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政府部门责任
政府部门从2008年开始就呼吁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进行社会责任披露,并出台了各种指引性文件,但对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始终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审核机制,造成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良莠不齐,披露事项的重点由企业的宣传目的和营销目的所决定的现状。
政府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应着手建立社会责任披露系统,除上市公司外,应考虑将业务规模较大的、有示范性和代表性的非上市企业纳入该披露系统中,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披露进行规范的分类和评价,广泛地征集信息使用者和利益相关方建议,改变企业社会责任披露现状,提高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促进企业将社会责任和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相统一,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并披露执行状况。
另外,相应的监管机构应加强评价监管,建议考虑委托社会机构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进行比较评价,与企业形成有效的沟通机制,向企业反馈其社会责任报告的缺陷和不足,督导其积极更正和补充。同时,监管机构应向全社会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价等级和评价改进过程。
(二)加深企业认识
企业作为社会责任报告的发布主体,应深化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改变认为践行社会责任会影响企业经济利益的观念;应将社会责任与企业战略和企业长远规划进行整合,将社会责任观念融入企业文化,充分发挥社会责任对企业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激励作用,从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着眼企业的长远利益和长远发展。
另外,企业在社会责任的披露中,应充分整合各个职能部门的信息,在披露“企业做到与未做到”某项社会责任时,获得具体数据的支持,并将这些人力资源数据和管理会计、财务会计、投资规划以及研发销售的数据充分披露,以便信息使用者获得企业更全面更真实的有价值的信息,这在一定程度上可引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和投资热情。企业在整合这些信息和数据的过程中,也可充分梳理企业整体运作是否充分,便于及时发现企业运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从而对企业流程和企业文化进行再思考和再整合。
(三)加强社会责任研究和社会监督
业界、信息使用者和学术界都应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所披露信息的研究,通过多方面的比较和数据的统计,找到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为企业的发展提出更多有价值的建设性意见。另外,规范的社会责任体系的建立,将方便研究者获取更加丰富的信息,从而进行更全面的比较和研究。
将非上市公司纳入社会责任报告披露体系,也为非上市公司提供了一个对外积极披露企业信息、展示企业经营业绩的窗口,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我们现有的企业数据,为开展更加有效的企业治理等学术研究提供更多有效的样本。
在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上,应该引入广泛的社会监管,进行有效的社会审计,充分地评价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机和产生的具体后果,以便更好地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进行评级和做出有效评价,防止过度地依赖指标体系所产生的偏误和评价的不客观。而且,广泛的社会监督也可以更好地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和竞争行为,为积极地践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建立更好的社会形象,从而进一步增加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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