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双拥工作责任制,是抓好双拥工作的重要手段,健全了责任制,各级抓基层双拥工作就有了动力和压力,各级职责明确,工作积极性调动起来了,就为做好双拥工作提供了可靠保证。当前,我们就感到不少单位没有责任区分和科学的管理,导致工作上不到位,上级的一些重要的会议和指示精神没能及时传达彻底,一些双拥的政策法规没有真正在街道、工厂、乡村、连队等基层单位落实;有的单位发生军警民矛盾和纠纷后,相互指责,互相埋怨,互相推诿,谁都不愿负责,等等。产生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双拥责任制不健全。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落实双拥工作责任制。
首先,要严格各级领导抓双拥的责任制,增强抓基层双拥工作的领导力度。
要在地方县、乡镇、村和部队团、营、连各级领导中,实行党委(支部)统一领导下的双拥负责制,按级管理,按级负责,一级一级抓,把双拥共建纳入地方经济和部队全面建设总体规划之中,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与干部职务升降挂起钩来,对部队基层单位主管抓双拥工作不得力的,年终不予评功授奖,该基层单位不能评为达标先进单位,形成层层组织有人管,上下游有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局面,增强双拥工作领导力度,变“软”指标为硬任务。据了解,近年来,为做好老复员军人优抚款和义务兵优待金工作落实,湖北大部分县市长与乡镇长签订了老复员军人优抚款和义务兵优待金兑现合同书;一些地方为争创省级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县市长与乡镇长,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主任和村主任都签订了责任书,明确各级领导职责,对照职责抓落实,使双拥工作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得较好,双拥工作发展形势很好。
其次,要严格各级职能部门双拥工作责任制,形成各部门优势互补,协调一致的整合力。
做好双拥工作是党政军民共同的社会责任,但这个共同的责任是通过各行各业各负其责来实现的。领导决策,需要各职能部门提供依据;落实领导决策,要靠职能部门去组织实施。因此,要抓好基层双拥工作,必须充分发挥双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职能部门的作用。要通过制定和落实各级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将双拥工作抓基层、抓落实的任务分解到各个单位,纳入军地各有关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增强部门、行业系统的双拥意识,要根据部队建设和新时期拥军优属工作发展的需要,立足本职,强化部门、行业系统的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意识,引导各职能部门发挥自身优势,自觉履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义务。如湖北省出台《支持部队生产经营12项规定》、各县市出台的《国防教育意见》、《双拥公约》、《拥军优属基金实施意见》、《拥军优属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军警民团结的意见》等,都是许多职能部门结合实际共同研究制定的。实践证明,严格职能部门双拥工作责任制,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对促进双拥工作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再次,要严格社会“窗口”和公共场所的双拥责任制,增强广大军民自觉参加双拥工作的积极性。
双拥工作不是一项单一的工作,而是一项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不能做应景文章,不能搞短期行为,不能图形式。双拥工作只有依靠社会,依靠群众,才有广泛的基础。抓好社会“窗口”和公共场所的双拥责任制,就能影响广大军民,增强其工作积极性,对基层双拥工作起到促进和示范作用。要对商店、车站、港口、公园、烈士陵园、粮店、医院、停车场、哨位等军地交往较多、影响力大的基层单位、社会“窗口”和公共场所,规定明确具体的双拥职责,明确任务、制定目标、严格奖惩措施,并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相结合的办法,促进这些单位的工作开展,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双拥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普通群众身上,促使他们自觉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和驻军部队全面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996年9月25日发表在《湖北日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