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发表于一九四四年,今年是这篇文章发表的五十周年纪念。甲申,明崇祯十七年,公元一六四四年,两桩惊天动地的大事发生于中国:统治了中国二百七十七年的朱明王朝灭亡(此后还有南明小朝廷十八年的历史,不计),崇祯帝吊死煤山;灭明的闯王李自成占领北京城四十二天,为吴三桂引清兵所败,在带领残兵败卒逃出北京的前一天登基做了大顺朝皇帝,随即向西安进发,从原来的“流寇”再回到“流”去,大顺王朝实际上也如同灭亡了。一王朝灭,一王朝兴,兴者又灭。历史真捉弄人!一个北京城真是闹得天翻地覆,搅动了中国大地,这里面有多少辛酸,多少欢乐,多少悲剧与喜剧,多少弹冠相庆,多少败瓦颓垣;自古多少兴亡事,历史长河,还没有三百五十年前北京城这场演出如此悲壮,如此强烈,如此震动人心,如此令人低回吟叹!
郭氏抓住历史这一幕,难怪其文发表时那么激动人心了。郭氏诚然为卓越的历史学家,然作斯文,意不在勾画这段历史的一幕,从严格意义上说,其文并不同于科学的史学论文。历史学是真正意义的科学,应该严格按照历史面貌再现历史,有所论述,也要按马克思主义史学所谓纳入当时的历史条件中去。郭氏此文,意在从一个王朝的灭亡,一个王朝从兴到亡去总结经验教训,是现代人看历史,着眼与着手便与写作史学论文有异。读者读其文,也就跟着郭氏的思路走,跟着他揭示的经验教训走。“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郭氏此文,其欲起兴、观、群、怨之意乎?读者也就随之而兴、观、群、怨矣。
题目叫做《甲申三百年祭》,全文落在一个祭字。所祭者何?还是抄文章结语为当:“三百年了,民族的遗恨幸已消除,而三百年前当事者的功罪早是应该明白判断的时候。从民族的立场上来说,崇祯帝和牛金星所犯的过失最大,他们可以说是两位民族的罪人。而李岩的悲剧是永远值得回味的。”按照全文的思路,作者批评了崇祯为人,描绘了明末政治腐败民不聊生的状况,抒写了李自成及其军队的功劳,特别是李岩这个知识分子的作用,然后严格批评了李自成入京后的失策,尤着力于牛金星、刘宗敏辈的胡作非为,得出上引的结论,也就顺理成章。那么,作者所祭,当在于明王朝与大顺朝之亡了。毛泽东盛赞郭文,并以之作为干部整风的读物,其意当在于鉴李军入京的错误,以此告诫党内干部不可忘乎所以。这和他赞成黄炎培向他提醒的王朝变易的一句警语:“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当是相同,不过郭文具有形象化的作用而已。
以史为鉴,是妇孺皆知之说,也是中国历史学家常引以为任的带有无限感慨的豪言,似乎如此一来,就把历史和现实联了起来。窃以为此说不误,然而历史与现实毕竟不同,历史现象诚然有着不少相似之处,毕竟彼一时也,此一时也,种种端端不能强拉在一起。相似并非重演,即使有时表面去看,有重演之征,也只是表象而非本质。“事所相似”甚或相同者,此时与彼时诚或有之,然推其事所以发生之理,则各有其不同的“理有固然”。因此,我一向不赞成把“以史为鉴”无限化极端化。所谓以史为鉴,只能在某事某物中去领会,意到而已,且领会也可能人各相异。历史学家切忌从现实出发去研究历史,其结果将会以历史来符合现实之需,甚至是现实观点、政策、方针的说明。这样,历史研究范围将成为狭窄,而历史也不成其为历史了。“文革”前历史学的研究即有此弊,其最大的恶果影射史学之产生,不为无因。此文命题《以史为鉴说〈甲申〉》,所称以史为鉴,是按我所理解之义。说《甲申》,自是指说一说郭作《甲申》之文。
