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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与“小河”

时间:2023-01-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也要承认“小河有水大河宽”,“大河”也不能离开“小河”。由此可见,有些同志的顾虑,主要不是客观上发生了什么问题,而是他们对“大河”与“小河”的辩证关系缺乏全面的理解。当然,我们主张全面理解“大河”与“小河”的辩证关系,并不否认在一定时间、地点和条件下,对其中的一个侧面有加以强调的必要。

(1980年1月22日)

“大河有水小河满,小河有水大河宽。”这句谚语以大河和小河相互依存的辩证关系作比喻,形象地说明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一致性。可是,由于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干扰,过去只准讲“大河有水小河满”,不准讲“小河有水大河宽”;只准讲国家利益,不准讲集体和个人利益。影响所及,直到现在,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中,仍有些同志顾虑重重,怕扩大企业自主权,影响国家的利益,甚至主张“关闸堵口”,把已经给的一点自主权也收回来。

如果把我们的国家比作“大河”,那么构成这个整体的数万个生产单位和亿万劳动者就是“小河”。我们讲“大河有水小河满”,是指只有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人民才能摆脱“三座大山”的压迫,成为社会的主人;只有国家富强了,有了雄厚的物质基础,才能拿出足够的财力、物力支援和加强各生产单位,改善人民的生活。因此,“小河”必须依赖“大河”,永远离不开“大河”。同时,也要承认“小河有水大河宽”,“大河”也不能离开“小河”。

扩大自主权,给企业和职工某些利益,使这个“小河”的水多一点,是否会影响国家这个“大河”呢?事实正好相反。过去我省工业企业创造的利润,国家采取掏干拿净的办法,只顾国家,不顾集体和个人,表面上看好像维护了国家利益,实际上严重地挫伤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削弱了他们对企业利润增减的关心程度,结果许多企业完成或超额完成了产值计划,利润却降下来,达不到预计的经济效果。实行利润分成的办法以后,许多企业的职工关心企业,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结果是生产发展,利润大幅度增加,一些多年亏损的企业也转亏为盈。据几个试行超计划利润分成的市的统计,去年盈减亏的金额,按比例分成,一般是国家拿70%左右,企业留成20%左右,用于职工奖励10%左右。国家拿了大头,企业拿了小头,职工拿零头。由于政策对头,使“小河”水越来越活,流入“大河”的水也增多了。由此可见,有些同志的顾虑,主要不是客观上发生了什么问题,而是他们对“大河”与“小河”的辩证关系缺乏全面的理解。

当然,我们主张全面理解“大河”与“小河”的辩证关系,并不否认在一定时间、地点和条件下,对其中的一个侧面有加以强调的必要。但是,只有在全面理解的前提下,对某一侧面才能强调得准确和适当,避免片面性,使四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不发生偏差。

[又添一乐] 我学习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对一些县和企业作了实地调查,在经济改革方面产生许多新的想法,此篇就是根据其中的一个想法而写的。刊登在《河北日报》“经济工作研究“栏目上发表。从此,我便对撰写经济文章增强了兴趣,并坚持写了下去。现在回过头看,这篇文章,在30年前是有针对性的,30年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证明,文章所阐述的观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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