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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特伯雷故事集(选段)

时间:2023-01-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4] 骑士在当时社会上享有很高的地位。骑士风尚在中世纪代表一种崇高理想。乔叟本人于1385至1386年间也成了骑士。[15] 圣罗伊在一次隆重的宗教仪式上曾拒绝起誓。修女说她最大的誓言是“以圣罗伊的名义”,意即她也不起誓。[18] Amor vincit omnia,拉丁文,意为“爱战胜一切”。饰针上的A即这句话的第一个字的第一个大写字母。

总引(1—162行)

夏雨给大地带来了喜悦,

送走了土壤干裂的三月,

沐浴着草木的丝丝茎络,

顿时百花盛开,生机勃勃。

西风轻吹留下清香缕缕,

田野复苏吐出芳草绿绿;

碧蓝的天空腾起一轮红日,

青春的太阳洒下万道金辉。

小鸟的歌喉多么清脆优美,

迷人的夏夜怎好安然入睡——

美丽的自然撩拨万物的心弦,

多情的鸟儿歌唱爱情的欣欢。

香客盼望拜谒圣徒的灵台,[1]

僧侣立愿云游陌生的滨海。

信徒来自全国东西南北,

众人结伴奔向坎特伯雷,[2]

去朝谢医病救世的恩主,

以缅怀大恩大德的圣徒。

那是个初夏方临的日子,

我到泰巴旅店投宿歇息;[3]

怀着一颗虔诚的赤子心,

我准备翌日出发去朝圣。

黄昏前后华灯初上时分,

旅店院里拥入许多客人;

二十九人来自各行各业,

不期而遇都到旅店过夜。

这些香客人人虔心诚意,

次日要骑马去坎特伯雷。

客房与马厩宽敞又洁净,

店主的招待周到而殷勤。

夕阳刚从地平线上消失,

众人同我已经相互结识;

大家约好不等鸡鸣就起床,

迎着熹微晨光赶早把路上。

可是在我叙述故事之前,

让我占用诸位一点时间,

依我之见似乎还很必要,

把每人的情况作些介绍。

谈谈他们从事什么行业,

社会地位属于哪个层阶,

容貌衣着举止又是如何,

那么我就先把骑士说说。[4]

骑士的人品出众而且高尚,

自从军以来就驰骋于疆场,

待人彬彬有礼,大度而豪爽,

珍惜荣誉节操和骑士风尚。

为君主效命创辉煌战绩,

所到国家之远无人能比,

转战于基督和异教之邦,

因功勋卓著而屡受表彰。

他攻打过亚历山大里亚;[5]

在普鲁士庆功宴上有他,

这位佼佼者多次坐首席;

从立陶宛直打到俄罗斯,

同级的骑士都大为逊色;

攻克阿给西勒有他一个,[6]

还出征到过柏尔马利亚,[7]

夺取列亚斯和萨塔利亚;[8]

他还多次游弋于地中海,

跟随登陆大军将敌战败。

十五次比武他大显身手,

为捍卫信仰而浴血奋斗;

在校场上三次杀死敌将,

高贵的武士美名传四方。

他还侍奉过柏拉希亚国君,[9]

讨伐另一支土耳其异教军;

没有一次不赢得最高荣誉,

他骁勇善战,聪慧而不痴愚。

他温柔顺从像个大姑娘,

一生无论是在什么地方,

对谁也没讲过半个脏字:

堪称一个完美的真骑士。

他有一匹骏美的千里马,

但是他的衣着朴实无华;

铠甲的底下是结实的布衣,

上上下下到处是斑斑污迹。

他风尘仆仆刚从战场归来,

片刻未休息就急忙去朝拜。

骑士的儿子跟随他左右,[10]

年纪虽轻却已历尽风流。

外表看去大约二十上下,

有一头好像烫过的秀发。

他的个子适中,不高也不低,

他的动作敏捷,一身是力气。

有时他随骑兵远征法国,

弗兰德斯等地他都到过。[11]

服役时间虽短表现却不赖,

希望得到贵妇对他的垂爱。

丝绣外衣漂亮得像草地,

鲜花妍丽别有一番丰姿。

从早到晚哼小曲、吹口哨,

宛如快乐的五月整天笑。

由上至下衣合体、巧打扮,

恰是善骑的士兵英姿展。

能谱曲,会填词,才华横溢,

善格斗,能舞蹈,书画全会。

欲火在他心中彻夜燃烧,

同夜莺一样也很少睡觉。

他谦虚有礼,手脚也勤快,

在餐桌旁替父切肉上菜。

骑士身后跟着一名乡勇,[12]