因此,我不愿以大顺王朝的各种贪残暴虐、强括搜财以至内讧与残杀知识分子(如李岩兄弟,宋献策也受排挤,不知所终)来和今天的贪污成风、官倒敛民相比附。贪污腐败,已经到了不惩治就不得了之局,惩治贪污腐败是极得民心之举。然而,闯王入京后之事及其部下如刘宗敏、牛金星之所为,毕竟是彼时条件下所发生,而且迟早会发生,不过于闯军来得太快而已。农民不代表新的生产力,所谓“农民革命”这相沿成习的称呼,实是对农民过高的估计,称之为农民运动或农民起义较为恰当(郭氏此文就没有农民革命一词的颂扬,他称之为农民运动)。农民起义成功,迟早必变质,殆成规律。大顺朝的悲剧是不能免的,我们不能听信小说家言,把农民领袖看成救世主。观乎陈胜方为王,同乡过访,讲了一句“夥颐,涉之为王,沉沉者!”立刻被陈胜杀头,可知矣。你揭了他贫贱时的老底,能不杀吗?司马迁忠实写此,尽了历史学家的责任,给读者留下了深思。而我们今天的贪污腐败,是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革命成功多年以后新形势下所产生,是不该不应发生而发生的,其性质不同,其情况迥异,去除其弊之法亦必不同,强加类比,非只降低我们的水平,亦且将无大效。如果说以史为鉴,知忘乎所以可致亡国,此其大者。细一点,了解闯军苦心经营十六七年,几濒失败,终以不到二月之期,从山西打到北京,只三天的时间就打下了北京城,何其锐也,而明王朝则如同河堤溃决不可收拾,其中因缘,可加研究,可值深思。如此精锐之师,如此雄壮之气,何以四十天就完了,亦可加研究,可值深思。读史鉴今,如是可矣。
郭氏从总结经验教训出发,所列诸事,皆有所见,足发深思。他又做了几个假设,大意以为李自成进京之后不是那么做,而如何如何,则大顺朝可以成功,“在民族方面岂不也就可以免掉了二百六十年间为异族所牵制的运命了吗?”这个假设,可以去做,但郭氏下面也说了:“自成的‘大顺朝’即使成功了(假使没有外患,他必然是成功了的),他的代表农民利益的运动早迟也会变质,而他必然也会做到汉高祖明太祖们的藏弓烹狗的‘德政’,可以说断难例外。”这是确言。然谓异族统治,则清王朝中叶之前倒是历史上大有作为的朝代,不必惋惜大顺朝没有成功,王朝更迭,不能预测其好坏,端视得政权后之作为耳。
抑有进者,郭氏浓笔重绘,歌颂了知识分子李岩(附及宋献策),深惜李自成听信谗言杀李岩,这是历史真实。当年毛泽东以郭文为整风材料,是否于此亦有感,无据不敢妄言。然观乎取得政权之前,毛泽东及中国共产党极端重视知识分子,注意知识分子政策,则此揣度或亦并非无因。
还想说一点意见。历来都认为崇祯不是一个很坏的皇帝,与一般亡国之君有所不同。郭氏也引了李自成登极诏里所说“君非甚暗,孤立而炀蔽恒多”。郭氏则对崇祯加以痛斥,所举之其时灾民遍地官多搜括之情,其实崇祯之前早已如此,不能由崇祯一人负责。崇祯当国时的积弱,是几代积累而成。平心而论,崇祯倒是想有所作为,问题是内部业已腐朽,而他本人则无大本事,最大毛病在于无决断,多疑,不信任人。郭氏所加于崇祯的具体罪名是“十分‘汲汲’的‘要誉’专家”,内容是最爱下罪己诏,“爱闹减膳撤乐的玩艺”。下罪己诏,减膳撤乐,诚然有皇帝以之为手段的一面,历代以来,已近于虚应故事,但也不能说全是假的,全为要誉,尚须作具体分析。能罪己,尽管是空话,总比只怪别人好,能减膳撤乐,总比人民饿死,皇帝老倌大吃大喝歌舞升平好。郭氏之评,过于绝对,爰附及之。
一九九四年四月八日
(原载一九九四年五月五日《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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