时舍不得买,就省下来买书。但是远远不够,我恨不得把小店里的书都搬回家。那个眼馋。

为了赚钱,我开始拾破烂。那时物质匮乏,满大街也找不到一件破烂。不像现在饮料瓶都一毛一个。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那时还没学会这个词,却已经在实践了。在部队大院里淘货,收获还是不小的,有铁块之类的金属,不大、不重,拾掇起来拿到废品收购站去卖,一次赚几毛钱。但是没多久,大院里就被我们掘地三尺。再也找不到可卖的东西了。偷,我和我的伙伴们是决不干的。我们拿的那些东西,就算是门口的卫兵看见。也不管。那本来就是废品。到手的钱换来几本小人书。然后又开始望着柜台眼馋。

资源枯竭时,幸亏,我们又发现了一座宝藏。父亲的部队是汽车团,汽车多,能开的多,不能开的也多。按现在的话说,就是属于报废的了。多得听起来你就会吃惊,反正一眼望去,数不清的大解放车,像被遗弃的老人孤独地守望着。部队门口的卫兵严肃不活泼,但不会不让我们进。我们三五个人,跟特务似的,悄悄潜入那片宝藏。与废品收购站打交道多了,我们知道了行情,铁便宜,铜和铅贵。我们就专门卸车上的铜管,就专门拆车上的电瓶。铜管软,好藏,电瓶大了去了,那就一不做二不休,敲山镇虎,只留下电瓶里的铅板。细节再不能讲,有教唆人的嫌疑。但首先,这些车都是属于报废的,风里雨里大概也停了十来年了;我们“偷”的贵重金属,卖了后没有去干坏事,至少我没有。而是去买书。

那些收废品的,其实很希望有我们这样的供应商。因此,在我们往铜管里灌满土,然后把两端砸死,卖给他们时,我们真怕被他们发现,可他们表现得那么弱智,秤杆一仰,三块,或者五块。现在想来,他们是知道我们的这点小把戏的,几个毛头孩子,能骗得了他们?他们不挑破。是因为他们仍然觉得很划算。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我们这些孩子是有原则的,不该碰的坚决不碰。比如父亲的手枪,比如部队的弹药库,比如一眼看去就知道不能拿的东西。所以。风风雨雨好几年,我们没有被卫兵抓住过一次。也就更没有被首长请家长的壮举。

那些破车的铜管和电瓶几乎被我们淘了个空。我们拿着赚的钱,一趟趟往铁路小店跑。铁路小店大概也很有头脑,反正我们每次去,都有新书,都能让我心动,高兴地去,高兴地回。

铁路小店的旁边就是铁轨和道口。我们经常听见警笛响了,然后栏杆放了下来,然后火车开过来了。去小店不用经过铁道。我们也不用担心堵车。家离这里有一段路,我们走着来,走着回。记忆里那都是夏天,天热,太阳毒,偶尔风把地上的土吹起来,扬了我们一身。但我们的心思,都在手里新崭崭的书上。

那几年,就靠拾破烂,我买了几百本小人书。

在一个个阳光温和的下午,我把所有的小人书整齐地摆在院子里,然后坐在矮凳子上,等待着伙伴们的到来。我的周围是吉林特有的白桦树围成的院墙,有间隙,那间隙能使伙伴们清晰地看到我这个书的主人与满院的书。偶尔也有风,风不大,吹不散书的队形。

成为众多书的主人,让一个孩子满腔的自豪。那个铁路小店,由此成为我永恒的记忆。

瑞士表

25年前,父亲买了一块瑞士手表。

也许是一时冲动,也许是真的喜欢。总之,他把本该存到银行的2000块钱(大约)挪用。那时候,父亲每月的工资大约不到100(估计,可能更少),学过算术的人都能算得清,要想买一块这样的手表,需要多少年。

母亲那时也有工作,工资更低。他们如何节俭和辛劳地存了这些钱。我不知道。但一定不是非法所得。父亲是军人,是个官,却不大,团卫生队队长,那年头,清纯得了得。

所以,当父亲戴着手表回家后,母亲很生气,不停地唠叨。这一唠叨,就唠叨了几十年。老人健忘,想不起时不说,想起时,母亲就仍旧唠叨。

这块表,陪伴了父亲几十年。地道的瑞士货,走得可准。那时没有假货,如父亲买了假货回来,母亲准会跟他大干一场。

这块表,走了几十年,没有丝毫的偏差。

但再好的东西,也会老。这块表,终于有一天,父亲在上弦时,轻微的咔嚓声后,表停下了前进的脚步。父亲拿到钟表店,人家拆开一看,说一个小齿轮的一个齿断了。但那是瑞士表,一般的店没有配件。后来在省城的一家最大的专业钟表店,人家看了,也摇头,没有配件,修不了。

那表就放下了,一放就是好几年。父亲买了块一百多块钱的表凑合着。

几年前,我去北京。父亲说,把表拿上,给修一下。北京大,我拿到王府井最大的一家钟表店,果然,有进口的配件,能修。修一下,上上油,一千块。我说这么贵?人家说,你这表现在值一万。我想,父亲果然是有眼光的,他买表时,人家就说,这表里有12颗钻石。当然极其微小,却能保值。

就修了。回到家,把表交给父亲。父亲说,送给你吧,你当记者,抛头露面的。我自然接受了。

但是一万多块的手表戴着,不方便。洗手、洗脸要么怕丢了,要么怕进水。这还好说,小心一些就是了。只是,我总忘了上弦。看时间时,大中午的才8点多。想起时,表已经停了。这对表是不利的。

而且,非常重要的是,一旦有人盯上我的表,那就不是表的命运问题。而是我的手的命运开始多舛。我不能丢了父亲的表,更不能丢了我的手。

有一次回家,走时,我忘了表。回到深圳,母亲打电话说,你没拿表。我说,下次再说吧。

其实,我又想,那块表是父亲的心爱之物,为此,他忍受了母亲几十年的唠叨,那块表是属于他的。

人的一生,都有最爱。有的人聪明,有的人傻,有的人痴迷,有的人执著,终于得到了,值得庆幸。父亲最爱的东西,我不该夺。就像没有人能夺走我对父亲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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