他不愿要别的家仆伴从。

乡勇头戴绿帽身着绿衣,

一张强劲的弯弓手中持;

一袋孔雀翎箭尖利光亮,

牢牢地系在他的腰带上;

乡勇修整箭矢颇有功夫,

翎羽顺直,箭不会落中途。

他的面如古铜,短发似圆盖,

林中狩猎可算是个好人才。

一条臂上套着漂亮的护腕,

身旁带着一面盾牌和宝剑,

另侧是把锋利别致的短刀,

圣徒小像挂胸前银光闪耀,[13]

一把小号吊在绿色肩带上,

真像个护林人巡猎于林场。

还有个修女是院长嬷嬷,[14]

满面的笑容诚挚又温和。

她效法圣罗伊从不发誓,[15]

起了个芳名叫玫瑰女士。

礼拜式上唱颂歌动听优美,

浑圆的鼻音平添一分韵味。

她的法语讲得高雅而流畅,

但是带有很浓重的伦敦腔——

她是在斯特拉弗学的法语,[16]

地道的巴黎法语不会半句。

餐桌规矩她可懂得很不少,

从她口中一颗饭粒也不掉;

手指不会伸进菜汤给沾湿,

如何捏着面包她都很在意,

不让一星半点渣子落胸前,

她最讲究斯斯文文地用餐。

两片朱唇擦得干干净净,

在口杯上不留一丝油痕;

饮料喝完后再去拿食物,

一举一动都文雅而不俗。

她的性格开朗,乐乐呵呵,

谈吐有风趣,待人很温和。

学习宫廷礼节用心良苦,

举止端庄稳重颇有风度。

她的行为值得大家仰慕,

一副善良心肠人人佩服。

仁慈宽厚还有恻隐之心,

即使见到鼠儿落入陷阱,

也会抽抽泣泣伤心落泪;

她养了几只小狗亲自喂,

每天都给面包牛奶烤肉;

倘若有人用棍猛击小狗,

或是爱犬死了她也要哭,

真是个心软肠柔的妇女。

头巾叠了几褶大方得体,

鼻子俊俏,眼珠似灰玻璃,

樱桃般的小口殷红柔软,

额头漂亮,一道皱纹不见,

她的上额足足有一掌宽;

确实她那并不矮的身段,

穿上长袍看去十分雅致,

一串珊瑚念珠套在左臂,

绿色的大珠子夹在其间,[17]

一枚金质饰针挂在上面,

镂雕着一个王冕装饰的A,

下方镌刻着Amor vincit omnia。[18]

范守义译

[1] 圣徒指坎特伯雷主教托马斯·阿·柏克特。他于1170年12月29日遇刺身亡,后被尊为圣徒。

[2] 坎特伯雷是英格兰东南部肯特郡的一个城市,圣托马斯遗骸即安放在该市坎特伯雷大教堂中。

[3] 泰巴旅店位于伦敦郊区泰晤士河南岸。去坎特伯雷朝圣的香客一般都在这里聚会而后结伴上路。

[4] 骑士在当时社会上享有很高的地位。骑士风尚在中世纪代表一种崇高理想。乔叟本人于1385至1386年间也成了骑士。

[5] 亚历山大里亚,古城名,位于尼罗河河口,即今埃及北部港口城市。

[6] 阿给西勒,古吉尔纳答王国的一个城市,在今西班牙境内。

[7] 柏尔马利亚,古城市名,在今摩洛哥境内。

[8] 列亚斯,古城市名,在亚美尼亚境内;萨塔利亚,古城市名,在小亚细亚。

[9] 柏拉希亚,古国名,在今土耳其境内。

[10] 骑士的儿子是见习骑士,此时作他父亲的侍从。

[11] 弗兰德斯,古国名,包含目前的比利时、荷兰南部和法国北部。

[12] 乡勇也是骑士的伴从,多为农民出身。

[13] 这里的圣徒小像指圣克利斯朵夫的像章,佩在胸前,作护身符,因为他是森林护神。

[14] 院长嬷嬷即指女修道院院长。

[15] 圣罗伊在一次隆重的宗教仪式上曾拒绝起誓。修女说她最大的誓言是“以圣罗伊的名义”,意即她也不起誓。

[16] 斯特拉弗指伦敦郊区的一个女修道院,位于鲍河畔。

[17] 每小珠十颗间隔大珠一颗,共计五十五颗。

[18] Amor vincit omnia,拉丁文,意为“爱战胜一切”。饰针上的A即这句话的第一个字的第一个大写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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