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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卡布罗集市

时间:2023-01-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我终于想起了那条早已无人问津的镇街,那个早已皮毛无存的集市。不只是古镇居民,还有无数外乡人,都对古镇的消失表示出了无限惋惜。因为操持着这样一份特殊的职业,他们几乎认识所有前来镇街上赶集的人,并熟知他们眼前迫切的需求和在黑夜中独自消化的秘密。他们工作的时候,站在围观的人群里,总会听到各种各样的离奇遭遇和种种不幸。可千变万化的水文,喻示着千种万种可能。世事变迁,沧海桑田,唯有这条河流亘古如斯。

一我终于想起了那条早已无人问津的镇街,那个早已皮毛无存的集市。就像我在某个雨夜,忽然想起了一个逝去多年的故人,譬如祖父。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可以算作一份迟到的怀念。而这都得归功于去岁暮春的一个寻常日子。

这一天,我偶然在一篇文章里读到了一则让人长久叹息乃至痛惜的消息:该年某月某日,随着一座大坝开始下闸蓄水,湘西沅水边一个叫托口的千年古镇永沉江底了!这个兴于唐宋,盛于明清,并在民国形成九街十八巷一巷一码头繁华格局,意为“可以永久托付万民之口”的古镇终是食言于万民。不只是古镇居民,还有无数外乡人,都对古镇的消失表示出了无限惋惜。尤其是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在亲手拆掉老宅之时,在搬出镇子之时,无不老泪纵横!

心情多少有些沉重!我对一个镇子的记忆,竟是另外一个镇子用结束自己生命的代价换来的——在我看来,这两个在生前从未产生过任何交集的镇子的命运,实在是太相似了,简直如出一辙。只不过一个拥有上千年的悠久历史,一个从建镇到消失不过半个世纪的时间。准确地说,还差三个年头。但历史的长短,在一些特殊时刻,实在无关宏旨——这个意味深长的巧合,让我相信,我们的记忆,是需要一枚钉子的撞击的,是需要一束光亮的照射的。不然,它会一直像不识时令的动物永久冬眠,或者是越来越模糊,最终消失于黑幕。在我们的生活中,许许多多的人不就是这样从我们的身边慢慢消失的么?

就这样,一条澎湃浩荡的河流从我的脑海深处哗哗涌来。我听出那是月光的声响,时光的流转,往事的律动。我一时竟被这忽如其来的记忆洪流惊得不知所措:那么多披着一身月光的鱼儿争相跳出水面,甚至发出一声声短促而兴奋的尖叫——此时我才知道,那些波澜不惊的日子原来不曾白白流过,而是在我的身上留下了一个个隐形的印记……直到鱼儿不再跳跃河水复归平静之时,我也才恢复理智,并思索起来:那条被我遗忘多时的镇街,以这样一种方式重新出现在我的眼前,是盼望着我用文字为它立传,为它招魂吗?

或许是这样的。一条镇街,跟一个人一样,也希望被人记住。不然,它曾经的存在就是毫无价值的。而事实上,一条镇街的意义,正如那篇文章的作者所言:“托口虽小,却代表着成千上万座中国乡村小镇,曾经或即将消失的命运。”“托口古镇,一个在大历史中气若游丝的小局部,是观察时代变迁的窗口。”

时隔一年,我终于决定为它写点什么了。

有意思的是,最先闪现于我脑海的,并非那条镇街的某个历史场景,也非它的整体轮廓或是一个局部,而是两三个人。他们常年出没于人声嘈杂的街头,但又好像永远置身世外,从来不曾融入过像潮水般来去的人群。他们似乎具有从人群里分离出来的本领。

他们是镇街上大名鼎鼎的算命先生。我未曾见过他们打出诸如“神算子”一类招摇过市的幌子,但令人惊讶的是,有求于他们的人,总是会将他们寻找到,仿佛他们的身上散发着一种十分特别的气息。而这种气息,在无意之中变成了人们寻找他们的路标。

因为操持着这样一份特殊的职业,他们几乎认识所有前来镇街上赶集的人,并熟知他们眼前迫切的需求和在黑夜中独自消化的秘密。他们工作的时候,站在围观的人群里,总会听到各种各样的离奇遭遇和种种不幸。但我从未听他们亲口讲述或者听到人们转述这样一个故事:

一位头戴斗笠的黑衣人或青衣人风尘仆仆地自一个傍晚远道而来——他的面目布满了皱纹,衣着异于常人,草鞋湿漉漉的,淌着水,自称从未出过村子——找他们占卜一条河流的命运。

既然如此,那就是他们真的没有遇见过这等奇事。倘若果真出现了,我相信即使那位老人一再要求算命先生对他们的谈话守口如瓶,那先生也一定不会遵守诺言。谁会将这样的离奇遭遇一辈子憋在肚里呢?

闲来无事花五个铜板去占卜一条河流的命运的求卦者,要么是个大醉于街市的酒鬼,要么是个刚刚从精神病医院逃离出来却一直叫嚣着自己没病的病人。这还不够。他们还得具有天才般的想象力。不然,他们想象不出那样一个借以嘲笑算命先生的法子。

我们现在大胆假设一下,如果这样的荒唐事真的发生了,我是说如果,那以算命为业的先生,即使很好地传承了祖师爷的衣钵,也定然束手无策。

虽然他一辈子就生活在河边的某个村子里,或许他年轻时还是一个水性不错的水手,曾经长时间地注视过那条河流,并在那些漏斗状的漩涡里获得过某些对于日后的算命生涯而言具有非凡意义的启示,但我敢保证,他从来就不曾看清过河流手掌心里暗藏着命运密码的纹路。

我们手掌心里的纹路,即便是肉眼凡胎也可瞧个清白;那些悉数写在了脸部和眼神里的心思,凭着每天与脸打交道的经验与丰富的人生阅历,也可以一眼看透——这大概是一个算命先生得以立足江湖的入门课程,大约也是他们无形的执业资格证书。可千变万化的水文,喻示着千种万种可能。

谁猜得透一条河流的心思呢?

静水流深,闻喧享静;空山鸣响,见惯司空。

如此境界,是无破绽可寻的。

再说,也没人报得出河流的生辰八字。早在人类诞生之前,这条河流就不知道已存在多少万年了。

这也就意味着,不会有一个人预知到——哪怕他是小镇上最年长的长者,本领最高的算命先生,或者是能上天入地腾云驾雾却从来不曾一显身手的巫师——也不会有人相信,那条日夜不停地在镇街北边行脚赶路的河流,有朝一日会从那道深过百丈的峡谷里像巨人一样站立起来。

谁会相信呢?偏安一隅的小镇,并非世外桃源,历史上的动荡也曾波及这里,如在《施南府志》中就见得着这样的记载:“明崇祯七年,流寇自楚入蜀,由巴东过建始,众数十万,居民屠戮大半,自是往来不绝。十七年献贼大驱荆民入蜀,路出建始,又肆杀掠,有土司之扰,里民之变。”

世事变迁,沧海桑田,唯有这条河流亘古如斯。因此,它和那些绵延不绝的群山一样,被人们视为小镇永恒的背景和参照物。

可就在新旧世纪交替之际的那几个年头,一条关乎那条河流命运的消息,竟在小镇上像谣言一样蔓延开了,而且被传得言之凿凿,有鼻子有眼——这就像再能言善辩的算命先生,终有露出破绽的时候——热衷于吹牛谈天的人们,一面像无缝不叮蛋的苍蝇一样将消息继续传播,一面又认为那个消息纯属虚构,简直是天方夜谭。它实在是太挑战我们的想象力了。

据称,那条河流将于未来的某个时间从峡谷里涨起来,一直涨到“十中”(一所中学)那个位置,在雨季,它极有可能涨到位于我们学校下方的镇卫生院那儿。这是一个什么概念?

如果这个近乎天方夜谭的消息变成事实,也就意味着半个镇子都会在一夜之间变成一片汪洋大海。那条坑坑洼洼的镇街——小镇最热闹的地方,也将被猛兽一样的河水淹没。但那怎么可能呢?

即便是横遭百年不遇的漫长雨季,在平日里波澜不惊碧如玉带的河流,自然也会变成一头拥有万马齐喑猛虎下山之气势的狮子,但它依然被死死地关在峡谷里,不可能越雷池半步。

我曾和同学结伴跑来河边,自草丛中翻找出一块块重达数十斤的青石,将之抱到桥中央兴冲冲地投向河面,然后目送着那块体积越来越小速度越来越快的石头静等消息——差不多需要一分钟的时间——就在那块石头缩成一星似有似无的白点,甚至是消失不见而让我们误以为它已凭空蒸发时,那翡翠一般的河面,才猛然激起一片雪白的浪花。

几乎是同一瞬间,一声类似于鱼雷爆炸时所发出的巨响自浪花间传来。我们的身体,伴随着一声尖叫颤抖了一下,仿佛那一个沉闷的惊雷是在我们身体里一个极遥远的地方裂开的。

扒着栏杆自桥上俯视,那浪花激起处,酷似一面碎裂的镜子,但也就是一眨眼的工夫,河面便恢复了平静,唯有那一声巨响还在峡谷间回荡,在不谙世事的少年的胸间回荡。

据说当年在河上修建那座著名的索道桥时,一位负责桥梁设计的女工程师刚到勘测现场就被峡谷龙腾虎啸般的气势给吓晕了。

诸此种种,无非陈述一个与那个消息相悖的常识:那条河流纵使插翅也难飞,何况是像河雾一样飞到刀剁斧劈般的峡谷顶端去。岂不是飞到天上去了?

但是越来越多的消息,像秋天的落叶一般纷至沓来:

田峡口的人已经接到了政府下达的限期搬迁的通知,许多年轻人赶在某个日期之前非常草率地结了婚,许多人家正在原址上加班加点地补盖房子;

来历不明的勘察队正在离镇街几里之遥的革坦坝一带扛着工具勘察地形,日夜打井测试地质情况;几乎是在一夜之间,那一带的人家也不管贫富,都变成了炙手可热的香饽饽,成为姑娘们在小镇上找婆家的首选之地。

……

它们更像是一个个白纸黑字的证据,替那个传闻辩护。辩护的结果,自然是持怀疑态度的人纷纷倒戈——他们信服了那个消息的真实性。

当然,在所有的消息中,最易令人临阵倒戈,也最令人振奋和憧憬的,莫过于政府要斥巨资在革坦坝新建一座可容纳三十万人的中小型城市,并在那儿修建一个驻有一个武警中队的内河港口——我们从此就可以从家门口乘坐轮船溯江而上直达州府恩施,顺江而下直抵省府武汉啦!

还有人说,城市建好以后,政府要从上海迁十万口人过来,那个地方的人太多了,跟蚂蚁一样密集,把地都压折了呢,而地下是住着东海龙王的大海呀,你说,万一哪天它撑不住而落入海中……那上海岂不是变成下海了?哈哈哈哈。

听者且不追究那事儿八字是否有了一撇,倒先替人家的生计发起愁来了:

“他们大老远地迁来了,却没有一分田地可种,也怪可怜的。即使有田分,可细皮嫩肉的他们,能种出稻子和苞谷吗?”

“政府肯定会盖许多工厂,不然,他们靠什么吃饭呢?到那个时候,沿河一带遍地都是工厂吧。我们说不定也能搭个顺风车,捞个正经事做一下呢!”

将这些消息综合起来略加分析,我们便可以得出两点结论,且两者之间是有因果关系的:河流上涨。小镇搬迁。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人们在仔细回忆事情的来龙去脉时,其实有知情者一早就道破了天机——清江开发——但生活在一个盛产传说的小镇上,人们对那说教般的原委并不感兴趣,只选择性地记住了在他们听来具有传奇色彩的后半部分,然后以讹传讹,把一件原本再清楚不过的事情,演变成了一桩离奇的无头公案,以至于日后真相大白,仍然有固执己见的人不敢相信那是真的。

事实也正是如此。有人一直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那是河神要翻身了。直到有人拿出了政府颁发的红头文件,那个将期待了解真相的人们困惑了多时的谜底才宣告水落石出:原来政府打算在这条流经小镇的河流的下游筑一道大坝,以便对河流进行梯级开发。

河流上涨与小镇搬迁,都只是这一计划的产物。

这个澄清事实真相的过程,一如多丽丝·莱辛在其长篇小说《幸存者回忆录》中所说:“现在我们众所周知的一件事,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真实的,但我们每个人都私下里认为那是深藏于自己心智中的独特性的证据,都觉得那是以非官方方式进行的。我们对新闻广播、报刊,以及声明、公告都习以为常,这些东西都是我们不可或缺的:没有了它们,我们就变得沮丧、焦虑,原因当然在于你必须看到官方的印戳才放心,特别是在那么一个时期——事情的进展全部出乎意料。”

我真是佩服那些不甘寂寞的人们,他们总是会在枯燥乏味的生活中寻找到新的话题。如他们在闲暇之余谈论起那道在红头文件里出现的大坝之时,就像是在谈论一个十分遥远的虚无缥缈的传奇般的事物:“你说,把那道坝筑起来,得需要多少年?”“要把那么大的一条河截住,那坝还不得筑到半天云里去?”“狗日的科技!”

然而,河水上涨的速度,再次让从未走出过镇子的人们大开眼界并大为震惊:只见乳白色的河雾很快漫出了峡谷,待把眼睛擦亮,那河雾变成了河水。在他们看来,就像是他们刚刚把那句近乎愚蠢的议论发完,河水就飞出了峡谷。

那么大的一片水,有的地方金光闪闪,有的地方却又烟波四起,真叫人心慌。仿佛那水,会像夏季的乌云一样随时从那河道里翻卷而来。

我相信一定发生过这样的故事:有人起了个大早,准备赶到集市上购买一些生活用品,结果却大吃一惊,往日人潮熙攘的镇街已不知去向,唯有一片汪洋阻住了去路。他以为遇见鬼神,被人施了障眼法,于是慌慌张张夺路而逃,并沿途向人倾诉自己的离奇见闻。

当然,对于这一变化最有深刻体会的,当数那些迫不得已的搬迁户。他们曾生活在位于河流水位下方的坡地上。他们在那出生,成长,结婚,生子,将孩子抚养成人,为其操办终身大事……无论日子多么艰难,命运多么坎坷,他们都不会轻易离开那一块河边的土地。

那是祖先给他们留下的一块立锥之地。虽说天下之大,可立锥之地难寻。如果不出什么差错的话,这些生于斯长于斯的人,亦将终老于此,长眠在河边的坡地上,或者是一座青山的脚下,日夜听着波涛拍打峡谷里如虎似象的岩石,继而听着那悠远的回声拍打着河谷上方靛蓝的天空。

可从未在意念中闪现过的那一点“差错”,终究是很不合时宜地发生了,而且是不早不晚地发生在他们这一辈人身上——他们要在有生之年,并且是在某一个限定的日期之前,根据政府的统一安排,举家迁到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地方。

我能理解充斥于他们内心的痛苦和惆怅,这种痛苦和惆怅极有可能伴随他们的余生,甚至还会遗传到下一代——要在一个水土不服的陌生之地落地生根,需要经历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

作为移民,比上述问题更令他们揪心,甚至因此而落下心病的事情比比皆是——那一方世代相传的祖业,被他们拱手送给了河流;长眠于此的祖先,也被他们丢弃在了河谷。

对一些人而言,这一次背井离乡之行,是他们这一生里唯一的一次远行。在过去的数十年间,他们一直守着这条河流生活,寸步不离。而今挥别故土,却是水天相隔,永不相见。他们将从此成为没有故乡的人,没有祖先的人。以后祭拜祖先时,他们只能将纸钱烧给一条滚滚东去的河流。而正是这条河流,剪断了他们与那块土地所有的联系——他们的过去,他们的历史,都被一笔勾销。

他们只有今生,而没了前世。从此,他们不敢蓦然回首,回首处不是日暮乡关,而是一道使人愁的烟波。在这个世界上,他们永远地失去了祖先留给他们的那条退路——最后的退路。他们不得不抱着绝地逢生的态度,从零开始,像他们的祖先刚刚来此落业之时,努力地在那块陌生之地寻找生命的归属感,重新点燃生活之火,重建生活的信心,为子孙们重构一个故乡。

这一系列意想不到的类似于多米诺骨牌效应的变化,确实在搬迁户的心底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迹。但他们不是孤立的,与他们经历过相同阵痛,却又远胜于个体生命之痛的,还有那条热闹了将近半个世纪,如今却鲜被人提及的镇街。

历史曾经选择了它,后来又抛弃了它。

那是三月里的一个清晨,空气中还带着几分寒意,院子里的狗忽然狂吠起来,十来个陌生人在村干部的带领下踏着狗吠声闯进了家门。还没等这伙来历不明的人落座,父亲就已知道了他们的不善来意。

早在前几天,村长就带着一群人来过家里,强行要求母亲去镇上做节育手术。而母亲还在坐月子——妹妹刚刚出生,还没满月呢。血气方刚的父亲好说歹说,并承诺等母亲坐完月子将身子养好了就自行去镇上做手术,但冷血的村长依然坚持,忍无可忍的父亲终于动了怒,差点就要与村长动起手来。还好村支书闻讯赶来,事态才没有向不可掌控的方向进一步发展。

