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清搞活经济与不正之风的界限
韦海光 林 忠
九曲湾农场纪律检查委员会忠于职守,坚持把纪检工作与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紧密结合起来,分清不正之风与搞活经济的界限,促进了农场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他们的经验主要有两点:
一、划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与开拓、创新的界限
多年前,农场罐头厂刚上马,当时由于条条框框很多,被有关部门列为“计划外超生”项目。这时,场纪委与场领导统一认识,认定走农工商综合的道路没有错,团结鼓舞干部、职工坚定信心,冲破阻力,把罐头厂办下去,结果工厂越办越红火,仅今年上半年就盈利125万元,成了农场的经济支柱。对开拓、创新他们是勇于实践的,对不正之风则坚决拒之门外,毫不动心。1985年底,南宁有一家公司曾给农场一位党委成员来信,希望农场出资10万元合股搞生意,言称除公司与农场分享利润外,每月另给党委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好处费”1000元。纪委认为,这是假公济私的行为,万万不可行,就将此信息作为反面材料在党委会上宣读,进行了一次党性教育。
二、划清滥发奖金与按劳取酬的界限
这些年,为调动推销人员的积极性,农场采取按推销量提成奖金的办法,实行工资、差旅费、业务费包干到个人。这样一来,贡献大的推销员个人年收入达到5000元,有人就说这种做法饱了推销员的私囊,是滥发奖金行为。场纪委却不这样看,认为实行包干之后,增强了推销人员的责任感,人人四处捕捉信息、洽谈业务、拼命工作,使农场产品畅销全国除台湾省外的各省区市。去年,在全国水果罐头普遍滞销的情况下,农场的产品没有发生积压现象。推销员的收入,是在为农场付出辛勤劳动的基础上,完全体现“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原则。这样做不仅是对推销员有好处,更重要的是对农场大有好处。但当纪委掌握有个别推销员有索贿、贪污行为情况时,毫不留情,马上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由于界限分明,工作得当,几年来,九曲湾农场没有一个党员干部参与经商牟利或与经济案件有牵连。农场先后被评为区农垦系统、自治区端正党风工作先进单位。
(原载《广西农垦报》1988年9月20日)
作者简介
韦海光,简介详见本书第1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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