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绘画•小说
托尔斯泰一八九八年出版了一本讨论文学和艺术的书《什么是艺术?》(What is Art?),这是他经过十五年之久的长期思考之后写成的。时间的推移使这本书中的大部分论点都失去了新鲜感,即使历史地看待也是这样。例如他对于由欧洲传入的激进的法国印象派绘画运动所作的诘难,今天看来都不是人们需要辩论的问题了。其他还有法国新派的诗和小说等等。但现代的读者如果还有机会读这本书时,依然有可以使他惊奇和迷惑不解的地方。显著的例子是托尔斯泰针对贝多芬的极不寻常的攻击。“怎么,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竟然不是一部好的艺术作品!我听到这样愤怒的声音。”这是托尔斯泰自己说的。他认为第九交响曲是冗长和杂乱造作的,即使结尾加上席勒的《欢乐颂》也没有能使它成为好的艺术作品。因为席勒的诗(他肯定了这首诗)并没有溶化在音乐里。可是在另一处托尔斯泰对于瓦格纳的音乐却表现出多少有点同情的理解。尽管他把瓦格纳的大型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也列为坏的艺术一种,但他仔细研究了它,并观看了演出。他承认瓦格纳是极有天才的艺术家,瓦格纳的音乐至少给他留下很深的印象。这就是说对瓦格纳他能专心聆听,而贝多芬则使他分心。分心是听音乐时最常发生的事。英国的作家E•M•福斯特是最有资格谈这问题的,因为他是真正的音乐喜爱者,他多次说到音乐厅中会有走神这回事,或者说听音乐时离开音乐而进入幻觉漫想的状态中。对于托尔斯泰,他的信仰他的偏见固然阻碍了他,但他至少听贝多芬时没有像听瓦格纳时那么专注。纳博科夫(小说《洛丽塔》的作者)把音乐贬抑为只属于艺术等级上较原始较有冲动性的那种,因而不能和文学、绘画相比。这是一种论调。一个有趣而又极端的例子是阿尔达斯•赫胥黎小说中描写一个极出色的画家(他已经老了)怎样在应邀参加贵族府第的室内乐精彩的演奏会表现不耐烦和不愿听。二十多年前他画的一组浴女图中最好的一幅正挂在大宅中的某处。饱满匀称的线条和精心的构图,使这幅画成为视觉上最耀眼的享受。画家沉入了对自己旧作的思索,而此时巴赫绝妙的音乐却全不能打动他。于是作者写道,老画家既没有音乐才能也没有兴趣,他不怕承认这一点,一个像他画得那么出色的画家对于他所不喜欢的音乐为什么要假装说喜欢呢?坦诚是出于自信,爱音乐的福斯特无须讳言他在音乐厅中也有分心的时候,而不爱听室内乐的画家是因为绘画已是他的全部生命。《什么是艺术?》是一个伟大小说家写的一部并不太成功的作品,但托尔斯泰毫不保留的坦诚真挚,以及对于他所追求的艺术纯朴性的执着,在这本充满偏见的书中并没有半点减少。这或许是它最有价值的地方。
音乐是一种期待,一种穿越时间的过程,它还依赖演奏者的演绎。这是它和静止无声的绘画的区别。音乐作为一种立即可以领会的艺术也是它最独特的地方。而绘画要求的是不同的专注,它总是在瞬时的接触中激发了观赏者。正是这种听觉经验与视觉经验的差异,小说家依从他们的需要让音乐或绘画进入小说的虚构世界中。
托玛斯•曼要求读者不是读一遍他的小说《魔山》,而是读两遍,就像对待音乐一样要一次再次地听。曼明白说他的小说结构具有音乐的性质,他同意说他是受了瓦格纳的影响,将音乐基调体现于小说中,这其实更多的是存在于作者的创作思绪,对于小说它是外在的,只有少数具有异常敏锐感受力的读者能感觉到。这里不能忘记托玛斯•曼的德国历史文化背景,他的背后的沉重的哲学影响,这使他小说中的音乐性不是那么容易捉摸了。反之英国的阿尔达斯•赫胥黎的《旋律与对位》却是精心结构取法于旋律与对位法的小说,书中出现的主题就像音乐中的主旋律一样,然后无数的旋律出现形成一个主题与小节交织的局面,它使人感觉到像在听巴赫改编成管弦乐的赋格与序曲。