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同其他三个国家——古埃及、古印度、古巴比伦相比,中国是唯一一个未曾中断历史的国家,仅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就长达四千多年。
中国也是世界文化的发祥地和传统道德的“王国”。在四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经过潮起潮落,经过无数次的冲刷和筛选,冲去了不该留下的东西,积淀了不该冲去的东西。我们的祖先,不但创造了世界上无法与之媲美的光辉灿烂的中华文化,也创造了世界上独树一帜的宏博、丰富、完美、系统的道德资源和传统美德。
悠久的历史证明,中国传统美德,早已成为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道德根基;成为光芒四射、永恒于世的另一座“长城”——精神长城;成为凝神聚力、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成为“中国独创”的国粹、国宝、国魂、国脉;成为中华民族永远前进、生生不息的动力。全世界仰慕,全国人民自豪的中华传统美德,也是中国屹立于世界之林的精神支柱。
考据历史,中华传统美德始于尧、舜、禹或更早。但把中国化的道德资源加以理性化并整合为一体的,非孔子莫属。
孔子(前551—前479),是儒学的创立者,是“中华文化的中心”,“自孔子以前数千年的文化赖孔子而传;自孔子以后数千年的文化赖孔子而开”。“无孔子则无中国文化”。(国学大师柳诒徵《中国文化》(上),东方出版社,2008年,第226页)
孔子学说,涉及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包括哲学、政治、经济、伦理、美学、文学、音乐等,但中心思想是一个“仁”字。以“四书”之首的《论语》为例,孔子论“仁”就多达109次。(唐明贵《论语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25页)仁,在万余言的《论语》中是贯穿始终的。如仁者,人也,仁者爱人,仁者惠人;克己复礼为仁、志士仁人等。仁在道德大系中的统御地位不可撼动,它对引领整个社会的教化,对涵养民族精神,发挥了核心价值作用。但是,“天人合一”过于哲学化,宽泛化,守行难尊。宋明理学的开山祖师周敦颐(1017—1073)提出了“以诚为本”的道德本体论,他说“诚,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通书·诚下》)。“以诚为本”的特点起具体化、对象化。由诚而行,可以引申为:诚仁、诚礼、诚信、诚善、诚智、诚义。如何实现“以诚为本”呢,周敦颐给出了结论:“无妄,则诚矣。”但是,孔子的道德规范堪称庞然大系,以仁为主,包括《中庸》(《中庸》又包括中和、中正、中仁、中道,即中在天下之道,庸在天下之理,不偏之为中,不易之为庸),一部《中庸》超出了“诚”的界线。除此之外,《论语》还包括:慈、孝、忠、悌、信、友、敏、惠、敬、礼、义、智、勇、宽、温、良、恭、俭、让、廉、耻、逊、和、合、善、正、爱、美、庄、公、志、刚、恕等等非常多的道德题目,周敦颐未能全其貌,概其宗。所以,汉代著名学者贾谊(前200—前168),在其《新书·道术》中,根据《论语》中的对应关系,如正负、是非、善恶、美丑、真伪组成56组派对,以利于行。但贾谊的56组关系也有缺点,那就是过于纷杂。后来,宋代理学集大成者《四书章句集注》的作者朱熹(1130—1200),对孔子学说进行了总整理、总整合,指出:“百行万善总于‘五常’,‘五常’又总于仁”(《朱子语类卷六》)。朱熹比较准确地为“本”“源”定了位、定了性,得到广泛的认可。那么,“总于仁的五常”是什么呢?朱熹说:“仁、义、礼、智、信。”这五个字,就是定型化的传统美德。
传统美德的定型化,是经过几千年历史千锤百炼始得成熟化、常态化,也是人之为人的基本“资格”;是道德总汇的基础部分和最低底线,具有普遍性和普适性。这五种德目,把美德贯穿到一个人的自身、家庭、社会和国家,贯穿到中华民族发展的整个历史过程,具有永恒的核心价值。
诚信建设,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它不但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不但是国内问题,也是令人堪忧的国际问题。有学者认为,经济危机的出现,使本来存在的诚信不足问题也进入了严重危机状态。各种假、冒、伪、劣、毒、黑、坑、骗、诈、抢、偷等现象时有发生。什么假政绩、假数字、假广告、假“检查”、假“验收”、假“评比”、假“鉴定”、假“公证”、假发票、假学历、假“打假”、假牌照、假干部、假记者、假学术论文、假药、假烟、假酒、假“听证”、假信息、假纪念金银币、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各种假货,甚至踢足球还做假、黑哨、黑金、黑社会、黑煤矿、黑网吧、毒奶、毒饺子、毒月饼、毒绿豆、地沟油、注水鱼、注水茄子、注水猪肉、注水柿子……这些现象,不是全局性的,也不代表事物的本质,但却说明我们的诚信严重不足。有人统计“仅由于诚信的缺失,每年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达5000亿”(《中国老年》杂志,2006年,第十期)。但是,诚信“供应”不足,是无法用金钱来计算的。你说,讲假话多少钱一斤,能有定价么,但是,如果假话说得太多了,人们就不把你的话当“话”听了,不听、不办、不信,这本身就是重大的损失。君子以行言,小人以舌言。煽动舌簧的人,永远是社会的大输家,他输了什么?输了做人的尊严,输了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真爱、真情、真意,甚至对他的亲朋挚友、亲爹亲妈都是隔着“柜台”的金钱交易。缺少真情的人,“德”已游离身外,失范是必然的。