没想到才过几天,他们又来了,而且是一群人。

母亲怀中的婴儿,我那满打满算才一个月零三天的妹妹,瞪着两只乌黑闪亮的眼睛,被一屋子陌生人吓哭了。

父亲给这伙身份可疑的人散烟敬茶,说了一屋子好话,并再次允诺。祖母以及邻居也在一旁帮忙说情:刚刚坐完月子怎么能手术呢?况且孩子才那么大一点。然而,任何理由都不能让他们改变既定的主意。他们铁定了心,要在这一天把母亲从家中带走。按照他们的话讲,如果抗拒不从的话,就要采取强制措施。

父亲面露怒色,却没有发作。我记得他在事后曾说过,不是他不敢跟他们动粗,而是怕连累母亲和孩子,两相权衡之下,只得委屈母亲了。他随意收拾了一点行装,便和母亲跟着这伙人去了镇上。

我也缠着他们跟了去。

可到了镇上,始知并不是去医院,而是被安排住进了镇上唯一的一家招待所。

这家为私人所开的招待所,位于镇街的西边,两层灰不溜秋的瓦房矗立在一座陈旧的水泥桥边,一道深涧自桥下直奔入江。

招待所里已经人满为患——乍看起来,还以为是招待所的生意好到爆了棚,但镇上的人都知道,这里平日冷冷清清的,并无几个房客——每一间房里都摆了三张床位,每张床位上都躺着一位被不明身份的人挟持而来等着做节育手术的青年妇女。与母亲住在同一间临时病房的一位,据说就是被“捉”来的,惊魂未定的神色尚未从其脸上褪去。

那间狭小的房间已略显陈旧,自顶部吊下来一盏瓦数不高的灯泡,光线昏黄暗淡——即便是大白天,楼道里也是乌漆墨黑的。墙皮的上半身是用石灰粉刷的,下半身刷了一圈绿漆。这是那个时代最流行的装修式样。镇上所有公家的房子,都是那个上白下绿的色调。

我们就这样住了进来。每个人在言语间都流露出或多或少的抱怨,但更多的是叹息,是无可奈何,尤其是那些护送女人而来的男人们。他们多少都感到了一点耻辱吧。

据说也有带着女人和孩子连夜逃跑的,在之后的若干年里,都不曾看见他们的身影,无人知晓他们流落到了何方,而当多年以后他们带着一串孩子从远方归来时,早年的房屋因无人居住而破败。

也有整天抱着孩子东躲西藏的,和那伙人打着游击。他们从此不敢在村子里公然抛头露面,像是从另外一个世界偷渡而来的人。

这是母亲平生第一次住招待所。

她以前无数次经过这里,但都是为了去集市上赶场,购买生活用品,压根儿就不曾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也会住进来。谁会舍得花几块冤枉钱在那住一宿呢?

即便是多年后那个八月下旬的一天,母亲在把我送到县城的学校并将一切安排妥当后于当天返回镇上之时已是深夜,且下着瓢泼大雨,她也不曾动过到招待所避雨一晚的念头——由于惦记着守家的女儿,胆小怕黑的她不惜铤而走险,冒雨徒步几公里山路摸回村子,结果全身被浇得湿透。

在她的意识里,她与这家招待所是不会有任何交集的。那是干部模样的人和无家可归的外乡人才会出入的地方。

可命运的事谁说道得清白?她在二十七岁这一年竟然被迫住了进来,怀着一颗极度忐忑之心,抱着刚刚满月的孩子。只是她住进来不是为了歇脚,而是为了上手术台。

手术就是在招待所里做的。

医生在一个空房间临时搭建了一个极其简易的手术台。当人一仰躺上去,手脚就被医生用绳子麻利地捆绑在了床上,动弹不得。

这是这个国家有史以来第二次大规模地将养育了这个国家的母亲们集体赶上手术台,施行节育手术。

时隔多年,我早已忘记了母亲步入手术室和被父亲搀扶出手术室的情景,我只依稀记得母亲们在病床上苦笑着发出的无可奈何的叹息:“一旦躺到手术台上,人就变成了牲口。哪里还有脸面呢?”

在那些灯火扑朔的夜晚,婴儿们此起彼伏的啼哭声,在招待所昏暗的楼道间彻夜回荡。我想,那些像猫一样尖利的啼哭声,大约是一盏盏点在伤口未愈的母亲们心头上最明亮的灯火吧。

手术后,母亲在招待所里休养了四五天,待及伤口愈合拆掉线头,就被政府安排的一辆拖拉机送回去了。她需要把异常紧张的床位腾出来。

据说镇上被动员被胁迫前来做节育手术的人实在太多——还有不少外乡妇女被一车一车地遣送而来——许多人不得不被临时安置到区公所大院闲置的房子里,在那儿打地铺,睡在一把稻草上。

母亲坐在敞篷车厢里,头发被乱风吹得老高;拖拉机开动之时,一大股突突冒起的黑色浓烟和马路上扬起的尘土掩盖了她和那个时代的表情。从此,她和千千万万个接受过节育手术的青年母亲一样,成为了终生失去生育能力的女人。那道醒目的伤疤,自此长在了她们的身体上,成为她们永远的痛。

二十六年后,当我向母亲打听这件往事之时,她依然清晰地记得与她同一天住进招待所的是哪些人,与她同一天接受手术的又是哪些人。

那位经由母亲之口而被我记住的妇女,也一定记得她曾经在做过手术之后,在招待所楼道间的那张条椅上度过的那个不眠之夜,屈辱之夜。

前一天,她被“挟持”而来做绝育手术的丈夫,在她的暗示下,编了一个谎言逃回村子。结果她被管事者扣下,并在次日被推上了手术台,挨了一刀。由于无床安置,她只好屈身卧于一张又硬又凉的条椅。

她的孩子,一个只知道啼哭的婴儿,被管事者委托给了一个病人家属临时照顾,一个晚上给那个老人三块钱照料费。

让我诧异的是,母亲反复在谈话里强调,正是因为“我们态度好,他们对我们还比较照顾”。还举例子说:“在去镇上的路上,他们还帮着抱孩子。其中一位年轻人还将你背了一程呢。”

我对这条镇街最早的记忆,大概就是从这家籍籍无名的招待所开始的。

在此之前,我一定是被父母背着到集市上赶过场的,但因为过于年幼无知,不曾获得一星半点的印象。即便是这一年,我也只不过是一个四岁多的毛头孩子。

一个四岁多的孩子,能记住什么呢?

这些年,我一直在努力追忆往昔,试图与多年前尚且年轻的父母以及年幼的自己重逢,以在重逢时寻求某种精神上的慰藉——父母正在一天天衰老,我也已不再年轻——可从未如愿以偿。

我从记忆的泥淖里打捞出来的,往往只是一些年月不详且面目模糊的记忆碎片。我由此断定自己是一个健忘之人,差不多将自己的过去忘记得一干二净。

这也就意味着,我将自己漫长的童年和少年时代像丢石子一样随意丢失在路边的草丛中或池塘里了。

这已足够让人难过。更让人难过,甚至深感绝望的是,不止一位大师级的作家在谈及自己的写作经历时提到,他们的记忆几乎是与生命同步的。读罢文章,我恍然大悟,难怪我在写作上不曾流露出丝毫的天赋异禀,这多年来一直踏步于原地呢,原来都是因为记忆的缺失和错乱——我们为什么写作?主要是为了抵抗遗忘。我相信大多数作家都会给出这个答案,而且他们也正是通过对往事的追忆而建构起了自己独一无二的文学世界——我无法准确说出我记忆的起点在哪里。

然而,当我现在忽然忆及这件发生在我四岁半时的往事时,那种令人纠结的遗忘症,似乎正在发生某种可喜的转机——我记起了两件与此关联的事情,尽管我已还原不出具体的细节,在逻辑上或许还有一些混乱,但这已让我暗自惊奇。

我记住了一家米粑粑店。

那一天,临时病房里的一位长辈给了我两毛钱,让我去买米粑粑吃——若干年之后,我才从母亲口中知道真相,却原来,是一位同族长辈来病房里串门子,见我可爱,便打趣道,如果我叫他一声爷爷,便给我两毛钱;我一定是乖乖地叫了他一声,才领了那两毛钱的打发。在我得知真相的那一刻,一阵倏然而至的莫名的惊诧让我打了一个激灵:我在那么小的年龄竟然就与人完成了一笔小小的交易,尽管那人确与我祖父同辈,我并没有吃亏,尽管我在长大成人后也对晚辈们使用过同样的伎俩——父亲将我带去了米粑粑店。

从招待所出来,沿着右手边的街道走,把那半条街道走到尽头,就是那家专门出售米粑粑的店铺了。

一家很小的店,隔老远就有一股子诱人的香味扑鼻而来。

老板娘是个精明能干的老妇人。父亲让我喊她奶奶。

我那时对于人情世故和血脉亲疏一无所知,稍微年长之后,才知那妇人确是父亲的一远房叔伯婶婶,自然也就是我的奶奶了。她原来在双土地老街开店,后来随着集镇搬迁搬到了下坪的这条街上。若干年后,父亲还曾提到他这位婶婶的一句名言:“有本事的人,跟着街道跑;没本事的人,守着一块田地。”

仅这一次,我就记住了路。

在此后的三四天里,我几乎每天都会瞒着父母——他们也无暇顾及我——独自跑到店里来。那会儿,米粑粑的行市大概是一毛钱一个,但我往往只给那奶奶一分钱或两分钱。那奶奶也不恼,收了钱,就揭开蒙在甑子上的雪白面巾,从里面给我拿出一个热乎乎的米粑粑来。

那时,她的生意红火,一个人忙不过来,还雇了帮手。

多年以后,估计是米粑粑生意经营惨淡,她转行卖起了石磨豆浆——如若她再年轻几十岁,即使是一副半老徐娘的样子,也一定会被人称作豆腐西施的——之后又卖起了百货。再之后,不知道去了何处。

我还认识了柚子。

一定是父亲带我上街时,我在水果贩子摆的地摊上看见了它们。这些又大又圆又黄并散发出一丝香甜味儿的东西是什么呢?答案也一定是父亲告诉我的:“这是柚子。”“可以吃吗?”“当然。”在我们离开水果贩子的摊位时,我一定是一边跟着父亲走一边转过头来望着那柚子,眼神儿里流着口水。

当时,我应该是对父亲提出过购买柚子这一要求的,只不过被他武断地拒绝了。而正是他的拒绝,更加深了我对柚子的好奇和渴望。到了晚上,我积攒了一天的好奇和渴望终于爆发,吵着父亲去给我买柚子。

父亲使出了浑身解数,连哄带骗——现在天色已晚,哪里还有卖柚子的呢?明天给你买——甚至一脸严肃地教训过我,但我不依不饶,并使出了杀手锏——放声大哭起来。要是在家里,我一定挨了一顿揍,可现在不一样,不少人闻讯跑到门边看热闹,以为出了什么事呢。

父亲无法,只好抱着我到街上去寻找柚子。

八十年代末期的街道是不像现在这样灯火通明的,只有几盏昏黄的灯从临街店铺的窗户和门缝里透出些许光亮来。空荡荡的街上摊着薄薄的一线光晕,见不到几条人影。哪里有柚子卖呢?

事情就是这么巧,在一处影影绰绰的灯火下,竟然枯坐着一条人影。待走近一看,几只硕大的柚子在那人影前逐渐明亮起来,并在灯火的烛照下焕发出黄金的光泽。那是一个还在碰运气的卖柚子的农户。

就这样,我抱着一个柚子心满意足地回到了招待所,并迫不及待地大吃起来。等哥哥在母亲回家那天来到招待所时,仅看见了两瓣完整的柚子壳。

这条留在一个不满五岁的儿童的味觉之上的镇街,经过时间的侵蚀和风化,尽管早已变得恍若梦境,甚至坍塌成废墟,当年满街昏黄的灯火也已摇曳成一片马赛克,但是米粑粑与柚子香甜的气息依然在我的味蕾之上飘荡——在此后的年月里,我再也不曾吃到那么可口的米粑粑与那么香甜的柚子了。

毫无疑问,那是镇街最早留给我的迥异于乡野的气息。

两年后,来自镇街中部一幢楼房里的另外一种气息将我包裹了,且持续了将近一年半载的时间,正因为如此,从那一年开始,我便对这种气息产生了一种近乎天然的排斥和反感心理。

那是充斥在空气中的消毒水的气息,中药的气息,阿司匹林的气息,咳嗽的气息,病人的气息,医生的气息,病房的气息……

如今去医院,我都会准备一只口罩,好把自己的鼻子严严实实地武装起来,以阻挡那种混合了多种气味的气息毫无忌惮地入侵。

那一年早春,我忽然患了一场大病,于是,父亲频繁地带着我到那家位于镇街中部一道坡坎之上的镇医院寻医问药。我至今记得当年负责给我把脉看病开方子的,是医院的院长,姓何。

那个昏昏欲睡的上午,当何院长把听诊器的拾音部分摁到我的胸脯上时,一阵陌生的凉意自那硬币大小的地方像泉水一样涌遍全身,头脑霎时清醒了不少。更为奇异的是,我有生以来头一回“听”到了自己的心跳——那怦怦跳动的声音,活像青蛙扑通扑通跳入水中的声响——我不由得感到一阵惊慌,心跳的频率立马跟着加快了节拍。

何院长在检查完毕后,一边有条不紊地将听诊器从耳朵里摘下来放入盒中,一边严肃地对父亲道出了他的惊人发现:“这孩子的胸脯高于常人。”

然而,他的话并没有引起坐在院长办公桌前的父亲的注意。他只是瞥了我一眼,便忙着询问起我的病情来。

谁知,这一病果然不轻,还需化尿验血才能确诊。

那位专事化验工作的医生,好像姓陈。记得他每每在我耳朵上用器具取血时,都是我最害怕的时候。取血的时间倒是极其短暂的,也就几秒钟的工夫,但总感觉耳朵被什么东西狠狠地叮了一口,突如其来的疼,哗啦一下蔓延到心尖儿去了,仿佛身体里划开了一道闪电。我每次都会下意识地摸一摸耳朵,生怕它不在了。

终于确诊,父亲给我抓回一大堆用牛皮纸包好的中药。

一年多下来,我不知道吃了多少服味苦难以下咽的中药。时至今日,我似乎都还能在身体里嗅得见一丝若有若无的苦涩味道。仿佛那些采自山野的中草药,在我的身体里生了根吐了芽。

父亲每次带我看病抓药时,都会顺便办一些事情,譬如去商铺里购买锅碗瓢盆洗衣粉肥皂一类的生活必需品,打听一下牲口市场的行情,或者是提着几只死老鼠去那个一年四季戴一顶瓜皮帽的卖老鼠药的江湖人的小摊上换一两包特效老鼠药。次数一多,这条镇街的面目便在我的眼前逐渐清晰起来——这个过程,就像是由远及近地打量一个人,逐渐看清了他的五官。

东边的桥头,也就是与那家招待所一涧之隔的地方,有一家小小的裁缝铺,那个姓郭的年轻裁缝,与我们家似乎还沾亲带故。可能是我母亲也姓郭的原因吧。父亲曾带着我在这家店里缝过衣裳。

此店大概也可以算作是镇街西头最正宗的入口,从店里出来,向东,穿过那座不起眼的上了年岁的水泥桥,就步入主街了。

那是一条坑坑洼洼的街道,只要一落雨,低洼处就积满了泥水。当车疾驰而过时,倘若避让不及,就会被溅半身泥浆。晴天时,车轮滚过,车屁股后总会扬起一阵灰尘。

那也是一条一眼望不到尽头的街道,尽管它并不长——用大人们常用的比喻说,拃把长一点点——但它在中途开了小差,拐了一个弯儿。就因这个弯儿,街道在视觉上也就有了绵延,有了铺排,有了递进,有了埋伏,有了迂回曲折,有了一唱三叹,有了欲说还休。

两排青瓦白墙彼此勾连的房子矗立于街道南北。无论是从西看到东,还是从东看到西,那房子自然也是有参差错落跌宕起伏之感的。

为了叙述的方便,我且将这条镇街自那个拐弯儿处一分为二,将西边的那半条称之为西街,将东边的那半条称之为东街。相对而言,东街要长一些,开阔一些,再大的风也可以在其间畅通无阻地跑来跑去。当你从西街拐过来时,就像是忽然闯入了一个开阔的河谷地带——你发现自己一下子比先前小了一些,甚至还有一点空洞洞的感觉从略显茫然的双眼里油然而生。

东街在尽头分了岔,一条向东前往江上的古渡口,一条拐向东南的粟谷坝……在过去许多年里,一直被我们认为镇街最高处的粮店,就坐落在那条笔直向东的马路的南侧。几栋房子,一个方形水泥场坝。

有一年,我们家在那里晒过麦子,还用风车扬过麦麸——我们家缴公粮时,粮店的工作人员躬下身掀开袋子,抓起一把麦子摊在手掌里一瞧一闻,拿起一颗麦粒放进嘴里一嚼,便对父亲说道:“这麦子还没有晒透呢,还得再晒一晒。”

在那个阳光白得耀眼的中午,父母不知去向,我和哥哥留在场坝里守麦子。偶尔听见奇异的鸟鸣,仰起头来循声望去,原来是几只大个头儿的鸽子。它们挺着胸脯歇在瓦屋顶上咕咕叫唤。心想,果然是粮店的雀子,比荒野里的要肥大许多呢!

