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法官情——记冷水法庭年青法官张文远
25岁的青年法官张文远,虽然在基层法庭工作才6年,但他用火一样的热情,把青春和理想抒写到工作的追求中。
1988年底,18岁的张文远告别校门,从县城来到白河县最边远的后山区西营区,面对陌生艰苦的环境,他心里很不平静。但是,他很快安心了下来,决心在工作中干出个样子来。1991年,他光荣地入了党,工作中,他边干边学,由协助别人办案到独立办案,由办简单案件到办理疑难案件。在西营工作的3年中,他一共审结各类案件87件。1992年,他作为业务骨干,被调到全县工作最落后的冷水法庭工作。1993年4月,他挑起了冷水法庭的领导重担。面对生活无住房,法庭社会形象差,群众意见大的状况,张文远首先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大抓内部管理,并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使单位有了崭新的法庭,解决了干警办公、住房差的难题,从而解决了法庭干警的后顾之忧。去年,法庭共审理各类案件121件,审结率达98%,执行率达100%,解决了令人头痛的“执行难”。工作中,他身先士卒,亲办要案,1993年5月,在审理一起债务赔偿纠纷中,几次到十堰、襄樊、郧西调查取证,历时4个月,行程3265华里,终于审结了这起案件。面对市场经济的大潮,今年以来,他大胆探索,改进民事审判方式,率先在全县推行“错案追究制”。今年下半年,他把工作重点转向农村社会治安整顿和打击农村地方恶势力上。1994年8月,他审结了前坡乡罗进喜和黄敦科婚姻纠纷案,几经周折,拘留了黄祥卫、黄敦科、黄敦树父子。在宣判大会上,旁听群众达2845人,从而铲除了为害一方的黄氏父子恶势力。自1989年以来,张文远共办理各类案件207件,并且无一差错。去年,法庭被县法院评为先进单位,在县人民代表对区直执法机关执纪执法评比中获得第一名,几年来他共拒贿36次,价值2853.63元。6年来,他年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书记员”。
(原载1994年12月9日《安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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