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这块土地——记九曲湾农场七队黄田兴
骆 强 黄超忠 韦海光
那是1984年9月,九曲湾农场七队实行职工承包责任制,剩下一片40多亩荒坡没有人愿意去承包,原因是这片荒坡土质差,石头多,加之水源缺,离队部较远。过去曾有几位职工到那里开垦,结果因“啃”不动都败兴而归。附近的村民,看到农场工人奈何不了这块地,就跃跃欲试。
当时,七队队长兼支部副支书的黄田兴心里很清楚,如果再将这块地丢荒不管,那它的归属很可能就不是属于农场的了,而自己作为本队的干部,难道就没有责任吗?思前想后,他毅然决定辞去队长的职务,承包经营这块荒坡。经组织上批准,黄田兴当年辞去队领导的工作,带上自己的爱人,到荒坡上播种他们新的希望。
这消息一传开,全场顿时哗然,有的说,老黄为了土地不做官,值得敬佩;有的认为,都50多岁的人了,有官不做,跑到荒坡上逞英雄,真是越活越懵懂。
人们的议论,使老黄觉得自己既然跨出了这一步,就非要走出个路数来不可。他和爱人披星戴月,在荒坡上开出了30多亩地,种下了菠萝。为了更好地管理,第二年,他自己投资几千元钱,在山坡上建起了几间砖瓦房,举家搬迁到那里。有一年天气长期干旱,全场的菠萝苗都面临着枯焦的威胁,而老黄这块本来就水源缺乏的菠萝园地,更是首当其冲。为此,老黄不顾年老力薄,整天整天地挑着一担桶,到一里外的山沟里担水抗旱,几十天过去,黄田兴种下的30多亩菠萝苗保住了,人却掉了十几斤肉。
黄田兴心里明白,要种好菠萝,光出力气还不行,还要懂技术,他不仅运用自己当队长时积累下来的经验,还积极读书看报,有空就到外岗位了解、研究别人的管理技术。由于功夫到家,黄田兴的田园生气勃勃,成了全场几十户种菠萝专业户的后起之秀,1986年至1988年总产菠萝17.2万公斤,超产5.2万公斤,平均年收入1万多元,经济效益居全场前列。这三年,黄田兴也连续被区局评为先进生产者。
(原载《广西农垦报》1989年9月26日)
作者简介
韦海光,简介详见本书第1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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