多年以后,我才知道祖父在年轻时也曾在粮店当过粮管员。只不过没干几年,他便在祖母的强烈要求下辞职回乡了,从此郁郁终生。

百十家大大小小的店铺,就大张旗鼓地出没于这条尘土飞扬的街道两旁。供销社、布店、杂货铺、包子店、米粑粑店、鞋店、新华书店、五金店……我们去得最多的该是那家位于东街中部的供销社。

当年的供销社在所有的商店中规模最大,货物最齐全。

负责售货工作的,是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男子,活像个巨人——他可能是小镇上最魁梧的人了。父亲管他叫某某同志。

这位同志倒也没有辜负“同志”这一光荣称谓,长而阔的脸上,常年挂着一副“同志的表情”,难得见到一丝笑容。他时常站在那个高高大大的柜台后面,用一种拒人以千里之外的神态审视着前来店里打油购买锅碗瓢盆的人们。

我那时虽年幼无知,却已然从他冷漠的表情以及说话的姿态里,感受到了他内心居高临下的优越感。那种优越感让我拘谨怯生,既不敢开口说话,也不敢接住他偶尔甩过来的一瞥漫不经心的目光。可奇怪的是,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我便把这一份站柜台的体面工作当成了我的人生理想。

一直记得二十多年前的那个下雨天,当母亲问我长大了想做什么时,我便将这个理想毫不犹豫地告诉给了她和父亲。他们直夸我有出息。但在当时看来,这个理想确如镜中花水中月,只能是理想,甚至是空想。

一个农家子弟要成为吃公家饭的人,谈何容易?

可没过几年,带有某种垄断性质的供销社就已不复存在,那位某某同志将其承包了。有意思的是,人们出于多年来在口头形成的习惯——或许是出于礼节,到他店里购物,依然称他为“同志”,他依然漠然地应答着。

只是彼时,那个称呼的味道,早已不是从前的了。

那一年,供销社搞了一次轰动小镇的促销活动:凡是在店里购满十元货物的,就可以获得一张抽奖券。奖品丰富诱人,一等奖好像是一台黑白电视机——那时,还是露天电影的黄金时代,荧屏飘满雪花的电视机还是新事物。但见店里人头攒动,像一锅沸腾的粥,喧嚣无比,比过节还要热闹。

抱着娃娃的人们,背着背篓的人们,一边掰着指头算计着所购货物的总价,一边在心底默默地祈祷着好运的降临。就连那些平日里最节俭的人,在赶集时得到消息之后,也一头钻进摩肩接踵的人群里,左观右望,三挑四选,不惜下一次血本,以便碰碰手气。

彼时尚且年轻的父亲,咬了咬牙关,好不容易凑够了十块钱的东西——他总共才带了十块钱,然后把那次带有某种赌注似的抽奖机会赐给了我——在此之前,大家都在传说有个小孩子在这一天抽了个大奖,而大人们都把那难得一见的好运气归结于小孩子的手有灵性。

当我把右手从一个圆洞里伸进那只装有二十颗跳球珠子的纸箱时,犹如把手伸进水田的泥泞里摸索着捉一条滑不溜秋而且周身冰凉的鳝鱼,从指尖开始的紧张感沿着手臂从那个小小的黑洞里爬了上来,尤其是当许多人凑过来看热闹以见证奇迹时,我感到自己双颊发烫。那大约是自我出生以来第一次获得那么多陌生人的关注,尽管他们关注的是我的手,是我手心里红色珠子的多少……

可奇迹并未诞生。我辜负了父亲的一片厚望。连一袋洗衣粉也没有抽回。

父亲神情沮丧,冲着那个抽奖箱嘟囔了一句,然后半开玩笑似的质问负责抽奖的某某同志:你这箱子里果真有二十颗珠子么?

在得到令人信服的回答后,他才故作轻松地把我带出了店门。可我还是自他黯淡的神色里捕捉到了飘荡在他内心的失落。

父亲还带着我去过不少店铺——他与那些店老板都熟识,在寒暄之余偶尔还会开一两个玩笑——但唯独没有去过服装店。

每每路过那些花花绿绿的服装店时,我的脚总像被钉在了街道上,目光似乎也被牢牢地黏在了那些式样新潮的衣裳身上。那些与我身上穿着的中山装截然不同的衣裳,像是拥有某种神奇的魔法,既让一个孩子感到好奇,又让他感到陌生——对我而言,那真是一个无比陌生的世界啊。

但这不怪父亲。

那时,固守传统的人们还保持着去布店扯布然后送去裁缝铺量体裁衣的古老习惯——祖父祖母那时还种着一园子麻树呢,到了时节,他们会将麻树黄白色的内皮剥下来,挽成线团。那些线团虽已不用来纺纱织布,可还是做针线活的主料——亲戚间的礼尚往来,也多将布匹作为较为体面的礼品。

也因此,裁缝铺的生意都较为红火——但已经有了危机感——裁缝也被公认为是一门很理想的职业。女孩子下学了,往往会被大人送去裁缝铺拜师学艺。缝纫机也一直是那个年代最时髦的嫁妆。

而服装店还像刚刚出现的新鲜事物一样,还没有赢得人们的信任。

尽管如此,我对这条镇街的认识仍旧停留在非常肤浅的层面。我的病也并未因为吃了那么多服中药而有所起色——或许与我自身有关吧,即使往药汤里放入几勺白糖,那药依然苦得难以下咽,于是每次喝药时,我都会偷偷倒掉一些。

父亲与母亲商量后,将我转去了另一家医院。

一九九五年的秋天,一直被我小心翼翼地珍藏着。

这个秋天与往年的任何一个并没有什么两样,与以后的任何一个也没有多大差别,天气依然燥热难当,蝉鸣还没有褪去——密集纷乱如箭镞如骤雨的聒噪声,令人心烦意乱,但它于我而言,却是意义非凡,足以让我铭记终生。

这一年秋天,十一岁的我终于如愿以偿地从村小学转到了镇上的民族小学。

但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

在那所日渐衰败的村小学,念到四年级就念到头了,五年级和六年级已不复存在。若干年之后,这所完成了历史使命的小学已被人们彻底遗忘,它连一个年级也没有了,一个老师也没有了,一个学生也没有了,空余一块用来打上下课钟的圆形钢板孤零零地挂在横梁上凭吊着往昔的琅琅读书声,可再也没有人会去敲响它的孤独。由于无人管理,它原本就破旧的房屋似乎在一夜之间朽成随时可能倾圮的危房,空荡荡的操场上野草遍生,荆棘遍地,那道砌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的围墙也开始倒塌。这大概是所有村小学必然面对的命运。

而民族小学不一样,镇上所有的小学生一窝蜂地拥向那里,几乎把那道校门拥堵得水泄不通。

这个小小的转学事件,对我们这个挣扎在温饱线上的农民家庭而言,或许也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

父亲和母亲受时代和家庭的影响,都只拥有小学二年级学历,且在学习期间,还经常停课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勉强能够写好自己的姓名,认识一封家书,算清白一笔笔琐碎的经济账而已,尽管父亲自诩写得一手好字,但那也是出于某种遗传的天赋,而非来自后天学习的训练。

哥哥在村小念了四年书之后,因畏惧那些民办教师们的棍棒式教育而选择辍学,尽管几年之后他终觉后悔而当了一名大龄插班生,将自己的学历提高到小学肄业,但那已是后话了。

妹妹刚刚发蒙识字,连捉笔的姿势都还没掌握,纵使最简单的一横一竖一撇一捺,也会被她稚拙的手画出流水的形态来。

这也就意味着,在这一年秋天,我们家终于有人将书念到了四年级以上。

也因此,在开学前夕,父母特意到裁缝铺给我量身定做了一条非常合身的麻灰色长裤;在送我入学那天,母亲还特意煮了两个鲜嫩可口的秋玉米棒子,塞在我的行李箱里。

二十年之后,当我在异地他乡回顾起这一段发生在秋天的往事之时,我始才觉察出它之于我的意义是这般多重。但在所有的意义中,最重要的一条恐怕莫过于它给了我一个全新的认识世界的视角和独立认识世界的身份。

以前,我总是以一个外来者的身份和姿态仓促打量着这条镇街,且是作为大人们的附庸。这就决定了我看见的只是浮光掠影,诸多认识亦受制于大人们的评判。而从这个秋天开始,我终于有机会深入它的内部,窥见更多的秘密。

尽管这所小学只是位于镇街的边缘地带——它离真正的镇街还有大半公里路程呢,尽管我只是一名但凡学校一放假就马不停蹄地跑回村子去的寄读生,但可以肯定的是,两种不同的视角所看见的世界,是截然有别的;两种不同的身份所获得的感受,也是有所不同的。

事实上也是如此。开学第二天的中午,我便遭遇了一次不小的惊险——那大约也是我独自认识这个世界的伟大开端。

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由于学校食堂还没有开张,我便尾随一帮同学前往距小学半里路之遥的中学门口的小卖部买零食吃,结果在回学校的途中被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吓掉了魂儿。

斯时,我们正走着路呢,前后左右的同学忽然像遭到了恐怖袭击一般作鸟兽散,只听得白哗哗的马路上响起一大片乱糟糟的脚步声。我根本就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只是下意识地跟着跑起来,脑袋里一片空白。

跑着跑着,竟发现跑在前方的同学远远地停了下来,并用一副幸灾乐祸的神情望着我。他们一边活动着腿脚准备随时溜走,一边冲我嚷道:完蛋了!完蛋了!

我忽然意识到自己正身处险境,扭头一看,脑袋里“轰隆”一声,心在胸口像被逮住的鱼一样扑通扑通乱跳起来——只见一个身着军装的红脸醉汉一手握着一只啤酒瓶子脚步踉跄地紧追着我呢!

情急之中,我忙蹲下来摸了块石头攥在手里,佯装打过去。

没想到这招在乡间常用来吓唬狗的方法并不奏效,反而把那醉汉惹得更急了,他红着眼睛就要扑过来。我吓得转身便跑,只觉得耳畔风声呼呼作响,终于将他抛在了几丈开外。

他立在马路中央喘着粗气,胸膛起伏,面露凶光,骂着谁也听不懂的疯话……

这个我在往年从未见过的醉汉,原来是镇上有名的精神病患者。他的神志时而清醒,时而混乱,但凡一沾酒,就更加混乱疯癫了。

我们那儿,管这种人不叫疯子,叫邪子。邪里邪气的意思。

他常年穿着那身橄榄绿,混迹于镇街。

据说他的那身行头是一退伍军人赠送的,领子上原来还钉着领章呢,结果被派出所的同志给扯掉了——他经常谎称自己是派出所的。

又听说他也是有家的——他的父母就住在离我们学校不远的地方,只不过那两间门不蔽户的瓦房已经破败不堪,难得见到一缕炊烟——只是极少回去,谁也不知道他晚上究竟宿于何处。

他在这条镇街上以打零工和拾捡垃圾为生。我就不时见到他疯疯癫癫地抱着一捆包装纸去铺子里换酒喝。他或斜倚着柜台,或歪坐在一条板凳上,红着脸,梗着脖子,一口一口地吃着酒,说着些不明觉厉的疯话。

吃完了,就去街上发酒疯,吓唬小孩儿。因此,他时常被人揍。即使被人揍得头破血流了,他也只是愤恨地指着别人的鼻子骂两句而不敢还手。他的那只走起路来不怎么利索的腿,据说就是被人打断的。

他跛着脚在镇街上晃荡时,撞见有人在卡车上卸货,并不需要招呼,他就跑过去干了起来,而且干得十分卖力——只要店主扔一支香烟给他,就心满意足了。

后来读了鲁迅先生的文章,觉得他就是那个可怜而又可恨的阿Q,只不过当他出没于这条名不见经传的镇街之时,改名换姓了,叫云哥儿。

——在镇上与云哥儿齐名的,是一个生着一副女人相貌的叫花子——都说男生女相,王侯将相。结果呢?——大人小孩都直呼他凯娃儿。

与打了一辈子光棍儿的云哥儿不一样,他早年是有妻室的。只不过自妻子病逝后,他骨子里的懒惰基因便充分暴露了出来,成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结果没过几年,家财就给败了个精光,仅仅剩下了一间勉强容身的陋室。

他身体安然无恙毫发未损,却蓬头垢面地端着个盛器四处行乞。他也时常混迹于镇街上的三教九流之中,远远望去,俨然丐帮弟子。

小镇上的人无不惊异于他无比灵通的消息渠道——无论谁家的红白喜事都少不了他的身影。红喜事,他去讨要一包喜糖;白喜事,他去痛哭一场,讨一口饭吃。但这已是老皇历了。据说现在他已不是一碗饭就能打发的了。倘若拿不到一个大红包,他是万万不会告辞的。行情见涨了——人们后来根据他的神秘行踪总结道,他一准儿是以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为信号的。

从一九九五年的秋天开始,我每月都要从他房前的那条羊肠小道上往返七八趟。偶尔见到他,便斗胆问他:你在搞么子?他望天答曰:晒月亮。继续问:那晚上呢?答曰:晒太阳。

不知从何年何月起,这个经典对白就已在镇上流传开了。人人都知道镇上有一位白天晒月亮晚上晒太阳的叫花子。

像他们这般讨生活的人,在小镇上还大有人在。只不过那些人更像隐形人,终其一生都生活在阴暗的角落里,不曾博得他们那样的显赫而狼藉的声名。

我的一位同班同学穷困潦倒的家庭,就靠他体弱多病弱不禁风的母亲在镇街上拾荒而换取油盐。

或许是受家庭环境影响,这位被班主任分配给我,作为我帮扶对象的同学的学习态度非常不好,每次考试的“第一名”,几乎被他承包了。而恨铁不成钢的老师们,又经常拿他母亲的事儿在课堂上教育他。

每逢那样的难堪时刻,我都见他把两眼怒睁着——里面闪烁着愤怒的火苗,把两只颤抖的拳头捏得嘎巴作响——就像是使劲捏着两只不听话的小动物——甚至整个身子也跟着颤抖起来。

我在镇街上见过他的母亲。她粗糙的脸上布满了烟尘,衣裳上打满了补丁,披着一头与年龄极不相称的花白头发,躬身于苍蝇藏身的垃圾堆中,茫然地用一根棍子机械地扒拉着什么。有时,她还不得不小心应对云哥儿对她的无理指责,后者试图从她手中夺走花了一上午的时间所捡来的垃圾废品,皆因他认为镇街上所有的垃圾堆都是他的地盘。

两年后,我在中学念书时,知道了更多的秘密。

一次,因为几位屡教不改的差等生再次在学校惹是生非,那位大腹便便的好脾气的班主任终于大怒龙颜。为了让他们痛改前非,他不惜当着全班同学的面,道出了不为人知的隐情:“个别学生的学费和他所花的钱,都是他母亲出卖肉体所得。结果他还在学校胡作非为,不思进取。他也不觉得羞耻。真是不肖子!”

