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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推出一套改革措施

时间:2023-01-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白河县委、县政府为了加速脱贫致富和经济开发的步伐,缩短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认真落实地区县委书记会议精神,最近推出一套振兴本县经济的暂行规定,得到干部群众的热烈响应,很快出现了党政干部分工包项目,一些单位领办企业的喜人局面。奖励在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方面取得经济效益的人,由采用单位按新增税利总额百分之五十一次性奖给引进单位和个人,暂行规定还针对物价问题制订了一些新措施。

白河县推出一套改革措施 全县很快出现承包领办企业的喜人局面

白河县委、县政府为了加速脱贫致富和经济开发的步伐,缩短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认真落实地区县委书记会议精神,最近推出一套振兴本县经济的暂行规定,得到干部群众的热烈响应,很快出现了党政干部分工包项目,一些单位领办企业的喜人局面。

这一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是:在兴办企业方面,大胆允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富余人员兴办企业或联办企业,或直接派员管理企业。强调包字进厂,允许干部、职工辞职、留厂停薪办企业,大力提倡党政事业干部领办或承包企业;在企业的税收上有许多优惠。如,凡新办的农副产品加工和再加工的企业,新办的乡镇工业企业,外地与本县联办的企业等,均免征所得税三年或四年;凡县内经批准兴办的企业在信贷扶贫上,县上都给予积极扶持;在人才的启用上,实行企业和县内地方技术职称同等对待,积极鼓励在职的科技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开展第二职业,收取合理报酬。对在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增加就业,新增税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厂长(经理),由县政府授予“企业家”荣誉称号;在横向经济技术联合与协作方面,鼓励外地单位、个人来本县承包企业,领办企业,投资开发和兴办经济实体。奖励在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方面取得经济效益的人,由采用单位按新增税利总额百分之五十一次性奖给引进单位和个人,暂行规定还针对物价问题制订了一些新措施。

(原载1988年3月1日《安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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