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职业道德
一、什么是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道德规范的总和。各种职业有其特定的内容和形式。人们从事一定的职业活动必然会与国家、集体或他人发生职业关系,包括从事一定职业活动的个人或集团与服务对象的关系,职业性群众内部从业人员上下左右之间的工作关系,从业人员与工作对象的关系,职业群体之间的关系,职业群众和社会整体的关系等等。这方方面面的职业关系是特殊的人际关系,具有鲜明的职业特色。这诸多的职业关系,除了通过行政、法律、经济的手段予以规范和调整外,还需有一种适应职业生活特点的职业道德规范来调整。只有这样,才能维持正常的职业关系及由此而形成的职业秩序。
职业道德是在职业活动实践中产生的。首先,随着社会分工的出现和发展,职业分工越来越细,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对社会承担的职责不同,这直接影响着人们对生活目标的确立和对生活道路的选择,影响着职业理想和道德理想的形成。其次,不同的职业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利益是不同的,这也直接影响着人们的道德观念和评价社会行为的道德标准,进而形成具有某种职业特色的道德习惯和道德传统。再次,各种职业的对象、活动条件和生活方式的特殊性,直接影响着人们的兴趣、爱好、情操,从而影响着人们形成有某种职业特色的品格和作风。总之,职业道德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它是适应社会职业分工的需要而在职业活动实践基础上产生的,其目的是为了维持正常的职业关系和职业秩序。
二、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特征
第一,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是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制度从根本上消灭了人剥削人的现象。与私有制社会相比,社会主义社会各种职业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以及职业内部成员同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都发生了根本变化。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各种职业内部所有成员的根本利益和根本目标都是一致的,各种职业内部人员之间的关系,如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的关系、师傅与徒弟之间的关系、各部门人员之间的关系等,都是平等的同志关系。这与私有制条件下同行是冤家,同事之间互相猜忌、勾心斗角完全不同。因此,团结协作、互助友爱就成了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
第二,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以共产主义道德为指导,是共产主义道德的有机组成部分。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从根本上说,是由共产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决定的。忠实于共产主义事业的集体主义是共产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它的基本要求是:从无产阶级以及劳动人民最根本的利益出发,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必须无条件地服从集体利益。在保证集体利益的前提下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共产主义道德是从事各种职业的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一个显著特点。
第三,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体现了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精神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原则。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人民内部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无论从事哪一种职业,都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而且各行各业之间存在着互相服务,互相提供条件,大家都为共同理想而奋斗的平等、协作的关系。这时,同样要求别的行业的职工能够按照各自职业道德的要求,为他提供优质服务。这种崭新的职业关系也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一个重要特征。
第四,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有利于调动广大职业者的劳动积极性。我们知道,职业道德是人们在长期的职业活动中,不断形成适合本职业特点的调整劳动者之间关系的传统习惯。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都对各自职业的发展起着保证和促进作用。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由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劳动者是国家的主人。人们在职业劳动中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分配劳动成果,彻底消灭了剥削与压迫。人们从主观上愿意为社会多做贡献,劳动者的劳动热情被充分调动出来。职业道德通过调整职业人员之间的关系所发挥的保证和促进职业发展的作用,与劳动者的个人意愿是一致的。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虽然还是一种谋生的手段,但它更是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因此劳动者愿意接受职业道德的调整和约束,按照职业道德的要求开展职业活动。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要求人们以共产主义的劳动态度,指导自己的职业活动,在职业活动中发扬主人翁精神,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自觉地为社会主义事业作贡献,从而调动了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根本特征。
第五,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作为共产主义道德原则和规范的基础性形态,它的形成和发展不可能是自发性的。如果不注意对从业者进行经常不断的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教育,那么小团体主义、个人主义、平均主义、自由主义等落后的思想意识有可能滋长蔓延。因此,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只有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经过人们的自觉努力,才能逐步发展和完善。
三、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规范
众所周知,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消灭了生产关系中的对立状态,劳动成为全社会成员自己的共同事业,各种职业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都是为社会主义祖国工作,为人民服务,所以,职业活动中的共同性要求就显得十分突出,职业道德也因此具有鲜明的共性。这种共性的客观基础是:第一,各种职业活动具有共同的经济基础,都是在共同的生产关系中进行的。劳动者在生产中所处的地位是平等的,获得劳动产品的分配方式是一样的,他们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共同的利益要求产生共同的道德规范。因此,在我们国家,无论哪种行业,都把维护劳动者的尊严、发展生产力列入自己的行为规范,以维持劳动秩序,促进生产发展。第二,各种职业都是社会分工的一部分,每个行业的生存、发展都离不开其他行业的生存、发展,它们是一个互相依存、互相支援、共同发展的有机整体,通过分工协作,共同满足社会的物质文化需要。因此,各行各业虽然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和要求,但他们的根本利益却存在于共同利益之中。这就使得各行各业都把生产中的义务观念和互助精神,把尊重他人利益和维护共同利益作为自己职业活动中的行为规范,由此形成一系列的共性道德要求。第三,社会进步是靠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来推动的,是由各行各业的发展汇集成的。各行各业的个别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条件,社会发展是个别发展的总和。这种客观要求反映在各行各业的道德实践中,成为它们规范自己发展时的共同点。它们在追求业务发展和技术进步方面,在继承和发扬本行业的优良传统方面,在处理劳动者和服务对象的关系方面,都表现了共同的义务感、荣誉感和职业良心,表现了许多道德上的共同性。
其一,忠于人民,尽责于社会。这一规范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化。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的主人;社会各行各业都是为人民服务的,所有的工作人员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每一种职业的从业人员都应对人民的利益、对社会的利益负责,都应该忠于人民,对社会尽职尽责。这是我国各种职业人员应该共同遵循的职业道德规范。
其二,忠于职守,献身职业。职业道德是与人们的职业生活密切相连的。自从人类社会出现分工,就有不同职业。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是由各行各业组成的,各行各业又是由每个集体的社会成员所构成。因此,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归根到底取决于每个社会成员在职业生活中的表现。如果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勤恳工作,坚守岗位,忠于职守,献身事业,全心全意干好本职工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就会突飞猛进,建设一个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度发达的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就可早日实现。
其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宪法是规定我国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根本大法。从业人员必须以宪法为自己活动的根本准则。其职业活动必须符合宪法的要求,自觉维护宪法尊严,不得有任何违宪行为;同时,要自觉同任何违宪行为作斗争。其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依据宪法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职业人员要和全国人民一道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职业活动。任何从业人员,不论在什么岗位、职务高低,都只有遵守法律的义务,没有不遵守法律的特权,都必须树立法制观念,绝对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凌法、徇私枉法。再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政策、规定。作为一个从业人员,要遵守政府及部门的政策、规定,就需要不断学习有关的政策、规定,并认真吃透精神,划清各种政策界限,以便正确执行。最后,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各项制度和纪律。如请示汇报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劳动纪律、工作纪律、组织纪律、行政纪律等。
其四,掌握技术,精通业务。各种职业活动实践证明,每一种职业都有自己德才学识方面的具体要求。只有具备一定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技术能力,才能把工作做好。因此,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要求从事各种职业的每一个成员,都要努力学习科学知识,掌握技术,精通业务,以适应职业工作的需要。
其五,关心集体,团结合作。这一规范既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深化改革、发展生产力、建设现代化的要求。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需要各行各业团结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努力。这就要求从事各种职业活动的每一个成员识大体,顾大局,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以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以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还要求同行之间互相尊重,虚心学习,取长补短,共同前进,行业之间团结合作,互相帮助,彼此配合,共同发展,共同提高。
(1996年8月 刊载于《共产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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