我也见过这位母亲,一个涂脂抹粉打扮妖冶的中年女子。我始知在这巴掌大的小镇上,竟然也有做男人生意的人。而其中一个,竟是我同班同学的母亲。

真是难以置信。

更叫人难以置信的是,我们学校的一位音乐老师,居然当众向他的妻子下跪,抱着她的脚乞求她的原谅。此事一时被传为“美谈”。

这位音乐老师,确有一副艺术家的行头,长发披肩,富有激情,尤其是他在指挥合唱之时,更是神采飞扬。他微闭双眼,神情陶醉,俨然另外一个人——他完全沉浸到了一个我们看不见的音乐世界里。那些激动人心的旋律,仿佛是从他不停大幅度挥动的双手间倾泻而出。

若干年后,我在一篇文章中还看见有人提及这位活跃在小镇舞台上的寂寞的艺术家,作者将他列为小镇上为数不多的几个文学青年之一。想必他在创作曲子之余,也是写点文章的吧。

只是当时年少无知,我们谁也说不清这位寂寞的小镇艺术家与他高挑貌美的妻子究竟发生了什么不快,抑或产生了什么澄不清白的误会,只是记住了他不惜放下一个男人最珍贵的尊严而在众目睽睽之下扑通一声跪倒尘埃的事实。

如今想来,他们之间一定是遭遇了严重的情感危机——最坏的猜测,莫过于风流倜傥的艺术家在外面拈花惹草了——以至于他的妻子不再念及多年的夫妻情分,并将他的苦苦挽留与声声哀求置若罔闻。

一个女人一旦死心,就很难回心转意了。

这位小镇艺术家最终是否获得他妻子的原谅,而得以重修前好,我无从得知,却记得一个深夜,他孤身一人站在冰冷的校门之外,在空旷的夜色里高声喊叫着我们班上一位同学的名字——他拜托这位小老乡去找门卫拿钥匙以便打开校门——其声空洞,疲惫,嘶哑,还有无限的惆怅与孤独。仿佛刚刚经历了一次最艰难的长途跋涉。仿佛大风正刮着他蓬乱的长发。仿佛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放者。

几乎是与此同时——或许要晚一两年,这种可能性更大。像河流一样流动的时间,总是让记忆里静止的时间出现偏差,变得模棱两可——一起震惊小镇的自杀事件将另外一位老师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这个习惯在夏天穿一双肉色丝袜,说起话来阴阳怪气的男教师,一时间差点被无形的唾沫淹死——但凡听闻这件事的人,不仅对他的人品大加质疑,还不由分说地将他钉在了道德的耻辱柱上。人们自然有充足的口诛笔伐他的理由——他的结发妻子在卧室里自杀身亡。

死者在生前也是学校的教师,且是一个漂亮孩子的母亲,很端庄贤淑的一个青年妇女。而她之所以选择在卧房以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尚且年轻的生命,坊间流传着两个版本的原因:

一说是丈夫好赌如命,两人为此多次发生争吵,但丈夫依然不知悔改;

二是说丈夫与镇街上某服装店老板娘有染,她因不堪忍受此种公开羞辱而选择轻生。

总之,是这位审美趣味有些变态的男教师的过错,但因他妻子是自杀,再正义的警察也奈何不了他。虽然大家都替他的妻子鸣不平,可最终,人家还是与服装店的那位衣着时尚而开放的老板娘喜结良缘了,人家还是继续操着那份为人师表的高尚职业,桃李满天下。

这起自杀事件,与当年镇街上另外一个人人皆知的故事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故事的男主角换成了一家私人诊所的医生。

据说该医生的妻子病逝不到三个月,他就迫不及待地续娶了一房年轻貌美的太太。这房太太,不是别人,正是与他在诊所里朝夕相伴的一名护士。

而关于他原配之妻的死亡原因,坊间也是众说纷纭,其中最令人毛骨悚然也令人惊骇的,莫过于他的妻子偶然染了一点类似于感冒的小疾,结果被他打了一针后,就一命呜呼了。

倘若这种说法有据可依,那么,人心的黑洞该有多恐怖。它还有什么吞噬不了的呢?杀人害命者在一个个漫长的黑夜中能够睡得踏实安稳么?随着时间的消逝,他们不会把事情的真相也忘记了吧。

好在,那仅仅只是一个无人追究的传说。

一九九五年的秋天,就像是镇街向我打开的一道门缝儿。我躲在这道门缝儿背后,窥见了一部分人的悲欢与歌哭,窥见了一个陌生的世界。

这个世界对我的人生而言,算得上是另外一种启蒙教育。

平静的日子里,总是隐藏着不易觉察的风暴。就像看似风平浪静的河流,总是暗藏着无数个令人胆战心惊的漩涡。

还是一九九五年。

一个课间休息时间,我看见几个同学围在走廊上神神秘秘地嘀咕着什么,便好奇地靠了过去。但见我一近身,他们便虚掩一枪,继而闭口不谈了。我只隐约听到一个十分陌生的名字。他们分明就是在偷偷分享这个陌生人的故事。

我向那个讲述者——镇街上一个百货铺老板的儿子——打听他方才所讲,并报出了那个陌生名字。哪里料到等我一说完,那个理着平头的有些口吃的胖子就用手在我面前指指点点,并意味深长地告诉我——他那神情像极了传达一个不容上诉的审判结果:“你这娃娃儿完了!”

仿佛那个陌生名字是一块不能轻易触碰的禁地,一旦触碰就会给自己招惹来意想不到的灭顶之灾。我当时着实被他的这番警告吓得不知所措,还真以为闯下了杀身之祸呢。

一连好几天,我都为此心神不宁,直到将这件事抛之脑后忘记得一干二净,内心才恢复宁静。

我从来不曾想过,在这条鸟不拉屎的镇街上,居然也存在一两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更令人吃惊的是,镇街上的人对团伙头目的姓名竟也讳莫如深。多年以后,当我回想起这件往事之时,仍不禁为当年的胆小怕事脸红害臊。不过,曾经轰动小镇的一则新闻,证实了那位陌生人确实是一个颇有势力的地头蛇。

那一年,他触犯律条,惊动地方,招致抄家。传闻,负责该案的警察不仅从他家中搜出一笔来源不明的巨款,还搜出了枪支弹药。一桩桩不为人知的案件,随着这个地头蛇的被捕入狱,也终于一一浮出水面……据说,这个地头蛇把控着镇街上的不少码头,并制定了相关游戏规则,顺者昌,逆者亡……

说不清道不尽的江湖事,到底离我们寻常百姓很远——这或许是大多数人的共识。那些被时人妖魔化为杀人不眨眼的江湖人物,虽也能在我们的生活中激荡起不小的涟漪,但终究又被我们遗忘殆尽。更重要的因素在于,我们都未曾与他们产生过交集。仿佛他们生活在另外一个世界。

那个世界里的爱恨情仇与刀光剑影,与我们的生活在本质上并无多少关系。

可事实上呢?那些江湖人士就出没在那条车来人往的镇街之上。你不认识他们,并不代表他们就不存在。正如古大侠所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江湖是一口大染缸,也是一块试金石,它能见出人心的善恶,品格的高低,也能见出格局的大小。

在这条尘土飞扬的镇街上,或许从来就没有出现过真正的江湖人物,充其量冒出来一些不讲规矩的泼皮无赖与失尽道义的蟊贼盗匪。

或许是一九九六年的一天,一个再寻常不过的日子,我们班却集体陷入某种不安与焦虑之中,每一张稚气未脱的脸上都挂着一副悲伤的表情——一个同学莫名其妙地失踪了!他空荡荡的座位,像是一个巨大的悬念。

该同学是一位走读生,父母在西街经营一家小餐馆。据说他们已找了整整一夜,却毫无音讯,都快急死了。行伍出身的班主任,将班上的走读生全部派了出去。消息一个接一个地传来,但都是同一个消息:寻找无果。一个活蹦乱跳的孩子,像被蒸发掉一样,竟连一丝线索都不曾留下。

但就在我们摇头叹息,以为他凶多吉少之际,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终于传来:他还完好无损地活着。

当第二天上午他重新出现在那个空荡荡的座位上时,教室里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他命悬一线的生死经历也在掌声里流传开来:

那个晚上,当他从被窝里爬起来孤身一人到镇街上的公共厕所如厕时,在途中意外地碰上他父亲的仇家,随即遭到恐吓。好在他反应迅速,一头扎入森林般的黑夜,沿着那条通向河岸的马路狂奔起来。逼近那道深不可测的滔滔江水之时,巨大的恐怖像江水一样在他胸脯里澎湃起伏——此时此刻,每当汽车经过之时便会发出哐当之声的大桥,成为他唯一的逃生之路,但也极有可能成为绝路。

正在犹豫之际,一阵脚步声自黑暗中紧随而来,来不及多想,他在慌忙之中纵身一跃。所幸没有跌落悬崖,而是一屁股跌坐在了桥墩所在的台地上。

于是,他在黑咕隆咚的桥墩下度过了一个胆战心惊的夜晚,直至次日下午,感觉危险已经远离,方敢从阴影里爬出来。

当年我不曾设想过他刚刚从死亡的恐惧中爬出来时的感受,只觉得他机灵异常,方才躲过一劫。

多年以后,当我将回忆的镜头聚焦到那个遥远的下午时,我恰好看见半个脑袋,像一只皮球悄悄地,悄悄地从一团阴影里浮出来。一双惊魂未定的眼睛,若受惊之鼠,茫然地打量着周遭的风吹草动。他随时准备把那半个脑袋缩回去。随后,他从匿身之处爬了出来,揉了揉双眼。

他一定觉得生活极不真实。虽然他还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

我这么想。

我一直对那个追杀者怀着深深的鄙夷。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对一个孩子动了杀机的流氓更可恨更可耻的人了。

然而,这个极有可能被当事人铭记终生,并将对他的一生产生深远影响的事件,并未在小镇上引起多大反响,毕竟知情者不多,结局也不算太坏。作为同窗的我们,也仅仅是为他的生死经历唏嘘了一两天,便埋首于故纸堆里了。

当石头沉入水底之后,先前荡开的涟漪很快恢复了平静。

这种平静维持了一年半载,终于被一伙来历不明的手持刀斧的蒙面人打破。

那一年,世道颇不太平,镇上盗匪横行。

在一节极其平常的语文课上,那位大腹便便的班主任郑重其事地向我们宣布了一条令我们唏嘘不已的新闻:镇上来了一伙行踪诡异的蒙面人,专门在深夜打家劫舍。已经有好几家商铺被洗劫一空。他们在作案时,头戴面具,手持明晃晃的斧头,而且下手狠毒,已伤了好几条人命。

末了,他让我们注意人身安全,回家途中要结伴而行,并嘱咐我们及时将此消息转告给家长和邻居,让他们做好必要的防范工作。

新消息接二连三地传来:尽管警局早已发布通缉令,在镇街的出入路口以及村头巷尾都贴上了布告,并成立专案组全力破案,尽管人们在得到消息后或多或少都采取了一些防范措施,但还是有新的案件不时发生,真是防不胜防。

班主任分析说,这伙蒙面人具有较强的反侦查经验,他们并不固定作案地址,而是流动作案,且在犯案后,会潜伏好一段时间。

谁也不敢保证,他们就不会在深夜闯上门来。

一时间人心惶惶,恐怖的阴影在小镇上像乌云一样翻滚弥漫。

斧头帮的传说,已传遍四方。

然而,这伙人到底没能嚣张多久,终于被公安一一捉捕归案。

最热闹的时刻随之而来。

那一天,镇街上锣鼓喧天,鞭炮齐鸣。警笛鸣响的警车在前方徐徐开道,一辆军用卡车紧紧相随。几个被剃成光头的犯罪嫌疑人,被荷枪实弹的武警押解着游街示众,以儆效尤。

我恰好在中学门口撞见了这一幕。围观者将马路两旁的空地挤满占尽,伸长了脖子打量那几个曾让整个镇子担惊受怕的蒙面男子。

当卡车从围观者面前缓缓驶过之时,一道道雪白的目光,像子弹一样齐刷刷地扫射过去。可没有人应声倒下。

那几个犯罪嫌疑人,冷冷地看着我们这些围观者,个别光头甚至还在嘴角浮出了几缕轻蔑的笑意,就差挥手示意了。仿佛他们不是穷凶极恶的歹徒,而是在胸前披红挂彩的英雄。

我站在忽然沉默下来的人群中,望着他们渐行渐远的身影,在喧嚣的警笛声里陷入沉思:到底是什么让他们轻而易举地放下了心中的善良,而起贪心杀念,而向无辜者举起屠刀呢?不思忏悔的人,是不值得原谅的人。

然而,这伙蒙面大盗还不是最不可原谅之人——他们之所以选择在深夜作案,而且戴着面具,说明他们还心存顾忌。而另外一些人就不一样了。

十多年前,在我小学同学逃过命的那条马路上,忽然冒出来一个破陋不堪的车站,同时冒出来一个身份可疑的站长——他的身份是否由政府任命,对我而言至今仍是一个谜。

最开始,我对这个在某种意义上而言带有公家性质的车站还是十分信任的,甚至不惜多跑半里路,专程到那里去乘车。可让我大感意外的是,车站里空空如也,既见不到一辆车,也见不到一个乘客。在久等无望之后,我不得不在车站门口拦乘自镇街上开过来的车。结果司机示意我步行至大桥附近再上车。

我对此举百思不得其解,司机也闭口不提,直到某一次我们所乘坐的汽车在车站门口被那位站长用一根破竹竿做成的路卡拦截下来,我才恍然大悟。

身着制服的站长在车上清点完人数后,就向司机索要起人头费来。司机与之讨价还价,结果被拒绝。一路上,司机都在咒骂站长。看得出来,他们这些常年跑江湖的人,在站长面前,也是敢怒而不敢言。

若干年后,我再次在乘车途中遇见这位身份可疑的站长,只不过他将办公地点搬到了位于镇街对岸的隧道前的马路上。那是从镇上前往县城的唯一通道。

那是一个酷暑之日。为了揽客,司机在镇街上来回兜圈子,已让人烦躁不已,更烦的是,我们的车还没有驶出多久,就被人示意停了下来。隔窗一望,原来是那位站长。这一天,他身着一身白色短袖制服,胳肢窝里夹着个褐色皮包。在他身后的不远处,停着一辆装有警报的车,路边支着一张旧桌子,桌子后面站着个身着交警制服的年轻人。

他们的意思是,过隧道,得缴一笔过路费。司机与他磨了好一会儿,大意是这次就算了,下次再说。然而对方固执己见,不肯让步。哪里料到司机也是个野性子,忽然就撕破了脸皮,耍起了泼,并质疑起他收费的资格来。

身份可疑的站长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紧接着变紫了,继而又变绿了。他不仅从背后掏出了一副白花花的手铐,还气势汹汹地冲进装有警报的车里拿出一根警棍,并指着司机的鼻子扬言:今天如果不缴过路费,就休想从这里过去。

司机不甘示弱,顺手在马路上抄起了一块石头。

看那剑拔弩张的阵势,一场恶仗在所难免,但他们最终没有发生肢体冲突,尽管那站长一度抡起警棍,欲朝司机的身上挥打下去,都被他的几个同伙拉住了。

司机最终一分钱也没有交,载着我们扬长而去。尘土扑了他们一脸。在反光镜中,依然可见站长愤怒的表情。更为可疑的是,那位身着交警制服的年轻人自始至终几乎一言未发。

司机一边用力甩着方向盘,猛踩油门,一边愤愤不平地回答我们的疑问:那几个人都是某某从道上请过来的打手。

司机口中的某某,就是那位身份可疑的站长。

他有资格收费吗?

有个卵!

前不久的一个雨天,我接到母亲的电话,她不曾像以往那样与我寒暄,而是直截了当地问:“你手上的那道伤疤,果然是与人打架被刀砍的嘛!”言辞之间,既有关切,也有质询。她的意思很明白,我将真相隐瞒了十多年,现在终于被她找到了不容置疑的证据,而且那证词还是出自我的手笔。

我只好像十多年前那样,极富耐心地给她解释了一番,直到她再次相信我手背上的那道醒目的刀疤确实不是打架所致。

可我还是心虚不已。

母亲之所以在这个雨天的清晨打来电话,是因为老家也在下雨,她闲着无事,便翻起了我的一本书,在书中读到了一篇我回忆少年时代的文章。我在这篇文章里,提及到了诸多不为他们所知的往事。

她是为求证事情的真伪而来,并埋怨我不该独自承受那些在学校所遭遇的棘手问题。而我却心虚于,她和父亲终于知道了他们的儿子在中学念书时,曾经鬼迷心窍,做出过他们想象不出的出格之举。他们对此该作何感想?

我将毕生记得那个被我在文章里一笔带过的黑漆漆的不眠之夜。

对于我漫长的人生而言,这个夜晚简直像一个擦不掉的污点。它是那样醒目地出现于我的少年时代。多年以后,我依然无法理解当年为何会轻率地做出那样一个可能会自毁前程的决定。

无论是在家长眼中,还是在教师心底,我一直是一个规规矩矩的孩子。更何况,我那时还身肩重任。由于我小升初考试轻轻松松地考了个小镇第二名,在开学伊始,在没有走任何民主程序的前提下,便被班主任委任为班长。班长,乃一班之表率,一言一行都代表着班级的形象呢!

我一定是走火入魔了!

那个晚上,约摸十一点的样子,几条身影按照约定的暗号应声而起,从窗子里小心翼翼地翻出宿舍,然后猫着腰借着花坛扶疏阴影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跑到了学校那道涂着绿漆的铁门前。

可对于一个下定了决心要铤而走险的人,一道冰冷的铁门哪里挡得住去路呢,哪里能让人幡然醒悟呢?我们好似天生具有翻越一堵高墙的身手,不过两分钟,我们就已来到了在黑夜中泛着一层微光的马路上。

同样无法解释的是,当我逃离了学校的藩篱而站定在马路上即将迎来一个晚上自由的那一刻,身体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激灵,并被一阵随之而来的孤独感深深地包围了。

当然,更多的是恐惧和后怕——就在我们翻越宿舍之时,来自宿舍内部的议论就一直贴着我的前胸后背。那些好似永不停歇的嗡嗡声,仿佛有人握着一把小刀不停地刺着我的脊椎。要是班主任闻声而来,那后果就不敢设想了。

这是我第一次脱离集体而加入一场无法预知结局的冒险之旅。

集体,总是让人感到安全,尽管里面矛盾重重,甚至危机四伏。虽然我们四个人走在一块儿,也在无形之中组合成了一个小集体,但相对于那个无穷无尽的黑夜和充满了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镇街而言,这个小集体的力量实在是太单薄了,如同大海中的一片孤帆,随时都有葬身海底的可能。

可我又怎能将这内心的恐惧说出来呢?