在二十年代末出现的这部小说,虽然深沉不及托玛斯•曼,但却新颖可观。音乐性在散文与传记中也同样存在,很容易想起的一个例子是英国里敦•斯特莱切《维多利亚名人传》中《戈登将军的最后》这篇杰作,这是写戈登在苏丹喀土穆的最后日子,他被围困,乞援无救,然后是短兵相接,白刃交加,毫不畏怯地死去。所谓文随情动,此时读者但觉文字一步一步紧促,一时是希望,一时是绝望,终至最后结束了这个骠悍的军事冒险家的生命。音乐是伴随着戏剧性的,作为一篇传记《戈登将军的最后》最出色地发挥了音乐节奏感的作用。数十年前读此文时“叹观止矣”的感觉至今没有忘记。马勒交响曲,总是在经过千难万难之后,于是出现了舒缓的悠扬的旋律,音乐是如此之美妙,然而它却又飘去无踪,而在稍息之后乐声重又响起,但此时好像是从远处再回来一样,音乐不只是时间的,它也占有空间,马勒的音乐是一明证。然而无论是托玛斯•曼、赫胥黎或其他文字中出现的音乐性,似乎都不及普鲁斯特《追忆似水流年》这部小说中那个不知名的作曲家范德尔小提琴奏鸣曲的一个乐句贯串于全书,不时地忽然出现。这已是小说与音乐关系最常被人谈论的话题了。范德尔乐句的出现不是纯粹的记忆,它是记忆加上现实的契机,没有这一种组合,便不能成为弥补全书的关节。《追忆似水流年》是一个把自己关在密不通风的室内创作的作家的梦的实现。其实我们许多人也都会有相同的经验。即当你在无意识散步时突然会有一段旋律涌上心头,你便脱口而出,它可能是德彪西的《牧神女午后序曲》或许又是来自弗朗克d小调交响曲那缓缓的带着神秘色彩絮絮细语的那一乐章,这位久居修道院的作曲家总令我萦思不已,他的音乐使我们向往着从教堂窗外眺见他心目中的少女。这样,储存于我们记忆中的音乐的突然出现完全是无意识的,这样的场合与普鲁斯特的遭遇的情景并无二致,但我们与普鲁斯特之间却存在着巨大的区别,这区别就在于他是一个艺术家。他挖掘那逝去的时光,那本来要和我们肉体一同腐烂的东西,精神的物质的,或是他的痛苦,他的妒忌等等,他使它们复活了,而范德尔的乐句恰恰为展现他的敏感心灵的一个信号。我们在散步时所涌现的乐句不正是这样吗?但这极可珍惜的感觉都在生活的匆促过往中交臂而失了。而普鲁斯特从对生活的好奇到最后对艺术的好奇,他使一部经典式的臣著诞生了。
奥斯丁不写自然的景色,有的话也多半是寥寥数语带过。视觉经验对于她并不是最主要的。在《爱玛》开头有一处很小的叙写却给我留下极深的印象。小说写伍家来了第一位常客耐德尼先生——他也是以后对爱玛非常重要的人物——,有点神经质的爱玛父亲一个劲地问耐德尼先生路上好走吗有没有淋湿。这样,小说就把昨夜的一场雨作为刻划伍先生性格的材料应用了。自然的变化在这位女性作者的艺术中是不占有地位的。对于亨利•詹姆士,融化绘画于小说中可是他最擅长也是他作品最独特的一个魅力。长期旅居欧洲使他对欧洲文学艺术都有极深的了解,也许他更喜欢的是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绘画。对于威尼斯他更怀着特别的感情,混合着爱与哀伤,因为他看到的是一个衰落了的名城。他把一些小说的场景都安排在威尼斯,而其中最有含意的是把《鸽翼》的后半从伦敦移往威尼斯,把一个现代主题(从新大陆来的一个少女的悲剧)和这古老衰落的城市结合在一起。詹姆士把从长期观画获得的视觉经验在小说中作了精巧的发挥。但它不纯是技巧性的,因为在他的视觉经验中包含着深厚的历史和文化背景。《鸽翼》中有一处写悲剧的女主人公米莉在贵族府第看一幅十六世纪半身肖像画的震惊场面。意大利不知名画家Bronzino画的是一个华贵的少女半身肖像,优雅、娴静,一切都如此完美,然而独独缺少的正是生命的欢悦。米莉看到了画中的自己的影子,她满脸泪痕,这肖像好像在说:“死亡,死亡,死亡。”她喃喃自语她不会比她更好。这幅肖像所产生的威力不全是心理的,而是把悲剧人物置于悲剧环境中。下面一节相同,但地点却是在伦敦。