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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文化见闻谈

时间:2023-01-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广告和媒体的互相吸引和共同开发,产生了广告文化。茵丰田轿车广告语:“车到山前必有路,有路必有丰田车!”广告文化与其他文化相比,有其自身的基本特点,这就是真实、可靠、诚信、科学、守法。“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从广告的本质来说,熟知法律,包括《广告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比了解广告文化更重要。

广告是“广而告之”缩写,是各种媒体上的“座上客”,各种媒体也是广告传播的主要载体。相对而言,媒体和广告颇有一点“利益共同体”的味道,它们谁也离不开谁。广告和媒体的互相吸引和共同开发,产生了广告文化。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广告文化,一花独秀,异军突起,强势精进,铺天盖地而来。主要特点是词华典赡,沉博绝丽,绰约多姿,新颖别致,别出机杼,标新立异,生动形象,趣味横生,意蕴涵谚,感物兴怀等。广告设计师们,充分调动语言生长性强和博喻性强的功能,吸引人产生强烈的求购欲望,成为购销两旺的桥梁。

下面,让我们对文化含量较高的一些广告词,进行蜻蜓点水式的点赞(以中央电视台和北上广电视台播出的广告语为主):

茵上海航天电冰箱广告语:“停电24小时,依旧冷若冰霜。”短短两句话,就把产品的特性和优点生动形象地表达出来。

茵爱梦利防晒露的广告语:“爱梦利,随身的绿荫。”让人从广告中觅得一丝清凉。

茵波司登羽绒服的广告语:“火一样的热情,波司登羽绒服!”突出了人性化的“热情”,以及人们对产品的渴求。

茵诗芙侬化妆品广告语:“像呼吸一样真实。真实是唯一记住的话,真实是一张自由的脸,真实是沉淀后的完美!”这几句动人心弦的话语,给消费者以货真价实的信赖感。

茵福建茶乡的广告语:“山好好,水好好,开门一笑无烦恼;来匆匆,去匆匆,饮茶几杯各西东。”读来上口,听来悦耳,朴素无华,清新隽永,让人久久不能忘记这“几杯”。

茵欧米茄手表广告语:“见证历史,把握未来。”道出了知往鉴来的时间概念,内含丰富。

茵保温鞋的广告语:“寒从脚起,暖自鞋生。”朴素的真理,科学的知识。

茵国土部门的广告语:“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方寸地”与“子孙耕”对仗,说明节约用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这两句话,使不知者知其然,使知者知其所以然。

茵圆珠笔厂的广告语:“最后一笔,始终完美。”前一句话,简言笔的性能;后一句话,对圆珠笔的历史评价。

茵百利美容香皂厂的广告语:“今年二十,明年十八!”抓住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的心态,喻示使用该产品,越活越年轻。

茵“航天牌”汽车广告语:“城乡路万千,路路有航天!”形象地宣传该汽车的销售情况良好。

茵丰田轿车广告语:“车到山前必有路,有路必有丰田车!”这条老广告,巧妙地、恰当地引用了中国哲学谚语,为后一句话造势,表达了丰田轿车占有市场情况。

茵“长城牌”电扇厂广告语:“长城电扇,电扇长城!”自比长城,未免夸张,但同品牌联系起来说,夸张得合情合意,名副其实。

茵朗姆酒的广告语:“它们已经在地窖里睡了多年!”酒“睡”得时间越长越好。陈年老窖,格外醇香。

茵万家乐电器厂广告语:“万家乐,乐万家!”六个字,给千万家带去欣喜欢乐,心生享受感。

茵北京天然居餐馆的广告语:“客上天然居,居然天上客!”敬畏天然居的来客高雅不俗,衬托天然居的身价高贵。

茵汇源果汁广告语:“真‘橙’爱你每一天,汇源果汁!”“真橙”是“真诚”的谐音,爱是呵护每一天的健康。

茵“去斑灵”广告语:“趁早下‘斑’,请勿‘痘’留!”这里,利用主语谐音的置换,深化了去掉“青春痘”的希求。

茵王致和臭豆腐广告语:“一臭万年,香遍万家!”最臭的是最香的。前句说明历史悠久,后句回味无穷。

茵鞋油厂的广告语:“第一流的产品,为足下争光!”“足下”二字是敬语,“您”或“先生”之谓。争光比喻为您的皮鞋添光增彩。但增光只能用于皮鞋才准确。

茵三菱电梯厂广告语:“上上下下的享受!”既有上下的动感,又有往返的安全享受。

茵东风牌汽车的广告语:“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借用文学典故,十分贴切得体。

茵美晨牙膏广告语:“健康人生从每晨开始!”美晨与每晨二义合一,恰到好处。

茵口子酒广告语:“生活中离不开这口子!”这口子,很幽默,既是“口子酒”,又是生活中的伴侣。

茵抽油烟机广告语:“专食人间烟火!”虚实共生,明示吸烟的作用。

茵奥威手表广告语:“奥威手表,一戴添骄!”后一句是“一代天骄”的借代词,彰显了戴此表者的高贵、荣耀与自豪。

茵阿里山瓜子广告语:“阿里山瓜子,一嗑开心。”瓜子好嗑自然开心,既是此开心,又是彼开心。

还有许多大家耳熟能详的好广告语,不再赘述。在这里应该给大家提个醒,有一些(不在少数)伪劣假冒的商品广告用语,也写得天花乱坠,以诱骗消费者。但是有良知的广告主(厂商),刀捺脖子也不出一丝谎言,因为他们懂得诚信是他们的钱袋子、饭碗子、命根子,坚守童叟无欺的公信底线,就是他们的生命线。

广告文化与其他文化相比,有其自身的基本特点,这就是真实、可靠、诚信、科学、守法。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以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名义”做广告代言人,“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大众媒体,不得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发布广告”,“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时,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广告主(厂商)如果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必须负法律责任,广告经营者(媒体)和广告发布者(代言人或形象大使),同时负连带责任。“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以上涉法内容参见《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全书》,民主法制出版社,2012年修订版,第1901页)。

从广告的本质来说,熟知法律,包括《广告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比了解广告文化更重要。花儿再好,毕竟植于根茎上。我们要善于利用法律的利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商业广告的历史悠久。“早在3000年以前的上古时代,我国就已经出现了集市贸易,同时也产生了最初的商业广告”(方汉奇主编《中国新闻传播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页)。最早的商品广告虽然也叫做广告,但仅仅是物物交换的一种简单符号,算不上什么正式广告,更谈不上什么广告文化。本文开头已经说明,现代社会的广告,产生于开放的市场经济。在我国则起始于鸦片战争以后,各种“洋货”如潮水般“冲”进来,在民办的报纸上出现了“洋烟”“洋火”“洋油”“洋伞”等日用品广告。这段历史只有一个半世纪,因此,我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广告业尚不十分成熟,广告文化还有很大发展空间,达到先进水平还要有一个历史渐进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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