也就是在这一刻,我后悔了。

可后悔莫及。同伙们是不会同意我回去的。万一出了事,有个班长垫背,该是多好的事!他们就可以把自个儿的责任推个一干二净了。

但这还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香港警匪片告诉我们一个十分浅显易懂的道理,当你和一群坏人因为命运的安排而成为同伙时,你是很难重新投胎做人的。如果你打算那么做的话,你就得为此付出代价。这代价,自然是拜你的同伙们所赐。

这里面涉及的是一个信任问题。他们担心你是告密者。

我到底跟着他们一头扎入了如同大海一样深不可测的黑夜之中。我们好像几个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游荡在那条通往镇街的马路上。

这条由无数颗硌脚的石子铺就的马路,在我眼前,变得从未有过的空旷,我们凌乱的脚步声似乎踏响了整个小镇,可它又是那样逼仄,以至于我走得那样小心翼翼,仿佛每迈出一步,都得鼓起勇气重下一次决心。

那是紧张与兴奋相互交织的一路,也是自我怀疑与自我宽恕的一路。两个我,两个声音,两种论调,在黑暗中做着平生以来最严重的一次思想斗争,可最终,还是那个陌生的我占据了上风。另外一个声音只好退让一步道:“好吧,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我们此行的目的地,是一家位于镇街上某条深巷的录像厅。他们中有人去过,知晓它的藏身之处。

于我而言,录像并非新鲜事物。当露天电影还处于它的黄金时代时,我就在村小学昏暗的教室里见识过它神秘的姿容。可我对于镇街上的这家地址隐秘的录像厅还是闻所未闻的,从来不曾有人向我提起过,也就更不知道它的内部陈设是何模样了。是跟电影院一样吗?可惜我也从未进过电影院——镇街上仅有的一家,据说已破产多年。

我那时尚且年少,情窦未开,但还是从录像厅这三个字上捕捉到了一种难以言说的暧昧气息。多年以后,我才确定如下事实:那种暧昧气息,其实与录像厅本身无关,它应该来源于同伙们向我提起录像厅时的暧昧表情。他们的眼神里,扑闪着一道暧昧的狡黠的甚至是邪恶的亮光——那意思似乎是说:“我们已经熟知这个世界所有的秘密。这一次带你长长见识。”

我清楚地知道,那一道道亮光的指向,无非是那家被镇街藏在袖子里的录像厅,以及发生在录像厅背后的故事。也因此,我在做出入伙的决定之前,对于去录像厅这件事,既感到莫名的紧张,又感到几分隐秘的兴奋。

或许正是这一点隐秘的兴奋,最终让我失去理智,不顾一切地以身犯险了。

那确实是个轻浮的夜晚。

在前往镇街的路上,每个人都提高了嗓音大声说话,甚至吼起了不成腔调的歌,冲着黑夜歇斯底里地叫喊……每个人都表现出了迥异于平日的一面——但那绝不是撕下了面具所展示出来的最真实的一面——并将轻浮表现得淋漓尽致。然而,每一个人好像又都老成持重,一副久闯江湖的样子。看得出来,并非我一个人对这次冒险之旅有所顾虑。夸张的表情与故作声势的表演,已经出卖了他们内心的不安与胆怯。尽管同伙中不乏平日里就具有流氓气质的人。

位于学校和镇街之间的邮局,很快被我们甩到了身后的黑暗中。再往前紧走几步,转过一个弯儿,就望见了几处稀稀拉拉影影绰绰的灯火——它们像是几把淡黄色的伞,遮挡着黑色的雨雾。我的心跳频率,如同条件反射似的忽地加快了。

十多年后,当我在一个深夜回想上演在上个世纪末期的这个遥远夜晚的一幕时,看见的却是几只如履薄冰的过街之鼠。

我看着他们悄无声息地摸进了灯火阑珊的镇街。挂在他们脸上的那副故作成熟的滑稽样子,让人直觉得好笑。只是时至今日,我仍然不敢相信我单薄的身影也出现在这几只老鼠中间。可我确确实实就躲在他们的影子里,还将头压得很低,恨不得把它缩到脖子里去。

我怕遇见熟人。

固然在这个时间点遇见熟人的几率几乎为零,但我仍不得不防,尤其是在经过为数不多的几个尚未打烊的店铺前面的马路时,我格外小心谨慎。

我明白,在这样一个不合时宜的场合,遇见熟人比被班主任逮个正着的麻烦还要大得多。

我们正在穿越的这条灯火阑珊的镇街,如同一个睡眼惺忪呵欠连天,随意披着一件宽松睡袍,趿拉着一双拖鞋的中年女人。由于粉黛尽失,处处显露出残花败柳的衰老迹象。她朦胧的身影和因此而造成的暧昧气氛,在让人感到害怕的同时,又让人无端向往。

当然,这是现在的我对于记忆所做出的判断。当时那个怀揣着不可告人的秘密的少年,是没有心思观察镇街的。因为被那个中年女人夹在胳肢窝里的那条黑灯瞎火的巷子,正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们踉跄的脚步。

我们甚至跑了起来。虽然,我们都闻见了彼此忽然变得急促的呼吸——仿佛我们正在奔赴的,并非能给我们带来某种视觉满足的录像厅,而是龙潭虎穴。

我们终于来到了那家录像厅前。那确乎是一个异常隐僻的所在,以至于当我再次出现在镇街之上时,我已不能确定它的具体位置——我确实已忘却我们是从镇街的哪个地方拐进那条巷子的。多年以后,我甚至开始怀疑镇街是否存在那样一条逼仄而幽暗的巷子。

同伙熟门熟路地拉开了一席布帘。一片浑浊的灯光随即如同月光一样落在了幽暗的巷子里。

我们凑上去,却被人堵在了门口,只见一片密密麻麻的人头挤满了屋子。蓝色的烟雾在人头之上盘旋。有几只警觉的眼睛朝我们望了一眼,随即又将视线转向了一个角落。那个角落扑闪着一团模糊的亮光,并有暧昧不清的声音从那里断断续续地发出,继而在屋子里回荡。

我们争相伸长了脖子,想挤进半个脑袋去看个究竟,却什么也没有看见。

正当我们小声抱怨之际,只听见一个浑浊的仿佛是穿过了无数个房间才传递过来的声音自屋子里问:来看录像的吗?

那位引路的同伙答:是的。四个人。

你们是学生吧?

不是的……哦,是的。

人已满了。

挤一挤不行吗?

不行。

这无疑是个让人郁闷的坏消息。我们像吃了败仗一样,垂头丧气地在黑灯瞎火的巷子里晃荡。有人发出沮丧的叹息,有人用粗鲁的话语咒骂着录像厅的老板,有人悔不该当初。当我们重新回到镇街上时,每个人都如同丧家之犬,一下子不知道把脚迈向哪个方向。

午夜的街道,空荡荡的,更加让人迷茫。

有人提议:“不如我们再回到学校去吧。”但立即遭到其他人的否决:“万一被抓住了,岂不是吃了八辈子亏?”可不回学校,我们能去哪儿呢?这个问题把大家都问住了,谁也没有想出一个令人信服的主意。我们不得不在空荡荡的街上漫无目的地行走着。

这个结局,让我更加自责,并懊悔不已:“我怎么就跟这几个家伙同流合污了呢?”然而,事已至此,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不如我们去桥头吧?”也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有人打破了沉默。或许那是唯一的一个去处,我们都默认了这一建议。那里,正好是我那位小学同学当年借以藏身逃命的地方。

在那个遥远而孤独的午夜,当我一脚踏上那条通往桥头的岔路之时,我的脑海里立马浮现出那位同学遭受追杀的情形来,心里不由得生起一阵莫名的惊慌,跟紧了同伙们的脚步,仿佛身后的黑夜里埋伏着谋财害命的杀手。可是我们的身上哪里有什么钱财呢?

在快接近桥头的地方,马路左侧的一处明亮灯火,像救命恩人一样让我放松了紧张兮兮的神经,同时让我感到无比温暖。

那是一家尚未打烊的馆子。放置在门前的那块似乎永远也不会熄灭的招牌,一下子唤醒了潜伏在我身体里的某种饥饿感。“我还从未在镇街上吃过饭呢!”

我们一合计,就踏进了馆子,并摆了一回阔,坐在桌首叫了两碗面条——我们将裤兜掏了个底朝天,将所有准备用来看录像的钱财凑在一起,仅够付两碗面条的账。如此一算计,还是觉得看一通宵录像要划算得多。

我开始并未注意到跑堂的老板娘,直到她将一碗热腾腾的面条端到我的面前时,才打量了她一眼。不打量不要紧,这一打量简直要了我的命。这位略有几分姿色的老板娘,似乎认得我的父亲,与我们家好像还沾点亲带点故。只是我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该称呼她什么。我暗自叫苦,忙低下头,避开她审视的目光。然而,我的脸,还是不可避免地红透了。脖子上痒酥酥的,似有一群虫子在蠕动。

真是狼狈。那半碗面,吃得我索然无味。虽然那位与我共享其味的同伙,看在我是班长的面子上,吞着口水让我先行享用。我唯一有印象的,是一碟颜色漂亮的泡包菜,咬起来脆生生的,酸津津的。

跨出馆子的玻璃大门,我们重新步入黑夜,可我仍感到那位老板娘审视而讶异的目光,还在我的眼前晃动,在我的背上游离。在此后的一年半载里,我都害怕和父亲从这条马路上经过,我担心他们在寒暄时,她会将我的劣迹出卖个精光。

穿过一段黑夜之后,派出所门前的两盏白炽灯复将马路照亮。直到我们来到江边桥头,依然可以看见那两团光晕闪烁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不知谁嘀咕了一句:“这个地方不错,派出所的人通宵达旦地给我们站岗呢!”

我们投奔的地方,是一块用水泥铺过的地面。上面尚存白日太阳留下的余温。而地面之下,恰是桥墩所在地,也就是我的那位小学同学曾经度过了一个惊恐之夜的地方。再往下,就是灌木丛和野草掩映的百丈悬崖了。一江翡翠,自那道峡谷里日夜兼程地向东逶迤而去。

白日里听不见的江水声,此刻竟自河谷里像乳白色的雾气一样浮了起来,在我们耳畔像流泉一样回响。

我们像流浪汉一样躺了下来,用手枕着头部,望着黑漆漆的夜空,听着河谷里的江水近在咫尺的回声,胡乱地谈起天来。

直到此刻,我才明白同伙们之所以铤而走险地去录像厅的目的以及我们为什么会被那个浑浊的声音拒绝在门外的原因。原来,他们满心打算观看一夜令人脸红心跳血脉偾张的成人录像。

值得庆幸的是,当年那个让我们怅然若失甚至不惜用污言秽语诅咒过的仿佛穿过了无数个房间才传递到我们耳畔的浑浊声音,还坚持着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并没有对我们这几个深夜造访的未成年人网开一面。

一个同伙变魔术似的从裤兜里掏出了半包劣质纸烟和一个只剩一根火柴的火柴盒。他慷慨地给每个人派发了一支,然后小心翼翼地擦燃了那根火柴。我坐起身来对着江水极不熟练地抽着,因为呛人的烟雾被倒吸进鼻孔而不停地咳嗽着。嘴巴里一片苦涩,双眼里一片迷茫。而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像矗立在悬崖边的一块岩石,越发孤独,也越发后悔。

两个同伙在将烟头扔掉之后,便在黑夜里眉飞色舞地讲述起了他们在男女之事上获得启蒙教育的经历——无非是在某个场合,他们在大人的默许下观看了一部露骨的成人录像,从此便牢牢记住了影片里令人热血沸腾的镜头。而那些镜头总在漫长的夜晚像虫子噬咬骨髓一样,折磨着他们早熟的青春。

我和那个与我分享同一碗面条的同伙,出于生活经验的贫乏而无从插嘴。

我一边听着他们的故事,一边在脑海里努力虚构着他们所绘声绘色描述的那种激动人心的画面,以满足自己被吊起来的好奇心以及某种尚不明朗却已有所迹象的欲望,可那如同黑白电视机因为接收不到电视信号而在荧屏洒满雪花的画面,始终不曾清晰起来。

这让人沮丧不已。

可当我一想到明天一早极有可能被同学传唤至班主任的寝室接受审讯,甚至还要面对比这更为糟糕的后果时,就更加沮丧。

这真是一个不眠之夜。我感觉自己堕落了,变坏了。我为此深感不安,并暗自在黑夜里叹息,仿佛犯下了不可饶恕的过错。次日清晨,当我在迷迷糊糊中被一缕晨光唤醒之时,发现周身疼痛乏力,眼睛酸涩无神,如同大病一场。

多年以后,我才意识到,可能正是这个不眠之夜,使得用心良苦的班主任用他的威权赋予我的威信一夜扫地。也可能正是这个不眠之夜,将沉睡在我身体里的那个魔鬼唤醒了。在这个魔鬼的驱使下,我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一度沉迷于诸多与生命本身毫无裨益的事情,虚掷了无数光阴,直到而立之年仍然一事无成时方才如梦初醒。

这个让我铭记至今的不眠之夜,给予我的唯一收获,大概就是因为亲眼所见而证实了镇街上的确存在一家录像厅。而它之所以还能从那些业已成为过往的无数个夜晚中脱颖而出,被我完整地保存下来而没有消逝于记忆的黑夜,该是源于辗转反侧咀嚼不尽的无限悔意。

可忏悔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也没有起到多少激人进取的效果。一年之后,因为那些在这个晚上给我们站过岗的警察在一个深夜急不可耐地敲开我们的宿舍,我再次深陷于黑夜的漩涡,人生差点被改写。

一向宽容大度的班主任对我的表现终于大失所望,以至于在数月之后的新学期伊始之时,他试图启用从未在我们班上实践过的民主程序对班委会成员进行改选,结果令他更为失望——我仍然高票当选为班长。

那无疑是一段噩梦般的经历。那也是我平生第一次与刚刚在政治课本上学来的新词儿——国家机器正面接触。

在那个遥远的深夜,面对那几个到我们宿舍进行突击搜查的警察,我因为心虚而吓得牙齿打颤。我一开始企图编造谎言蒙混过关,却没有骗过警察的眼睛。他们从我的行李箱里搜出了不容辩解的凶器:一把自制的木柄匕首。

那个身材魁梧的警察一边把玩手中的匕首一边在昏暗的灯光下冷冷地审视着我的神态,也足以让我铭记终生。他鹰爪一般锋利的眼神,令跻身于角落的我毛骨悚然,如置冰天雪地。

他俨然把我当成了犯罪嫌疑人。而我也果真像那些对于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的犯罪嫌疑人一样,低头看脚,无地自容——我确实被这突如其来的遭遇所吓蒙,来不及预想一下自己可能面临的悲惨命运,更不知道如何辩解。

那时的气氛确如弓弩上弦般紧张,空气犹似凝结,结果却不是太坏——就在警察要将我请出宿舍带回派出所详加盘问之际,对我大失所望的班主任替我解了围。他从警察手里拿过匕首,对他说,这把匕首没有什么杀伤力,并非管制刀具。说完,他很轻松地把匕首一折为二。

那个警察把玩着被班主任折断的匕首,把我盯了好一会儿,接着又严肃地把我批评教育了一番,此事才算告一段落。

第二天在课堂上才知晓警察在我们学校进行突击搜查的原因:有人在深夜翻进区公所大院,将停放在院子里的一辆警车的警报卸下,并挑衅似的将之堂而皇之地扔在大门口……

自觉受辱的警察根据线索一路追踪而来,结果查明作案者竟是我们学校的几个胆大包天的学生,然后组织了这样一次突击行动。

我这个倒霉蛋,恰好撞在了枪口上。

这是我隐瞒多年的秘密,时间一直对它们守口如瓶,没想到最终被我自己出卖。更有意思的是,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多陈年恩怨乃至不可饶恕的过错,随着时间的流逝,都获得了当事人的谅解,可我依然不能坦然面对当年的荒唐举止。尤其是当年过半百的母亲在那个六月的雨天就着昏暗的光线将我在她和父亲面前只字不提的秘密逐字逐句阅读后给我打来电话试图获知更多的详情甚至因此而自责时,我就深感不安,好似发生在那个遥远的深夜的盘问还未结束。

当我将全身心的精力都投入到对镇街的回忆之中时,总会有一阵隐约可闻的礼炮声以及震天价响的锣鼓声不时在我的耳畔响起。根据这一线索,我搜肠刮肚多日,终于回想起了那个遥远的上午。

那个上午,父亲领着我(哥哥或许也在场,只是不敢确证了)刚刚爬上位于镇街西南面的那座被人唤作高粱坡的山梁,就被自背后传来的巨大声响惊住了:千门礼炮齐放,百架锣鼓齐鸣——远比若干年后人们为庆祝那几个蒙面大盗被捕入狱的场面要热闹得多——其声犹如战争年代的炮火那般激烈。霎时间,仿佛整个镇子都被那喧闹的声响所震动。

我们有幸地见证了注定了要被许多人铭记终生的一幕——尽管他们自此以后就把它尘封在记忆深处,再也没有对人提起,但如果让他们检索这一生中见过的最热闹的场面,他们一定会不假思索地告诉你答案——只见那条从镇街通往河边的马路上彩旗猎猎,移动着拥挤的人潮——远观如同倾巢而出的蚂蚁,密密麻麻,无以数计。

河对岸的马路上亦是如此。

目击者该记得,在小镇的历史上,这样的场面,过去未曾出现过,以后也不曾出现过。他们甚至可以大胆预言,那个场面永远都不会再现了。

那是公元一九九〇年的一个上午,那是注定了要被小镇的历史浓墨重彩的一个上午。因为小镇的历史,在这个礼炮齐鸣锣鼓喧天的上午被改写了。

我和父亲在山梁上看见的那一幕,恰好是修建于那条桀骜不驯的河流之上的铁索大桥通车典礼的盛况。

这个上午的意义对于小镇而言,就像官方所说的那样:小镇的历史,自此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因为在此之前,如果要进县城办事,或是到江北走访亲戚,都得绕到小镇东边的一个古渡口,在那儿坐渡船过河。对于文人墨客而言,那可能是一件诗意的事情,可对于两岸百姓来说,就不存在一点诗意了,只有长途跋涉的艰辛。

我那时将近六岁,尚不足以理解隐藏在大桥通车背后的意义,也未曾预料到若干年后我将在桥头度过一个不眠之夜——再晚些的时候,我将乘车在枕木发出的哐当之声中一次又一次地怀抱欣喜归来含着热泪辞去——更未预料到它有朝一日会被当作废铜烂铁贱卖掉的命运,只是被眼前的景象所震慑。

那是一座由四十八根钢索牵引,由东北红松铺就的桥,全长三百多米,距河面一百多米——有文章称,在当年,它还是“亚洲第二高铁索桥”,也不知是否属实。还有文章称,此桥乃昆明工程兵部队所建。我也未曾考证真伪。想必不是胡乱编造。

人们将终生记得那种既紧张又兴奋的奇异之感:每当车辆驶过之时,那桥面就像动荡不安的河水,在一片如同火车的齿轮与铁轨撞击而出的哐当之声中剧烈地晃动起来,人也随之晃动,并一度失去重心,如悬浪尖峰顶。胆小者,早已吓得蹲在桥面,扣牢一块松木,或紧紧地抓着扶栏,担心自己会被那股神奇之力颠簸出去。事后,人们谈论起那种惊魂未定的感觉,纷纷形容道:“就像荡秋千!”