米莉意外地在博物馆参观时与她期待中的心上人不期而遇。当她疲惫得不能欣赏大师名作,坐着休息时,瞥见三个美国来的女游客在那里欣赏什么,“确实美”,“真正英国的美,”她怀疑她们在赞赏一幅画,猛地发现她们实在是为一个正忘神地看画的有着非凡气度的男人所倾倒。接着一个意想不到的发现震撼了她的全身,那男人正是她悄悄爱着的英国青年邓。当她还来不及从惊惶中恢复过来时,又一个比前更使她痛楚的发现,几乎令她木呆失措,在数步之遥的地方同时站着邓的女友凯特。邓不是单独一人的。这一连串的意外,惊诧和心灵的震颤几乎都发生于俄顷之间。这是一幅精巧的安排在真实环境(博物馆的画廊)中的富有戏剧性的画面。它的生动完全由于作者让我们像观画一样随着主角视线的移动而达到画面的中心。在那里我们目睹了这一脆弱的女主人公心灵再次受到的摧折。
詹姆士有一部中篇《德莫福夫人》(聂华苓译),其中有一节描写没有太多的心理因素,但却极富有视觉上的观赏价值。小说写从美国来的青年朗莫尔爱上了德莫福夫人,她也是一个美国人但却嫁与法国贵族。一天朗莫尔在一家餐馆的露天花园用餐,碰巧他的桌子靠近一个窗口,能看见大厅的一角。他的目光落到坐在窗子前的一个妇女身上,和她同桌的那个人却被帘子遮住了。朗莫尔一眼看出那是繁华巴黎的那样一种女人。于是出现了以下一幕:
当朗莫尔坐下来的时候,他们已吃了一半,他们站起来时,朗莫尔仍坐在那儿。她的帽子挂在她椅子上方的一个钉子上,她的同伴便绕过桌子去为她取帽子。在那个时候,她正低下头去看她衣服上的一点酒渍子,这一下便将那非常俊俏的后颈露出来了一大半。那位绅士看到了,而且,显然他也看出在他们那边过去的一间屋子里没有人;但他正站在朗莫尔的视线之内却是他所没有看出来的。他蓦地弯下身去,在那姣美的后颈窝上印上了一个情意缠绵的吻。那就是德莫福先生,朗莫尔认出来了。
对于德莫福夫人怀着无限爱慕而却被她拒绝的朗莫尔终于亲眼看到她的丈夫是不值得她忠诚的,他是一个下流的寻花问柳者。即使我们在左拉小说中也不能像在这里所读到的含有如许暗示性——甚至远非含蓄的描写。小说家是窃听者,是窥视者,不正是这样吗?他必须具有异常敏锐的听觉接受能力,同时自然更有一颗好奇的心。当然她是高尚的。詹姆士谈起某些作品的产生经过时总是娓娓动听。这是他艺术生涯的一部分。他说他之最早听到后来写成的《螺丝在拧紧》故事的夜晚是记忆中最难忘却的,当时只听到一点点故事的起头,于是草草记下,后来忽然想象被触动就写出这篇鬼故事的杰作。提起屠格涅夫,他总怀着最高敬意,因为是这位天才作者告诉他如何从一个人物开始着手写。当人物在眼前晃动时,他的轮廓就开始成形了。詹姆士不是象征主义者,他的视觉经验——从长期观画得来的——是和他的文学制作的匠艺意识相配合的。对于他,写小说就像经营一种艺术,这才是他的本色。
在我们欣赏音乐中,有时会觉得遗忘是一种有利的因素,现代科学说遗忘是一种能力,并不全是缺陷。贝多芬的音乐要求每一次听它时都像是第一次听那样,这就是说新鲜感(包含无限内容的)是音乐所能给予的最大快乐,而这部分是由于遗忘所赐与的。遗忘使人摆脱过去意识中的沉积物,不受它的摆布,这样当你面对音乐时,全新感就产生了,聆听中最细微也许是最神妙的领会是在这时得到的。然而音乐也有很讨厌的时候,即偶然会觉得这一处人为的味道太甚,即使不是矫揉造作。这一点或许正是托尔斯泰最同意的。人籁不及天籁,所以托尔斯泰把村妇出于自然的合唱置于交响乐之上。鬼斧神工本是对于艺术的最高赞美,但斧痕太显终是令人不快的。这些都是绘画欣赏中所不具有的。托尔斯泰的可爱处,是他偏见中的诚实,爱或不爱全都直言不讳。这即是说不仅是道德上,即在知识上他也决不流于伪善。对待艺术不正该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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