著名作家、空军中将刘亚洲说:“我们这一辈子什么都缺。我们小的时候缺菜,长大了缺钙,老了缺爱;年轻时,缺知识;安了家缺房子;上了三十,缺文凭;有了年龄缺健康,开放了又缺青春,有了青春又缺开明。但是,最缺少的是讲真话。但我还是孜孜不倦的讲真话,为什么呢?我太爱党了,我把党来比作母亲。儿子对母亲能不讲真话么?如果欺骗母亲还能叫儿子么!”他呼吁在全国全党开展一场讲真话的教育活动。(西隐:《中国高层文胆》,浙江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6页)讲真话,就是讲诚信。
从党和国家根本利益出发,深入持久的开展诚信建设,深得人心!
第一,让中国创造的谓之“五常”的传统美德,大放异彩。结合实际,树立孙氏兄弟那样诚信模范。正面形象永远是我们的主流,永远是我们的学习榜样。
第二,不搞轰轰烈烈的突击式运动,但要开展扎扎实实的诚信教育活动,通过活灵活现的事实,通过浸润肺腑的教育,提高人们认识到眼前的实证:
诚信,是企业和个人的社会通行证;
诚信,是国际社会、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诚信,是文明社会的道德标准;
诚信,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
诚信,是基本人权的共同保障;
诚信,是公序良俗的方向标;
诚信,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诚信,是清除污染、净化环境的自然发动机;
诚信,是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助推器等等。
通过深入持久的诚信教育,将良好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回归思想的故乡”。
第三,加强诚信建设,要德法兼治。道德是法律的内在基础,法律是道德的最高规范;德,是自律的;法,是他律的。德是自觉的,法是强制的。凡是违反道德的,常常就是违反了法律;凡是违反了法律的,亦同时违反了道德。我国制订的成文法,都有“诚信”要约。《民法通则》第四条就明确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其他法律,包括债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保险法、劳动法、银行法、会计法、统计法、信贷法、教育法、担保法、质监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等,都有诚信的专条或具体规定。学习法律,熟悉法律,利用法律的利器打击违法者,挽救无良的人,强制“躲猫猫”的“赖先生”走入应该走的正道。
德法兼治,其效卓著。最高法院规定,凡是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各种触犯刑律的伪、劣、假、冒、欺诈、坑、拐、骗、黑、恶等案件,要快立案,快审、快判、快结,使社会风气更加清纯。
第四,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发达国家的个人信用制度已有150多年的历史。通过强制性征信制度,制服有不良记录的人。1970年,德国诞生了世界第一部数据保护法,随后欧盟部长会议通过了共同执行的数据保护法,美国也建立了消费者信用局,它的特点之一是,无良的人搞项目没有合作者,贷款没有担保者,打工没有人敢用,谈恋爱都很难,总之,信息库里都有记载,一经查明,一旦达到失德失信底线,寸步难行。我国除交通管理依法实行扣减分的规定外,其他方面还没有具体实施的量化标准。
第五,当前,我国正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发展期,社会公序良俗如何、社会风气好坏,确保社会稳定,直接影响和制约建设现代化强国宏伟蓝图的实现。2006年3月4日,党中央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中华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科学结合,应当而且必须成为每个人的行为准则,入心入脑,广收实效。同时,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公布的2000年《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2014年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生命,因为付出了诚信,而更加绚丽壮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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