多年以后,当我在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读到马孔多的居民带着不可思议的心情挖出了自家埋藏的最后几枚金币就为了体验一次吉卜赛人带来的可以飞过房顶的飞毯时,我就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小镇上的人们曾经不惜徒步几十里山路就为了观看一下大桥的情形。

在那段时间,几个与那座铁索桥有关的故事一直在小镇上流传:据说在松木铺上钢索之前,有位退伍军人在河上表演过赤脚走钢丝的惊人绝技,看得人心惊肉跳几至不敢直视的地步,仿佛那个随时都可能跌落深渊的勇士,不是别人,而是自己。为此,有人特地到镇街上买了一双新鞋慷慨相赠。

当然,更多的传说来自通车典礼的现场。据说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那个以胆量著称于世的司机将那辆披挂着一簇红花的卡车从江北缓缓开过来之时,一身淋漓大汗湿透了头发与衣襟,一双握方向盘的手直到下车时仍颤抖不止;据说有几个月大的婴儿,被大人抱得好好的,结果却不可思议地落入悬崖上的灌木丛中。有人分析,那是河神暗中作祟所致……

当年,镇上的小学生该都在学校的组织下参观过这座大桥,并纷纷在作文中记录过他们的感受。几年之后,我在一本作文选里找到了确凿的证据。他们在作文里无一例外地引用了一句诗:“一桥飞架南北,天堑变通途。”

我知道,那是小学生作文的通病。那些初学作文的小家伙几乎是凭着记忆,默写了语文教师念给他们的范文。

自从“天堑变通途”后,昔日略显冷清的镇街,就如同《百年孤独》中开通了铁路的马孔多,在一夜之间迎来了前所未有的繁华:尘土飞扬的街道上,一下子冒出来那么多不停摁着喇叭的车辆,一下子冒出来那么多操着外地口音的客商,一下子冒出来那么多背着背篓赶场的农民,一下子冒出来那么多被一根绳子拴着或被一副担子挑着的牲口,一下子冒出来那么多令人目不暇接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新鲜事物……

没想到世间万物的命运竟是如此相似。虽然这一变化,到底不能与马孔多失控的狂热局面相提并论——自从“铁路正式开通之后”,“灯火辉煌的舶来品商号取代了五色杂陈的破旧商店,令土耳其大街愈加繁华。每到星期六夜晚街上人声鼎沸,众多冒险者在赌桌上、打靶摊前、专营算命解梦的小巷里、摆着油炸食品和饮料的餐桌间互相推搡拥挤。到星期天清早一片狼藉,私下横躺的常有快乐的酒鬼,但总少不了斗殴时被子弹、拳头、刀子、酒瓶殃及的围观者。外来人潮不合时宜地涌入,最初街上几乎无法行走,堆满了家具和箱笼。有人未经批准就随便在空地上自行盖房,大张旗鼓地干起木工活。也有人在巴旦杏树间拉起吊床,支起遮阳棚,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寻欢做爱。”以至于,“在赫伯特先生来访后八个月,马孔多的老居民每天都要早早起来重新认识自己的家乡。”——但已让镇上的人们感慨不已。

两者之间却也有着本质的区别。

就在马孔多因为铁路的开通而步入鼎盛时期之时,种种迹象已经表明,布恩迪亚家族以及马孔多市其实已在走向无可挽回的衰落——没过多少年,经受百年孤独的布恩迪亚家族就败落殆尽血脉失传,“不会有机会第二次在大地上出现。”当年由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带领同伴建立的马孔多也终被飓风抹去。

正如马尔克斯所说:“这列无辜的黄色火车注定要为马孔多带来无数疑窦与明证,无数甜蜜与不幸,无数变化,灾难与怀念。”

而那座铁索桥,虽然也为小镇带来了“无数疑窦与明证”,带来了“无数甜蜜”“无数变化”与“怀念”,却未带来“不幸”与“灾难”。如果硬要说它也带来过什么不幸的话,那即是有一个对生活绝望的农妇,曾于某年某月某日自那桥上纵身一跃,结束了她不幸而痛苦的一生——但我相信,就在那位农妇坠入波涛之时,那条河流也曾为之呜咽,为之叹息,为之鸣不平。

对我而言,我记忆中的镇街,其实是这个上午之后的镇街。

前一年,也就是母亲被迫去招待所接受节育手术的那个年头,除了那家香气扑鼻的米粑粑店和那个在灯光下泛着黄金光泽的柚子外,我对镇街的记忆实在是荒芜的,仿佛那条遥远而模糊的街道与我正在叙述的这条并无关系。

可我俨然已忘却在这个对小镇而言显得举足轻重的上午,我们父子是去镇街办什么事,却因没有得到可靠的消息而错过了那场百年不遇的庆典;也已忘却父亲在那道山梁上都对我说了些什么——他一定没有掩饰住内心的兴奋,对我倾吐了他对这个事件的看法,但也有可能什么也没有说。我一早就发现,他既是一个开朗的人,又是一个内心孤独的人。

只是隐隐记得,我要求他带我去那礼炮齐鸣锣鼓喧天的现场,却被拒绝了。

但没过几年,这个小小的遗憾就被弥补了回来,而且先后被弥补了两次。真是慷慨呀!所以说,生活永远值得期待,未来永远值得憧憬!

那是两个间隔着两年多的日子,但都是礼炮齐鸣鼓乐喧天的日子,仿佛小镇居民正在欢度有史以来的第一个节日——我们确实都穿上了节日的盛装:不分男女,清一色的上白下蓝,手戴白手套,脚穿白球鞋。在阳光的照耀下,白得耀眼,白得庄严。

其实,我已无法确定那两个日子是否都是艳阳高照的日子——这都源于我对于天气和气候这一类的事情缺乏记忆,或许也与回忆多呈现出黑白照片的底色不无关联,但我仍固执地相信我们正逢佳日。

这个心理,恰如同英国作家多丽丝·莱辛在其长篇作品《我的父亲和母亲》中所说:“阳光永远灿烂,没有人会记得那些夏日之类的事情。既然无数回忆录和小说都言之凿凿地如此这般描述,那么我很有理由断言,一九〇二年八月的那个周六下午,朗格菲尔德村一定阳光灿烂。”

第一个日子对我而言意义非同小可——在参加完上午的庆典活动后,我们就放暑假了。而一些同学自此以后终其一生都将停留于这个漫长的暑假,再也没有踏入学校的大门。那一天,恰好是我们小学生涯的最后一天。从某种意义而言,上午的那个盛大的庆典活动,也是我们的毕业盛典。

第二个日子让我记忆深刻。为了庆祝这个比节日更具有纪念意义的日子,我们学校别出心裁地组织了一支摩托车队。摩托车手一律身着笔挺的灰色呢绒正装,一领深蓝色衬衣,一双闪闪发光的黑皮鞋。那个上午,当我们学校的方阵出现在镇街上时,立马引起一阵从未有过的骚动与欢呼——从未有人见识这种震撼人心的阵势。

当此之时,庞大的摩托车队像骑兵团一样在队伍前方缓缓开道,我们则像训练有素的步兵紧跟其后——我们踏着整齐划一的方步,挥动着握在右手里的两面小旗,齐声呐喊着震耳欲聋的口号,在那条尘土飞扬的镇街上留下了永恒的一个瞬间,即使几年之后,这条镇街被上涨的河水淹没,但依然被它保存。

正如多年过去,当我回忆起这深植于记忆的一幕时,摩托车队低沉的马达声,仍似骏马低声嘶鸣。其声穿透了时间设置的重重障碍以及堆积在现实生活里的废墟,依然清晰可闻。那些昔日同伴的身影,还在眼前晃动。他们依然是当年那副朝气蓬勃的样子,而不曾随着岁月的流逝像我一样已在心底渐生苍苔。

有心人一定记得这样的情形:由于参与游行集会的人数之多——简直超乎想象——以至于最前面的队伍早已抵达终点,而最后面的队伍还在起点焦急地等待出发。他们甚至还因此产生幻觉,我们是在进行循环游行。就像制作影视剧时,为了让观众获得大片的观影效果,会循环播放同一镜头。

他们也一定记得这两个日子的镇街,人头攒动,空前热闹,仿佛小镇上所有的居民都闻声赶来了。不少围观者一开始并没有算计日期,初见这礼炮齐鸣锣鼓喧天的场面不免在心底嘀咕:世上又发生啥大事了?直到知情者指点迷津,他们才恍然大悟,颔首示意,并用赞许的口吻说道:嗯,确实应该庆祝下!

围观者没有说错,这确实是两个值得庆祝的日子——倘若说大桥通车那天由人们自发组织的庆祝活动属于民间叙事,那么这两次由政府统一协调指挥的庆祝活动就是宏大的国家叙事了。

前一个日子是公元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

后一个日子是公元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两个一雪百年之耻,已被载入史册的日子。

另外一个上午紧随而来,像一阵旋风。

或许,是那个我和父亲在那道山梁上被眼前所见震撼的上午提醒了我:在生活中,在这个世界上,值得你铭记一生的事情,不会只有一件。这是有道理的。如果它们不值得铭记,那么你就永远地失去它们了。你的记忆,也就变得残缺不全。你的人生,也就会出现一个个盲点。

事实上,从某种意义而言,我们原本苍白如纸的人生,正是因为众多看似没有意义的事情源源不断地加入,才体现出它真正的价值。如果我们每天面对的都是惊心动魄的生活,谁的心脏承受得了?

那个让我至今记忆犹新的十三年前的上午,该是个阴天。不仅因为那是一个告别的上午,还因为母亲出门时,确确实实带了两把雨伞。一大早,父亲和母亲一道,步行七八里山路把我送到了镇街上。父亲背着我的行李走在前面。这幅画面,在我的记忆里倒是少见,极有可能是头一遭。

这是我到县城念书的第三个年头。第一年开学报到时,父亲远在千里之外的北京,是从未出过远门的母亲把从未出过远门的我送到了县城。连续两个春季学期,都是即将外出前的父亲独自送我。

我们三人,各怀心事,一路无话。许多年来,都是这个样子。父亲独自送我时也一个样,一路上说不了几句话。谁也不愿意开口打破沉默。我们对此都已习以为常。我以为这是父子之间多年来形成的某种默契。

这一天的镇街还很冷清,行人寥寥无几,许多店铺尚未开张营业,加上风雨欲来,便露出了几分萧条迹象。这都归功于镇子上春节的气氛还未散尽。用母亲的话说,都初八了,怎么好像还没有开市。

我们在略显空旷的街道上焦急而失落地行走着——到县城的车倒是不少,但都已载满了客,不是学生,就是打工客。司机见我们招呼,都只是在车窗里朝我们摆摆手。

父亲偶尔会小声地嘀咕一句:怎么半天都找不到一辆车呢?

母亲说,学生上学的日子就是这么忙。

我们从西街走到东街,又从东街走到西街,再返回去时,才在东街尽头的转盘处逮到一辆吉普车。

父亲向司机招了招手,那车便停到了我们面前。他把手中的行李放到了车上,旋即转到正驾驶的窗口,解开外套扣子,从里层衣服的口袋里掏出一叠钱提前支付车费。他给司机递过去一张红票子,司机对着光线仔细地察看了一番,给他找了一叠面值十元的零钞。

父亲接过那叠零钞,也不点数,就慌忙地往口袋里装,仿佛得了什么便宜似的。司机见此起了疑心,以为给父亲多找了,忙让父亲清点一下。父亲见此打趣道:“几十块钱,未必你还数不清楚呀。”一边清点起那叠还未装进口袋的钞票来。司机目不转睛地盯着,父亲翻一张,他就跟着数一张,结果他少找父亲十块钱。

司机带着几分揶揄的口吻对父亲说:“还好点一下嘛,不然吃亏的不是我。”

父亲也不辩解,只是哈哈一笑。

我知道,那是因为母亲站在他身旁的缘故。这个跟他生活了一辈子的女人,简直太了解他了。他经常因粗心大意或以为自己多得了一分钱便宜的心理而吃亏上当。母亲没少埋怨过他不识数。而他每次不仅不知道道歉,而是坚称自己是可以算得清楚几分钱的。没想到这一次,被母亲抓了个现行。

司机给父亲补上了钱,就启动了车。

我情不自禁地转过身隔着车窗望了他们一眼,却只是一刹那,我就狠心地把头收了回来,再也不曾回顾——一切来得是那么猝不及防!望着他们,鼻子忽地一酸,豆大的泪珠子就在眼眶里打起转来。我怕他们看见已年满十八岁的儿子的脆弱与窘迫,赶紧转过头来,紧盯着自车窗外一晃而逝的萧条街景。其实我什么也没有看清。眼里弥漫着一团浓雾。

我一生都将记得那个画面:他们像两个陌生人一样并肩站在一起向我挥手告别。那被生活磨得如同松树皮的手,并没有大大方方地举起来,更像是贴在胸前,机械地摆动。他们的脸上挂着一副怅然若失的神情,好像接下来并不知道何去何从。母亲的嘴角似乎还在嚷嚷着什么,可我一个字也没有听见。

这个画面,只是无数个告别画面中的一个,但它最让我不忍。

画面里的父亲,时年四十七岁,再过两个多月,就四十八岁了。虽已近知天命之年,但他还是一个健步如飞的父亲,一个对未来生活踌躇满志的父亲。就在春节前夕,刚刚从外省回来不久的他带领全家人加班加点地砌好了一方水池,解决了将我们困扰了多年的吃水问题。他还计划在新的一年大干一番,以振兴家业。

可天不遂人愿,一个突然而至的事故将雄心勃勃的他放倒在乌鲁木齐的一处无人知晓的工地上,从此在那异地他乡度过了一年几近于下落不明的悲惨生活。等他再度出现在我的眼前时,其形象已与画面上的那个顶天立地的中年男子相去甚远。彼时的他,拄着两根拐杖,竟让我一时不敢相认。

虽然经过几番治疗,经过两年休养,最终扔掉了那一对拐杖,但那场事故还是在他身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迹——因为手术的原因,他的右腿比左腿短了两寸,他的右脚踝被固定为一个直角,从此不能灵活转动,也就不能健步如飞了。更重要的是,他再也没有逃脱过那只受过伤的脚给他带来的痛苦。多年来,他一直靠止痛药来镇压身体内如刀绞般的隐痛。

时间一长,肉体之痛就演化为精神之痛了。那是最残酷的事情。那是命运对一个人的迫害。

每当看见被生活与命运迫害得走路时一瘸一拐不堪重负的父亲,我就想起了印在我脑海里的那个画面。我想起父亲扬起的手臂。我忽然意识到,当我们举起手来告别亲人时,其实也是在向那一刻的自己挥手告别。那一年的父亲,举起他粗糙如松树皮的右手,告别了过去的自己。

我怀念那个像站在一幅时代肖像画里的父亲。正是那个走起路来健步如飞的父亲,带着我认识了那条他送别过我的镇街。

父亲是一个相信命运的人。他经常在谈天中表达过同一观点:命运早已安排了一切。也就是在他带着我去会见算命先生的那些上午或那些下午,我知道了我们的生活,被难以捉摸的命运左右着。但是我永远无从知道,父亲一次次照顾算命先生的生意,是否看清了这一生如同马匹四处奔波的命运。

在我看来,无常的命运其实自我们出生之日起,就已暴露了行踪,只是我们的眼睛被琐碎的日常生活所遮蔽,被蒙上了一层灰。

记得过去家徒四壁之时,父亲一年又一年地急于知道好运何时才能到来,恨不得将那运气不好的年份从日历上一把撕掉,以提前迎来好运,可那算命先生只是一年又一年地安慰他:再过两年,运觉就要转了。再过两年……可不知过了多少个两年,那传说中的好运也不曾降临在父亲头上,反而安排了一场意外事故,让他落难他乡,几经生死。

不过,凭借他的天赋异禀,他很有可能一早就知道了自己这一生多灾多难。花五个铜板,只不过是为了寻个安慰。毕竟好运是个值得期待的事情。倘若没有了期待,那苦日子过得还有个什么劲?

