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和谐——创建“安全白河”巡礼
白河县继荣获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桂冠之后,又响亮提出“打造安全白河,构建和谐社会”的口号。通过真抓实干,极大地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
去年初,白河县委政法委出台了《关于开展“安全白河”活动安排》,就如何创建“安全白河”作了全面而具体的部署,确定了“安全乡镇”“安全社区”“安全村”“安全单位”“安全校园”“安全企业”的创建对象。于是一场全民参与的创建活动悄然拉开。
构建四大防控体系
结合县情实际,全县建立了由县综治办统一协调,以公安机关为骨干,以群防群治组织为依托,以广大人民群众为基础的路面、社区、单位内部、农村等“四个层面”的治安防控体系。
以公安巡警、交警、基层派出所民警,3个社区,以及124个村的群防群治巡逻组织为主体,将全县路面划分成7个责任区,成立7个巡逻队,有效落实了“六道防线”。第一道防线设在辖区周边,封住“边”不出问题;第二道防线设在主要交通要道,控制住主要“线段”不出问题;第三道防线设在要害部位,守住“点”不出问题;第四道防线设在居住区域,护住“院”“户”不出问题;第五道防线设在单位和家庭,看住“门”不出问题;第六道防线设在社区综治办,管住社区这一“片”不出问题。由于“安全社区”“安全小
区”“安全楼院”创建活动有声有色,使社区治安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发生率大幅度下降。同时,充分发挥了基层司法所、调委会、治保会的群防群治等组织的作用,因地制宜地开展了治安巡逻。对于推选出的“治安中心户长” 、 “治安模范户”实行动态管理。把“110、122、119”报警电话三台合一,并向农村进行了延伸,15个乡镇都设立了报警点,每个村都安装了报警电话,逐级形成了报警网络,大大提高了动态环境下公安机关控制社会治安的能力。
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自创建以来,该县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干群关系的大事来抓,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形成了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调处责任落实到人,归口调处,把调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并且做到了坚持定期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乡镇、部门每月排查一次。截止目前,全县累计排查各类纠纷890多件。同时,还做到了把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作为重点,加大了调处力度。对重点矛盾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通过搞培训,使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进入了程序化、规范化,调解率达到了100%,成功率达到了95%以上。为了整合政法人力资源,还积极开展了法律维权,为劳务输出产业建设保驾护航。一年多来,全县政法各部门共派出法律业务娴熟和具有较强维权工作经验的同志56人次,赴河北、山西、河南、山东等省市,对拖欠工人劳动报酬、工伤事故索赔等实施法律援助,为外出务工农民索回劳务工资、工伤赔偿金共计296万元。
打防结合保平安
在狠抓“严打整治”中,始终把涉黑犯罪、严重经济犯罪和爆炸、抢劫、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尤其是对盗窃、伤害、强奸等多发性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因地制宜,按照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哪里,用什么方式有效就采用什么方式的工作思路,适时部署开展严打斗争和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了打击犯罪的长效机制,提高了公众安全感。2004年全县公众安全感经抽查为92.12%,位居全省108个县区的第19位。
按照突出一个重点(城镇中心区的治安防范工作),解决两个薄弱环节(即刑释解教人员接茬帮教和社会无业人员管理),抓好三个基层建设(即行政村、社区和单位内部治安防范规范化建设),建好四支队伍(即路面巡逻队伍、社区联防队伍、单位内保队伍和农村治安中心户长队伍)的思路,集中人力、物力和时间加强了街路面、社区、单位内部和农村治安防控网络建设,进一步提高了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同时,狠抓民营企业治安管理工作,确保了企业安全有序运行。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是法人、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民营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加强和改进民营企业社会治安治理工作,主管局与企业、企业与科、室、车间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了安全生产,全年无责任事故发生。
去年以来,突出加强了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管理。重点行业管理突出加强了对危爆物品和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对枪支弹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生产、转运、储藏、使用,实施了全方位跟踪管理,在企业内部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企业及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整治,截至目前,已18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取得良好效果,为企业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为切实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入开展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活动,积极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创建“安全校园”活动,全县中小学做到了:每半年召开一次大型法制报告会,法制课进课表、进课堂。去年以来,还注重加强了网吧专项整治、互联网监管,及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配齐了全县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新的《信访条例》,白河县政法委在坚持要求政法各部门实行“信访有理推定”的基础上,今年又全面实行“月查季评年考核、跟踪问效倒查责”的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开创了政法部门信访工作的新局面。1~10月,全县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政法委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91件262人次,已办结187件258人次,其中到市涉法涉诉上访36件49人次,已办理息诉33件46人次,实现了全县涉法涉诉赴省进京“零上访”,群体、集体“零上访”。
(原载 2005年10月28日《安康日报》头版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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