父亲带我去寻找过一位黄姓算命先生。那先生把摊子支在离镇政府大门不远的一角屋檐下。说是摊子,其实也不过一条板凳。那是个长相酷似普京的中年男人,据说有些真功夫。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已把他们会见时如打机锋般的话语抛到了九霄云外,但依然记得父亲在听说自己的命运时所表现出的不安神情。

可没过几年,我再也没有在镇街上看见那位先生的影子。后来才得知,他已驾鹤西去。不知道他在生前为自己算过一卦没有。虽然,据说干他们这一行的,从来不给自己算。那是大忌。但是他们忍受得住那种煎熬么?

镇街上还有两位算命先生,一位是个瘫子,一位是个瞎子。那位瘫子先生经年累月躺卧在一个搭有遮篷的活动轮椅上。大脸,络腮胡,蓬头,似乎还戴着一副深色眼镜。他常年出没在西街的人群中,像个孤独的隐士。说不清缘由,每每望见他,我都感到有些害怕,甚至绕道而行。

他是唯一一位后来又出现于新镇上的先生。我在街角见过他的身影,依然是那身行头,似乎也未见比先前衰老许多。只是现在见他一面已是不易,得看运气,价格也涨了,抽一签,得花十个铜板。听母亲说,夏天的时候,他就去隔壁的一个高山镇了,那里凉快。直到天气转凉之时,他才重回镇上。

那位瞎子先生大概是一位老前辈。我对他毫无记忆,也不知道他口碑如何,只记得人们在议论时一度怀疑过他身份的真实性,以为他只是乔装打扮为瞎子而已。他们的证据在于,他在数钱时一点也看不出是个瞎子。一个瞎子,怎么能认识钱呢?在给主顾找钱时,怎么会分毫不差呢?

父亲似乎说过,瞎子是这个世界上眼睛最亮的人,聋子是这个世界上耳朵最灵的人,哑巴是这个世界上舌头最敏感的人。

那家位于西街与东街接合部的露天理发店,也是父亲常带我去的地方。师傅眼光好,将店面选在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下。夏天遮太阳,冬天挡风雪。两条街的人都能照顾到。

那个师傅常年留个板寸,只是他的行头不像他发福的身材那样繁冗,简单得很。差不多就是一把旧椅子,两条被理发者的屁股磨得精光的长凳,一把老式推剪,一块被洗黑了的围巾,一把刷子而已。

师傅生意好,每天忙不赢。等待理发的人,坐在长凳上胡乱谈着天,偶尔与从医院场坝前的那条马路上下来的熟人打个招呼。

我坐在凳子上,想起更早的时候,聪明过人的父亲不知从哪里偷学了理发的手艺——其实呢,他可能是在等待理发的时候,为了打发寂寞难挨的时间,便认真观摩了两回,然后想当然地认为理发这么个事,实在是太简单了,于是心血来潮,购置了一把老式推剪,并在我们的头上做起了实验,竟也无师自通,一时得意起来。后来名声传开了,连邻村的人都领着孩子来找他理发——我猜想,他们是懒得领着孩子往镇上跑,孩子么,也不知道乖丑——酬劳往往是一两包纸烟。

到了镇上念书后,我开始嫌弃他粗糙的手艺。总觉得他给我们设计的发型,过于土鳖,像个锅盔,羞于示人。好在没过两年,他就出门打工去了,再也无暇顾及我的头发,我这才开始享受到镇上理发的待遇。其实细想起来,那个露天理发店的师傅未必比父亲剪得好。

记得有一次,父亲理完发了,在挂于树上的一面镜子里照了照,用手随意地摸了摸头发——那动作,就像他抚了一下地里的麦苗——结果只给师傅付了八毛钱,把人家气了个半死,以至于几年之后我到他那理发时,他还提起过这件事。

此店应接不暇的时候,父亲就带着我去马路斜对面的一家。一个单薄而干净的年轻人,在我的那位曾经吓唬过我的小学同学家的店铺外的屋檐下支了个场子。行头同样简单,剪的也都是最常见的样式,要么板寸,要么中分,要么偏分。

隔壁是一个修补鞋子和配钥匙的摊位。摊主是一对中年夫妇。女主人身宽体胖,脸上常年一片红紫,像是高原红。她男人稍老,瘦小,背微驼,戴副老花镜。两口子都不多话,沉默地干着手中的活计。

正对面,恰是多年前的那个下午,父亲带我去买米粑粑的小店。只是彼时,我的那位奶奶,已经在经营石磨豆浆的生意了。

我同学家的店,也是父亲经常光顾的地方。那是一家杂货铺,柴米油盐酱醋茶布匹白酒纸烟五金……没有你找不到的东西,只有你谈不拢的价钱。两口子精明能干,夫唱妇随,生意红火。据说我那同学身材中等的父亲,原来是个修鞋匠,却走了桃花运,娶了一房漂亮贤惠媳妇,没过几年就发达了。

多少年之后,人们仍然感到奇怪:“当年,那女主人是怎么看上一个修鞋匠的呢?他那个时候不仅相貌平平,而且一贫如洗。”

有人笑着道:“人家现在家财万贯,即使早年嫌弃他,现在肯定也不嫌弃了。”

又有人道:“那只能说明她慧眼识珠,有先见之明。”

我也记得跟着父亲往返于牲口市场的日子。那个专门用来交易牲口的市场,位于那条从招待所门口直奔入江的深涧的下游。一条羊肠小道自那条从镇街通往河岸的马路上像一条绳索一甩而下,沿途勾了几个来回。政府在那深涧里的一块平地上修了几个简易围栏。农民以及牲口贩子将要出售的牲口拴在围栏里。

那也是个热闹地方,除了买主和卖主讨价还价的声音,还有猪叫马鸣牛哞。就差几声驴叫了。尤其是当生意谈成后,那些小猪崽发自肺腑的歇斯底里的尖叫声,真叫人心烦意乱。

父亲有时是去打听行情,有时是去买一头猪崽,有时也去贩卖自家喂的小猪崽。卖小猪崽是个苦差。天不亮就得起床给小猪崽准备吃食。等它们吃饱喝足了捉将起来装到尼龙口袋里。然后披星戴月地用扁担挑到市场上去卖,等待主顾。一路上,失去了自由的小猪崽都不安分,一个劲儿地挣扎,喊叫……

那真是百无聊赖的时光。有时候在那里候上半晌也无人问津,有时候因为价格谈不拢而作罢——绝不能将之贱卖掉。所以就会出现这种情况,在那深涧中忍饥挨饿苦等了一整天,直至太阳偏西,熬尽了最后一丝耐心,才失望地将那些饿得奄奄一息再无力哼哼唧唧的小家伙们沿原路挑回去。往返一趟,十几里山路呢。

我的一位表爷爷那时尚在位于东街尽头的兽医站工作。在牲口市场也见得着他忙碌的身影。他挎在肩上的黑皮包里放着印泥和印章。每当一笔生意谈成,他就负责往猪屁股上盖一个蓝色的类似于邮戳的印章。

可不要小瞧了那个蓝色的“圆巴巴”,它像身份证一样标明那只猪崽身世清白,是被政府编号入册了的,可以放心喂养,将来也可以放心食用。

有一年,我们家宰了一只羊,刚尝了一点鲜,父亲就决定将羊胯子卖掉。羊肉比猪肉要金贵得多。他自信满满地对母亲说,那些单位里的人就爱吃这个,保准儿一到街上就被人抢完了。仿佛这是他的经验之谈——实际上我们家以前从未卖过羊肉——他背上两只羊胯子,带着我和哥哥去了镇上。

路过那所中学时,他带着一下子将羊胯子卖个精光的好心情,兴冲冲地跑进教育站的院子里吆喝了几声,却无人理会。我们又跑到一个单位的院子吆喝,同样没有人打开窗子询问一下价格。空旷的院子里没有一点声音。

我们这才心有不甘地来到镇街上,却也没有当街摆开架势。他托了一位有门路的熟人帮忙联系主顾。

此人是个货郎,常年挑着货担,走村串户,兜售日常生活用品。由于他一脸络腮胡,下颚突出,眼睛细小,我们都叫他夜蚊子。童年时,但凡一听见他的吆喝声,我们就兴奋地喊叫道:夜蚊子来啦!夜蚊子来啦!然后一哄而散。然而等他把货担一放好,我们又从四面八方围上去,远远地打量他挂在货担上的新凉鞋、新衣裳……眼馋不已。

现在看来,此人无异于马尔克斯笔下周游世界以兜售新奇发明的吉卜赛人,虽然他对马其顿冶金大师和阿姆斯特丹犹太人一无所知。

父亲没看错,他确实有些门道,出去转了一圈儿,两只羊胯子就被卖出去了。

想起来,这些事情大约都发生我十五岁之前,因为自公元一九九八年春天开始,四十四岁的父亲开始了他在这个国家颠沛流离的生活,直到公元二〇一四年春天才宣告结束。而这一年,他已至花甲之年。

也就是从一九九八年春天开始,这条镇街开始充满了离愁别绪。父亲一次次背着简陋的行李从街上搭车离开,又一次次从外省风尘仆仆地归来。去的时候满面尘灰,归来之时仍然是满面尘灰,只是岁月催人老。

我永远记得一九九八年冬天我们在家苦苦等待父亲归来的往事。

那是一个无比漫长的冬天,再也没有比那更漫长的冬天了。一挨冬天的边儿,我们就开始讨论父亲何时归来的事了。那是一件大事。但到了寒冬腊月,大雪都下了好几场,眼看就要过年了,父亲既没有寄来一封家书,也不曾捎来一个口信。真是急坏了人!

在我们家院子,望得见蜿蜒在江北崇山峻岭间的白花花的马路,望得见马路上像甲壳虫一样蠕动的汽车。那时,不管白天还是月夜,每望见一辆班车模样的甲壳虫,我们都会像收到了一份突然而至的礼物似的冲家人兴奋地嚷道:父亲是否坐在那辆车里呢?他应该坐在那辆车里吧?他一定坐在那辆车里!

可没有一次猜中,没有一人猜中。

到了腊月二十边上,母亲实在熬不住了,终于决定在二十二这天去镇街上置办年货,不等父亲了!可到了街上,但凡看见从县城开过来的班车停靠在西街上,母亲就叮嘱我们仔细盯着从车门口跳下来的归客,随时准备把他喊到我们的身边来,好与我们一道回家。

我留意过母亲在人群里搜索父亲时的焦急眼神,最开始是希望,然后是失望,来了多少辆车,那眼神里的内容就经历了多少次转换,直至最后一辆班车开过来,最后一个旅客从车门口钻出来,闪烁在她眼里的希望之光才彻底熄灭。

有一次,我看见她差点就喊出了父亲的名字——父亲的名字被她咬在唇齿间,已吐出了第一个音节,第二个音节呼之欲出,却又急促地收住了,就像是一只准备挥动的手,忽然尴尬地僵在了空气中——原来,她在赶场的人群中望见了一个有些像父亲的背影。

多年后,我才明白母亲为什么把赶集的日子定在那一天。因为那一天恰好是她的生日。她一定料定了她的丈夫会在这一天赶回来。

果不其然,父亲在这一天如赴一个重要的约会一样,如践行一个千金诺言一样,赶了水路再赶旱路,不远千里地回来了。只不过,他坐的车没有在镇街上停靠,他比我们早回到家。害得我们白白等了一天。

然而,无论是我记忆中父亲和母亲向我挥手告别的场景,还是我们在人群里等待父亲归来的场景,都只是发生在镇街上的司空见惯的一幕。不知道有多少悲欢离合曾在这条坑坑洼洼的街道上上演。包括牲口市场的猪马牛羊,也无不经历着和人一样的阵痛。它们在那条深涧里与原主人分道扬镳,然后跟着新主人踏过熙熙攘攘吵吵闹闹的镇街,走向未知的命运。

这条镇街,就像是一个人来人往的车站。因为承载了太多的离别,才一年比一年沧桑,一年比一年破旧。

从新世纪的第一个年头开始,我就告别了小镇生活,像两年前的父亲一样踏上了背井离乡之路。那条充满了离愁别绪的镇街,见证了我的归来与辞去。多年以后,那个秋天的一幕,依然会在我的眼前浮现。

在我的生命中,那是一个与一九九五年的秋天具有相同意义的秋天。这个秋天,我要到县城的一所普通高中念书了。祖父那时尚在人世,他逢人便说:“我孙子考上了县城的重点中学。在过去,就是个秀才呢!”生命的暮色并未遮挡住他发自内心的喜悦。他的孙辈中,终于出了个准读书人。

那一年,父亲带着哥哥在北京房山和密云一带谋生,无法千里迢迢地赶回来送我去县城。他把这个问题抛给了母亲。可自从嫁给父亲后,母亲就一直在家里忙碌,从未出过一趟远门。即使她的童年时光是在巴东县度过的,但也是在乡下,从未去过县城。

那时,母亲与我一样,见过的最热闹的地方就是那条镇街。那也是我们见过的最大的世面。县城仅在我们的想象里出现过。实际上,对于一个从未去过的地方是无从想象的,尤其是对一个生活经验极其贫乏的人而言。

一个没有见过城市的人,他能够准确地想象城市吗?父亲至今记得,多年以前的那个秋天,当他拄着双拐把我送到江汉平原念大学时,我竟迷失于城市森林,坐公交车时坐反了方向。

看得出,为了送我去县城,母亲下了很大的决心。我相信,那一次未知之旅对于将近不惑之年的母亲而言,也是一次考验,无异于一次冒险。她的担忧与惶恐,总是在生活中流露出种种迹象。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在开学前的好几日,母亲就带着我跑到镇街上,委托我的一个远房叔父帮忙联系前往县城的班车。当时,我还将自己的行李箱也背到了叔父的餐馆里。那是母亲亲自用朱红油漆漆得满面喜气的一口新木箱。里面塞着我的衣裳和生活用品。

出发前夜,我们早早地吃过晚饭,就熄灯了。可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无法入睡。那即将开始的新生活,折磨着我。

第二天一大早,窗外仍是一片漆黑之时,母亲就在楼下叫醒了我:早点起来,以免误了车。

匆匆吃过面条,就准备出发了。可那时,路上依然黑咕隆咚。院子里忽然闪烁起一道橘红亮光。原来是祖父掌着一盏煤油灯赶来为我送行。他满脸希冀,还塞给我二十元钱。

我们母子二人摸黑赶路,一路上都在担心,那辆早班车是不是已经开走了。母亲一路走,一路嘀咕。因为她还要在这一天赶回来。家中只有妹妹一人,她才十一岁。即使请了一个堂妹来与她做伴,母亲还是放心不下。

到得镇上,旭日已经东升,镇街上也已是一片喧嚣。汽车的鸣笛声,摩托车发动时马达轰轰作响的声音,早市上此起彼伏的嘈杂声……这是一个中国乡村小镇的日常画卷。我虽然在镇上生活了五年,仍然对眼前所见感到无比陌生,仿佛这是一个我从未见过的世界。

我想,母亲肯定也与我一样迷茫,虽然她曾在此赶过无数次集,可这个上午,毕竟与以往截然不同。我在她的眼里读到了迷茫。只是,我一时不能确定,令她迷茫的,是那些流动的人群,鸣笛的车辆,还是那个全新的上午。

镇街一定记住了我们这对母子怀着无比焦虑的心情等候一辆中巴车的画面。我们坐在叔父的店门口,随时注意着西街上车辆的动静,一有风吹草动,我们就紧张兮兮地站起来。

如此虚惊了两三次,那辆开往县城的中巴车终于徐徐开来,在西街东侧吐了一口长气,停了下来。

“车来了!”叔父说。

我们母子赶紧拎着行李箱向着那一团拥挤的人群飞奔而去。这个上午,赶乘这辆车的人太多了。大家都担心抢不到座位,一个劲儿地往车门口拥去。那是我们未曾经历的场面。我在母亲的帮助下,将行李箱放到了车厢顶上的货架栏后,便被后面的乘客推搡着攀到了满溢着汽油味的车厢里。

当这辆中巴车载着我们缓缓穿过尘土飞扬的西街之时,车窗外的人群、车辆、店铺、远山……一下子变得迷离起来,虚无起来,如同梦境。不过,我还是清晰地意识到,我将永远地离开这个地方了,与它再无多少瓜葛,就如五年前那样。

这是一条曾经让我无比向往的镇街。但凡父母上街赶集,我总是像二十六年前那个三月的清晨一样,抱着他们的腿,眼巴巴地乞求跟他们去。那个时候,镇街在我眼里,就像是一个奇迹般的存在,我想首都北京也不过如此。是的,在那所村小学光线昏暗的教室里,我在那个把《西游记》和《水浒传》背得滚瓜烂熟的校长的口中知道了有个叫北京的地方。老师说它在东方。可不知为什么,我总是以为它位于小镇的西方。

镇上的一切事物,都让我感到新鲜,尤其是自店铺的柜台里散发出来的香喷喷的面包味儿,让我沉醉不已。

可自从我稍稍懂事后,我就从潜意识里拒绝去镇街了。我感觉那条镇街就像是一盏镁光灯,会让人产生自惭形秽之感。我将永远记得跟着父亲在镇街上卖核桃的那个日子,我们在东街中央枯坐了一整天,可一个核桃也没有卖出去;我也将记得跟母亲去服装店买衣裳的那个日子,她蹲在地上,怀抱着两条裤子,因为与店主谈不拢价格,久久地不肯起身,最终还是没有买;我还将记得与父母去镇街上贩卖小猪崽的那些日子……

忽如其来的自卑感,曾经让我抬不起头,甚至在同学面前,故意冷落父母,以造成他们并非我的父母的假象。

一切都结束了。

可让我始料未及的是,就在中巴车将小镇无情地抛在身后时,说不出是因为激动,还是出于留念,我竟如同两年后我在东街转盘处回顾送我上车的父亲和母亲时一样,热泪盈眶。

那是阳历八月下旬的一天。母亲将终生记得这个日子,不仅因为那是她第一次进县城,见到了她从未见过的一个陌生世界,还因为那个看似遥遥无期的归途,给她留下了刻骨铭心的记忆。

那个下午,几乎所有的突发事件都被这个第一次出远门的农村妇女遇到了。汽车在中途因为故障抛锚,修复故障驶至小镇时已是晚上八九点钟光景,而那时镇上正下着倾盆大雨。等她从镇上摸回家时,已是深夜,全身上下滴着雨水。而在此之前,她这个胆小的人从未独自走过那么远的夜路。我至今不知道,是什么让她战胜了内心的恐惧,一个人穿过了像森林一般密集的黑夜。

多年以后,晕车的母亲还不时提起那个晚上的感受:当天夜里回到家后,睡在床上,好像还坐在车厢里,一路颠簸起伏,左拐右拐,晕头转向。

也就是从这一年开始,我和父亲一样,只有在春节前夕,才会回到小镇,被一辆风尘仆仆的车吐在日渐破旧的镇街上。

是的,那条镇街,在我眼里,是越发破旧了。每当我从车门口跳下来,面对眼前所见,一如当年第一次离别之时,总觉得不真实。那种弥漫于每一寸死寂沉沉的镇街的衰败气象,让人无端地生出几分愁绪,并倍感陌生。

很难想象,这么一条破旧的街道,曾经承载过一个小镇的悲欢荣辱。

时至今日,父亲都还记得他在少年时代和同伴们不惜徒步七八里山路到镇街上看露天电影的情形:无数人从四面八方像潮水一样赶来,汇聚到那条短短的镇街上,只为了一睹电影这个稀奇事物。一时间,镇街上人山人海,真正的万人空巷。他不曾忘记,他们反反复复观看的那场电影,叫《包青天》;他不曾忘记,包老爷额头上的那弯明月。

看完电影,他们打着松树皮火把穿过一个个荒无人烟之地,穿过一架架密不透风的山梁,穿过曾经杀过反革命人头的阴森恐怖的刑场,穿过一片片四野阒寂的庄稼地,于深更半夜潜回村子。

像我祖父他们这一代人,绝大多数终其一生都不曾离开过小镇。这条沉寂而又喧嚣的镇街,自然而然地成为他们毕生走得最远的地方,成为他们这一生中见过的最繁华的“都市”。邮局那栋孤零零的房子,或许是他们这辈子见过的最高的“摩天大楼”。而他们,往往会像《百年孤独》中的何塞·阿尔卡蒂奥一样,试图把这些所见所闻当作一笔丰厚的记忆遗产,遗传给他们所有的后世子孙。

我终于想起来了,这条在我眼里变得毫无生机的镇街,大约是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期,也就是我的父亲最开始外出谋生的那个年头前后开始走向衰败的。那个时候,刚刚掀起的打工潮,卷走了小镇上正值壮年的男人。没过两年,几乎是所有的年轻人都以各种理由远走他乡。

正是因为这样,这条街道和千千万万个留守妇女与留守儿童一样,变成了一条留守街道。或许,它也是想到外面闯荡一番的,只是手脚被捆绑在原地,无法动弹,只得听天由命。

只有临近年春节,当外出谋生的人们背着大包小包陆续归来,当操着武汉、宜昌、仙桃口音的外地商贩,用堆成了山的鞋子,用恨不得称斤论两进行买卖的衣裳,用人们见所未见尝所未尝的食品,摆满东街和西街的角角落落时,往昔的繁华景象才得以重现于善于怀旧的人们的眼里。

不过,人们早已习惯了这一变化。他们知道,只要到了大年三十前夜,持续一个月的热闹景象将像潮水一样退回到清江河里,不复存在,恍然如梦。

随着时光流逝,这条镇街确与那些留守妇女的命运渐趋一致。那些含辛茹苦的母亲们,用单薄身躯承载了一个家庭的离愁别绪,而这条镇街,承载了千万个家庭的离愁别绪。因为,它往往是古风仍存的人们十里相送的最后一座长亭。

我是应该记住八年前那个乍暖还寒的早春的上午的,可我对它竟毫无印象,仿佛这个日子是一条漏网之鱼,不曾被我经历。这一天,我是不是在镇街上搭乘的车,我已不敢确定,但我一定是在镇街上停留了片刻的,那是从我们村子前往县城的必经之路。

无法挽回的遗憾就这样铸就——待及两年后,在我风尘仆仆地赶往小镇的途中,当司机将车拐上一条我完全陌生的道路时,我竟以为司机走错了路。原来,那座只要车轮滚过就会发出火车一样的哐当之声的索道桥,早在两年前就被拆除,被当成废铜烂铁卖掉了。那条镇街,也于两年前被上涨的河水淹没。

我试图在车窗里远眺那条镇街的身影,可除了一江寒气煞人的烟波与一片萧瑟冬景,什么也看不到。只有无尽的惆怅,自车窗外扑面而来。

当司机把我载到空荡荡的尚未完工的新镇的街道上时,我一时茫然无措,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就像是坐错了车,来到了别人的故乡。

米兰·昆德拉的一句名言,或许可以道尽当年盘旋在我心底的遗憾:“这是一个流行离开的世界,可我们都不擅长告别。”

十一

这一年暮春,我回了一趟老家。为了求证我们家族的历史,我专程走访了一趟小镇上无人不知的兴隆寺。据我推测,这座于嘉庆十年“荣迁于兹”的寺庙极有可能是我们这一脉向氏的宗庙。

那个细雨绵绵的日子,当我站在寺庙朝西的山门前极目远眺时,被横在眼底的那道烟波四起的江水震撼了。我真怀疑,那道江水是长了翅膀的江水。不然,它怎么可能从河谷里飞到这人间来呢?

若是把时间往回倒拨几年,我看见的景象,必然是炊烟四起的屋舍,花朵芬芳的果园,青禾拔节的庄稼地,草绳一样纵横的阡陌。那条寂寥的镇街,也一定会出落在我正前方的视野里。

可如今,除了粮店的两栋房子还像两座孤岛苟延残喘于烟波之上外,那条镇街已无迹可觅。然而,才短短几年时间,周遭所见已是一副亘古如斯的样子。似乎自盘古开天辟地以来,这片天地就是这番景象,而那条镇街其实是我们在江面上望见的海市蜃楼,是我们共同做过的一个梦。

或许,在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曾存在这样一条街道。这就好比有谁能够证实我们所经历的那些往事,都真实地发生过呢?

这个道理,也如当年那个人们自发庆祝大桥通车的遥远的上午,当礼炮的烟尘散尽,锣鼓的回声消失,人们将对眼前的一切习以为常,尤其是那些晚于那座桥而记事的人,将会把他们最初的印象当成古老记忆的遗传,以为镇街原本就是这个样子,那座桥自古以来就存在……望着那片有轻舟来去的水域,愁绪像江上的烟波一样笼罩了我的脸庞,像大雾一样在我的眼里升腾弥漫。我不禁惶然:如同堆积于我们胸中的千沟万壑可以被时间涂抹殆尽一样,人世间的一切,都可以被一阵大风吹得无影无踪,都可以被一道江水吞噬埋葬,再无重见天日的可能。

但是,我又想起了我在那篇写托口古镇的文章里读到的一个让我终生难忘的情节: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也就是古镇即将被江水淹没的前夕,来自三里坪村的六十一岁的杨金香和他的教友们在昔日基督教堂福音堂的废墟上立了一个十字架,虔诚地唱起了赞美诗。

一年多来,这幅画面,曾在我的脑海里反复出现。那是最后的祷告,也是最后的祝福。它让我相信,虽然“不管是佛教、道教、巫傩,还是基督,都无法阻止信仰者的家园沉入水底”,但是他们的信仰,不会随着沉入水底。

那个教堂,将在他们的心底永存;那个十字架,将在他们心坎上永远立着;那曲赞美诗,将在江水之上永久回荡。

因为信仰,托口古镇也将长存于信徒的胸怀间。

从这个意义上而言,托口是幸运的。可眼前这个被我们称作下坪的集镇呢?在它的废墟上,似乎找不到一个可供凭吊的十字架。

在这个小镇上,倒是有一座有百余年历史的天主教堂,但早已人去楼空,孤零零地矗立在江北一块被树木掩映的坡地上,没有人记得最后一任神甫的样子,也没有人记得赞美诗低沉而优美的曲子;这座历经了两百余年风雨的兴隆寺,如今山门紧闭,香客寥寥,多半时间都被人遗忘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自最后一位住持杨和尚在半个多世纪前圆寂以后,再也没有僧人在此诵经礼佛……

但是,无论是天主教堂,还是佛教寺院,都与那条镇街相去甚远。那是一条没有信仰的街道。它没有给人们提供一个过精神生活的场所。人们既不能祈祷,也不能忏悔。他们已习惯了把苦难与悲伤深深地埋藏在心底,顶多用眼泪表达出来。他们习惯了认命。

细想之,十字架也未尝没有,但都是红十字。我记得父亲带我去寻医问药的那家镇医院的楼顶就竖立着一个红十字,还有一家药铺也在门前贴着一个小小的红十字。然而,红十字并不能代替十字架。

我相信没有人会去怀念一家医院或一个药铺。毕竟,医院不是教堂,医生也不是神职人员。教堂可以让人精神富有,灵魂安宁,而医院则像是一个无底洞,只会让一个个苦寒之家更加苦寒,甚至倾家荡产。

可那条镇街是不是就这样被人遗忘了呢?遗忘是可怕的。无论是遗忘仇恨,还是遗忘爱。正如我的一位同族作家所说,轻仇的人,必然寡恩。

最近两年,我多次到访过小镇上一条被人遗忘了将近半个世纪的老街。这条被称为双土地的老街,也与我们这一门向氏家族息息相关,据老街上的居民说,这条老街是由我们向家的祖人出资修建。这与我父辈们的说辞不谋而合。

我一早就听父辈们讲过,双土地老街是下坪的前身。清朝政府曾在此设置过景阳里这一管理机构,民国时期,它是景阳区公所所在地,新政权建立后,它也曾一度是小镇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只不过后来随着小镇搬迁而没落。

当年,集镇之所以从双土地整体搬到下坪,主要是因为双土地地处高山,交通不便,其次是因为它地盘狭小,难以扩建。而下坪下临江水,地势开阔平坦,恰好位于小镇的中心地带,地理位置优越。

据双土地的老人回忆,集镇是一九六○年从这条青石板铺就的老街上搬走的。我掐指一算,从一九六○年到二○○七年,还不到半个世纪。

有意思的是,老人们还笑着告诉我:双土地是老子街,下坪是儿子街,现在的新集镇,已是孙子街了。

“真是形象。”我在心底嘀咕。

我注意到,每次造访双土地,都见得到几个人抱着手站在老街入口处那道高坎之上摆古谈经。那里视野开阔,确是一个看景色的好地方,一眼望去,眼前恰是一幅烟波浩渺的画面。但是我想,尽收眼底的,不只是天边的云聚云散,峡谷里的潮起潮落,田野里的春去秋来,四季流转,还有小镇上的百年烟云。

在他们的眺望里,那条儿子街,从无到有,从生到死,经历了大起大落,大荣大辱。我无法知道,当他们看着儿子街一天天沉入水底时的心情,与当年看着它一天天从一块不毛之地上崛起之时的心情,是否相同。想必是不一样的吧。“只是便宜了革坦坝的人。”他们或许还会说。

这些老街遗老,多半已进入人生的暮年。他们习惯在吧嗒吧嗒的烟雾中沉浸于对繁华往昔的追忆,而对于现实生活中的变化无动于衷,抑或是因为无能为力才视而不见。譬如说,他们住着的祖传的老房子,墙壁变形,屋顶坍塌,但没有人计划将它们修葺一新。

他们孜孜不倦地追忆往昔,让我再次想起了多丽丝·莱辛。我在镇上念书时,从未预料到有朝一日我会对这位英国女作家大感兴趣——那时的她,虽还未获诺贝尔文学奖,但已饮誉世界文坛,可如井底之蛙一样孤陋寡闻的我并不知道她的存在——并对她献给儿子彼得的那本长篇小说《幸存者回忆录》爱不释手。当然,我更未预料到这部小说的开篇之语,会被我在追忆那条业已成为我们共同记忆的镇街时加以引用:

大家都记得那个时代。对我,对别人都一个样。我们至今反反复复说起共同经历的那些事件的细节,不管是自己说还是听别人说,都仿佛要表示:“你也有过这样的感觉吗?那情况肯定就是这样了,不错,事情就是如此,毫无疑问,我并没有胡编乱造。”我们互相进行着细节上的印证或争论,就像人们在一次旅行中见到什么奇异的动物之后通常所做的那样……

这个堪称经典的开篇之语,让我毫不怀疑由多丽丝·莱辛虚构的并非真实存在的“那个时代”,已被我们经历或正被我们经历。因为此种感受的获得,不仅来自于“我们至今反反复复说起共同经历的那些事件的细节”,还来自于“我们互相进行着细节上的印证和争论”——尽管这些细节,也是出自作者虚构。

奇怪的是,我还不能准确说出我在此刻忽然想起这个开篇之语的缘由。或许,多丽丝·莱辛所虚构的“那个时代”,就是我正在记忆的那条镇街。只不过,“那个时代”属于未来,那条镇街,属于过去。但我认为并不矛盾。

两月前,我在一位怀化朋友的空间里读到这样一段话:关于那座千年古镇,直至它沉入江底,我也与它未曾相见。几年之后,去一个朋友家,曾路过那里,只是古镇早已不在,面对我的是烟波浩渺的江面,还有一棵树冠露于江面的大树。这棵树,它依旧扎根在千年古镇的土地上,努力露出江面,像是要暗示什么,诉说什么,也像是对故园的坚守,却显得那么不合时宜,与周遭的环境格格不入。难道它不知道吗?不顺势而为是要被拔去的,小命都难保,真是不知死活……我坐在船上,望着这茫茫江面,满腹悲怆,甚至不敢大声说话,怕惊动了江底的灵魂。因为在我的心里,这座古镇依旧还在,只不过是在另一个空间,这里的人们依旧在那里过着他们悠闲而自在的小镇生活,这里依旧繁华如初。

我没有向这位朋友求证她写的是不是就是托口古镇,但她在字里行间,不仅道出了我对那条已沉入水底的镇街的心声,还让我恍然大悟,一滴水也可以是一座教堂,一棵树也可以是一个十字架。

某一天,我忽然听到了一首古老的英国民歌《斯卡布罗集市》,被其梦幻般的曲调和轻吟低诉的唱词深深打动:

你要去斯卡布罗集市吗

欧芹,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

请代我向住在那里的人一个问好

他曾经是我的真爱

告诉他替我做件麻布衣衫

欧芹,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

不要用针线,也找不到接缝

这样,他就可以成为我的真爱

告诉他替我找一块地

欧芹,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

就在海岸和大海之间

然后,他会成为我的真爱

告诉他用皮制的镰刀收割

欧芹,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

将收集在一起用石楠扎成一束

这样,他就会是我的真爱

你要去斯卡布罗集市吗

欧芹,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

请代我向住在那里的人一个问好

他曾经是我的真爱

我史无前例地查阅起了一首歌的背景资料,竟发现斯卡布罗集市并非杜撰,而是真实存在。在中世纪时期,它曾经是英格兰的一个海边重镇。英格兰国王亨利三世在一二五三年一月二十二日签署了一份皇家宪章,允许斯卡布罗于每年八月十五日至九月二十九日期间举行集市。只是后来逐渐衰落,变成一个默默无闻的小镇了。

虽然如此,我们还是可以认为,时至今日,歌曲中的斯卡布罗集市已非英格兰的那个斯卡布罗集市了。它可以是任何一个令人怀念的城镇,因为它具有了更多的象征意味。

同样的道理,“欧芹,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也已不再是香草的名称,可以是那些令人终身难忘的美好事物,譬如青春,爱情,月夜,黄昏。

对我而言,我的斯卡布罗集市,就是那条沉入水底的镇街。

那里,也有我的欧芹,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

定稿于201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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